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尿道刑罚图


历史试题 2019-05-11 22:46:31 历史试题
[摘要](1) [古代男子尿道刑罚图]中国古代惨烈刑罚图 男女刑罚不堪入目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 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归于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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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男子尿道刑罚图]中国古代惨烈刑罚图 男女刑罚不堪入目


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 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归于历史了,看看历朝的灰烬,这里给我们留下了一份思考,治理国家,刑 重,还是民重?    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情况,如李煜。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 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 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 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 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 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 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 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 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 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 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 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 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232℃,铅的熔点是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 也能致人死命。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昭信性格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 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 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 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 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 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令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 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 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地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 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 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 头,然后开始凌虐。
插针或插竹签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竹签,由此令人想到我们经常用的牙签,就是这样一种很不起眼的小物件儿,也曾在刑罚和拷讯的舞台上大展身手,横行一时。汉朝 部员薛安奉命去扬州清查仓库账目,把管理仓库的小吏戴就逮捕,逼他揭发郡太守成公浮。曾将铁针钉入戴就的指甲里,然后逼他扒地上的硬土。唐朝开元初年,酷 吏王旭常常将竹签削尖,钉入犯人指甲内,受刑者疼得死去活来。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 (刘如意的母亲)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病了很久。

(2) [古代男子尿道刑罚图]古代酷刑汇总


  中国古代酷刑
中国古代实行的残酷刑罚:是指在我国的古代,因为君王的残暴,发明了许多鲜为人知的酷刑,其中主要有十种。
酷刑有凌迟、车裂、斩首、腰斩、剥皮、炮烙、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剖腹、抽肠、射杀、沉河、绞缢、黥面、截舌、虿盆、烹煮、大卸八块、红绣鞋  鸩毒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鸩”这种毒药最有名,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的情况。凌迟简介.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车裂简介.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斩首简介.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教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腰斩简介.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死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这些故事当然只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铡人的做法却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剥皮简介.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炮烙简介.商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气乖戾,平时很少发笑。纣王为了讨她的欢心,想了许多办法,但妲己脸上难得有一丝笑容。有一天,纣王看见一只蚂蚁爬到了烧热的铜斗上,细小的蚁足被烙伤,不能继续爬行,只是在那里翻滚、挣扎,觉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种痛苦挣扎的狼狈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纣王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妲己看到这种情景,果然高兴得咧嘴大笑。纣王大喜,以后经常用铜格子烙人逗妲己发笑,许多人被烙伤或致死。宫刑简介.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 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对女性实行宫刑时,要进行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刖刑简介.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插针简介.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活埋简介.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 。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鸩毒简介.中国古代的毒药中,“鸩”这种毒药最有名,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的情况。棍刑简介.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对于此刑,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剖腹简介.商代末年的纣王确实称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仅首创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罚,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1《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这些行为,实在令人发指。抽肠简介.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之后,猛禽们就在兽的肛门处下口,三两下就、啄出大肠头,把肠子唏里咕噜拖出来。兽类被抽了肠子,更无力反抗,猛禽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饱食其肉。射杀简介.