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团对妇女暴行


山东 2019-05-19 23:07:15 山东
[摘要]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一):地主“还乡团”的暴行地主“还乡团”的暴行温靖邦来源:《大崩溃》 2016-03-25 09:06点击:1025次 【破土编者按】本文摘自温靖邦三卷本长篇纪实《大崩溃》。1946年山东解放军战略退却后,地主还乡团跟随国民党正规部队窜回山东,对解放区土改后的翻身农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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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一):地主“还乡团”的暴行


地主“还乡团”的暴行
温靖邦
来源:《大崩溃》 
2016-03-2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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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土编者按】本文摘自温靖邦三卷本长篇纪实《大崩溃》。1946年山东解放军战略退却后,地主还乡团跟随国民党正规部队窜回山东,对解放区土改后的翻身农民进行了血腥的报复。杀人之多,手段之恶劣,毫不逊色于当年在山东的日寇。
土改翻身
谷凤从生下地那天起就饱受苦难。家里种着两亩小麦、两亩旱稻,她却从来不知道白面饼子和大米饭是什么滋味。
共产党人来到孟庄,招收她进了乡里的农干训练班,她有了阶级意识的觉醒。明白了地主老财奢华的生活,乃是穷人血泪、汗水滋养出来的;懂得了只有把世上的地主老财消灭干净并推倒他们的政权才会有穷人的活路。她加入了共产党。
谷凤长到十七、八岁时仍显得十分瘦弱,体格不像个大姑娘,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而在支持解放军作战时却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力量。她出任村里的妇女干部,组织妇女缝制军鞋军装,昼夜磨米磨面为子弟兵煎大饼;在枪林弹雨中,她像青壮年男子一样反复冲上火线抢救伤员。
土改刚开始,华东局书记饶漱石召开村民动员会。饶漱石说:“土改将会是一场暴风骤雨般的战争——对,是与前线一样的战争!穷人与地主老财在土地占有权的问题上,是生死较量,不容有丝毫退让与姑息。我们如果不勇敢地冲上前去,斗倒他们,那我们也就仍旧呆在原来的死亡线上,仍旧没有得到生存的权利;我们如果退后半步,那就更危险了,因为是向死亡靠近了一大步!大家勇敢地与地主斗吧,共产党和子弟兵会生生死死与你们站在一起的!”
饶政委离开的那天,她率领全村的穷人冲进地主孟国柱的深宅大院。把粮食、衣物被盖、各种家具抬出来,分给本村与全乡的穷人;金银细软则上缴给上级。
地主还乡
华野大军战略转移离开鲁南后,孟国柱的还乡团回到鲁南。
谷凤率领村干部和民兵撤到附近山上,准备与敌人武装周旋。
孟国柱强迫全村老百姓到村前坝子开会,听他训话。
他说:“你们分俺的田、洗劫俺的家,俺都不怪罪你们,只要把俺的东西归还回来就行了!俺知道你们都是愚不可及的群氓,穷疯了的穷棒子,全是谷凤这个该死的丫头挑唆的乱子!俺现在只追究她一个。你们把她交出来,或者说出她藏身之地,俺就放过你们!怎么样?”
见大家都不做声,孟国柱揪住一个老人的前襟,拖到坝子中央。
这老人名叫孟树林,七十多岁了,算起来还是孟国柱未出五服的叔父。
”三叔,你老人家可不可以告诉俺,谷凤那鬼丫头躲在什么地方?”孟国柱和颜悦色地问道。
“这个你问不着俺!”孟树林不卑不亢地回答。
“为什么?”
“俺不是共产党,人家共产党去哪里怎么会告诉俺!”
孟国柱又冷笑了两声。装模作样地踱着方步,慢条斯理地说:“三叔不是共产党不假,这个俺知道;不过俺也知道,三叔是共产党的顺民,关系密切得很呀!他们把俺的田分给了三叔——是五亩吧?三叔怎么会不知道他们的去处呢!快告诉俺吧,谷凤在哪里?”
“不知道。”
孟国柱感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一开始就如此,清算运动怎么在全乡、全县推广开来呢?
“三叔,俺劝你还是老老实实说出来吧;不然,休怪小侄六亲不认呀!”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哪能乱说呢!俺胡乱说个地方,你愿意信吗?”
孟国柱从一名团丁那里抓过一柄短刀,横在孟树林脖子上。继续威逼他说出谷凤下落。
孟树林毫不惧怕,冷笑道:“你杀了俺也不管用!不要说俺确实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的!”
“俺让你嘴硬!”
孟国柱说着用力一勒。刹时,孟树林脖子上喷涌出鲜血,顷刻倒地。
孟国柱没稍停顿,马上又揪出一位同样是七十开外却早已吓得直打哆嗦的老婆婆,一刀戳进老人心窝还在里面搅动了一圈。
当他那柄被第八位遭害的农民的热血炽烤得略见卷刃的刀正要向第九位农民头上砍去的时候,跑得气喘吁吁的谷凤冲进场来,直抵孟国柱面前,喝令他住手。
“孟国柱,你这个没有一点人性的东西!分你的田、抄你的家都是俺干的,与乡亲们无干,要杀要剐你冲俺来吧!”
孟国柱哈哈大笑。指着正在被团丁们五花大绑的谷凤说:“有种有种!好吧,你分俺的田、抄俺的家,领着泥腿子造反,闹得咱孟庄天翻地覆,老子今天给你算总账!”
“你不要得意!”谷凤怒目相向。“你要算总账吗?好呀!用不了多久,穷人会向你、向你们算总账的!”
“临死你还要嘴硬!来呀,先给俺吊到树上!”
她被吊到一颗大黄桷树的硕大树枝上。在孟国柱指挥下,还乡团的团丁一根一根剪断了她的手指头。她咬紧牙关,哼也不哼一声。团丁剪完十根指头,她的双手血流不 止,人也昏死了过去。在孟国柱示意下,团丁将一桶冷水向她兜头泼去。待苏醒过来,又开始一根一根剪她的脚趾头。由于她坚决不服软,还破口大骂,从孟国柱骂到蒋介石,她的四肢又被铁棍打断,牙齿也一颗颗被撬掉。当她鲜血淋漓完全成了个血人时,孟国柱命人在她身上捆满干透了的谷草。先用明火把谷草点燃,而后将明火拍灭,让阴火慢慢炙烤,直至她痛苦地死去。
这是因土地占有方式的公平改变而发生的无数血腥报复之一。类似还有不晒,他们对翻身农民的报复行动一个比一个凶残一个比一个血腥一个比一个野蛮。
纸房区李家营一村,即被活埋七十余人,残暴手段更令人闻之毛骨悚然,铡刀铡和活埋已成为地主还乡团的普遍手段。有的先割耳、舌,而后活埋;有的妇女被拔去头 发铡死;有的妇女被剥光衣服,绑在树上轮奸,并用烧红了的枪条插入阴户,活活戳死;有的被剥光衣服绑在树上用开水浇,把全身烫起水泡,再用竹扫帚扫,名为 “扫八路毛”;有的用剪刀剪碎皮肉,名为“剪刺猬“;有的全身被刀子割开,丢在火红的锅里,叫做“穷小子翻身”。纸房东庄的还乡团在街口安下十二口铡刀, 按户抓人铡死。邢家东庄一次被铡十二人,农会会长的一个四岁小孩,也被铡成三段。贫农韩在林兄弟三家十五口,有十四口被铡死,剩下一个老母苦苦哀求给她留下一个后代而不得,她看到自己的孙子全部被铡死,悲痛得自己也上吊而死。高里区清景村一次被杀被铡十二人,一个华野战士的军属母亲被地主用钳子拔去头发, 又割开腿肚子,再加上盐,活活地折磨死。
(责任编辑:伍豪 图片编辑:万事如意)

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二):近现代女烈小资料 资料 资料 暗之阁


近现代女烈小资料
分类:资料
2007.8.7 18:00 作者:暗之子 | 评论:0 | 阅读:10435
    与古代的女英雄不同的是,近现代的女英雄可以说是真正为了“革命”而献出自己生命的,从意义上来说她们比古代的陈硕真、王囊仙等人要大得多。但是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英雄都不仅仅要面对死亡,而且还要面对可能会施加到自己身上的各种针对女性的屈辱手段,像裸体示众、对女性的敏感部位用肉刑、甚至是强奸……,这一切对女性来说往往是生不如死的。而且在大革命失败的那段日子里,不少女英雄仍像在古代那样被砍头示众,少数甚至还被凌迟处死(虽没有明清时代般残酷,但施刑方式是一样的)。她们和男革命者一样献出自己头颅和一腔的热血作为革命大旗下的祭品,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女性革命者所作出的牺牲并不比男性要低,除了生命,还有女性特有的尊严。
 
姓名:秋瑾
生卒年份:1877~1907
遇难经历:秋瑾原名秋闺瑾,字璇卿,后改名竞雄,又称鉴湖女侠,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市),出生于福建厦门。性豪侠,习文练武,喜男装。早年与富绅王廷钧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后受到进步思想的影响,不顾夫家的反对而到日本留学,回国后积极投身于反清革命,光绪三十三年正月(1907年2月),秋瑾接任大通学堂督办。不久与徐锡麟分头准备在浙江、安徽两省同时举事。联络浙江、上海军队和会党,组织光复军,推徐锡麟为首领,自任协领,拟于7月6日在浙江、安徽同时起义。因事泄,于七月十三日在大通学堂被捕。七月十五日秋瑾在浙江绍兴轩亭口被斩首示众。
 
    秋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女英雄,故意义可谓相当重大。
 
 
姓名:王泽兰
生卒年份:?~ 1927
遇难经历:王泽兰是当时的湖南女界联合会会长,大革命失败后,大量共产党员遭到捕杀。王泽兰在同志们的帮助下躲了起来,但是敌人为了捉拿她,竟把她的父亲和弟弟抓住来作威胁。王泽兰为了不连累家人便挺身而出,敌人对其严刑拷打,始终没法令她屈服。敌人在处决王泽兰前扒光了她的上衣,五花大绑后游街示众,不过王泽兰并不觉得耻辱,反而昂着头,沿途高呼“共产党万岁”、“再过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等口号,全城老幼无不动容。最后王泽兰被押至刑场斩首示众。
 
 
姓名:蔡碧珩
生卒年份:1909~1927
遇难经历:蔡碧珩是广西桂平县人,1919年入城厢女子初小读书。1926年考入桂平师范学校,受表哥中共党员黄日葵影响,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同年,国民党桂平县党都设立妇女部时,当选为妇女部长、县妇女联合会主任,是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为躲避国民党反动派的追捕,到平南县隐蔽,开展地下活动。同年10月10日被捕,在狱中,敌人动用老虎凳,竹签钉指、火烧、烙铁烙等各种酷刑,逼她供出党组织情况,她坚强不屈,严守党的机密。11月29日,蔡碧珩在桂平县城外北校场被斩首示众,临刑前高呼“共产党万岁!”,就义后群众将她的尸骸埋葬于桂平西山公园内。
 
