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历史试题 2019-08-17 21:54:47 历史试题
[摘要]第一篇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劳动价值论的内容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7-11 08:51 答案详细点 提问者: 67yi - 二级最佳答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包括商品和劳动的二重性,而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价值论时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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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劳动价值论的内容


劳动价值论的内容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7-11 08:51
答案详细点 提问者: 67yi - 二级
最佳答案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包括商品和劳动的二重性,而马克思在分析劳动价值论时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后来的利润、平均利润理论,指出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和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起点——商品
1,为什么从商品开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①]《资本论》的逻辑固然要以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决不能把资本作为逻辑起点。因为资本本身就需要论证和说明。“资本,如果没有雇用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莫也不是。”资本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具体。因此,要揭示资本这个具体丰富的许多规定的全部内容,科学的方法就是按照商品—货币—资本这样的上升路线,从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出发,才能在后面的上升过程中把构成资本总体的各个环节和内部结构复制出来。这就是马克思的研究从商品开始分析的原因。商品作为分析劳动价值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资本论的起点。
2,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
(1) 使用价值及其特点
马克思分析使用价值是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的。“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②]马克思提炼出来的使用价值的概念就是“物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不是选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也就是说使用价值必须以物体本身作为客体,没有那一种使用价值是独立于物而存在的。所以,首先使用价值决定于商品体本身的属性。
其次使用价值同人取得它所耗费的劳动多少没关系。使用价值的大小不是以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来衡量的,使用价值是对人的一种有用性,即个人对商品的满足程度。比如梳子对没长头发的和尚就没有使用价值,而对长发的女生使用价值就比较大了。
再次,使用价值只在使用和消费中得到实现。怎么知道一种有用的物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呢?物品自身不会说自己具有使用价值,即使是某些商品标榜其具有,但是市场中还存在伪劣商品,而伪劣商品是没用使用价值的。所以要说一种物有使用价值必须是在人消费和使用过程中证明确实有用。但是商品市场中的每一件商品总不可能都预先使用,生产者是不会答应的,商品使用价值的这个特点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的原因之一。
最后,使用价值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商品是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因此使用价值就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马克思这样写到“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③]
(2) 价值
价值是马克思在对交换价值进行分析后得到的一个概念。他先讲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④]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马克思分别从一种和两种商品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由此,马克思的出的结论是,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地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交换价值所表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从交换的过程看来“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一个属性了,即劳动产品。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也就是把那些是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体的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就不再是有用物。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各种劳动的有用性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通过对商品的面纱的一层层剥离,剩下的就是它最本质的东西,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给它下了一个概念——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的本质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量就是对价值多少的一个衡量标准,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多少。人类劳动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它不能准确的说明商品价值的大小,于是就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就是成了最好的衡量标准。不同的人生产同样的产品可能花费不同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说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量。”价值量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多少。
(3) 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虽然是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⑤]
二,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价值。而劳动的二重性是首先由马克思批判地证明的。
马克思继承了斯密在“劳动一般”问题上的贡献,并且科学地阐释了这项研究之所以能在斯密那里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即:人们之所以能够对任何种类的劳动予以同样看待,并且确立劳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是聪明的人脑对由各种具体劳动组成的“具体总体”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而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劳动在现实中形成了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在社会经济运动过程中,任何一种劳动已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特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只是偶然的形式,因而是无差别的。劳动已经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成了创造财富的一般手段,而不再是与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
就使用价值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来说你有意义的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不是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⑥]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具体的劳动是生产使用价值或物质财富的两个要素之一。
撇开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商品的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是抽象的。抽象的劳动不是指生产何种有用的物,它是对商品本质的反映。正如马克思说“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⑦]如上文中对价值的分析,抽象的劳动需要一个衡量标准,那就是劳动时间,“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换,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是在相同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是生产使用价值。[⑧]
三,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这是理解劳动价值论中“价值”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的和实践的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遗产的基础上得来的,但对价值概念的内涵却给予了极大的丰富和创新。
首先,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这就扬弃了斯密的“劳动一般”在形式上、内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都算在“劳动”范畴之内,保证了范畴使用的彻底性,扩大了“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⑨]
其次,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范畴独具特色地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劳动价值论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又如何深刻地说明了商品交换中所蕴含的深刻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法的。在马克思看来,形成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市场的选择被证明是社会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界定不但说明了商品交换所依据的量的关系的决定、商品交换的性质,而且说明了价值的实现途径及其所体现的社会关系。
