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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车辆改革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1、目 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参考其他企业车改成熟经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及其原则
公司在职的高管人员,以及长期服务于公司的普通员工,原则是定岗定标准。
3、拟定方案及其资格认定:
3.1公司高管购车补贴:
3.1.1公司按以下的标准,以个人名义出资购买车辆
3.1.2 享受车改人员与公司至少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 5年任职期满,车辆归个人所有。注明:一次性车补仅补一次。
3.1.3 车改人的车辆购置费用、税金等不得低于公司补贴,未达到将按照实际报销,如果车改人购车标准(含车辆购置费、税金)超过公司补贴,将由车改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1.4 车改的人员在岗时享受车改待遇,协议期内高管人员辞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补贴,按照一次性购车补贴÷协议
服务年限×未满协议年限退补,车辆归个人所有。
3.1.5车改人员交通补贴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车辆违章罚款、装饰、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3.1.6费用报销规定:车辆购置补贴在购车前填申请表,购车手续完 成后,予以报销,购车保险费用在提供购买保险费用发票后按照费用补贴予以报销,报销交通补贴费用要结合工作完成情况,填写交通补贴申请表,逐级审批,因个人原因工作任务完成不好者,公司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额扣除燃油费用补贴,补贴费用每月报销一次,按照总费用1/4逐次报销,报销时间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www.shanpow.com_企业公车改革方案。
3.2普通员工
3.2.1公司自行购车普通员工费用报销条件工龄须在3年以上,对公 司工作兢兢业业且得到公司或项目经理肯定员工方能报销。 3.2.2车改人员享受500元/月的车辆城市交通补贴(包括燃油费、维
护费、保险费等),超过3年后每超过1年补贴增加200元/月追加补贴,由个人持发票在补贴指标额度内据实报销,规定的补贴标准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车辆违章罚款、车辆装饰、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人员辞职、如果被免职或自动辞职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补贴,
3.2.3费用报销规定:车辆城市交通补贴(燃油费、路桥费、保养费 等)每一季度按照总费用1/4逐次报销,报销时间在下一季度第一月10日前完成。www.shanpow.com_企业公车改革方案。
3.3公司现有车高管及其他规定:
3.3.1 目前公司现有车高管均是公司出资购买,遵循自愿原则,其一: 目前不换,保持现状,费用按照上述包干,其二:进行评估公司内部协调调配,重新配车补足差额
4、其他规定:
4.1 高管费用补贴标准个别特殊情况,如:办事业务、项目跨市、区、省实行一年一核。
4.2车辆改革后,参加车改人员不再享有公车接送上下班待遇,无特 殊情况不再索用公司车辆,自备车辆要以公司业务使用为主,不得耽误正常工作;公司统一安排的重大公务活动,依据接待方案统一安排车辆。
4.3车辆实行改革后,所有差旅、燃油不得报销。
4.4实行私车公用制,当公务需要时(尤其是对口业务),由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指派自备车招待公务,车改人不得拒绝。
【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并借鉴外地公车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为目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统一、与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企业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以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为原则,按照“坚定不移、平稳和谐”的方针,采取“整体推进,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改革。
(二)注重实效。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三)统一模式。各企业实行统一的公车改革模式,执行基本相同的改革政策。
(四)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对公务用车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实施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车改思路
按照“取消公务车辆、限额货币补贴、市场运作保障、同步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拍卖处置企业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企业管理层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务用车改为定额货币补贴,市域外公务及重大商务活动通过公共交通、购买交通服务等市场化途径解决,配置少量皮卡车以解决企业应急用车需求。同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对象范围
1、公务用车改革的范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比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有关部门(单位)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在完成清理后分职级按照本方案实行车改。
2、公务用车改革的对象:市属国有企业职员以上所有管理层人员;二级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二)核定涉改车辆。对市属各国有企业中非生产经营用车进行核定,原则上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12座以下中小型客车,以及12座以上19座以下不用于员工接送的中小型客车,一律列入车改,取消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
(三)拍卖出售公车。对核定的涉改企业公务用车,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评估结果经委托方确认后,根据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规定,www.shanpow.com_企业公车改革方案。
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采取车、牌分离方式公开拍卖,车辆产权单位享有拍卖收益,同时承担车辆评估、拍卖转让等相关费用。
(四)实行用车补贴。对符合车改条件的人员以货币形式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在全市(含县〈市、区〉及功能区)范围的所有公务活动(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其本人自理。
1、核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补贴标准采取不同企业不分类,同一职级实行总额控制、不同岗位适当差别的原则进行核定。
(1)市级国有企业班子正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按2950元/月标准发放。
(2)市级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按2200-2800元/月,人均不超过2500元/月的标准核定。
(3)市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按1300-1800元/月,人均不超过1600元/月的标准核定。
(4)市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按1000-1600元/月,人均不超过1200元/月的标准核定。
(5)市级国有企业所属二级企业班子正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
(6)市级国有企业所属二级企业班子副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按1200-1800元/月,人均不超过1500元/月的标准核定。
(7)市级国有企业职员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副职按300-800元/月,人均不超过500元/月的标准核定。
(8)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标准核定。
2、补贴发放方式。在市属国企车改人员的市民卡中设立专用账户,公务用车补贴按月打入市民卡,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个人享受公务用车补贴的情况单独列帐,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相关配套政策
1、企业应急、重要商务活动用车。因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执行紧急公务、特殊岗位用车,经市车改办核准,可配置3-5辆皮卡车,设置特殊标识或用特殊号牌。重要商务接待、重大商务活动用车,采取市场化服务方式解决。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汽车租赁企业,设定服务条件、确定服务标准、实行定点服务。
2、车改后留用车辆的使用管理。实施车改的企业按上级核定留用的公务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严格的用车管理制度,同时统一安装GPS进行监管。
3、借(换)用车辆的处置。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二级企业出借(换用)的车辆,原则上应在车改前统一收(换)回;特殊原因无法收(换)回的,经市车改办核准,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企业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的,车改前一律归还车辆产权单位。
4、驾驶员分流和安置。实施车改后,驾驶员的安置以自行消化为主,鼓励自谋职业、提前解约补偿。对在编驾驶员可采取工作调动、内部转岗、提前退休、自谋职业等途径妥善安置;向其他单位借用的驾驶员应及时退回原单位;对编外
聘用的驾驶员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视不同情况执行经济补偿政策。
5、职务或岗位变动人员的车改待遇。企业享受用车补贴人员发生职务变动,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调整用车补贴;职务变动后不符合车改条件的,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用车补贴;因各种原因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调离的,从次月起(以文件时间为准)停止发放用车补贴;一个月请假15天及以上工作日的,取消当月用车补贴(病假除外)。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申报。列入车改范围的市属国有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及责任人员,向市车改办提交参加车改的申请报告,并附真实反映本单位有关情况的材料。