 
姓名:朱春荣
生卒年份:1910~1927
遇难经历:朱春荣,生于汝城县城西正街一个开小客栈的家庭。14岁入县成教女子职业学校就学。l6岁出嫁于县城南门口邓家。婚后,丈夫投广州黄埔军校,她继续未竞之学业。  1926年,朱春荣投身革命,成为汝城最早的女农协会员,11月光荣地加人中国共产党,不久,被选为县妇女联合会筹备处主任。长沙“马日事变”后,白色恐怖笼罩汝城,她毫不畏惧,坚持革命并鼓励妇女继续勇敢斗争。l0月,朱春荣不幸被捕入狱。在狱中,敌人用尽各种肉刑,甚到用铁丝穿刺她的乳房,但她仍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几天后,朱春荣于县城南门城墙脚下被斩首示众。临刑前,敌人强按她下跪,她认为自己没罪故坚决不跪,坦然盘腿而坐,并昂首高呼口号。
 
 
姓名:李逸芬
生卒年份:1902~1928
遇难经历:李逸芬是张良栋烈士的爱人,原籍海南琼海市乐会县君昌村,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随同张良栋一起来崖县三区进行革命工作。1927年12月当选为崖县三区妇女协会主任。在国民党反动派王鸣亚围攻我藤桥驻地的日子里,李逸芬和同志们深入组织群众造篱笆,打木排,挖战壕,配合部队抗击敌人。藤桥守卫战失利后,我党政军退到保亭营,李逸芬也到保亭营。“保亭营惨案”发生,张良栋同志不幸牺牲,李逸芬同志不幸被捕。送返藤桥王鸣亚所部,敌人对她施行各种酷刑,凌辱迫降。可她义愤填膺,坚贞不屈。敌人追问一句,她痛斥敌人一番,严守党的机密。反动派气急败坏,无可奈何,便于1928年农历三月初五,将她双臂反绑后裸体游街,押赴刑场。她毫不害怕,一路上昂首提胸,不断地高呼号。在刑场上,李逸芬一直高昂着的头颅被刽子手残忍地砍下,英勇就义。
 
 
姓名:贺满姑
生卒年份:1898~1928
遇难经历:贺满姑是贺龙的妹妹,嫁给本县的一个土家族农民向生辉。她善使双枪,武艺高强,对阵时总是身先士卒,令敌人闻风丧胆,一直支持哥哥贺龙的革命军队,因此被当局视为眼中钉。1928年5月下旬,贺满姑转移到周家峪附近一个叫段家台的小村时被敌人打探到,随即便敌人包围,贺满姑因寡不敌众,力竭被捕,贺满姑被押到桑植县城审讯。敌人在得不到满意的回答后便将其全身扒光,对其动用各种残酷的肉刑,但仍无法令贺满姑屈服。恼羞成怒的敌人竟对其施以凌迟之刑。刽子手将全身赤裸的贺满姑捆绑在一个“火”字形的木桩上,先割下她的两个乳房,然后用刺刀将她四肢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来,接着开膛破肚,将其内脏取出,最后才砍下她的头颅,挂在城门上。
 
    贺满姑是中国自1905年正式废除凌迟刑后第一个死于凌迟的女性,也反映了当时当局清除异己手段的野蛮。
 
 
姓名:吴文兰
生卒年份:1904~1928
遇难经历:吴文兰,广东澄海县人,出生于广东省澄海县城关镇西门村破落地主家庭。1921年进县立第一女子学校读书时,受到新思想的熏陶和启迪,决心做自由解放的新女性。在第一次国内大革命的浪潮中,积极支持革命军东征、“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1926年1月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国民党汕头市党部委员兼妇女部长,汕头市妇女协会会长,岭东妇女协会副会长、会长,潮(州)梅(县)地委妇女委员会书记等职。大革命失败后,受敌人悬赏缉捕,但她仍灵活机智地宣传群众,组织农民暴动,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的反动势力。由于叛徒告密,1928年6月10日晚,她在汕头市乾泰居内一号被捕。抓到吴文兰后,国民党警察署署长何缉伍(何应钦的胞兄弟)如获至宝,亲自提审。企图从这位年轻的女共产党员的嘴里得到口供,得到我党的情报,把转入地下的潮汕组织一网打尽。敌人用针刺入她的十指,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胸部,使出种种酷刑逼供。吴文兰每一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她丝毫不动摇坚贞不屈。她坚定的态度使敌人更疯狂地折磨她,用铁丝穿过吴文兰的锁骨把她吊起来,又惨无人道地把烧红的火筷子戳进文兰的乳房……。她每次被抬回狱房时,都是血肉模糊,昏迷不醒,敌人始终一无所获。1928年6月18日吴文兰和吴惠芳等六位革命者,被枪杀于汕头市审判厅前。吴文兰就义前态度从容,与战友们同声高呼口号,高唱国际歌。敌人处决她们后,还采用侮辱的手段,将女烈士们的尸体裸体示众。
 
 
姓名:陈铁军
生卒年份:1904~1928
遇难经历:陈铁军原籍台山,她出生在广东省佛山市一个华侨糖商家庭,陈铁军在青少年时代,正处于中国民主革命的年代。当1919年“五四”运动浪潮席卷全国时,许多青年学生从广州到佛山来宣传,十五岁的铁军拉着小七妹铁儿在街头听演讲、看传单,慢慢地唤起她的革命之心。1925年,陈铁军考进了广东大学(次年改名为中山大学)文学院。她常常把进步的老师和同学带到佛山,宣传革命真理,又把一些同心的姐妹吸引到革命的策源地广州,和她们并肩战斗。1926年4月,陈铁军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前,她的名字叫燮君,从这时起,她改名为铁军,表示跟旧我决裂,誓把一切献给党的革命事业。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背叛革命。15日,广州的反动军阀也对共产党操起了屠刀,于是革命从地上转到了地下,陈铁军和同志周文雍以假夫妻名义租房子,在广州建立地下市委机关。准备广州暴动的时候,她妹妹陈铁儿也住进机关,担任交通员,掩护铁军和周文雍。广州起义失败后,周文雍和陈铁军、陈铁儿都撤退到香港,这是当时的省委所在地。1928年1月初,国民党反动军警包围了住于广州荣华北街的市委机关,陈铁儿被邻居掩护逃脱,而陈铁军和周文雍却落在敌人的魔掌中。 陈铁军和周文雍经受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名利的诱惑,但始终坚强不屈。1928年2月6日,党的优秀儿女周文雍和陈铁军,被押送到红花岗刑场上。临刑前,她庄严地宣布:“当我们把自己的青春生命献给党的时候,我们就要举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来作为我们结婚的礼炮吧。同胞们,同志们,永别了!望你们勇敢地战斗,共产主义一定会胜利。未来是属于我们的!”然后和周文雍合照一张相。最后,他们高唱着《国际歌》,从容就义。
 
 
姓名:向警予
生卒年份:1895~1928
遇难经历:向警予原名向俊贤,土家族,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妇女运动领导人之一,生于溆浦县城一个商人家庭。她从小就接受了民主思想的启蒙教育,立志为拯救国家和民族“干出惊天动地的事业”,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思想。1919年秋,她参加了毛泽东、蔡和森创建的革命团体新民学会。同年底,赴法国勤工俭学,在法国积极参加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活动。1922年回国后,她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二大”、“三大”、“四大”上先后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1925年5月增补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局委员,同时担任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主任。她在上海领导了一系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和资本家的斗争,是“五卅”爱国运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宣传者之一。1928年3月20日,因叛徒出卖,向警予不幸被捕。她在狱中视死如归,坚贞不屈,于5月1日被押至余纪里空坪执行枪决,英勇牺牲。
 
 
姓名:伍若兰
生卒年份:1903~1929
遇难经历:伍若兰出生于耒阳城南的金南村一个农民兼小商人的家庭,1925年参加革命,响应北伐战争。1928年与红军统帅朱德结婚,部队转移到井冈山后担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政治宣传队长,伍若兰不仅作战英勇且身先士卒,在军中有“双枪女将”的美称。1929年1月为了掩护朱德撤退而不幸被敌人俘虏,敌人剥光了伍若兰的衣裤,用尽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始终一无所获。1929年2月12日,伍若兰被押至赣州城卫府里广场斩首示众,尸身惨被劈开数段后焚烧。敌人先把她的头颅悬挂在赣州城门上,后又因伍若兰是湖南人,敌人将她的头颅送到长沙大街上挂杆示众,随后还在湖南民国日报上发了两篇欣赏人头的文章,妄图震慑人心。
 
 
姓名:杨开慧
生卒年份:1901~1930
遇难经历:杨开慧,号霞,字云锦。因父亲思想先进,她虽女儿身也能从小有名、有字、有号,7岁即破例入长沙第四十初级小学。1913年,父亲从欧洲留学归来后,全家在长沙城内定居。翌年杨开慧便结识了毛泽东,并于1920年与毛泽东结婚。1927年夏,武汉国民党政府反共,杨开慧带着孩子回到长沙郊外的老家。三年间杨开慧只能从国民党的报纸上看到屡“剿”“朱毛”却总不成功的消息,既受鼓舞又牵挂。1930年10月,杨开慧在板仓被军阀何键派人搜捕到。她带着毛岸英坐牢,几乎每天都被提去过堂,遭到皮鞭、木棍的毒打,还被压杠子,被打昏后又用凉水泼醒,但杨开慧型贞不屈。无可奈何的敌人决定处决杨开慧,临刑前何键让杨开慧选择砍头或枪决,她不想自己像伍若兰那样悬首示众,便选择后者。1930年11月14日,杨开慧在长沙被枪决。
 
 
姓名:邹木花
生卒年份:1898~1930
遇难经历:邹木花,江西星子县横塘乡故里垄宋村人。容貌秀美,但因家境贫寒。二十多岁时,已露早衰气象。1928年,中共星子区委派共产党员,赣北红军游击大队分队指导员龚谦到故里垄宋村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开展革命斗争。邹木花报名参加。亲自找到龚谦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女人,我也是不怕死的。”她多次完成党交给的通讯联络任务。担任了乡农会妇女部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赣北红军主力北上湖北阳新。反动势力复又嚣张。5月间,邹木花被捕,靖卫团团长钱式谟对她百般威胁利诱,邹木花坚贞不屈。初冬的早晨,邹木花被押赴刑场斩首示众。刑场周围群众低声缀泣。邹木花神态从容。靖卫团团丁先用刀残忍地割去她的双乳,邹木花忍痛不断高呼 “红军万岁”,直至敌人砍下她的头颅方才止声。
 
 
姓名:谭元珍
生卒年份:1889~1931
遇难经历:谭元珍,出生于通山县大皈区九门谭村的一户贫农家里。这位贫苦家庭出身的农家姑娘,自幼养成勤劳、贤淑的品格。18岁时与板桥矮山村农民章教耀结为夫妻,婚后夫妻恩爱,先后生下二男一女。1926年,受革命思想影响的谭元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担任茶滩乡农协会执委、乡妇女协会主任。 1931年10月,她在红军游击队当侦察排长的儿子章晋仁不幸被捕。敌人从一个叛徒口里知道他是谭元珍的儿子,就将他押到西坑潭来斩首示众。谭元珍闻讯悲恨交加,儿子的鲜血更坚定了母亲的革命信念。她化悲痛为力量,又把年仅17岁的次子章晋义送到部队,再三叮嘱他像哥哥一样英勇杀敌,不怕牺牲。11月的一天下午,谭元珍带两个战士去高坑皈执行任务,因叛徒告密而被捕。敌人把她押回西坑潭想从她身上了解通山县委在白区工作的秘密。先是把她软禁在地主李大盛庄园的一间客房里,待如上宾,但什么也没有得到。接着将她囚于牢房,派人轮番拷打审讯,同样一无所获。敌人恼羞成怒,残忍地用铁丝穿进她的两个乳房,谭元珍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她始终不吐一字,最后竟被敌人活活打死。
 