四,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核心,对它的分析对于理解剩余价值论等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理论的科学成分,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改造了劳动价值论,论证了它的历史性质,并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科学地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后来的利润、平均利润理论,指出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和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

第二篇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尤其是在当代中国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问题,加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要价值与当代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包括商品及商品的二因素、劳动的二重性、价值规律、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和货币的产生和发展等内容。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起点——商品
1,从商品开始研究
《资本论》的逻辑固然要以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决不能把资本作为逻辑起点。因为“资本,如果没有雇用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要揭示资本,科学的方法就是按照商品—货币—资本这样的上升路线,从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出发,才能在后面的上升过程中把构成资本总体的各个环节和内部结构复制出来。
2,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1)使用价值
马克思分析使用价值是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的。马克思提炼出来的使用价值的概念就是“物的有用性”。它必须以物体本身作为客体,是对人的一种有用性,只在使用和消费中得到实现,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2)价值
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量就是对价值多少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多少。
(3)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商品必须是凝结人类劳动且对人们有用的有价值的产品。
(二)、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价值。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是生产使用价值。
(三)、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人类从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基本经济规律。其基本内容是: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
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经营管理、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四)、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五)、货币的产生与发展。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完结阶段。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当代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商品经济规律与规则为商品生产与经营制定了行为准则。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产品的私人劳动性,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此外,劳动价值论还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根源,这使社会经济自然地发展成为一种商品经济。如果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而超额价值则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生产利润,必然要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获得超额的价值。所以,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效用,尽管是以简单劳动作为其研究商品价值的基本劳动形态,但马克思对含有科学技术因素的复杂劳动也作出了深人研究和充分肯定。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要素,与生产力中的各个要素密切相关。同时,他在阐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可以说,在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许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科学技术相关。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激烈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压力,商品生产者必须在生产中积极追求科技进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劳动者,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由“劳动”展开的历史,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为剩余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分了死劳动与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不同阶段的含义,凸显了对活劳动的格外关注。关注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承认。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理论特征就是在充分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作用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人的劳动的作用。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者是社会及生产劳动过程的主体。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经济中隐藏得很深的“价值”从与其相关联的因素和条件中剥离出来,在复杂的生产过程中强调人的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质,在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中凸显了人的创造性这一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显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的鲜明特征。这对于我们今天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篇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周新城:不要把马克思说得很清楚的事情搞成一盆浆糊


——评董德刚的《劳动价值论也有缺陷》论
 
  一、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它使得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而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就颠覆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
  恩格斯在总结马克思科学工作的成就时提出,马克思一生有两大发现,一是历史唯物主义,二是剩余价值理论。他指出,由于剩余价值理论的确立,人们就可以科学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从而为社会主义运动奠定理论基础。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得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领域,而在这个领域中,从前社会主义者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曾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1]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2],它使得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
  剩余价值学说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也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学说。道理很简单:按照劳动价值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资本不能创造价值,资本获得的利润是工人剩余劳动(即必要劳动之外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就揭示了资本获得的利润的来源,揭开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利润不是资本创造的,而是掠夺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一论断科学地阐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假如不仅劳动、而且资本也创造价值,资本也是价值形成的一个要素,那么资本获得的利润是资本自己创造的,剥削就不存在了,资本获得利润、劳动获得工资的资本主义制度就是最合理、最和谐的了。“历史应该到此终结”,社会主义也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取代资本主义。
  所以,劳动价值论是整个政治经济学最基础的理论,把劳动价值论否定了,或者搞糊涂了,整个政治经济学就被颠覆了,科学社会主义也就站不住脚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都坚持、捍卫劳动价值论,而自古典经济学家以后的所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庸俗经济学家)都集中力量攻击、歪曲劳动价值论,如何对待劳动价值论,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试金石。这是可以理解的。
  二、马克思是怎么论证劳动价值论的?