弓箭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战争时用箭射的方法把人处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残忍的酷刑。沉河简介.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在位时(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时,邺地(今河北省临漳县一带)的三老、廷掾勾结女巫,聚敛百姓钱财,假言说是为河伯娶亲,每年挑选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门豹任邺令以后,识破了女巫们的阴谋,将计就计,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这个脍炙人口的“西门豹乔送河伯妇”的故事,说明了这样的事实,战国时已经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骗手段,借机渔利,竟使无辜少女惨遭毒手。西门豹运用智慧和权力,以毒攻毒,为当地百姓除了大害。绞缢简介.今天,人们对绞刑是比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绞架,英勇就义。这种绞刑并不是近代的产物,它在中国古代具有悠久的历史。 《左传·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的话,杜预注解说:“绞,所以缢人物。”即是说,绞的本意指一件东西,当是绳或带等索类物品,可以把人缢死。在这之前,人们早已把自缢作为一种自杀的方式,如晋献公时,太子申生受骊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缢于新城(今曲沃)1。把缢死作为惩治人的刑罚,今世学者一般认为它始于《左传·哀公二年》的那条记载。黥面简介.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种。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同劓、宫、刖、杀相比,黥面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书也把它列为酷刑之一。截舌简介.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来到中国,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又据说唐文宗开成年间,赵地(今河北)有个和尚颇有名气,朝廷三次下诏召见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这和尚割下舌头,扔到火里烧成灰烬。和尚就制作一个金舌头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样念经不止。于是,人们都称他为金舌和尚。虿盆简介.古代酷刑,将作弊官人跣剥干净,送下满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这个酷刑来自下面这个故事(封神演义):有一天,纣王与妲己在鹿台上欢宴,三千六宫妃嫔,聚集在鹿台下,纣王命令她们脱去裙衫,赤身裸体地唱歌跳舞,恣意欢谑。纣王与妲己在台上纵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后宫中的嫔御七十二人,掩住脸流泪,不肯裸体歌舞。 妲己说:“这是姜后以前身边的官女,怨恨大王杀了姜后,听说私下打算作乱,以谋杀大王!妾开始不相信,现在看她们竟敢违抗大王的命令,看来谋反的传闻不假!应当对她们施以严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谋逆的心!” 纣王说:“什么才称得上严刑?” 妲己说:“依小妾之见,可以在摘星楼前,在地上挖一个方圆数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穴中,将这些宫女投入坑穴,与百虫嘬咬,这叫作虿盆之刑。” 纣王大悦,立即照妲己的话做了一个虿盆,将这七十二名宫女,一齐投入坑中,一时间坑下传出揪心的悲哀号哭。纣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计,不能灭此叛妾!”烹煮简介.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大卸八块.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称“大卸八块”,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本意为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现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块。  
中国古代酷刑大全(有图有字)
满清十大酷刑 - 古代刑法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另有电影以此为名。刑法介绍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 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 弱的多。记得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谨,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 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煮
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即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宫刑
宫刑,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宫刑对男女都有,对男无须多言。宫刑对女性实施是确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对女性施行。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宫刑简介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破坏阴囊和睾丸。汉代宦官人俑皆去势而没有切除阴茎,隋代则废,故没资料显示宫刑需阉割所有外生殖器,亚洲一带有畜牧基础能力的民族皆有此能力,而切除阴茎因切断六条动脉,则需要外科手术技术,并没有资料显示清朝以前中国有此技术,“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女性的宫刑称为幽闭,具体方法上目前无一致说法。有说是监禁,也有说用木棍敲击女性腹部以造成子宫下垂,而消除女性生育能力的。宫刑于何时出现已是远不可稽,一般相传在远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现,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书》中提到宫刑,为五刑中仅次于大辟(斩首)的刑罚。后来宫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时已不限于风化案件。到了战国时,孟氏之子劝秦王以仁义治国,即被秦王处以宫刑。汉文帝时曾一度废除宫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时恢复,并规定某些死刑可以用宫刑代替。汉武帝时宫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自东汉开始,宫刑被用于处置谋反者的未成年家属,算是对他们的一种赦免。至隋文帝时,宫刑被废止于刑律之外,之后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没有见到宫刑,直至明朝史料记载
先秦
阉割刀具中国最早的去势据考证发生在商朝,甲骨文中已出现“凸刀”字,其形状为用刀去势,《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五二五片载:“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便说明商王武丁时期就出现了被去势的阉人。到了周朝,受了宫刑的男子就被称之为“寺人”。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氏三千”,又《魏书·刑罚志》:“大辟二百,膑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与夏,盖有损益。”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秦汉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曾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西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北魏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下去了。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唐朝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初,猪儿出契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也。”