 
姓名:邓如兰
生卒年份:1903~1931
遇难经历:邓如兰,广东省曲江县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为养家糊口,成人后父母忍痛将其卖给肖姓大地主家为媳。结婚后得丈夫支持继续求学。在学期间积极进取,向往革命。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1925年受国民革命第二次东征宣传,投身于农民运动,与县委常委刘福等人深入到东厢一带发动组织贫苦农民起来革命。1925年,广东妇女协会曲江分会成立,被选为领导人之一。积极参加妇女协会的各项活动,颇得群众拥戴。1930年12月19日在西河坝召开秘密会议时,因其公公(大地主、国民党曲江县党部执行委员)告密被捕,他认为邓如兰败坏了肖家的声誉,只有杀了她才解心头之恨!他还不惜出重金给办案人,要求严惩邓如兰。邓如兰被定为要犯,在狱中受尽严刑拷打,敌人用皮鞭抽,用辣椒水灌。又用针刺她的手指,拔头发,上老虎凳,百般凌辱。敌人剥光她的衣服,用灼热的香火点烧周身,烧她的腋下、乳房、肚子和大腿……,刑曰“满天星斗”,还用烧红的铁条烫下身,把她烧到体无完肤。但她仍然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她骂不绝口,宁死不降。敌人毫无办法,只好将邓如兰等处死。1931年1月19日,敌人将邓如兰、张九成、陈友德、陈韵禄、彭石昌、林苟仔等6名革命者杀害于韶关北门外帽子峰山边。
 
 
姓名:贺英
生卒年份:1886~1933
遇难经历:贺英,原名贺民英,乳名香姑,是贺龙的姐姐,家中的长女。1906年,与表兄谷绩廷结婚后,协助丈夫组建私人武装,屯驻云景寨,与敌对土匪对抗,丈夫战死后她一人统领云景寨的弟兄,继续对抗官府、豪绅和敌对土匪。她性情豁达,勇武胜于须眉,深受部下拥戴。1926年贺龙率兵北伐时积极响应,1928年与弟弟贺龙一起开展武装革命,为其后建立革命根据地立下汗马功劳。1933年5月5日深夜,由于叛徒的出卖,贺英与妹妹贺戊妹等遭到敌军的围攻,身中数弹,不幸牺牲。但敌人并不解恨,残忍地割下贺英的头颅,并将其分尸。贺英与其妹贺戊妹的头颅、被肢解的四肢和赤裸的躯干被悬挂在四门示众。
 
 
姓名:贺戊妹
生卒年份:?~1933
遇难经历:贺戊妹是贺龙的二姐,家中次女。一直跟随大姐贺英左右。1933年5月5日深夜与贺英等遭到敌人围攻,在贺戊妹掩护下,伤员和家属得以撤了下去。但她却不幸中弹负伤,然而她仍顽强地紧捂住伤口继续战斗,子弹用尽后便抽出大刀和扑上来的敌人展开了肉搏,最终因伤势过重而被敌人俘虏,敌首覃福斋当场砍下她的头颅。与姐姐贺英的首级悬挂着一起示众。
 
 
姓名:林营妹
生卒年份:1910~1933
遇难经历:林营妹,又名炎箕嫲,化名林福秀。出生于武平县武东乡袁畲村。幼年抱给张畲朱家做童养媳。14岁跟丈夫朱发古(宗炎)到中山乡上峰村纸寮打工。1928年,上峰村来了几个共产党人,他们经常到纸寮住宿,向林营妹宣传革命道理。1929年春,林营妹和丈夫都参加了革命。1930年丈夫牺牲后,林营妹仍坚持进行革命工作,并且在战争实践中,练得一手好枪法,作战胆大心细,机智勇敢。1933年冬,营妹所在游击队在美西角被敌人包围,最后她因子弹打完,落入民团之手。敌人对营妹施尽酷刑,要她供出游击队情况。营妹坚强不屈,守口如瓶,无计可施的敌人只好将她押赴刑场斩首示众。刽子手先割掉她的乳房,然后再砍下她的头。敌人连她的尸身都不放过,刽子手残忍地砍下她的四肢,让尸块留在刑场中“展览”。在场群众见状无不痛心落泪。
 
 
姓名:黄富群
生卒年份:1908~1935
遇难经历:黄富群,福建连城县人,出生在连城田心村一个贫农家庭。艰苦的环境从小养就了她倔强而泼辣的性格。1926年冬,黄富群19岁时,由亲戚介绍,跟城里一间米店的沈邦翰结为夫妇。由于丈夫也出身贫苦,两人情投意合。结婚三年就生下了一女一男。1929年夏,丈夫参加了红军,黄富群不仅积极支持丈夫的革命工作,自己亦投身于革命行列,作好随时为革命牺牲的准备。1935年5月,黄富群夫妇俩因叛徒出卖,在清流同时被捕。不久,被解押回连城。敌人妄图把地下党、县苏干部、游击队一网打尽,敌人软硬兼施,也动了各种大刑,但60多天过去了,敌人仍毫无所获。1935年7月26日上午,黄富群和丈夫一起被送上刑场。敌人先杀害了她的丈夫,然后仍幻想可以威吓黄富群招供,愤怒的黄富群回答他的只有“红军万岁”。刽子手便撕开黄富群的上衣,割下了她两个乳房,接着又将她开膛破肚,残忍的手段令人惨不忍睹,黄富群和她丈夫的头颅还被挂杆示众。
 
 
姓名:赵一曼
生卒年份:1905~1936
遇难经历:赵一曼,原名李坤泰,学名李淑宁,又名李一超,四川宜宾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著名的女民族抗日英雄。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赵一曼被中国共产党派到东北地区领导革命斗争。1934年担任中共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兼铁道北区委书记,组织抗日自卫队,与日军展开游击战争。1935年担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3军第1师第2团政委,11月,与日伪军作战时不幸因腿部受伤被捕。日军为了从赵一曼口中获取到有价值的情报,找了一名军医对其腿伤进行了简单治疗后,连夜对其进行了严酷的审讯。早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赵一曼没说出一字有关抗联的情况。1935年12月13日,因赵一曼腿部伤势严重,生命垂危,日军为得到重要口供,将她送到哈尔滨市立医院进行监视治疗。赵一曼在住院期间,利用各种机会向看守她的警察董宪勋与女护士韩勇义进行反日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两人深受感动,决定帮助赵一曼逃离日军魔掌。1936年6月28日,董宪勋与韩勇义将赵一曼背出医院送上了事先雇来的小汽车,经过辗转后,赵一曼到了阿城县境内的金家窝棚董宪勋的叔叔家中。6月30日,赵一曼在准备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追捕的日军赶上,再次落入日军的魔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凶残的日本军警对她进行了老虎凳、辣椒水等更加严酷的刑讯,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的珠河县处死“示众”。8月2日,赵一曼被押上去珠河的火车,她知道日军要将她枪毙了,此时,她想起了远在四川的儿子,她向押送的警察要了纸笔,给儿子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遗书:“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在你长大成人之后,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姓名:朱赛英
生卒年份:1893~1936
遇难经历:朱赛英出生在宿松县北浴黄山村乡周家屋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0岁以后,在地主家做工糊口。1934年,深受革命影响的朱赛英动员丈夫和长子参加了游击队,自己组织20多名妇女为红军补衣、缝被、做军鞋、烧水送饭、照顾红军伤病员;同时自告奋勇,担任了侦察敌情、跑地下交通等工作。1936年4月2日,朱赛英手提货篮在出山执行侦察任务过程中与敌军相遇而被捕。在敌人软硬兼施的轮番审讯中,她的回答始终是“不知道”。敌人当场杀害几个红军干部和她的丈夫,朱赛英仍然毫不动摇。敌人恼羞成怒,用烧红的长枪通条穿刺她的乳房,她紧咬牙关,仍旧回答:“不知道!” 无计可施的敌人于4月5日,在北浴乡马场将朱赛英杀害。
 
 
姓名:许爱国
生卒年份:1911~1937
遇难经历:许爱国,漳州人,由于家庭穷困,不满周岁被送进孤儿院,后由九湖乡农民陈榕抱养。养父、母死后,许爱国到表兄阮石象的船上干活。阮石象是中共的地下交通员,他家的船是地下党活动的据点之一。从此,许爱国同地下党有了接触,1934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在白云根据地红军军需处工作。在反“围剿”斗争中,许爱国还经常带领白云村、田中央村、小梅溪和狮头山一带的革命妇女,假装上山砍柴、下地耕作或回娘家探亲等,冒着生命危险,穿越敌军封锁线,给红军战士送粮食、药品和情报。许爱国还多次女扮男装,穿西装,戴礼帽,到漳州城区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破坏敌军的通讯设施,袭击土豪劣绅。1937年7月14日下午,许爱国在途经田中央村过港祖楼时不幸被田中央村大恶霸陈蓝发现,许爱国当场被打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晕倒在地。陈蓝的儿子陈金枝还抓着许爱国的头发,狠拖着跑,又用麻索吊在屋梁上毒打。许爱国被打昏许久才苏醒过来。陈蓝威胁许爱国供出党组织的联络站,她半个字也没有透露。陈蓝的老婆竟灭绝人性地用剪刀剪许爱国的肌肉,用头发叉刺许爱国的乳房。许爱国始终坚贞不屈,最后壮烈牺牲。
 
 
姓名:杨岭梅
生卒年份:1921~1940
遇难经历:杨岭梅,晋州市南田村人,父亲杨洛任教书维持全家生活。她从小吃糠咽菜,拾柴割草,吃尽了人间苦。七七事变后,南田村建立了抗日组织,成为晋县八区区委和区小队的活动中心,她的家抗日干部常来常往。1938年春,她参加了妇女识字班,并到抗日训练班进修。结业后,任第六区妇救会秘书。她泼辣忠厚,工作积极肯干,组织妇女们上识字班,宣传妇女解放,抗日救国的道理;动员妇女们送子送郎参军抗日;发动妇女们纺线织布,做军衣、军鞋;带领妇女挖洞破路,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监视敌特。在她的影响下哥哥和弟弟都参了军。1940年3月23日清晨3时许,由于汉奸告密,她所在的南田村被日军包围。她同村里乡亲被带到村西的一片空地上。为了掩护群众脱险,她毅然挺身而出。在牢房里,受尽了严刑拷打和非人的折磨,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敌人气急败坏,剥光她的衣服游街示众。最后,被带到城东门外的尼姑庙旁,割下她的乳房,活活钉死在县城东城墙上。
 