  凡是读过《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编的人,只要不带偏见,都会被马克思阐述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逻辑所征服。它一环扣一环,丝丝相扣,逻辑极其严密,令人不能不信服。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关于劳动价值论的合理的内容,建立了自己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是在分析商品生产一般时提出并论证劳动价值论的。也就是说,他的劳动价值论适用于一切商品生产社会(包括简单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商品生产)。2000年前后讨论劳动价值论的时候,有人提出什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论、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那是他们编造出来的。劳动价值论只有一个,没有这样两个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指出,任何商品都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一方面是一种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的一定需要的物品,这就是它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它又能用来交换别种物品,这就是它的交换价值。而商品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比例相互交换,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即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凝结,这就是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
  所有商品都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生产出来的,所以,商品二重性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人们每一种具体形式的劳动能够生产出一种特定品种的产品,以满足人们一种特定的需要,这就是说,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是,各种商品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同质的东西——价值,正因为有价值,它们之间才能进行交换。这种同质的价值,不可能由不同形式的劳动即具体劳动创造出来。因此,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除了不同的具体劳动的一面外,还有相同的一面,即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包括脑力和体力)在生产上的一种消耗或支出。这种撇开了劳动具体形式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抽象的、无差别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就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3]
  可见,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4];  第二,作为不同商品交换基础的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因此,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  第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  第四,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
  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逻辑严密,颠扑不破,不存在任何缺陷。董德刚说劳动价值论存在缺陷,那只能是自己不懂,反而把马克思已经说清楚的事情搞成一盆浆糊。这就是他的本事。他却可以把这种本事称之为“创新”。
  三、驳“劳动价值论有缺陷论”
  董德刚说:劳动价值论有三大缺陷。
  “第一,它否定了资产、资本在价值形成当中的作用,这是不完全符合实际的。实际上,劳动和资产是形成使用价值的两个源泉,也是形成价值的两个源泉,光讲劳动的作用是有片面性的。”  “第二个缺陷,劳动价值论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不包含人类的抽象劳动。这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第三个缺陷,劳动价值论比较强调的是操作性劳动,特别是体力劳动,而对经营管理劳动,特别是经营劳动这种高度复杂的劳动是有所忽视的。实际上,经营劳动是比管理劳动更重要的劳动。”[5]
  对此三条,我们稍微说几句。
  第一个问题,董德刚把使用价值生产与价值生产混淆在一起了。
  在商品的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不仅劳动,而且生产资料(资产、资本)都参与了,都起了作用。劳动和生产资料一起,都是商品使用价值形成的要素。谁都明白,光有劳动,没有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什么东西也生产不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章里,赞成威廉.配第的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个“财富”,就是使用价值。这是生活常识,似乎不需要这位大教授来强调。
  说到商品的价值,事情就不一样了。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指的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不同商品,是不一样的东西,怎么能够交换呢?按照什么比例来交换呢?这就必须找到共同点,这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抽象劳动的凝结。所有的商品都是劳动的产物,它们都耗费了人的脑力、体力,这一点正是所有商品的共同点。商品是按照它所耗费的劳动量进行交换的。所以,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生产资料(用董德刚的话来说,就是资产、资本)参与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使用价值生产不可缺少的要素,但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生产资料只是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新的价值,不会新增加价值的一个“原子”。这点道理,每一位大学生,只要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都是知道的。
  董德刚不区分使用价值与价值,把使用价值生产与价值生产混为一谈了。这位大教授,连普通大学生都明白的事情都搞不清楚,过反来却指责劳动价值论有缺陷,岂不令人齿冷?