又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闺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虽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明朝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清朝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宫刑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官崇拜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宫刑操作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虽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净身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夏初,气温不高不低,没有苍蝇蚊子,因为手术后约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净身者在手术前都需履行必要的手续,其中关键是订立生死文书,并需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系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麻烦吃官司。费用自然是要收取的,但净身者多来自贫困之家,一时或许拿不出很多银子,因而可以待进宫发迹后再逐年交纳。这些也需要在文书上写明白。但有两样东西是必须带着的,一是送给刀子匠的礼物,一般是一个猪头或一只鸡,外加一瓶酒。二是手术所用的物品,包括三十斤米、几篓玉米棒、几担芝麻秸及半刀窗户纸。其中,米是净身者一个月的口粮,玉米棒烧炕保暖用,芝麻秸烧成灰后用来垫炕,窗户纸则用来糊窗子,以免手术后受风。刀子匠要准备两个新鲜的猪苦胆、臭大麻汤和麦秆。猪苦胆有消肿止痛的作用,手术后敷在伤口处;臭大麻汤的功用很多,手术前喝一碗让人迷糊,起麻醉作用,手术后再喝,让手术者泻肚,以减轻小便的排泄量,保证手术成功;麦秆的功用不言自明,即手术后插入尿道。手术过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被阉割者都需采用半卧姿势仰倒在床位上,几位助手将他的下腹及双股上部用白布扎紧、固定,然后有人负责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则用“热胡椒汤”清洗阉割部位,加以消毒。用于阉割的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合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通常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这一切完成后,主刀者即用镰状弯曲的利刃,对被阉割者的阴茎连同阴囊进行切除,通常分两步: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这需要阉割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劲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气把睾丸挤出来,刀子匠会把片好的猪苦胆贴到球囊左右两边。第二步是割阴茎。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了会留有余势,将来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就必须再挨第二刀,即宫里俗称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解小便时呈扇面状,一辈子不方便。宫里的太监十个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阉割的后遗症。阴茎割除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另一个猪苦胆劈开,呈蝴蝶状地敷在创口上。据说也有的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这大概是净身场所不同而出现的技术性差异。被阉割者在手术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遛二至三个小时,然后方可横卧休息。手术之后的三天,是被阉割者最难熬的时光。在这三天里,他们躺在特制的门板上,双手、双腿都被套锁牢牢地捆住,根本不能动,目的主要是避免触摸创口,以免感染。门板中间还留有带活板的小洞口,大小便时用。当时也没有太好的止痛消炎手段,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要严禁饮水,可谓是痛苦异常。待三天后白蜡针或麦秆拔除,尿液能够排出,手术即告成功。然而苦难并没有过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浑身发颤,但这对阉割者来说是必须的,否则可能导致腰佝偻,一生都不能伸直,所以只能忍受这种剧痛。此后的调养期仍需百日左右。记录故事每一个被阉割的男人,都毫无例外地经历过一番惨痛的折磨。这一过程是如此的残酷,如此的痛苦,以至于那些惨遭阉割者终其一生都对此记忆犹新。清末太监马德清曾在晚年回忆道:那年头,没有麻药,没有什么注射针、止血药那一类东西……硬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按在那儿,把他要命的器官从他身上割下去,那孩子该多么疼啊!一根根脉通着心,心疼得简直要从嘴里跳出来了……手术后,要在尿道上安上一个管子,不然,肉芽长死了,尿就撒不出来啦,还得动第二次手术。我后来听懂得这个道道的人讲,割掉那个玩意儿以后,不能让伤口很快地结疤……所以要常常换药。说实在的,哪里是药呢,不过是涂着白腊、香油、花椒粉的棉纸儿。每一次换药,都把人疼得死去活来。被切下的阳具,称为“宝”,而在通常情况下刀子匠确实会把这东西像“宝”一样地藏起来,被净身者反而无权要回。经过刀子匠的加工之后,“宝”一般会放入“升”中,用大红布包好,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处,称“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借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等到将来净身者发迹了,赎回自己的“宝”,刀子匠就可以趁机量财索讨。赎回自己的身上物,阉者称为“骨肉还家”。这在他们来说,是一生中最大的喜事,仪式非常隆重,就如同迎亲一般。也有由净身者的家人自己保存的情形。过去乡间贫苦人家,高处莫过于房梁,因而多将之垂吊于梁上,每过一年升高一截,以祝愿孩子能够在宫里“步步高升”。保存原因保存“宝”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为了做宦官后升级时查验,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通常所说的“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要将“宝”放进棺木里一起埋葬,因为宦官们希望自己到另一个世界或转胎之时能恢复男人的本色;三是中国传统中有身之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宦官作为刑余之人已属不孝,不能传宗接代更属不孝之大者,所以将“宝”加以保存,死后随棺而葬,也是一种心理的补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阉割是成为宦官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每一个被阉割的人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宫廷的,历朝都有严格的选用制度与程序。不过,无论进入宫廷与否,受阉之人自此就开始了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也正因如此,他们普遍认为,人生的一切苦乐都是从受阉之日开始的,而受阉之日就成为其新的诞辰日,日后算命也是依据受阉之日的天干地支。岳不群的挥刀自宫大约是古典宫刑的最高技艺,出那点血算不了什么,一点穴就成;而有紫霞神功真气内守,更不必担心什么感染。但现代宫刑却更人性化更科学。据说挪威丹麦等国家有所谓“化学宫刑”,专对那些丧心病狂而又诚心悔改的色魔而施,以化学的方法而阉掉其性欲。存其形而去其神,可谓宫刑之最高境界。典型案例
司马迁被受刑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无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幽闭,是相对于男子宫刑的一种对女子的酷刑,原本只是指把女子监禁,彻底灭绝她的性欲,后来到明代却演变成「剔去其筋」(切除卵巢或小穴),因为在明朝医术并不如此进步,所以受到此刑的人大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而清代人却认为「幽闭」就是重击女子的腹部、胸部,使她的羞秘骨下坠堵住阴道,变得只能小便不能性交,这和女子患子宫脱垂是一样的,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才叫幽闭(人工造成子宫脱垂。但这种说法似乎缺乏解剖学的依据)。也有说法是将女子的外生殖器缝合,同样起到使其不能进行性行为的惩罚效果。刖刑
刖(yue)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汉字辨析
"刖",古时与"剕"的意相同,就是断足。早在殷商时代即有此刑。《尚书·吕刑》篇有"剕避疑赦"一句,后传云"刖足曰剕刑。"后又疏云:"剕,刖也。"许慎《说文解字》也说:"刖者断绝之名,故削足曰剕。"周代的五刑, 《周礼·秋官·司刑》说是"墨、劓、宫、刖、杀",《尚书·舜典》说是"墨、劓、剕、宫、大辟",其中的刖和剕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断足。历史在中国历史上,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到了周代,刖刑普遍施用,文献中有很多记载。春秋时诸侯各自为政,各国国君对臣下或百姓动辄使用刖足之刑,法律规定的应受刖刑的条款也相当繁多,如"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左传》记载,公元前六七八年郑国刖强鉏之足,公元前六三二年卫侯刖针庄子之足,公元前五七四年齐国刖鲍牵之足,等等。楚国还有和氏得玉璞,楚王以为狂,先刖其左足,又刖其右足。齐国在景公时,刑罚特别重,受刖足之刑的特别多。秦有刖刑,称断足或称斩趾。《秦简·法律答问》载:"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