 
姓名:戴志民
生卒年份:1918~1940
遇难经历:戴志民,河北省安国县齐村人,1940年7月16日,日本侵略军扫荡齐村,把二十二名干部群众带回日军司令部进行审讯。当敌人得知戴志民是村妇救会主任时,便在她身上打主意。当时,戴志民已怀有七个多月的身孕,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引诱、逼供面前,坚贞不屈,誓死不暴露党的机密,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气概。敌人恼羞成怒,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光了她的衣服,残无人道地用刺刀剖开了她高高隆起的腹部,挑出了她腹中的胎儿。年仅二十二岁的戴志民就这样惨死在鬼子的屠刀之下。
 
 
姓名:章辅
生卒年份:1918~1940
遇难经历:章辅,字逸仙,笔名曼子,生于今浙江省上虞县嵩厦区华镇乡章家村一地主家庭。1938年秋,章辅弃学从军,同其他7名青年一道从上海出发至安徽省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1939年年初,被分配到新四军教导总队第八队学习,并负责撰写队里的墙报。1940年7月6日上午,章辅和民运队员杨少青正在乡里做群众工作,被前来骚拢的国民党高邮八区一伙暴徒抓去,当天下午被带到塔集镇,关押在寿佛寺。敌人要她投降,她严词痛斥,敌人对她严刑拷打,逼她供出新四军活动的情况,但一无所获。7月7日下午,敌人剥光了她的衣服,用麻绳反绑着她的双臂,将她赤身裸体地游街示众,游街时她高唱《新四军军歌》。敌人用枪托敲她的嘴巴,血一滴一滴从嘴角淌下,她一边淌血一边唱。押到夹沟刘奶奶庵附近的乱坟地时,敌人命令她跪下,她“要杀要剐随你们便,下跪万万不能!”恼怒的敌人用刀割下她的乳房和耳朵……。她还是坚强不屈,不断地高呼口号,最后敌人砍下了她的头颅,她才倒在血泊中。章辅死后,当地老乡把她的尸骨埋在村头。
 
 
姓名:何小静
生卒年份:1921~1941
遇难经历:何小静,原名何雪晴,又名何彼静,广州市番禺县沙湾乡北村人。出生在一个医生家庭。何小静兄弟姐妹七人,一个个相继走上革命道路。何小静在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她从小聪明过人,性格倔强。1933年在沙湾德明小学毕业,1934年在广州市职业学校英文夜校读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她毅然与兄妹七人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青年先锋队及艺协少年组。1941年春,皖南事变后,当局向共产党人和爱国青年进行血腥屠杀,何小静也被特务逮捕,押回韶关警备司令部。小静在狱中英勇斗争,初以绝食表示对国民党法西斯暴行的反抗,继而对看守宪兵做争取教育工作,打算越狱,但没有成功。在一次公堂审讯中,她不畏酷刑拷打,大义凛然地宣传共产党抗日救国的主张。1942年3月的一个晚上,小静被国民党宪兵押到曲江火车站对面枪决,小静的遗体还被敌人剖胸,取出心脏给国民党大官治病。
 
 
姓名:杨曙光
生卒年份:1910~1943
遇难经历:杨曙光,江苏涟水县人,原名顺亲,又名晓光、萍秋。1930年在涟水中学读书,抗日战争爆发前,她在涟水女子师范读书时,就因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的学生运动,遭到当地反动政府的通缉。后来加入中国共产党,到上海参加锄奸队。1936年,党组织派她到厦门做党的地下工作,这期间,她结识了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刘庆华,并很快地结了婚。1939年秋,因他们夫妇的革命活动被国民党发现,组织决定派他们回胶东工作,后又转到了上海。1942年秋,组织派她潜人威海城里开展革命活动。先隐蔽于岗山后村,待机入城,由于汉奸周锦廷告密,遭到伪军逮捕。被捕后,押到威海南日寇一据点里审讯。在威海日本宪兵队里,她面对敌人的诱降逼问和酷刑折磨,坚贞不屈。敌人将她押送至青岛,继续进行刑讯,但仍一无所获,最后敌人将她押赴刑场,然后放出狼狗,将她活活撕咬至死,杨曙光壮烈牺牲。
 
姓名:刘耀梅
生卒年份:1921~1943
遇难经历:刘耀梅,河北阜平县人。16岁开始从事抗日工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她为发展全村妇女参加抗日工作。1943年初,为粉碎日军对晋察冀边区壮岳区进行的大“扫荡”,不分昼夜地站岗放哨,抬伤员,洗血衣,做军鞋,抢秋运粮,坚壁清野,多次受到表扬与嘉奖。 1943年12月10日,刘耀梅不幸被捕,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她坚贞不屈。恼羞成怒的荒井暴跳如雷,竟将她绑在树上,用刀子一块一块地割她的肉。刘耀梅一次次昏死,一次次醒来,醒来就痛斥敌人。荒井用刺刀将她身上的肉割下后,当场煮熟吃下去。在折磨了整整三天后,无计可施的敌人将女英雄拖到上平阳村掏心砍头。刘耀梅壮烈牺牲后,抗日军民找到了她的遗体,人们含泪把她侧翻过来,由八路军晋察冀画报摄影记者叶曼之拍摄了后来广为人知的这幅照片《刘耀梅之死》。
 
 
姓名:杨桂英
生卒年份:1923~1946
遇难经历:杨桂英原住海安章郭庄,七岁那年随父亲杨永才移居到白米区远沐乡。她年少时亲眼目睹地主对农民的逼害,十三岁那年更被地主强迫去当“讨丫头”,受尽了地主的凌辱,故杨的反抗思想日益强烈。1945年白米解放后,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拿起了武器与国民党作斗争。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猖狂进攻,到处筑据点,残害人民,杀害革命干部,那些过去夹着尾巴逃跑的地主也接踵还乡。这时我主力部队北上杨桂英的家乡一时变成白色恐怖地区,杨桂英也不幸落入了地主武装的手中,敌人惨无人道地用火油灌肚肺,又命人用猪鬃、铜丝穿乳头等肉刑,痛得杨桂英几次死去活来,但她依然坚贞不屈。1946年10月27日,地主武装将杨桂英拉到马沟西边烟墩乱坟场里杀害。
 
 
姓名:彭秀英
生卒年份:1926~1947
遇难经历:彭秀英出生于莱芜冶庄村,出嫁到口镇南街。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本村妇救会长兼民兵副队长。1946年,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在斗争大会上,以亲身经历控诉地主剥削压迫农民的罪行。在“动参”运动中首先送新婚3个月的丈夫参军,带动全村掀起参军热潮,受到上级表扬。1947年7月24日,被“还乡团”逮捕,当天下午,彭秀英就被带到口镇南街。匪徒们对她进行了非人的折磨。白天,敌人脱光她的衣服,用绳子牵着沿街游行,到地主门前“扭秧歌”赔礼道歉。夜里,敌人把她双手翻绑,吊在梁上,敌人用烧红的铁勺挖去彭秀英的乳房和身上的肌肉,痛得她昏死过去。经受长期折磨的她不能站立,匪徒们抬着她到各地主家里,让凶狠的地主轮番用香头烙她,用棒锤打她。彭秀英几番死去活来。匪徒摧残了十几天后,仍不能从她的口中得到半个字,黔驴技穷的敌人使出最后一招。1947年8月6日,敌人将受尽酷刑的彭秀英五花大绑,带到南门外砍头示众。
 
 
姓名:林秀梅
生卒年份:?~1947
遇难经历:林秀梅在1942年日寇侵略最疯狂的年间在文昌县龙马乡新村担任地下党员。有一次她负责放哨时发现日军进村,便机警地报警后向村外跑去,敌人开枪追击,林秀梅不幸中弹负伤被捕。她被敌人用麻绳钢丝绑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后经同志营救脱险。1944年8月,林秀梅再度被捕,遭受严刑拷打,林秀梅假装疯癫,在狱中脱光衣服,啼笑兼作,敌人竟信以为真,地下党趁机活动,把林秀梅保释出来就医而脱险。1947年1月,由于叛徒的告密,国民党当局将林秀梅逮捕,受尽灌水、火烫、倒吊等毒刑迫供,但未能让她屈服。后来敌人在镇中心立一木杆,将林秀梅扒光衣服,绑在上面让太阳曝晒,又用点着的烟卷烧她的乳房,林秀梅始终坚贞不屈。最后敌人用木棍捅入她的阴道,用刀剜遍她全身并撒上生盐,林秀梅宁死不屈,高呼口号,被敌人活活折磨至死。
 
 
姓名:刘胡兰
生卒年份:1932~1947
遇难经历:刘胡兰,原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刘胡兰4岁时,生母就撒手人间,使刘胡兰过早地失去母爱,倍加体尝到了人生的不幸与苦难。 1939年秋天,云周西村成立了共产党地下组织,党组织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常给刘胡兰他们讲一些革命的道理,使刘胡兰在抗日战争的暴风雨中度过了童年时代。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战爆发,刘胡兰在共产党的培养下,投入了新的战斗,并在1946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为候补党员,当时她才14岁。 1947年1月12日,盘踞在大象镇的敌人和地主武装,忽然包围了云周西村,封锁了所有路口,严令不许任何人出村。由于敌人的严密封锁,刘胡兰已无法离开村子,她和母亲商量,先到隔壁刚生下小孩的金钟嫂家里隐蔽,如果被敌人发现,就说是伺候坐月子的。当刘胡兰来到金钟嫂家时,屋里已经有好几个人了。而且敌人规定一家只许留一人,留下两个的就按私通八路办理。为了不连累他们刘胡兰毅然谢绝了金钟嫂的挽留,向村前的大庙走去。  刘胡兰踏进大庙,与石三槐、石六儿等6位同志巍然屹立。敌人对刘胡兰的威迫利诱都失败了,但他们并不死心,妄图用血腥的屠杀逼迫刘胡兰投降。在大庙西侧广场上放下了铡刀、木棒,刘胡兰和石三槐等同志被押到刑场,敌人先将我地下交通员石三槐,民兵石六儿、张年成和干部家属石世辉、陈树荣、刘树山6位同志,用乱棍打昏后,用铡刀一个个杀害了。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大地,锋利的铡刀卷了刀刃。烈士的遗体只能激起刘胡兰的怒火,始终无法使其屈服。面对凶残的敌人,刘胡兰从容地躺在铡刀下,用行动来表示自己宁死不屈的决心,彻底失望的敌人只好下令铡下刘胡兰的头颅。1947年春天,毛泽东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姓名:王秀珍
生卒年份:1926~1947
遇难经历:王秀珍出生在胶州市庞戈庄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里。王秀珍的童年是在苦难中度过的。王秀珍13岁就进了工厂做工,在哥哥王福堂的熏陶下,王秀珍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她除在厂里积极参加各项进步活动外,回到家里,又是哥哥开展党的工作的好帮手,传送信件、印发传单、监视敌特,样样干得很出色。1945年,年仅19岁的王秀珍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开始了她新的革命生涯。1947初冬的一天,王秀珍不幸被敌人逮捕,敌人用皮带、木棍毒打王秀珍,威迫她供出党组织的位置。王秀珍强忍疼痛,紧咬牙关,一声不吭。凶恶的打手又剥掉她的上衣,用刺刀在她身上划了一道道口子,然后往伤口上散盐。王秀珍被折磨得昏死过去。敌人仍不甘罢休,先用凉水把她泼醒,然后用铁丝将王秀珍的两个乳房串起来,再点燃火把,烧烤她的乳房和伤口。大颗大颗的汗珠从王秀珍脸上滚下来,她又一次昏死过去。敌人折腾了大半天,什么也没有得到,只好先把王秀珍关进牢房。在牢房里,敌人又软硬兼施,但都白费心机,一无所获。几天以后,匪徒们把王秀珍押到南村的后河滩上,推到一盘铡刀前,指着铡刀威胁她。王秀珍坦然面对,笑着回答:“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你们下手吧!”一个匪徒抬起铡刀,残忍地铡掉了王秀珍的双脚。英雄倒在血泊中,鲜血染红了河水,染红了沙滩,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呼喊:“乡亲们,为我报仇啊!”匪徒们又在她身上连铡两刀,王秀珍壮烈牺牲。
 
