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范文汇总六篇


山东 2023-11-19 21:22:46 山东
[摘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范文汇总六篇,欢迎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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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20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118名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中小学校。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 12月31日前在我县学校代课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18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2011年旺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3.现场照相。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由旺苍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考者现场照相。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特困考生在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旺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将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需求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信息,2011年7月25日前在旺苍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2011年7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缴费票据(票据兑奖凭证刮涂无效)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2011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 4:30―18:00),报名且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粮贸超市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卷合堂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综合知识》包括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常识、时事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8月5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上网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1〕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相应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提交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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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5名在职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山东省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专业人才、拔尖人才、公开课、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青岛市落户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是:

网上报名时间:204月25日9:00―4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2:00

网上查询、缴费时间: 2012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用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请在提交前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用人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查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 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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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师资需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64人,其中公办中学在职教师岗位26人,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小学毕业生岗位9人;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10人,毕业生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青岛市市内四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国范围内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单位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青岛台东六路小学(集团)、青岛市市北区海逸幼儿园、青岛市市北区海安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符,非师范类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教育经历方可报考(限于报考资格条件为师范类院校的岗位),可与其师范类本科所学专业对应报名;在职教师所报学科应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2.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专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应聘在职中学教师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称号之一或市(地)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荣誉之一;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市(地)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在职教师须提交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现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工作经历(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和现任教学科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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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江西赣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招录指标、招录范围、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10人、初中数学10人、初中物理15人、初中化学10人,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15人,共75人。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赣县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或者赣县籍在其它县(市、区)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赣县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考前系赣县户籍或12月3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教师的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已签约在赣县教育系统任教的毕业生或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00分)以及所报学科的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100分),面试100分。

2、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计划聘满为止。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文化考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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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2011年山东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信息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决定公开考聘77名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具体岗位和学科见附表)。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 、2009 --2011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2007年-2009年由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考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 、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6 、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1 、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根据欲报考的学段、学科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点见附表)。各报名点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电子照片,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2 、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一旦报名,报考志愿不得更改。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报名点和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时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考聘计划数。

4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除携带本人身份证、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外,参加“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时到有关报名点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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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

2012年山东青岛市教育局招聘68名公办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 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rsks.qdh 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 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 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中国大学网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rc/63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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