从西周开始,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文书。"刖",断足,刖刑是古代社会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刖刑作为惩罚犯人的一种肉刑,被西周奴隶制社会所继承并沿用到春秋战国以后,直到汉文帝时,把应断右脚的改为死刑,应断左脚的改为笞五百。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春秋时将人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战国时,刖足也是常见的刑罚。如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更是一桩典型的事例,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潜夫伦》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更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的两种说法,具体地证明了前面所谈到的关于刖、剕、膑的含义彼此混淆的情形。斗争产物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不过,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必定是怕他们逃跑。因此,商代刖刑如此频繁,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由此可见,残酷的刖刑正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产物。历史物证1976年陕西扶风窖藏出土的这件刖刑人守门鼎,终于为中国刑史找到了一件重要的物证。在奴隶社会,青铜鼎不仅仅是体现礼仪的饪食器,它除了被当作"明尊卑,别上下",即体现统治阶级等级制度的权力标志之外,还作为西周统治者维护其统治、昭明其刑法的工具。这些以刖刑作题材的青铜器的出土,是对中国古代奴隶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它告诉我们当时的刑法确有刖刑,因而是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实物资料,宝鸡地区出土的青铜器群中,有两件刖刑奴隶守门方鬲格外引人注目。这不仅是因为它是西周时刖刑制度的物证,而且这种器物的造型也很特殊。看去,它应当是属于方鼎的一种,之所以称作鬲,被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收藏。它不但与庄白出土的造型酷似,时代相同,更为重要的是这件器上自铭"季贞作尊鬲金",所以人们就把这种鼎划为鬲类。实际上,这应当是一种异形鼎,这种鼎与一般鼎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是上下两层,上层是器身,下部为鬲炉。这种鼎的下部改形是因设置炭火盆引起的,它与圆鼎加设托盘引起足部变化是同一道理。鬲也是古代的炊具,《汉书·郊祀志上》曰:"鼎,空足曰鬲",这就是说,鬲和鼎同属一类。这种鬲当是鼎的一种,古代铸铭鼎鬲形似,往往混用,所以称其为鬲或是鼎都不为错。如宝鸡茹家庄西周墓出土的一件鬲上,铭文却是"鱼伯作鼎"。
刖刑奴隶守门鬲1976年在陕西扶风县庄白1号西周青铜器窖藏中出土的一件刖人守门方鼎颇具特点。这件方鼎通高17.7厘米,口横11.9厘米,口纵9.2厘米,腹深6.3厘米,重1.6公斤。双附耳,器口为钝角长方形。四角各有一个立体卷尾龙。全器由上下两部分组成,口沿下装饰云雷纹衬底的窃曲纹。下层是一炉体,左右两侧开小方窗。正面为可以开合的两扇小门,一门上饰一兽钮,另一门侧键部是一刖刑奴隶作守门状。炉底镂有5个小方孔,可以从左、右、背后、下4个方向出烟。背面是镂空窃曲纹,可以通风助燃。炉内可烧木炭,使鼎内的食物保持温度。四个鼎足为四兽足,下部四角饰立体隼鸟。此鼎造型奇妙,装饰和实用相结合,颇具匠心,既是一件实用器,也是一件艺术品。其他物证1988年11月7日,凤翔县建筑队民工在宝鸡市南郊茹家庄基建工地施工时,发现一批青铜器。这批青铜器共计6件,其中也有一件刖刑奴隶守门方鼎。这件鼎呈长方体,带盖,盖出土时已残破。通高18.7、口纵22、口横14厘米,重4.3公斤。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器身,下部为炉身。方直口,平沿,沿上置盖,器盖连体,盖中开,可开闭,盖面上饰窃曲纹,盖之四角端各有一小鸟,小鸟可作360度转动,造型十分优美。器两侧有附耳。器腹前后中部口沿下各有一蹲兽,兽两侧饰双层窃曲纹。器身四角各有一龙,龙作向器顶部攀登回首顾盼状,神态生动。器中部有平隔。下部炉身素面,炉前中部有双扇门扉,门前饰阴刻直条纹,左门关闭,右门敝开,门外靠门站立一缺左足、断右臂,即受过刖刑的男性奴隶。炉身后壁有一呈"田"字形镂孔,用以通气;"田"字形的"十"字中央有一蹲兽。炉底有24个长方形孔,用于盛火。炉身底部四角有四个长方扁条形足,足上端各饰有一长颈鹿角式龙首,龙突目,耳部呈凹陷形。四足上饰浮雕式的双线"S"形纹,正面两足的"S"纹细部略有不同,背部两足亦如此。这件方鼎出土时,其平隔中置一獠牙作成的半圆形器。这两件刖刑人守门方鼎都是西周陪葬品,其中庄白一号窖藏出土的鼎可早到西周中期,茹家庄这件时代要晚。类似刖刑题材的器物曾有出土,如美国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就收藏有一件与庄白时代相同,造型十分酷似的刖刑人方鼎,北京故宫博物院也收藏有一件刖刑人方鼎,门上均铸有受过刖刑的奴隶守门。又如它盘器足亦为三个受过刖刑的奴隶。1974年山西闻喜上郭村西周晚期的墓群中又出土了一乘刖人守。这些以刖刑作题材的青铜器的出土,是对古代奴隶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他就告诉我们当时的刑法确有刖刑。是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实物资料。相关故事卞和泣玉的故事卞和,春秋时楚国人。荆(今襄樊南漳)人.一作和氏。和氏璧的发现者。 卞和荆山(今南漳县境)人。春秋时楚民。相传他在荆山得一璞玉,两次献给楚王,都被认为是石头,以欺君之罪施以刖刑,被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后,他怀抱璞玉坐在荆山下痛哭。文王令工匠剖雕璞玉,果是宝玉,遂称此玉为"和氏之璧"。此璧后传入赵,再转于秦。因献玉而闻名古今。《韩非子》载,卞和在荆山得一玉璞(南漳县巡检山区,现有玉印岩,传为卞和得玉处),献给厉王,厉王使人鉴别,说是石头,有欺君之罪,断其左足。到武王(约公元前740年)即位,卞和再次献玉,武王使人鉴别,仍说是石头,又断其右足。后来文王即位,卞和抱玉恸哭于荆山下,文王派人去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宝玉而名之曰石,贞士戮之而漫(欺骗),此臣之所以悲也。"文王令人剖璞,果得宝玉。因此称"和氏璧"。卞和以功封为零阳侯。《史记·卷八十一》所说的"完璧归赵"故事中的"璧",即是卞和所献之宝玉。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据《周礼·司刑》注,周改膑作刖,从而可以认为是第三者。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孙子膑脚。――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插针
插针是指用针或其他尖锐物体插进手指甲缝。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会痛得椎心刺骨。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简介插针就是用针插身体。用插针当酷刑?没错,人身上有几个地方,针插下去可是会哭爹喊娘的。 插哪里呢?插手指甲缝。 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可会痛得椎心刺骨。也就是指用针来扎进指缝,是属于酷刑的。用途.插针也是用来逼供的,特别喜欢用在女性身上。另外就是针灸,通常为保人身体健康救治等功能。起源.这种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笔记、小说里面都有提过。 而且现在还有人在用。 最近的例子是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前一阵子在陈丰伟的文章里看到的 他有个病人,是以前党外的大老,十根指头的指甲缝永远有个无法愈合的空隙,据说就是当年给警备总部拘留时,被警察拿针给扎的。服刑人物.记载了革命烈士江姐、李大钊也是受类似的酷刑指甲缝插竹签。如若竹签没卸干净残留在皮肉里,那可就更痛苦了,轻者发炎,重者必须刮开患处清理干净。革命先烈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世代传颂。
活埋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活埋应该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鸩毒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赐死情况。棍刑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锯割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断椎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 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灌铅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梳洗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 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 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弹琵琶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抽肠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鞭击鞭击是相对轻的处罚,是将人固定好后用鞭子抽打。至于会不会鞭打至死,就很难讲了。
 
 
 
 
 