 
姓名:尹灵芝
生卒年份:1931~1947
遇难经历:尹灵芝生于寿阳赵家垴村一贫农家庭。因家境贫寒,父母亲在外给人打小工、做佣人。灵芝在家领着妹妹挖野菜,苦度时光。母亲因积劳成疾过早离开人世,家境更加艰难。后来,妹妹当童养媳,灵芝操劳家务,抚养弟妹。一日,弟弟不幸被开水烫死。灵芝从小就饱尝人间辛酸,养成倔强性格。 1940年,抗日工作开展到赵家垴。父亲尹尔恭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赵家垴抗联主任,积极领导群众抗日。父亲及许多人的革命活动,深深地印在灵芝幼小的脑海里。从此她也走上了革命抗日的道路。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后,阎锡山的军队劫收胜利果实,屡犯解放区。这时14岁的尹灵芝已被选为赵家垴妇救会副主任。在区委领导下,组织群众打地道,发动妇女做军鞋,动员青年参加解放军,组织妇女和儿童火线送饭,护理伤员。1947年10月19日,阎锡山匪军和复仇队袭击寿阳县太平乡的赵家瑙时,尹灵芝因保护公粮和群众转移,不幸被捕。敌人对她施以各种酷刑,在严刑拷打下,尹灵芝右眼失明,左腿骨折,遍体鳞伤,但始终没有向敌人透露一个字。后来,敌人在刑场置一铡刀,并把灵芝按在铡刀上,将她的双腿铡了下来,顿时热血喷溅。尹灵芝仍忍着痛高呼口号,接着敌人又铡了一刀,尹灵芝的腰被铡断了……。晚间,群众将这位年仅16岁的女英雄铡成三截的遗体悄悄掩埋于村外。
 
 
姓名:杨朝霞
生卒年份:1921~1947
遇难经历:杨朝霞是山东沂源人,共产党的地下交通员。父亲早年去世,家里有母亲和两个姐姐。194747年秋,由于叛徒出卖,杨朝霞不幸被还乡团逮捕,敌人为破获我连络点,对她严刑拷打,她始终坚贞不屈,拒不招供。敌人在审讯时,用了压杠子,竹签子钉手指,披麻带孝,钢针刺乳等酷刑残酷折磨她,但她除了怒骂敌人外,一句口供也不招。在她被捕的20多天里,敌人天天提审她,一天也没歇过。有一次,敌人把她反吊在屋梁上,连续拷问了三天三夜,用皮鞭打,香火烧,烙铁烙,甚至把猪鬃插进她的乳头,反复捻搓刺扎,她都坚持下来了。惨无人道的还乡团竟然把烧红的铁棍插进她的肛门,把燃烧的火把捅进她的下体,她都没屈服。敌人终于黔驴技穷了.将她推入早已挖好的土坑里活埋。
 
 
姓名:黄志恒
生卒年份:1928~1948
遇难经历:黄志恒,广东中山县三乡平岚人,原名叫黄秀娟,出生于一个华侨家庭。父亲黄月槐早年到日本谋生。母亲郑云仙。父亲死后,母亲为了养活一家八口和祖母,卖了首饰和人合伙做小生意,血本无归,经神失常,自杀身亡,此后生活更加清贫。家怨国仇,革命的种子悄悄在她心中发芽1943年,黄志恒在中山县五桂山抗日根据地参加革命。1944年8月,她跟随部队挺进粤中、担任卫生员。1947年6月24日,在尚和塘战斗中,黄志恒为掩护其他战友中弹负伤被敌人逮捕。敌人捉获她之后,欣喜若狂,以为所捉的是新恩人民保乡自卫队长冯超的爱人黄兰。为了保存革命力量,掩护战友,她决定冒名顶替,迷惑敌人,从容地承认自己就是黄兰,敌人受骗之后,先好言相劝,妄图打动她的心,使之供出游击队的行踪。接着又要她写“自首书”,黄志恒不为所动。敌人见软的不行.又来硬的,先锁上沉重的铁链.用棍棒拷打.再用电烙铁炮烙,但她始终不肯吐露半点真情。1948年8月5日,敌人把她的衣裤剥光,用竹签插入她的阴道,押着她裸体游街。示众后,黄志恒在恩城晒布坦社坛前被斩首示众,敌人将黄志恒的首级(他们都误以为是黄兰)悬挂在恩城镇桥峰路锦江北岸桥头的一根电线杆上“示众”。
 
 
姓名:江竹筠
生卒年份:1920~1949
遇难经历:江竹筠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按党组织的要求,与共产党员彭咏梧扮作夫妻,组成一个“家庭”,作为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和地下党员学习的辅导中心。1945年与彭咏梧结婚。人们习惯称她江姐,以表敬爱之情。1947年,在“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的学生运动高潮中,受中共重庆地下市委的指派,负责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英勇斗争。在丈夫彭咏梧的直接领导下,江姐还担任了中共重庆市委地下刊物《挺进报》的联络和组织发行工作。1947年,彭咏梧任中共川东临时委员会委员兼下川东地委副书记,领导武装斗争。江姐以川东临委及下川东地委联络员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斗争最前线。1948年,彭咏梧在组织武装暴动时不幸牺牲。江姐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丈夫的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国民党军统特务用尽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残酷地将竹签钉进江姐的十指,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渣滓洞监狱。
 
姓名:许志
生卒年份:1932~1949
遇难经历:许志,原名许买银,云南省石屏县陶村区菜营村人。出身贫困家庭,12岁被迫当童养媳,不久丈夫死去,仍回娘家。1948年在中国共产党党员孙烈引导下走上革命道路。同年5月,加入“民主青年同盟会”,又参加革命武装自卫军,194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下旬,任民工团副团长被派赴思茅。她生活艰苦朴素,吃苦耐劳,斗争坚决,办事干练,被群众誉为“大尖刀”。10月11日清晨,思茅、六顺的地霸突然袭击思茅县南屏三家村冥龙民工团住地。许志被带到地主张麻昌家。李保林把她紧紧地捆在牛厩房的柱子上并进行严刑拷打,但许志始终闭口如瓶。下午7点多钟,许志被五花大绑地押赴刑场上,途中许志高呼口号。在刑场上,刽子手用长刀割了她的乳房、舌头,然后连捅了五刀后将她推入田坝心石屏河中,许志壮烈牺牲。
 
 
姓名:杨慧
生卒年份:1925~1949
遇难经历:杨慧,原名杨燕玉,参加革命后改名杨慧。云南通海县人。出生在通海县城高家巷一个自由职业家庭,祖父行医,父亲在宜良开“如真”照相馆。她曾随父就读于宜良小学,路南中学。在校期间,受到进步思想熏陶,积极参加中共地下党组织领导的革命活动,于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1月14日凌晨,发生了李希哲武装叛乱的事件,叛匪包围了县临时人民政府和中学校民工团住地,当时的县长兼秘书扬再廷叛变革命,和敌人里应外合,杨慧等人被敌人逮捕。被五花大绑押到叛匪中队长胡长荣面前。胡长荣曾是杨惠在钟山区建政时的清算对象。当天下午4点多钟,叛匪把杨慧押到了大寨坡脚小河边,敌人命令她跪下,她站的更坚定,更加挺胸昂头,不断高呼“共产党万岁!”敌人把杨慧剥得精光,捆在一棵桩子上拷问。刽子手割下她的乳房,杨慧咬紧了牙,不叫一声痛、也没有流一滴泪,仍不断地高呼口号,刽子手先在她嘴上割了一刀,然后在她身上刺了五、六十刀,杨慧壮烈牺牲。
 
 
姓名:李波
生卒年份:1923~1950
遇难经历:李波,广东郁南县桂圩石龙岗村人,又名李秀婉,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她在初中及简师就读时,就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参加歌咏、戏剧等宣传活动。1944年秋,日本侵略军对粤发动新的进攻,李波参加了“郁南县桂圩镇常备自卫队”,对日本侵略者予以反击。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战爆发,李波遵照党的指示于1946年5月转移香港,在中共华南分局香港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女青年工人夜校教员的名义,从事工人运动工作。1949年初,李波从香港回来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粤中纵队第四支队政治部工作队,随后转到云浮活动的第四支队第三团工作。1950年2月下旬一天深夜一时左右,刘汉清残部于突然袭击云浮达石圩一带。当时,李波等六名工作队员住在达石圩。经过英勇奋战,弹尽被俘。刘匪强迫李波等六人投降,要他们供出军事情报。经受残酷肉刑。但他们忠于党的事业,拒绝了敌人的诱降。凶残的敌人用刀割去李波的乳房,她宁死不屈,昂首高呼口号。1950年2月26日晚上,李波等六名工作队员全部殉难。李波死后,她的尸体被肢解成四段,抛尸四野。
 
姓名:丁佑君
生卒年份:1931~1950
遇难经历:丁佑君出生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瓦窑沱一个中产盐商家庭。她自幼同情劳动者,富有正义感。1947年,她考入成都市立女子中学。其间,阅读大量进步书刊,开始倾向革命,并参加了罢课斗争。1950年1月,她瞒着父母,考入西康人民革命干部学校,并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结业时被评为学习模范。 1950年,丁佑君被分配到西昌女中任军代表,7月调到盐中区。当时,解放军剿匪仍未结束,当地土匪蠢蠢欲动,准备发动叛乱。丁佑君主动要求下乡,参加征粮工作。她不辞辛苦,深入百姓家中,做群众思想工作,宣传政策,深受群众爱戴。 9月18日,暴乱土匪逮捕了丁佑君,敌人剥光了她的衣服,将她裸体游街。丁佑君被押回到敌营后受尽折磨和凌辱,但她坚贞不屈。19日,土匪威胁丁佑君向坚守在区公所碉堡中的战友喊话劝降,她反而大声鼓励战友坚持到底。气急败坏的土匪向丁佑君开枪,她身中两枪,后被残暴的土匪在凹凸不平的地上倒着拖出半里多路。血肉模糊的她被抛到场口,土匪还威胁群众不准救治。当天夜里,丁佑君惨被野狼分食,壮烈牺牲。
 