  第二,董德刚指责劳动价值论不承认自然资源有价值,说这不符合实际。
  为什么这个论断“不符合实际”呢?他却没有论证。猜测起来,理由可能是自然资源有价格吧。例如,土地是自然存在的,没有经过劳动,按照劳动价值论,土地是没有价值的。土地却是有价格的,可以买卖。董德刚大概就是依据这个实际来谴责劳动价值论有“缺陷”的吧:你看,土地既然没有价值,怎么能有价格呢?这不是劳动价值论的缺陷吗。这里,董德刚把价值与价格混淆在一起了。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要通过价格表现出来。但两者不是一回事。
  在商品社会里,有的东西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可以买卖,可以有价格。马克思就分析过土地价格问题。他指出,土地价格不过是地租收入的资本化。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凭借占有土地就可以获得地租。因此当某个人把这个土地收益权转让给他人时,他自然要索取相应的代价。这就是土地的价格。土地价格不是价值的表现,而是土地收益权转化来的。
  所以马克思指出,土地价格“并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6]
  正如股票是一张纸,没有价值,但它可以带来股息收入,把股息按照银行利息率转换成资本,这就成了股票的价格,可以买卖一样。
  董德刚以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却有价格为依据,谴责劳动价值论有缺陷,只能证明他的无知。
  第三,董德刚谴责劳动价值论忽视经营管理劳动,这是他的想象。
  马克思讲劳动价值论时,说的是人们生产商品时耗费的脑力、体力,即抽象劳动,凝结成价值,从来没有说只有“操作性劳动”、体力劳动才创造价值,而忽视经营管理劳动。如果马克思有这个意思,请引用马克思的话来证明。恐怕一句也找不到吧。相反,马克思专门谈到,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它可以在相同时间里比简单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经营管理劳动算是复杂劳动吧。可见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局限于体力劳动、操作性劳动。
  董德刚想批评马克思,必须先把马克思的思想搞清楚。把自己想象的事情,强加到马克思头上,然后加以批判,这种学风实在不足为人称道。
  四、剥削的根源是私有制。等价交换不能否定剥削
  董德刚说:“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由于劳动价值论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所以,剩余价值理论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对剩余价值的估计不够确切。这同对剥削的理解有关。剥削问题,现在我们没有完全搞清楚。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理论界对什么是剥削,争论不休;这是学术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很多实际工作者、不少干部和群众的一些认识也表明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比如,很多人认为剥削是同私有制相联系的,发展私有制就是发展剥削,认为投资回报都是剥削,因为投资回报是钱生钱,对多生出来的钱的占有就是剥削。还有人认为,等价交换形式上是平等的,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它掩盖剥削。这样一些认识,同我们的实践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实践上,我们总结多年的经验和教训,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发展私有制经济,人家说你发展剥削;我们要发展经济就要大力引进国内外投资,而引进投资就必须给所有者一定的回报,人家说投资回报都是剥削;我们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尊重价值规律,它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实行等价交换,人家说等价交换掩盖剥削;可见,这些认识都是同我们的实践打架的。”
  这一大段话。除了第一句话(即“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是正确的外,其余都是一盆浆糊。
  大体捋一下,有这样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叫剥削,剥削的根源是什么?