  骑木驴(木马)  骑木驴(木马)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汉文景帝时开始废除了肉刑,并在北魏太武帝时确立了死刑复核制度。第二,在唐代时基本形成了: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死刑也就是斩、绞。这个时候的刑罚是很人道的。宋朝推行折杖法,刑罚更轻,只是多了刺配,有侮辱刑的意思,是刑罚的倒退。到南宋时,更将凌迟当作了法定刑,可以看出中国已经开始衰落了。而不是一些号称“涯山以后,再无中华”的人所声称的那样,到明清才开始增加残忍的刑罚…明朝用**罪大杀功臣,但是,对老百姓来说刑罚并不严酷,在贼盗钱粮上处刑比唐朝重,在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犯罪上从轻处罚,这也是进步的。总的来说,明朝刑罚是对官严对民宽的刑罚,至于为什么人人都说朱太祖残暴,一句话,历史就是那群只会甩嘴皮子和笔杆子的人写的。只要杀官杀文人杀得多的,一律被唾骂千年…无论是秦始皇、武则天、朱元璋还是发动了文那啥的毛xx不都是一样么?清朝确实是一塌糊涂,只是杀得太狠杀得史官都不敢写了,所以n多历史谜案,在被英国打进来之前无一不是圣德天子…所以文人是种很贱的生物,你对他们搞严刑酷法,他们就骂你,因为他们知道该怎么骂你,你要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他们反倒只能说你好了。
古代对女子的酷刑,刑具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日本古代女人十大酷刑1.穿胸 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像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後挂在木竿上面示众.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後,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後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 3.铜烙 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的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 4、捆绑 日本战国时代,抓到敌国女人之後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的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後用一个类似於辘轳的柀ξ髯 莻?钢绳,最後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 5、板烧 这个刑法类似於烧烤。即把钢板烧热,然後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6、开颅 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然後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这个比较变态。日本人是怎么想的?? 8、万箭穿身 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如果遇到变态行刑官的话…… 9、砧板拖 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两匹马拉著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结果就是…… 10、断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剧痛。 11、绞刑 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後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这个刑法还比软人道。 12、轮奸 把女犯人发配到军队里面,长官会让士兵开色戒。开果就是一个女人被xxxx个男人弄,最後死掉……(日本人够绝的) 13、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後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日本古代酷刑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图片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图片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图片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图片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古代处罚女人的7大酷刑和锁阴之术
这是中国历史上专门针对女人的刑具,将被怀疑与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十指连心,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木驴    使用这种刑具,一般需要被剥光衣服捆绑在这种类似马鞍的刑具上面游街。鞍上的近尺许的木制阳具插入女人的阴道直抵子宫,随着驴子的奔走木制阳具开始在女人阴户中前后左右搅动,随之而来的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和血流成河。捣毁不贞女子下体,遭遇木驴刑罚的女子,不死也残。 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烙片辽代文物,用以对违命反抗的宫女或妓女进行惩罚。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牛筋刑鞭,妓院的老板打妓女用的刑具。贞洁带这种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情,用这样的铁制品或铜制品锁住妻子的阴部,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性行为。体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禁锢,表明女性不过是男性的财产。在我国古代,对付女人的酷刑还有许多,但由于种种原因,有记录的文字和物件不多,所以在谈到酷刑的具体操作上说法也不一样。比如,清代褚人曾谈到幽闭时,介绍的方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的做法又不相同,他认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女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女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堵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进行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叫做幽闭。但是,褚人获所说的妇女体内坠下来堵塞阴道的东西是什么,并未讲清楚,若把它理解为子宫脱垂或阴道前壁脱垂似乎也不大确切,因为这两种脱垂不至于根本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又提出独特的见解。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平时不曾坠下来,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住阴道,无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还可以用针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坠。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姓齐的乞丐医术非常高明,人们都叫他齐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个儒生,娶的妻子却性情极其淫荡。有一天,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从外边回来知道了这一情况,他难忍羞辱,又不愿张扬,在门外徘徊,进退两难,烦闷至极而昏死过去。齐叫化正好赶到,把儒生救醒,问明情况,大笑着对儒生说:“对付这种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唤出来,我给她治治病。”儒生叫门。妇人从屋里走出来,齐叫化突然上前,用针刺中她的小腹,妇人大惊,急忙转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后,她感到阴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从此断绝。儒生看透世事,不愿进家门,就拜齐叫化为师,云游四方。数年后,儒生回到故乡,得知妻子谨守门户,不再有外遇,并且为他操持家业,井井有条,就和妻子相见。妻子痛哭流涕,诚心悔改。