 
在近现代的大革命浪潮中,献身于革命的女英雄可谓是不计其数,除以上介绍的主要人物外,还有诸如谢兰英、肖东、胡焦琴、陈美光、徐丽卿、毛绍成、邓和英、刘小焕、范小妹、朱永仪等,由于篇幅有限,就不逐一介绍了。

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二):近现代女烈小资料

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三):女烈的研究——小说篇 资料 资料 暗之阁


女烈的研究——小说篇
分类:资料
2007.8.7 17:53 作者:暗之子 | 评论:3 | 阅读:136524
    有一次有秀铮问我,女烈研究到底算不算色情呢?这个问题问得好,何谓色情呢? 比较抽象的解释就是将性变为缺德、乏味和枯燥的行为便是色情(Richard Foster加以解释,“任何艺术或文学作品,愈是将性从人的整体活动和情感割离,便愈是接近色情 ……纯属肉欲的活动,一种辖制他人,使人丧失尊严的手段。色情 贬低人的价值,使人丧失尊严。”)。如果这样算的话,那么女烈和人体绘画相比确实算得上是“色情”了(缺德嘛:P),但与女烈的研究本身并不矛盾,因为事实毕竟就是事实,不可能因为“色情”就将事实否定。比如行凌迟刑时犯人要全身赤裸的,女犯人自然也不会例外,那么只要你要作古代刑罚这方面的研究,那么这些“色情”的东西就不可能避免了,另外还有女犯的牢狱生活、刑讯等等都会碰到这些问题,这是无法回避的。就好像去研究性方面的知识,会碰到性爱,性器官一样,但你不能因为这两样东西往往是被色情画册和电影大量引用就连性研究也定义为色情吧?所以如果说艺术与色情只有一线之差,那么研究与色情有时候也是只有一线之差的,要怪就只能怪俺们的老祖宗太“淫秽”了。
 
    女烈研究会和色情联系起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现时网上流行的“黄色刑场小说”。与黄色电影大量引用性爱和性器官一样,刑场小说也是大量地引用古代刑罚对女性的迫害来做文章,利用这些来成为刺激男人性欲的素材。网上的刑场小说以石砚的作品最有代表性,其中以《刘小刀》,《花将军》这两个篇最为出色,网上那些同类小说大都是它们的变种, 属跟风之作,所以都跳不出石砚的套路,以致于刑场小说都具备以下几个共同特点,然后就这些共同点进行一一讨论。
 
一,如果女犯是判砍头的话,在行刑前ASSHOLE要被塞上石子,死之前也常常被刽子手“恶搞”一番,死后的尸体要么吊起来示众,要么摆在刑场上“展览”。
 
二,女犯被捕进入狱中后往往会被强奸。
 
三,大部分的女犯都是被判凌迟的,而且凌迟的方式往往五花百门,主要是由作者的兴趣而定。
 
四,女犯在“刑讯”期间所受的刑罚有两类,一种是极少受到严刑拷打,为的就是使其赤着“雪白”的身躯上刑场;一种是SM类的,女犯的身体往往要接受各种各样的酷刑,基本上都是以挑战人类忍受极限为目标的。
 
五,不管女犯犯什么罪,处什么样的死刑,行刑时必定是全裸的(包括游街),游街的方式80%都是骑木驴,余下的基本上是呈“大字”型地绑在架子上,总之羞处一定要让人看到。
 
六,女犯们个个都年轻貌美,就算是年纪稍大的也是个半老除娘,身材个个都是“美院”级的。
 
身首异处
 
    网上绝大部分的刑场小说描写女犯被斩首时肯定有这一细节:行刑前刽子手会用一小石子塞进女犯的ASSHOLE,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女犯因过份恐惧而排泄。        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人在过度惊恐时会出现大小便失禁是事实,犯人在上刑场到临刑前的那一刻所承受的心理恐惧是相当大的,更何况总体而言,女性的胆子比男性的要小,那么女犯在临刑前会出现“失禁”现像应该很正常。不过在史书和资料上均无这方面的记载,不知古代这种事情是如何处理的,而且女犯行斩刑时至少都会穿着条裤子,行刑前刽子手不太可能把她的裤子脱了然后塞上石块的,假如古代真的用塞石子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话,那么十有八九都会在去刑场前就已处理完毕(当然不排除有变态的官儿喜欢在刑场上来搞这东东,毕竟在中国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另外可以推测,被判凌迟的女犯也有可能会被塞上石子,不过相信这一招主要是对针一般的女犯,对那些视死如归的女英雄或女土匪自然不需要用这种方法。
    除了失禁之外,一些女犯也有可能因过份恐惧而四肢无力,软摊在地上,这时刽子手的助手会出来扶起犯人,抓住她反绑着的双手向后拉,一只脚半跪着,用膝盖顶着她的后背和臀部,使其形成跪姿,从而便于刽子手下刀(可参考清末留下的斩首照片)。这主要是应用于街道上的行刑,如果在正式的刑场上就可以使用一些工具了,比如断头台,这个断头台并不是指西方的那种,而是一个长型的铁架台,简单一点的甚至就是一个大树桩,作用是让犯人的脖子架在铁架台上或将头枕在树桩上,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上述情况,而且刽子手下刀也比较方便,只需举起鬼头刀用全力向下砍就成了。正常情况下,犯人跪着受刑时,刽子手要斜45度角砍下,需要一点技巧。如果使用断头台来行刑的话,犯人的臀部往往要蹶起来,如果碰上那些要全裸斩首的女犯(像要骑木驴上刑场的淫妇),那么她的阴部就会暴露出来,有点不雅。还有一种就是长木桩,正式的刑场上一般都会打有一些半身高的长木桩。如果碰上了那些“软脚”的女犯也可以将其带到木桩那儿,先让她跪在地上(也有坐着的),使她的背部贴紧木桩,然后将其双手反绑在木桩上,这样就可以将她固定起来。如此行刑往往会比较壮观,因为犯人的头被砍掉后身体不会倒下,所以体内的鲜血就只会往上喷,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活喷泉”。当然,这两种斩首的方式并不是“软脚”女犯的专利,处斩其他的犯人也会用到它们。
 
    女犯被斩首后尸体会不会吊起来示众呢?应该有这种可能,毕竟曝尸这种东西随意性是很大的,不一定就非要让它躺在刑场上“展览”。至于在刑场小说常见的刽子手在砍女犯的脑袋前对其进行SM式的恶搞,我不敢说没有这种事情发生,但就算有应该也不会多,尤其是在大城市行刑,玩这种东西未免太过不雅,女犯光着身子来受刑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除非这官老爷不爱面子,否则在背后被谈作色情狂心里面也过不去。
 
 
 
屈辱的女囚          在中国古代,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另外,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在刑具方面,犯人除了上枷和镣之外,还要上杻(杻又称子杻,俗称手铐,是一种长方形、中有两个圆孔,用来铐住囚犯双手的狱具),而女犯即使是犯了死罪也可不上杻,这主要是考虑到女子饮食便溺不便托付他人的缘故。应该说,从制定的法律上说,历代官方还多多少少有“保护妇女权益”的思想。         遗憾的是这些法律往往是一纸空文,大多数进入牢狱中的女犯都得不到“妇女权益法”的保护。在清代,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中国历来都流行一种观点:“好人不犯法,犯法非好人”,既然不是好人,那我就没必要尊重你的人权和人格。因此在狱卒狱官看来,女犯一进了监房,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任凭他们摆布、玩弄、奸淫。这一切,都是女囚所“应得”的待遇,是女囚们的“命”! 所以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是很难的。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被强奸的厄运了。一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所以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最生动的例子就是在小说《活地狱》里,有一个女犯,因为不愿顺从,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个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然后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长又粗的麻绳,把这女犯揿倒在地,将她的手脚如同捆猪一般捆住,再把大麻绳一头穿在她的手脚之中,穿好之后,打了一个死结,再将麻绳另一头用力拉,霎时间便把这女犯高高吊起。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这就是他们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
 
    至于犯了死罪的女犯那就更不在话下了,一来你是犯人,无人权可言;二来你快要死了,那么“废物利用”也是应该的。尤其是像要处凌迟刑的女犯,由于要全裸游街和行刑,所以往往有女犯在处刑前就被脱个精光,被狱卒们轮流享用。古代那些被凌迟的女豪杰们大都很年轻(是否貌美就不太清楚了,估计不会差),一旦被脱光了,不大大地刺激狱卒或狱官的性欲才怪,虽然记载上没有提及这一方面,但我想十有八九都跑不掉的。据说在古罗马,处女是不能被处死的,因此刽子手对其的强奸就成为了将处女送上黄泉的方法。之后西方也常有出现刽子手强奸女犯的案例,例如苏格兰女王玛丽在被斩首前就遭到了刽子手的强暴。看来在强奸女犯人的方面,东西方都很一致的,食色性也,可以理解的。         因此那些黄色刑场小说不能说它是完全的杜撰,或者说它只是经过了作者的“艺术加工”,去掉了这些“加工”,其实就是古代女犯活生生的写照,像《刘小刀》里面所描写的“别州”,官府规定女犯“行刑必裸体,刑前必破身”,这自然是虚构,但是在古代偏远地区,山高皇帝远,管理比大城市要混乱,官老爷往往是“土皇帝”,地方法律全是老子一句话,如果说大城市里女犯被砍头也要坦胸露乳,那么我来个全裸又有什么问题呢?         所以古代造反的女人真的要拿出比男人多一倍的勇气,因为一旦失败被擒就不是仅仅死那么简单了,从进入牢狱的那一刻开始,等待着她们的是各种各样的酷刑折磨和肉体所承受的侮辱(包括游街),如果只是判了砍头的话还落得个痛快,如果是凌迟的话,那么从被擒到死,对这个女犯来说绝对是活生生的第十八层地狱。
 
 
赤裸凌迟
 
    说到凌迟,我总觉得中国既然自称是“文明古国”,竟然会发明出像凌迟这种世界顶级的的酷刑,而且就算创造这种死刑有一定的合理性也不应该用在女性的身上,这一切与“文明”二字可谓格格不入。刑场小说大都以凌迟为主,无非是因为行刑时要裸体,这是黄色小说必备的条件。而且这种从弱质女流身上割肉的行为更能激发男人潜在的兽性,所以凌迟才会成为刑场小说的常客。由于是小说,作者们更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凌迟的方式比老祖宗创造的更精彩(具体这里就不罗嗦了,有兴趣的自己在网上找来看看),老祖宗的野蛮成就了石砚们的题材,想想不禁觉得有点讽刺。
 