  懂一点马克思主义的人都知道,剥削是一种社会关系,指的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无偿地占有丧失生产资料的阶级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这种关系。这本来是很清楚的事情,既然董德刚以为剥削问题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深奥问题,我们不得不多说几句,讲一点马克思主义关于剥削的基本原理。
  首先,剥削是一种历史现象。人剥削人的现象是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开始出现的,迄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但剥削不是永恒的。在原始社会,当时极其落后的生产力以及原始公社的所有制,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可能产生剥削关系。人们集体劳动获得的产品,不属于某个个人或家庭,而是在原始部落成员中平均分配,否则人们就无法生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消灭剥削奠定了基础,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谁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来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了。当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剥削将被永远地、彻底地消灭,人们将只能从历史书和博物馆里了解到人类社会曾经存在过人剥削人这种荒诞不经的现象。
  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特殊历史阶段上的一种经济关系。第一,人剥削人的现象,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这样一种水平所决定的:一方面,“一切部门——畜牧业、农业、家庭手工业——中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7]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人们已经有可能生产剩余产品。没有剩余产品,就不可能有剥削;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既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又有剩余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8],也就是说,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如果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使得社会全体成员的生活需要和生产需要都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剥削现象就可以得到根除。剥削是在生产力既有一定程度发展而又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出现的。
  第二,剥削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剥削与私有制共存亡。从历史上说,人剥削人的现象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原始公社是不存在剥削现象的。原始公社的瓦解,“财富积聚和集中在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私有制出现了,掌握生产资料的阶级就有可能利用这种经济力量去剥削没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有人占有生产资料,有人却丧失生产资料,这是产生剥削的根源。私有制的不同形式决定了剥削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9]只有消灭了私有制,人剥削人的现象才会最终消失。
  第三,剥削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私有者都是剥削者。个体农民、手工业者是私有者,但他们不是剥削者,因为他们是靠自己的劳动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他们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这里,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直接结合在一起的,这排除了剥削的可能。剥削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间接结合方式的产物。间接结合是指这样的情况:社会分成占有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和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两极,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相分离的,只有通过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中介,才能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才能进行生产。在这种结合方式下,生产资料转化为吸收别人劳动的手段,不再是劳动者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劳动者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凭借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产品,这就是剥削。生产资料公有制之所以能够消灭剥削,就是因为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这时,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在更高层次上又直接结合在一起了。
  可见,剥削是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为条件,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私有者利用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产品这样一种经济关系。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脑子一盆浆糊的人外,似乎没有什么可争议的。说这个问题争论不休,这是董德刚的想象。
  第二个问题,等价交换同剥削是什么关系,是不是等价交换就不可能有剥削了?
  董德刚最反对“等价交换形式上是平等的,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它掩盖剥削”这个说法了,他认为。这样的认识,“同我们的实践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为什么说“等价交换掩盖剥削”就不对,就同实践背道而驰了呢?他又没有作解释。他的思想,大体上可以这么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是等价交换的,交换商品的人们无论形式上,还是实际上都是平等的,这就不可能存在剥削,谈不上掩盖剥削。说等价交换还会有剥削,这就同实践背道而驰了。
  等价交换与剩余价值(剥削)的矛盾是经济学说史上的老问题。这个问题是导致李嘉图学派瓦解的一个因素。李嘉图学派坚持劳动价值论,这是他们科学的方面。但他们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认为资本家在市场上按价值购买的是劳动,而劳动的价值就是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样他们就陷入了一个矛盾:价值规律与剩余价值规律的矛盾。如果根据价值规律,资本家按劳动的价值购买劳动,那么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全部给了工人,资本家就不可能获得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等价交换就不可能有剩余价值;如果资本家要获得剩余价值,就必须在市场上按低于价值的价格购买劳动,这就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也就是说,要获得剩余价值就必须违背价值规律。李嘉图学派怎么也解不开这个疙瘩了。董德刚也遇到这个疙瘩,也解不开了。
  马克思把劳动与劳动力严格区分开来,这就解开了“谜底”。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到的是工人的劳动能力,即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是一种活动,它不可能成为商品。劳动力则是商品,这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出现这样一种特殊商品的条件是:劳动者丧失了生产资料,变成一无所有,但人身是自由的,他只能出卖劳动力为生。劳动力的价值是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而它的使用价值则是能够创造价值的劳动。资本家在市场上按照劳动力价值购买劳动力,然后驱使工人进行劳动。工人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也就是劳动力使用价值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超过了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就形成了剩余价值。这样,在流通领域中是等价交换,符合价值规律;而在生产领域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过程)创造了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价值规律与剩余价值规律并不矛盾。
  等价交换与剩余价值生产的统一,这正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特点。这种剥削关系是在自由、平等、人权的掩盖下形成的。工人人身是自由的,他接受资本家的雇佣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且在市场上资本家是按照劳动力的价值购买工人的劳动力的,实行的是等价交换。马克思形象地描述了这种景象。他说:
  “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们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预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10]
  这个世界最公平不过了,这正是资产阶级公平观的基本依据。然而: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11]
  这就叫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董德刚能反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深邃、文笔犀利的论断吗?