儒生找到齐叫化,齐叫化又给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针法扎了一针,使阴道复原如常。儒生夫妇和好,不久生了一个儿子。吴芗讲述这个故事之后说,幽闭之刑和齐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区别在于幽闭能“关闸”不能“开闸”,不像齐叫化那样开启自如。鲁迅曾说:“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它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所查出的材料,可能就是指徐树丕、褚人获、吴芗等人的著作。但是,吴芗所说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现在的人体解剖学,需要专家进一步考证。鲁迅说幽闭决非“将它缝起来”,固然不错,但是,在任何残忍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古代社会里,缝起来的做法并不是没有。清初亳州(今安徽亳县)有一个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来一些蒜瓣捣碎,塞进婢女的阴道里,又用针线把阴道口缝起来。婢女痛苦不堪。邻居们知道了,非常愤慨,一起向官府告发。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妇,又叫来个皮匠,带着锥子、线绳等物件,要把她的阴户也缝起来。儒生害怕玷辱家门名声,极力请求官府赦免。官说:“我这城门楼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来,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尽家中财物,雇用了许多工匠民伕,把城门楼修造好了。后来,当地人戏称这城楼为“缝阴楼”。顺治年间,常州有个官员和府中的一名奶妈发生了性关系,这官员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锥子在奶妈的阴唇上钻两个孔,用一把锁锁上,把钥匙丢到井里。奶妈惨叫,痛不欲生,人们不得已,请来铜匠用铁条打开了那把锁。后来常州人说起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称做“锁阴奶奶”。清代的朱梅叔还记述了他亲眼见过的一桩锁阴的事。竹墩这个地方有位沈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无赖,长大后放弃学业,专事游荡。他性情淫毒,娶妻后常把妻子的妆奁拿去变卖,得钱便到花街柳巷去挥霍。其妻闵氏,相貌端正俊美,沈某置妻子于不顾,在乡里间到处渔色,人们畏惧他的横暴,敢怒而不敢言。闵氏怕丈夫闯祸,经常婉言劝阻他,沈某大怒,说:“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杰吗?竟敢这样吃醋?”于是将闵氏剥光衣服,痛加笞责,直打得体无完肤。闵氏哀哭恳求饶命,沈某说:“今天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还是未能满足,你在家中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而我又经常不在家里住,哪能保证你不生邪念?”说罢,就把妻子捆绑起来,取出一把钻,在她的阴辱上两边各钻一孔,用一把小锁锁上。闵氏被打伤重,加上下体带锁,寸步难行,但害怕沈某继续虐待,仍然坚持每天为他做饭。闵氏的哥哥有一天来看望,见妹妹步履蹒跚,面容憔悴,问她怎么了,她无法回答,只是垂泪。小外甥女向舅舅讲了母亲受苦的实情,闵兄急忙回去告诉母亲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约集多人,乘船来到竹墩,这时,闵氏已僵卧不起,看见母亲,痛哭一场,竟气绝而死。沈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来,族长下令抓到沈某,堆积柴薪把他烧死,才平息了众怒。不过,在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仍然发生的一起骇人听闻的「锁阴事件」。河南省偃师县寇店乡白草坡村农民许幸福怀疑妻子姬某与别人私通,于一九八八年六月晚间把妻子衣服扒光,绑住双手双脚,给妻子注射一支卡因,之后用锥子在妻子阴部两侧各戳一个洞,浇上碘酒,用铁锁把两个孔锁在一起。六月十五日下午,许给姬开锁,但锁已生镑,他用锥子剜去锁簧,仍未打开,只好用螺丝刀、钳子将锁撬开,并且不顾姬疼得死去活来,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晚上八点,许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姬上了第二把锁。上锁后又迫使姬干活,因不能行走,许又打开铁锁,改用线交叉系在一起,百般折磨后再锁上,想发生性关系时就把锁打开。姬稍有不顺从,许就在她的乳房上一阵拳击。这样将姬虐待达二十天之久。最后,许幸福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了。(
古代日本酷刑
古代日本酷刑,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像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带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
1穿胸2剖腹3铜烙4捆绑5板烧6开颅7挖胸8万箭穿身9砧板拖10断指11绞刑12轮奸13杖腹14火刑15烤刑炙刑16锯刑17贯穿刑18毒刑
穿胸.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像的从胸口刺进去,而是用带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剖腹.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后,一般不让她自杀,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后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插进去,一直划到小腹部,之后内脏都会流出来,惨不忍睹。铜烙.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道具是一个铜棍,插在炉子上面,炉子烧热,铜棍就会烤得通红。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然后把阴部对准铜棍慢慢放下去……捆绑.日本战国时候,抓到敌国女人之后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而且捆得很紧,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然后用一个类似于辘轳的东西拽那个钢绳,最后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板烧.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即把铁板烧热,然后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开颅.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只漏出头部。然后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后果可想而知。挖胸.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这个比较变态。日本人是怎么想的?万箭穿身.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然后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马上就会有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如果遇到变态行刑官的话……砧板拖.中间放一块铁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一般比较锋利,是铸造时铸的。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结果就是……断指.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过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来。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绞刑.这个刑法有点特殊,不是把人吊起来,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直到犯人断气为止。这个刑法还比较人道。轮奸.把女犯人发配到军队里面,长官会让士兵开色戒。后果就是一个女人被xxxx个男人弄,最后死掉……(日本人够绝的)杖腹.把犯人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火刑.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烤刑炙刑.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锯刑.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图片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贯穿刑.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毒刑.从很早的年代开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在古日本,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缝阴术
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基本简介.