    由于受到了网上那些黄色刑场小说的影响,有不少人潜意识中已先入为主地认为凌迟就是小说所描定的那个样子,当他们再看到有关失血、疼痛这类科普知识时便会质疑凌迟千刀后犯人才身亡的可能性。例如一些描写凌迟的刑场小说,说被害女烈全身的肉和器官差不多都割完了人也没死,只在最后挖出心脏时才断气,且不说流血过多会导致死亡,无休止的剧烈疼痛也会使犯人活活痛死。故此便认为凌迟数千刀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而且就算有,犯人在行刑中途就会因剧痛或失血过多而死掉了。不过当时好像还有规定,如果犯人未挨完足够的刀数而死亡的话,刽子手自己也会受罚,而且在历史上似乎除了刘瑾之外其他史书有记载的受凌迟刑的人都没听说过中途死去的,那么刽子手是怎样做到这点的呢?         正如大家所知,凌迟是从五代开始的,直至到元代凌迟还是相当简单的,只有一百多刀,准确点就是120刀。后来刀数渐渐地增多,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后,演变至明清时代的三千多刀,其实这是一个经验的积累过程。         要知道,古代的刽子手像木匠和传统手工艺那样是一个“祖传式”的职业,爷传父,父传子,又或者是师传徒那样教下去,这种方式本来就有利于经验的积累和创新。随着凌迟刑的诞生和发展,刽子手们渐渐掌握了其中的要领,而且由于职业上的需要,他们比西方的医生更早地掌握了人体的“解剖学”和了解人体的结构,并通过大量的“实验”慢慢地领悟到如何下刀可以减少血的流失,怎样割可以相对地减少痛楚,使其不易中途痛死,因此随着凌迟手法的日益成熟,凌迟从刚诞生时的大块大块地割肉慢慢发展成小块小块地割,从而也间接地增加了凌迟的刀数;而刽子手们手法的成熟也促使了刑法的演变,使得规定的刀数越来越多,最终达到极限的三千多刀。三千多刀,准确数字是多少呢?答案是没有。明清时期并没有对数目进行明确的规定,各地执行起来略有差异,比较多用的是3500刀,像刘瑾判的就是这种(还有一种说法是刘瑾被判了4200刀,不过没什么关系,反正他被割了3357刀后就死掉了)。         很多刑场小说描写女犯被凌迟都是割得“只剩下个骨架子”,这本身就是一个误导,大家想想看,凌迟要割三千多刀,每刀只有手指甲这么大的一块肉,那么以一个成年人的份量这三千多刀可以将她身上的肉割完吗?明显是不可能的,明清时对凌迟刑的规定中也没有强调要将犯人的肉割得干干净净,只要刽子手手法够好,那么完工之前犯人还活着是有可能做得到的,所以凌迟刑结束时犯人身上应该还有一些肉的,而这些肉的作用恰恰就是保证犯人的主血管不被割伤,从而使其在最后一刀前仍能“一息尚全”。而在痛楚方面,刽子手们经过数百年的经验积累,知道哪些地方下刀痛楚较强,哪些地方下刀痛楚较弱,熟练的刽子手知道如何去把握这一尺度,他可以让你痛得死去活来,但又不会疼痛致死,至于某些刽子手喜欢在犯人伤口处洒盐水那只能算是一个附加的“表演项目”,这里就不罗嗦了。         刘瑾为何会在行刑中途死亡呢?其实这是一个特例,明武宗因痛恨刘瑾图谋为帝的所为,于是下令将其凌迟三日,每日一千五百刀,这样问题就出来了,第一天割完后所留下的伤口便开始发炎了,而且疼痛也不断地折磨他,刽子手的老祖宗们并没有留下这方面的经验。尽管狱官找了医生来维持其性命,但到了第三天,刘老爷子的体质到达了极限,最终支撑不住而死亡。由此可知,刘瑾很大程度上是被炎症杀死的。刽子手可以控制流血的数量,可以控制疼痛程度,但对发炎就毫无办法了,所以古代绝大部分的凌迟犯都是在当天完成任务的。         虽然凌迟数千刀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这毕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死刑,光有老祖宗的经验是不够的,最重要还是要看刽子手本身的“悟性”和技术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刽子手都能完成三千多刀的完整的凌迟刑。故此在一些中小城市里执行凌迟时有可能是“偷工减料”的,甚至有可能会出现犯人中途死掉的,因为没有明确地规定刀数,所以地方官也不会太较真,能达到目的就好了,毕竟人才短缺啊:P         一旦碰上“国家级”的要犯,非要割几千刀的,估计还是要北京的“老师傅”来解决问题,所以才会有王囊仙以及她手下六位女将千里迢迢地从贵州押上北京去挨刀的壮举,一来是为了在京城里向世人警示造反者的下场,二来嘛,在贵州可能找不到这种“千刀人才”……。大家如果细心点可能会发现被割上三千刀以上犯人的都是在北京那里行刑的,看来能割满三千五百刀的非得要北京的老师傅出马不可(北京始终是全国人才聚集的地方啊,感叹中……:P)。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地方就没有高手,而且不可能把所有的“国家级”犯人都押去北京行刑,毕竟风险太大了,像大平天国的将领石达开、陈玉成和邱二娘等人是在地方行刑的,不过呢,他们都没有留下刀数记录,所以他们有可能上三千刀,也有可能只是一千多刀。
 
 
残酷的刑讯         在刑场小说中,女犯人上刑场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洁白型”,她们在牢狱中除了被强奸外不会有什么皮肉之苦,还有一种就是“SM刑”,女犯人往往会被严刑拷打。第一种主要是描写古代的女犯,因为她们要被凌迟,要裸体,所以要保证她们能挺着“雪白的奶子”出现在刑场上,而第二种主要是描写近现代的女犯,因为她们大都是被枪决或绞死的,所以身体即使被打得血肉模糊也无所谓,毕竟在“文明社会”嘛,总不能光着身子来挨子弹。         在第二种描写中,作者把各种惨烈的酷刑都施加在女犯一个人的身上,狠不得把所有能想像出来的妇刑,都让文章中的女主角“尝”一遍,情景之惨烈足以让读者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阿鼻地狱。更奇迹的是女犯竟然还能活着,刑伤似乎也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也不会染上病,甚至还能“昂首阔步”地上刑场,其实这只不过是作者吸引读者眼球的一种手段而已,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人的意志力是异常之强,但人的生理承受能力总有一个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人就会死亡,下面描述一下女犯在酷刑中致死的生理原因: 1、内脏受损衰竭致死。         人的内脏是十分脆弱的,一个外打击就可能导致功能衰竭致人于死地。一是大脑,头部受到重击,会产生脑振荡,轻则昏迷,重则死亡。二是腹部,腹部没有骨胳保护,很容易受到外力打击,一旦腹内脏器受到外力打击,造成器官衰竭,也容易引起死亡。另外反复向胃里、肛门里灌辣椒水和其它剌激性强的液体,也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造成消化不良,无法吸收营养,最后导致死亡。三是胸部,虽然有肋骨保护,但肋骨不是很坚硬,一旦肋骨折断,剌伤肺部、心脏,就会引起死亡。同时向口、鼻灌水的酷刑,弄不好呛到肺里,也会引起肺功能衰竭引起死亡。四是肾,对受害者腰部用刑,或是打屁股时打得靠上到了腰部,都可能损害到肾,而肾衰导致人死亡是很多的。
    所以,专门的刑讯人员是不会对头部、胸部、腹部进行重击的,而是折磨这些部位浅表皮肤和器官。主要是剌、烫、烧、掐(夹)、割、鞭打等。只有不懂行的土匪、大兵,才会对这些部位不分青红皂白地乱打一气。
         另外,电刑也可引起内脏功能紊乱,也可能造成受刑人事后内脏器官衰竭死亡。
2、大出血死亡。
    学过医的都知道,血液是人体中最重要的生命保障物质,一旦失血过多,就会引起失血性休克,补血不及时就可能导致死亡。出血死亡包括三方面,一是内脏大出血,产生原因和上面讲的一样,特别是肝、脾、肾等器官,血管丰富,本身又很软弱,一受打击很容易引起破裂大出血。而内脏大出血在外表很难看出,非常容易出现抢救不及时引起死亡的事件。二是伤了浅表主动静脉大出血。人身体有的部位动静脉离体表很近,如肘弯,腹股沟等处,用剌、割刑时如伤了这些大血管,又不及时止血,也有可能引起死亡。三是全身广泛性出血。如对受害人全身进行鞭打、刀割、剥皮等酷刑,造成全身大面积出血,虽然每一点出血并不多,但全身加在一起就多了,也能引起出血性休克并死亡。 3、疼痛性休克并死亡。         人体在受到极端疼痛时,会引起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引起血压降低、心跳加快并休克,严重时就会死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活活疼死的”。这类死亡不分用刑部位,很多酷刑都可能使人疼死。还有全身火烧、烫等,就是老虎凳等酷刑,也有可能使体质较弱的女犯死亡。 4、窒息死亡。         一些灌水的酷刑,一些将女犯倒吊起来把头放到水桶(水池)里的酷刑,勒脖子的酷刑等,都有可能没的控制好时间将人憋死。有时用布、棉花等软质物品用力塞嘴的行为,也有可能因塞的过深堵住气管致人窒息而死(国内出现过强奸犯因堵嘴过深致受害人窒息死亡的案例)。女烈双手被吊,时间长了因胸廓无法运动,也有可能造成窒息死亡。
5、伤口感染死亡。
    实际上这种死亡最多,书上记载往往是“被折磨死在敌人的牢狱里”。女犯在受刑后,全身布满伤口,敌人又不给包扎,牢狱内卫生条件极差,不感染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没有药品,只能靠自己的抵抗力,而受刑后的女犯身体往往极为虚弱,抵抗力也很弱,一旦感染,就会发高烧。如果感染厉害,就可能得败血症,必死无疑(白求恩就是死于败血症)。要是感染上致命的破伤风,也基本上九死一生。在对女犯阴道、肛门用火烫、火烧刑后,还可能感染致命的绿脓杆菌,就是到了七十年代,染上这种细菌也还等于宣判了死刑,何况过去呢?另外,对女犯口鼻、肛门、阴道灌各种未经消毒的液体,用猪鬃、细铁丝捅入女犯的乳腺、尿道等,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肠道、阴道、尿道和乳腺的感染,严重的也能致命。因此,很多女犯实际是因刑伤感染而死,而网上的刑场小说往往就故意忽略这种情况,好像这些女英雄都是从那美克星上来的,再生能力超强,可惜实际上我们的女豪杰们没有这种神奇的能力。 6、疾病死亡。         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一般女犯在受刑时都要被脱得一丝不挂,受刑晕过去后又要用凉水泼醒,受冻是必然的,有时敌人还故意让女犯在室外受冻。医学理论认为人在裸体时最适合的温度是24度,而睡觉时的温度还应再高一些。在我国北方除了夏天白天可以高过这个温度外,其它季节和夏天的晚上都要低于这个温度。受刑女烈在又潮又黑又脏的牢狱里,有的仍为裸体关押,有的则穿着湿淋淋的衣服用体温烘干,怎么也要受冻。而一受冻很容易引起感冒,再一发烧,加上刑伤,非常容易患上肺炎(典型性肺炎),如不及时医治,死亡率也是非常高的。 接下来描述一下施刑者对女烈酷刑致死的原因:         施刑者对女烈酷刑致死,一般分为故意和失手两种。故意用酷刑致死。这里就不多说了,主要是土匪、还乡团的报复行为,还有给别人看,吓唬人的酷刑。施刑目的就是要让受刑者经受最大的痛苦,受到最大的污辱,因此一般是不择手段。         失手致死,是指用刑过度,致死并非是施刑者当时的本意。一般专门刑讯人员在没有得到口供之前,是不愿意受刑人死记的,有的在万一失手后还会对受刑人进行抢救。医学发达的德国甚至还有专门的医生随时监视重要受刑者的身体状况,就是防止用刑过度造成死亡。失手致死原因大体有四种:
1、用刑过度。
    有的酷刑本身就的一定的致命性,用刑不当很容易造成女烈的死亡。如电刑,给人造成的痛苦极大,危险性也极大。医学知识告诉我们,人的心脏只要流过1毫安的电流就会停跳,而用电刑时电流在身体里流动,具体到心脏通过多少电流谁也不知道。女犯在受刑时身体会大量出汗、乳腺、阴道在电流剌激下也会大量分泌体液,受刑女犯身体也会大幅度扭动,使电极位置发生变化,这一切都可能改变身体的电阻,从而改变流入身体的电流。而流过心脏的电流一旦超过极限,人就可能死亡。此外将女犯倒吊后头放进水桶的窒息刑,时间掌握不好也很容易将人憋死。而因疼痛休克引起的死亡,稍重一点的酷刑都有可能发生。 2、是对受刑人身体上的问题不了解,用刑致死。
    如有的人血压高,被倒吊后引起脑出血死亡。又如有人有血小板少的病症,用刑后出血不止造成死亡。有的女人怀孕后施刑者不知道,用妇刑过度引起流产后大出血死亡。还有的人心脏有问题,别人能接受的电刑她就受不了。女人乳头靠近心脏,对乳头的电刑弄不好很容易死人。 3、是缴功心切,用刑致死。
    一些敌人特工人员为了向上级缴功,或是和别的同事争功,往往用刑力度加大,妄想一举获得口供,结果一下用刑过了造成死亡(这就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4、恼羞成怒。
    施刑者受到女犯的嘲讽、揭短,或受到上司的责骂,或感到实在没办法了,就有可能使用最重的酷刑,“沙锅捣蒜,就这一锤子”,能逼出口供更好,逼不出来也要让女烈受到最大的痛苦。“披麻带孝”就是这种酷刑的代表。
    通过上述对女犯受刑死亡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人体特别是女人身体的脆弱性,使一般女人不可能较长时间连续接受严刑拷打。如连续进行拷打,女人会由于刑伤感染、身体虚弱、疾病等,很可能坚持不了几天就会死亡。人在受到剧烈痛苦时往往会昏过去,这种昏迷其实是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对受刑的女犯来说,昏迷有时简直是一种“救星”。很多受过刑的女人回忆时都说,受刑时盼着昏迷,只有昏迷才能解脱一时的痛苦。由于昏迷会对身体造成很大损伤,使身体耐受力下降,下次再用刑时昏迷的就更快。连续用刑会使昏迷程度越来越快,以致无法用刑。有一篇回忆文章曾记载一个女烈本身身体就比较弱,受过多次刑后极为虚弱,以致稍一上刑(如反吊)就会昏迷,搞的敌人反倒没办法了,一用刑就昏迷,不用又不说,又怕她死了(尤其是社会上小有影响力的女人,像杨开慧之类的),只好给她找医生医治,又用好营养品“伺侯”。刑场小说里面描写的女烈们一天受刑昏迷十多次,如果真这样,那她很可能醒不过来了。         据史料记载,对女人一般也就连续三天用大刑,个别有记载七天的,然后就要让她休息一阵,有的甚至也派医生疗伤。个别记载也有说是每天提审(如杨开慧),但没说每天上的酷刑是什么,如果天天使用能使人昏迷的大刑,可能根本坚持不了一个月。一些回忆录说,敌人把酷刑分为几档,每档酷刑只用一两种,逐步升级,到最高级还问不出来,一是放下长期关押(《红岩》中很多人都是这样),二是处决(如秋瑾)。当然也有个别的在“查清”没大问题后,敲一笔钱后放人。         也有少量女烈受过很多酷刑,一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要有口供的;二是敌人故意折磨她的意志。其方法有的是每隔几天用刑一次,中间给点恢复时间;有的是连续熬刑,但多使用一些难受但不过狠的刑罚,绝不能使用能使人昏迷的酷刑,否则一昏迷就前功尽弃了。         我们的女英雄们如果不幸落入敌人手里,除了少部分被营救出来、极个别越狱外,大部分女英雄要么死在敌人的刑场上,要么惨死在敌人的刑讯室或黑狱中,有的人甚至连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死在哪里都没人知道,甚至有很大一部分人失去了贞操,受到过最惨烈、最卑鄙、最下流的酷刑,她们是女英烈中最悲惨的一部分。
 