(三)组织实施。车改单位在办理车辆收缴手续后,于次月起执行车改政策,向涉改人员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并执行相关配套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且敏感的任务,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对公车改革的领导。市里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
【三】:2015年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细则
导语: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2、主要内容和范围
问:《意见》提出了车改的四大任务,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3、补贴标准怎样定
问:公务交通补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意见》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出现以补贴为名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4、怎么确保 做成做好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2015公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导语:近日发布,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10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价格改革
居民用水用气全面实行阶梯价格
《意见》指出,将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和部分铁路运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
同时,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价格改革将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落实好各项已经出台的价格放开、下放政策,再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将能由地方管理的定价项目一律下放。发改委将结合价格改革进展情况,修订发布新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
根据发改委此前消息,今年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将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政府定价范围今后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公车改革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启动
在广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方面,将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地方党政机关和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去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文件出台,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进行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针对国企公车如何改革,上述文件并没给出明确方案。此次《意见》明确要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必将为国企车改加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目前国企和事业单位的公车保有量高于机关行政单位,这一领域若全面推行车改,削减公务车总量将更多,节约资金也会更多。
《意见》同时明确,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据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此前表示,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将明确四个原则:出租车的定位不是公共交通;出租车需采取总体管控,不能太多或太少;出租车采取价格管控;司机和经营者都能得到合理报酬。
公务员改革
公务员职务职级将并行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意见》明确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根据《意见》,今年将制定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都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今年该制度有望进一步获得推进。专家认为,该制度将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思想,普通公务员也多了一条晋升渠道。
《意见》同时提出,要制定关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制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和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办法。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就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调整。
针对住房改革,《意见》也明确要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此外,在财税体制改革上,《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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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苏省公车改革方案细则
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江苏省公车改革方案细则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
江苏省公车改革方案细则
备受关注的江苏公车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江苏正在起草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年底前将上报中央。按照计划,江苏公车改革明年启动,首批1万多家机关单位明年底前完成车改。其中,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车改到位,下半年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首批车改2015年底前完成
据透露,江苏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省长李学勇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此外还有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等参与。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调研,跑了周边七八个省市进行调查摸底。”蔡湧啸透露,改革前的调研主要包括参改的单位和人员,改革前的公务用车数量、运行费用、司勤人员情况等,“现在正在进行数据测算和方案起草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江苏要把方案起草好上报中央。
“全省第一批的参改单位有1万多个,明年底完成。”蔡湧啸介绍,主要包括全省各市县、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像全省就有868个乡镇,403个街道”。按照时间表,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车改到位,下半年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基本完成,后面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全省公车数量正在摸底
江苏全省到底有多少公车?每年的运行费用又是多少?
对此,蔡湧啸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统计摸底。“这些数字和费用必须要摸准、夯实,将来各级审计部门要进行专项审计,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此外,江苏还专门组成了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尽可能想办法把这些数据统计得更准确。
此外,他透露,在江苏的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还将配套出台一系列文件,包括取消的公车如何处置,执法用车如何管理,保留的公车如何管理等。
已进行车改地区,须按方案进行规范
提到车改,江苏一些地方的官员肯定不陌生,因为他们此前已经在进行车改。比如,南京的公车改革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
“此前江苏有47个县(市、区)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都是自己在探索,实事求是说还不够完善。”蔡湧啸坦言,像包括应该保留哪些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应该放在什么档次等都需要完善。他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已经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必须按照这次的公务用车改革的方案进行规范。
追问
车改后哪些人会有专车?
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将完成车改,那么,届时哪些人会保留专车?
蔡湧啸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改革方案规定,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可视情况保留用车,鼓励其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通俗来说,因工作需要,像厅局正职、一把手就可以保留专车。”
交通补贴怎么发?
在中央的车改方案中,可以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至于江苏如何发放交通补贴?蔡湧啸回应说,“还在研究,不会一刀切”。
公车改革有三条“红线”
第三条红线是:改革后不能既拿钱又坐车。
第一条红线是:改革后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运行整体费用;
第二条红线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标准不得高于其130%,边疆和边远地区不得高于150%;
“江苏正按照这些原则要求在研究制订具体的改革方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湧啸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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