"缝阴术"名字的来历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廷杖杖刑 
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始于唐玄宗时。廷杖制作与行刑
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后汉纪》曰:明帝时,政事严峻,故卿皆鞭杖"。(《太平御览》卷605·刑法部·16杖条),明朝时成为一种制度。廷杖一般是由栗木制成,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有倒勾,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身上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来。如果行刑人不手下留情,不用说六十下,就是三十下,受刑人的皮肉连击连抓,就会被撕得一片稀烂。不少受刑官员,就死在廷杖之下。即便不死,十之八九的人,也会落下终身残废。廷杖最高的数目是一百,但这已无实际意义,打到七八十下,人已死了。廷杖一百的人,极少有存活的记录。廷杖八十,意味着双脚已迈进了阎王爷的门槛。
廷杖分类
廷杖分"用心打"和"着实打",至于采取何种打法由监刑官按皇帝的密令决定,如果监刑官脚尖张开,那么就是"着实打",可能会导致残废,而如果监刑官脚尖闭合,那么就是"用心打",则受刑的大臣必死无疑。大宦官刘瑾就曾在午门杖死过23个大臣。万历想立郑贵妃的儿子为太子,但遭到大臣们的极力反对,当时太子又叫国本,因此,这次斗争又称为国本之争。最后万历被激怒了,上疏干涉皇帝"私生活"的礼部尚书洪乃春(礼部祠祭司主事卢洪春才对)被拖到午门外廷杖60。这以后廷杖几乎成了万历对付那些对他和郑贵妃之间的关系敢于置喙的大臣们最主要的手段了。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政府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
"国本之争"前后争吵达15年,使无数大臣被斥被贬被杖打、万历皇帝身心交瘁、郑贵妃悒郁不乐、整个帝国不得安宁。直到福王赴洛阳就藩才算告一段落,但万历悲痛欲绝,他感到自己虽贵为天子,而终被群臣所制,让爱子离京而去。
就像黄仁宇先生指出的那样,大臣们被杖之后,立即以敢于廷争面折而声名天下,并且名垂"竹帛"。死是人人都惧怕的,但只是屁股上挨几板子就可以名垂千古。因此,不管朝廷讨论的事情是对是错,纯为反对而反对,而冒险骗取廷杖的也大有人在。
明代廷杖
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为不法,罪有应得,但朱元璋却开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后明成祖永乐时期废此不行,但朱棣死后十几年,明英宗就恢复了廷杖。
被廷杖的大多是一两个人,但在正德年间明武宗创过一百零七人同时受杖的纪录,而时隔不久,这个纪录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时廷杖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皇极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而廷杖的缘由也是无所不有。劾严嵩,论妖僧,谏万贵妃干政,要廷杖;谏元夕观灯,谏武宗南巡,谏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正德年间,十三道御史弹劾刘瑾,上一本的杖三十,上两本的杖六十,而上三本的每本各杖六十,不等杖完,人就死了。
1519年,群臣劝说皇帝不要到江南游玩,惹得皇帝大发雷霆,对劝阻的146名大臣加以杖责,结果打死了11人。案例.