另附刑讯女犯的五种方式:    1、要口供型。         这在女烈受刑中是大多数。这种酷刑往往是要让女烈感受到最大的痛苦,要让她感到不说还会有无穷无尽无法忍受的痛苦和凌辱,要让她有实在受不了的感觉。但又不能让她死亡,特别是专门的特务机关,如果没问出口供就将人整死,施刑者往往要受到严厉的处分,有的甚至会被扣上“通共、灭口”的帽子。因此这类用刑多在四肢和浅层皮肤,以及女性身体上的敏感部位,通常不对致命的部位施刑。 2、报复凌辱型。         这种用刑不是专门为要口供,目的就是要报复或凌辱,主要是在土匪、还乡团及军队战斗部队中比较多见。这类刑往往是施刑者对受害人有刻骨仇恨,经常先以凌辱为主,特别是裸体示众、游街、当众或当着她的亲人轮奸等。最后也往往是用十分残忍的手段将其杀害,如割乳、挖心、剖腹、木棍从阴道穿剌、火烧以及凌迟等。这类酷刑因不必顾及受害者生命,所以极为残酷。 3、乱打型。         这种用刑是不懂人的生理结构或时间不允许时的一种用刑。主要也多见土匪、还乡团及军队战斗部队。这种用刑就是用鞭子、木棍、铁器、枪托乱打一气,打得受害人鲜血淋淋,而且非常容易失手打中人的要害,有可能几下就将人打死。现在一些不懂法的基层公安、联防队及民兵有时不小心将怀疑犯人打死,也多是这种原因。 4、发泄兽欲型。         这是一些以专门凌虐女性为目的的用刑,主要是对一些口供不太重要的女性。施刑者是一种性变态心理,就是要看女人在他们的性酷刑下痛苦的惨叫、扭动,要听她们对他求饶,从对女性性器官折磨中得到快感,有一种征服者的感觉。这类刑往往集中折磨女人性器官,但主要以电刑、针刺、捆吊、撑扩、灌水等手段为主,一般不破坏性女性身体的完整,也不把人打得血淋淋的。有些类似现在的SM。
5、杀鸡吓猴型。
    这种施刑是为了给那些还没受刑的女人看的,因此极为残酷。这种刑就是要让受害者发出极其痛苦的惨叫,要让其它人看到受害者身体被折磨到何种程度,就是要打得受害者血肉模糊,样子越惨越好。这类刑不顾及受害者身体,经常用刀子割、阴道穿剌、火烧、烙烫、剖腹、分尸等感观剌激极强的酷刑,而且往往是到折磨死还不停,还要最后碎尸。
 
 
弥留之际
 
    刑场小说中的女犯无一不是“国色天香”,而且身材还“一级棒”,这无疑是作者用于增加刺激的手法而已,美女本来就稀缺,还哪来这么多供你砍头割肉啊?不过细心想想其实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明清时代很多死于凌迟的女犯都比较年轻,基本都是20岁出头,即使是相貌一般,有嫩嫩的皮肤衬着,看上去都比较美。在身材方面,像缠足束胸这种事情往往是大户人家的所为,上刑场的大都是平头百姓或“女强人”,她们的身体很少受此约束。另外在农业社会里,妇女由于经常劳动和吃粗粮,只要不碰上饥荒,她们的身体比大户人家的千金还要健康,怀孕时奶水也非常充足,哪像千金小姐们还要找个奶妈(现代人还要求助于奶粉,简直是倒退),可以想像如果是20出头的平民女子身材应该会比较好看(年纪再大就不好说了),至于“女强人”就更不必说了,习武出身,身材更是丰满健硕。         除了凌迟之外,木驴也是中国人的一大创举,而且还是专门针对女性的,起初只是应用于犯淫罪的女子,发展到后来连一些要行凌迟刑的女犯也要骑木驴上刑场。毫无疑问,老祖宗这一发明成为了刑场小说中最美味的汤料,而且花样层出不穷,如施老爷子(传说木驴就是著名的施公施世纶发明的)泉下有知一定哭笑不得。至于另一种“大字型”游街在史书上鲜有记载,大多数行凌迟刑的女犯都是事先绑在凌迟架上才去游街的,毕竟再怎么裸体,把阴部在光天化日下打出来也是不雅的,不过中国从来不乏变态官儿,真有女犯赤裸地“大字型”示众估计也不值得奇怪。         刑场小说中被凌迟或斩首的女犯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赤着“雪白,洁净”的身体去受刑的,这自然是以刺激读者性欲为目的,实际上能被判凌迟是大多数都是“女匪”或造反者,这类人被投入监中往往都会受到严刑拷打,身体几乎都是伤痕累累。有人可能会说,犯人一般是秋后处决,所以伤痕到那时已经消失了。有这个可能,一般的犯人确实是秋后处决,但如果碰上那些“女强人”就另当别论了,一来这些人太危险,可能会越狱;二来甚至可能还会有同伙来劫狱。因此对她们一般都会在短期内处决,不会留太久的,比如说秋瑾就是在七月份被捕,并在同月被斩首;邱二娘是五月份被捕,六月份被凌迟;王囊仙,江源嫂虽然是在秋冬季节被凌迟,但也是因为她们恰巧在那个季节被送入狱中而已,所以在凌迟或斩首时能以“雪白”的胴体见人的大都是犯下伦理罪或杀人罪的平民女犯而已。
 
    另外还要提一提的就是女犯临刑前的“准备工作”,这在刑场小说或古典小说都比较常见,总结起来一般如下:在行刑当天早上,监婆一般会让女犯先洗个澡,然后吃个饱饭(通常都吃不下的),刑场小说中还常有放“排泄物”的描写,这自然是用于刺激读者神经的,不过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接下来就是上刑场前的准备了,首先是盘头发,就是把散乱的头发挽成一个大髻,把脖子露出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行刑的方便,尤其是斩首,头发盘起就不用担心脖子会被挡住而看不到关节位,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便于行刑后悬挂首级。处理好头发后就到囚衣了,如果是凌迟的话,那么监婆便会脱去女犯的衣裤,若碰一些不安份的女犯,如女土匪的话可能要力气较大的狱卒来代劳。女犯被脱光后便会被绑在有轮子的凌迟架上,由狱卒押出牢房。如果的斩首的话就要看情况,有的是和衣受刑,囚衣便由她穿在身上,行刑结束后才将囚服脱下回收;有的则是要脱去上衣,这样做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避免囚衣被血染污;还有一种就是和凌迟一样,要全裸的,一般是用于要骑木驴的淫罪女犯。处理完毕后,狱卒便会将女犯的双手反绑,然后在手的交叉处插上斩牌,押出牢房,至于游街时是用走的还是坐囚车就要看狱官的决定了。

还乡团对妇女暴行篇(三):女烈的研究——小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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