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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车改革,你怎么看
关于公车改革,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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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汇总 面试热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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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
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李晓喻)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模拟题
你对近期出台的公车改革怎么看?
参考解析
公车改革是党和国家在三公经费方面的一次重要改革,表明了党和国家锐意改革、厉行节约的坚定决心,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推行公车改革,我认为有以下好处。
首先,推行公车改革可以为国家财政节约大量经费,进而将相关经费投入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进一步提高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推行公车改革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可以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最后,推行公车改革对于治理交通拥堵、尾气排放等问题也有很大帮助。
公车改革彰显了我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决心和勇气,但与此同时,为了切实推进公车改革,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推行公车改革的过程中要量化和细化相关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防止出现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www.shanpow.com_公车改革是。
第二,在推行公车改革的过程中要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的情况,保障相关单位的必要用车,在推行改革的同时兼顾单位工作效率。
第三,在推行公车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短期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立的关系,真正做到建章立制管长远。
第四,要妥善解决因推行公车改革而被淘汰司机的安置问题和公务人员乘车问题,既要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也要防止公车改革改而不革,空耗更多公帑。
公车改革也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只有下真功夫才能见真实效,因此需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真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善之善终,善做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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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公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车改革须与公务运行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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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车改革须与公务运行
相向而行 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为方便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系统的复习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以及与之相关的热点解读,在此浙江人事考试网邀您及时关注更新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一家之言
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的治理方式,从源头上规范乃至减少公车服务的领域和总需求,从而控制公车运行的成本,保障公务出行的效率。
近几天,一些地方陆续公布着当地的公车改革方案。从已披露的信息看,保留“四类公车”与按职级发放公车补贴,是基本的“标配”。
积极推进公车改革,符合社会的预期,也赢得了社会的赞誉。但是,随着车改面的不断扩大,社会上也确实有“泛福利化”的质疑,有“影响行政效率”的担心。其背后的根源,恐怕就在于目前的车改方案多数是“就车论车”,而脱离了现实公务运行的实际。毕竟,相对于“一刀切”的公车补贴方案,现实中公务运行的基础、方式和需求是千差万别的。www.shanpow.com_公车改革是。
公车是保障公务用车,没有公务就没有公车。其实,中央、省级甚至是县级职能部门的运行主要是“静在机关、动在出差”模式,基本上可以视公车为“无物”;而基层的街道、乡镇则需要经常在区域内“游动”或上级职能部门间“奔走”,对公车的日常需求大。本轮车改中,越是基层越希望公车用实物来保障的倾向,也正是这一情况的真实反映。况且,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环境、公共交通水平、出租车服务保障能力方面的差距很大;同级地方政府之间辖区面积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也导致了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或岗位之间,对公车的日常需求很难一概而论。
当然,我们不应当也不可能让公车改革方案一味地“迁就”现实的差异与需求。实际上,公车改革也给公务运行的变革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是时候改变“出则公车”的官僚主义作风、“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毛病了,也是时候充分利用电子办公系统简少“车来车往”了。而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的治理方式。只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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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从源头上规范乃至减少公车服务的领域和总需求,从而控制公车运行的成本,保障公务出行的效率。
公车治理是当代政府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的公车改革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既要承担“反腐”的任务,切实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又要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证政府的运行效率。透过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可以预期,能否实现
“车轮上政府”的高效运转、公车经费的有效使用,则还需要在实际运行中优化制度设计、加强有效衔接。
一句话,要让公车改革取得预期的效果,就应该让公车改革与公务运行相向而行、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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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是什么
导语: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那么公车改革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现就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了积极改革探索,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本意见研究确定。
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二)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统筹资金使用须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要依法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四)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过渡期由各地确定,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四、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机要通信、应急等车辆要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工作差异,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保障到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优化配置相关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进一步精简地方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四】:2015公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导语:近日发布,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10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价格改革
居民用水用气全面实行阶梯价格
《意见》指出,将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和部分铁路运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
同时,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价格改革将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落实好各项已经出台的价格放开、下放政策,再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将能由地方管理的定价项目一律下放。发改委将结合价格改革进展情况,修订发布新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
根据发改委此前消息,今年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将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政府定价范围今后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公车改革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启动
在广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方面,将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地方党政机关和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去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文件出台,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进行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针对国企公车如何改革,上述文件并没给出明确方案。此次《意见》明确要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必将为国企车改加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目前国企和事业单位的公车保有量高于机关行政单位,这一领域若全面推行车改,削减公务车总量将更多,节约资金也会更多。
《意见》同时明确,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据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此前表示,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将明确四个原则:出租车的定位不是公共交通;出租车需采取总体管控,不能太多或太少;出租车采取价格管控;司机和经营者都能得到合理报酬。
公务员改革
公务员职务职级将并行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意见》明确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根据《意见》,今年将制定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都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今年该制度有望进一步获得推进。专家认为,该制度将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思想,普通公务员也多了一条晋升渠道。
《意见》同时提出,要制定关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制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和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办法。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就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调整。
针对住房改革,《意见》也明确要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此外,在财税体制改革上,《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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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5年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细则
导语: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2、主要内容和范围
问:《意见》提出了车改的四大任务,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3、补贴标准怎样定
问:公务交通补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意见》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出现以补贴为名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4、怎么确保 做成做好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