  第三个问题是,讲剥削是不是就同我国的实践相矛盾?
  董德刚喜欢拿实践来说事儿,好像我们既然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发展,就不应该再讲有剥削了,更不能讲私有制是剥削的根源了,再谈论剥削问题仿佛就同实践不一致了。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发展又不平衡,非公有制经济(即私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在发展经济、提供就业、缴纳说收、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在政策上予以鼓励、支持。但在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存在剥削,这是客观的事实,只要是私有制,只要是雇佣工人进行劳动,就存在剥削,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你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只要存在这种经济条件,剥削总是存在的。人的认识必须正视现实,而不能拧着事实来。
  我国对待非公有制(私有制)的政策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前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晶,政策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具体国情,而不能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党在制定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的时候,从来没有否定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存在雇佣关系和剥削。被邓小平同志评价为“一个字都不能动”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
  “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的非劳动收入。”[12]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1989年8月的中央9号文件又强调:
  “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关系。”[13]
  正因为私营经济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存在剥削,因而它同社会主义本质(消灭剥削)有一定矛盾,所以我们对待它的政策,除了鼓励、支持它发展之外,还有另一个方面,即引导它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对私营经济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是一个完整的政策。我们党从来不隐讳私营经济存在剥削,这一点恰恰被董德刚忘记了,或者故意视而不见了。
  谈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
  第一,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这是我们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证。但不可否认,我国的改革遭到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干扰,在经济领域主要是新自由主义的干扰。因此有的实践是错误的。例如,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私有化的做法,大量出售国有企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公有制比重大大下降。这显然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也违背中央决策的。我们决不能根据错误的实践来要求修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二,有一点也是需要提醒董德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反映,是普遍真理,不会因为条件变化而改变的。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但怎么变,也不能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因为政策的调整就要求修改理论,就说马克思主义某个原理错了,这是机会主义的做法。这种做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是经常可以见到的。
  五、关键是要认真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有一位老教授曾在《北京日报》上发表文章,感慨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出现一种怪现象:“不读马列,不懂马列,却使劲批判马列。”
  他说,不懂马列,并不要紧,只要肯学就行,偏偏又不肯学。不学也罢,却还使劲批判马列,这就不能容忍了。越是不懂马列,越敢批判马列,批马列的胆子还越大,真所谓“无知者无畏”嘛!
  我把这段话送给董德刚教授,也许是贴切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读过《资本论》的人都会懂得的。看来董德刚教授没有读过《资本论》,也许读了却没有读懂,却猛批劳动价值论“有缺陷”,剩余价值学说不确切,违背“实践”。我真佩服董德刚教授的胆量!
  这里需要提醒董德刚教授,你说的这番话,普通人说说也就罢了,尽管是错的,大家可以不深究;你是中央党校哲学部副主任,教学骨干。党校姓党,你的任务是给高级干部灌输马克思主义原理,帮助学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的。从你嘴里说出劳动价值论有缺陷、剩余价值学说不能解释实践的话,请想一想,与你的身份相符吗?党校的教授,理应把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职责。狂妄地攻击、批判马克思主义,不仅暴露出自己的无知,更表明自己没有资格站在党校的讲坛上。
  从董德刚这类人物身上出现的“不懂马列、不读马列,却猛批马列”的现象,可以懂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
  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源。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有利于从源头上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也有利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运用。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就谈不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他还说:“邓小平同志说,读马列要精,这个‘精’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导师们的经典著作”。他强调“老祖宗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14]
  这说到了当前理论工作的关键。
  当务之急是要认真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注 释:[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2]《列宁选集》,第2卷,第3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4]必须把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价值”这个概念,同经济学上讲的价值区分开来。日常生活中讲的“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和效用,类似于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5]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9日电。[6]《资本论》,第3卷,第7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12]《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3]《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5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4]习近平:《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习时报》2010年10月25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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