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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带0.5的笔【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五及参考答案(卷二)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五及参考答案(卷二)
1.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诉讼参与人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诉讼行为?
a.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近亲属
b.被害人
c.自诉人
d.证人
: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正确是bc.
2.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哪些处理决定?
a.退回补充侦查
b.另行侦查
c.不批准逮捕
d.批准逮捕
: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因此,本题的正确是cd.
3.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b.为了发现犯罪的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可以强制检查
c.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d.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是相同的
: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105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于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10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和检查的性质相同,但是对象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是ac.
4.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裁判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a.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
b.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c.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d.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
: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a项中的做法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b项的做法违反了回避制度;c项的做法违反了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d项的做法违反了回避规定。因此abcd四个选项中的做法都属于“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均应当选。本题正确是abcd.
5.律师提出会见下列哪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a.王某和刘某、李某共同实施的重大复杂的贩卖毒品的犯罪
b.黄某实施的数额巨大的贪污案
c.崔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d.张某、赵某实施的重大复杂的共同走私案
: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由此,本题中只有b项属于应当在48小时之内安排会见的情形,acd项都属于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的情形,所以,本题的正确是acd.
6.刘某涉嫌****罪、杀人罪,在公安机关收集到的下列证据中,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a.在现场提取的刘某的毛发
b.从被害人身上提取遗留物,经鉴定系刘某所留
c.王某证明案发前看到刘某进入被害人住宅的证言
d.带血的菜刀
:abcd
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刘某的****罪或者杀人罪,因此不是直接证据,而是属于间接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本题正确是abcd.
7.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a.参与本案审判的陪审员甲
b.参与本案审判的审判人员乙
c.主持本案审判的审判长丙
d.本案书记员丁
: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据此,本题的正确是cd.
8.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受别国委托暂时扣押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因此bcd是正确的。
9.关于辩护人的辩护主张与司法机关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独立于公安机关
b.独立于检察机关
c.独立于审判机关
d.独立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得为委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由此,辩护人独立于公安司法机关,也独立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题正确是abcd.
10.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安局干部梁某违法虽应受到处分,但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其已办理退休手续,应不再给予处分
b.某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刘某的撤职处分一年后被撤销,应恢复其原职务、级别、工资档次
c.某县政府可以制定文件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
d.某民政局应对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干部何某给予开除处分
:ad
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2条第3款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县政府不是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因此,不能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7条规定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d项说法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带0.5的笔【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五及参考答案(卷二)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五及参考答案(卷二)
1.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诉讼参与人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诉讼行为?
a.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近亲属
b.被害人
c.自诉人
d.证人
: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正确是bc.
2.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哪些处理决定?
a.退回补充侦查
b.另行侦查
c.不批准逮捕
d.批准逮捕
: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因此,本题的正确是cd.
3.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b.为了发现犯罪的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可以强制检查
c.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d.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是相同的
: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105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于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10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和检查的性质相同,但是对象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是ac.
4.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裁判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a.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
b.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c.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d.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
: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a项中的做法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b项的做法违反了回避制度;c项的做法违反了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d项的做法违反了回避规定。因此abcd四个选项中的做法都属于“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均应当选。本题正确是abcd.
5.律师提出会见下列哪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a.王某和刘某、李某共同实施的重大复杂的贩卖毒品的犯罪
b.黄某实施的数额巨大的贪污案
c.崔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d.张某、赵某实施的重大复杂的共同走私案
: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由此,本题中只有b项属于应当在48小时之内安排会见的情形,acd项都属于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的情形,所以,本题的正确是acd.
6.刘某涉嫌****罪、杀人罪,在公安机关收集到的下列证据中,哪些属于间接证据? a.在现场提取的刘某的毛发
b.从被害人身上提取遗留物,经鉴定系刘某所留
c.王某证明案发前看到刘某进入被害人住宅的证言
d.带血的菜刀
:abcd
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刘某的****罪或者杀人罪,因此不是直接证据,而是属于间接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本题正确是abcd.
7.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a.参与本案审判的陪审员甲
b.参与本案审判的审判人员乙
c.主持本案审判的审判长丙
d.本案书记员丁
: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据此,本题的正确是cd.
8.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受别国委托暂时扣押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因此bcd是正确的。
9.关于辩护人的辩护主张与司法机关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独立于公安机关
b.独立于检察机关
c.独立于审判机关
d.独立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得为委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由此,辩护人独立于公安司法机关,也独立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题正确是abcd.
10.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安局干部梁某违法虽应受到处分,但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其已办理退休手续,应不再给予处分
b.某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刘某的撤职处分一年后被撤销,应恢复其原职务、级别、工资档次
c.某县政府可以制定文件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
d.某民政局应对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干部何某给予开除处分
:ad
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2条第3款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县政府不是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因此,不能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7条规定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d项说法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带0.5的笔【三】: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6.1.5)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6.1.5)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www.shanpow.com_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带0.5的笔。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2、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除纳税基数,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3、某省L市旅游协会为防止零团费等恶性竞争,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并根据各旅行社所占市场份额,统一分配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此计划实施前,甲旅行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旅游协会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行业自律行为
B.由于尚未实施,旅游协会的行为不构成垄断行为
C.如构成垄断行为,L市发改委可对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如构成垄断行为,对甲旅行社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该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据此可知,某省L市旅游协会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D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4、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5、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
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可知,王某、贾某在商场受伤,有权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选项B、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可知,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电梯厂和销售者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要求生产者电梯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场和电梯厂不是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6、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单选题www.shanpow.com_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带0.5的笔。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据此可知,不允许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7、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应尽到充分保密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义务造成信息外泄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银行持卡人所造成的损失。本案中,A银行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及交易机具的安全,其未及时排除犯罪分子的不法设备,导致在接受甲委托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过程中借记卡信息外泄被盗用,故应对甲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9、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