官臣受廷杖
晌午。紫禁城,皇宫午门。
刘向钦、吴为、尹一才三位年轻的内阁大臣被太监转交给宫中侍卫绑赴午门外,午门外早已站了一大群人,上首端坐监刑的太监,衣着光鲜,望去便知是魏忠贤。身后左边站着三十名小宦官,右边站着三十名锦衣卫,前方是五十名手持朱漆木棍的行刑狱吏,那架势着实骇人,三位大臣挺直身板,怒视那高高在上的权监,从未有一丝心惊。 站在两侧的文武大臣见了这场面无不胆寒,纷纷私下议论:"坏了,是司礼监魏公公监刑,这三人就算能活命,也生不如死了。"
片刻的功夫,三人被押到了午门外,李永贞缓缓站起身来,从旁边小太监端过裹着黄绫的朱漆盘子里取过诏书,高声宣读魏忠贤"替"皇帝拟的旨意:"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刘向钦、吴为、尹一才蜚短流长、不思效忠朝廷,建"东林",终日结党私……",他念到这些名字时顿了一顿,眼睛飞快地瞟了三人一眼,见他们正看着自己,唇角不禁露出一个个绝不低头的傲意。
宣罢圣旨,把手一摆,几个手执朱漆木棍的锦衣卫走上前来,将几个人齐刷刷地摁跪在地,每人都被捆得动弹不得,双足也被人用绳索绑住……廷杖,是明朝的独创。就是皇帝叫人用棍杖打臣下人的屁股。只要皇帝批了"逆鳞","锦衣卫"就把这个臣下捉起来押到午门痛打。宫里的规矩,监刑的公公若是靴尖向内一收,那就是要死不要活,三十板子足以将人活活打死了。不少朝内同僚暗自里可怜那些即将受刑的义士,却又有几个敢怒敢言的……只有些朝臣在原地探出头,费劲儿地瞧向魏忠贤,想看看他的脚尖是外八字还是内八字,想不到从几个行刑大汉的腿缝间只看见见魏忠贤举着个茶杯仰脸望天,一双二郎腿颤颤悠悠的,不由呆住了。
只见一个小太监凑到李永贞身边,哈着腰听他嘱咐几句,便直起腰来扬声喝道:"行刑!"十个锦衣卫的小旗官手执木棒走到三人身后,把刘向钦拉过来,按着他在指定的位置脸朝下趴在地上。
我要面见皇上!我要面见皇上!"刘向钦身体瘦弱,仍挣扎着大喊。朝堂之上无不替这一呵掩面流涕。人人都知道,若是皇上亲自下的旨意还有理可讲,偏偏是那九千岁魏公公下的旨,任凭他冤枉,又何处去诉苦……
刘向钦挣扎了没多久,就被校尉强大的力量按倒在地,紧接着,发觉锦衣卫的大手拽在自己的腰上,猛地掀起上衣,褪下裤子,露出了屁股和大腿。一向清高孤傲的刘向钦一时间只觉天昏地暗,雪白的屁股和细长的大腿被风吹和冰凉,尊严在这一刻就此彻底粉碎。同礼监太监命令:"搁棍!"两旁排列的校尉齐声大喝:"搁棍!"这时,有一人拿着一根大竹杖走出队列,把杖搁在将刘向钦的臀峰之上。那棒子风声凛冽,瞧起来威势骇人,校尉们又按照司礼监太监的命令齐声大喝:"打!"于是,行刑者把杖高高举起,大喝一声,呼地一棒子抽了下来。
"呼……啪……"这一棒子抽在屁股上,刘向钦觉得麻辣辣的,屁股上狠狠地被压了下来,大杖抬起来那一刻,臀腿上像点着了火,痛楚直顶到脑海,文武百官只听石裂山崩一声惨嚎,见那两腿之间,立刻隆起紫黑色的僵痕,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呼……啪……""呼……啪……""呼……啪……"打三下之后,李永贞看了看魏忠贤的脸色,校尉们又看了看李永贞的阴狠的脸色,大喝:"着实打!"这是告诉行刑者,一定要打到皮开肉绽,狠狠地给刘向钦一个教训。
不一会,校尉行刑者更加用力。打的中间,更加凶狠。每打五下,行刑者要换一个人,校尉们照样用吆喝声传达太监的命令。每次喝令时,都是先由一人发令,然后百名校尉齐声附和,喊声震天动地。石阶上观刑的官员莫不心惊胆战,两腿发抖。再看那等待受刑的内阁讲学吴为和尹一才脸上挂着怒色,目光中的杀气直霹向高坐堂中的那阉党罪魁--魏忠贤。十名校尉一人打了三棒子,便退了下去。那号令的小太监又威风凛凛地喝道:"轮刑!"五十名军士闻言,五人一组抡着棒子排着队,轮流上前执杖施刑,他们喊着号子,喊一声"着实打"啪地一棒子打下去,刘向钦咬着牙,不知从第几杖开始,憋忍住了声,不再喊叫,绝不让那恶势力在自己的呻吟声中获取丝毫的得意。六十杖打完,那原本白嫩的臀腿上早已血肉模糊,铺在周围的麻木上满是血迹,刘向钦从腰间到腿弯处,没有一块好皮,最轻的地方也已经裂开了狰狞的口子。军士们弃了木棒,提起刘向钦身下的麻布四角,呼喝一声举了起来,奄奄一息的刘向钦被这一举惊醒起来,只见四名军士一齐发力,大叫一声,将人高高地荡了起来,"嗵"地一声摔在地上。摔得刘向钦眼前一黑,晕了过去。两个校尉拉着刘向钦的两腿,往门外拖。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吴大人,尹大人,该轮到你们了。"台阶上,李永贞露出得意的笑,对二人说。话音未落,吴为便挣扎着站起身来,仰天大呵:"阉狗,你今日蛊惑皇上,明日我们做鬼,也不放过你……"喊声震天动地。台上的魏忠贤眯起双眼,看戏似的品位这眼前的一切。李永贞见状,从牙逢里挤出一个字:"打!"几个校尉走上前来,如法炮制。选了头号大杖对他们予以责罚。使用的行刑的校尉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训练的办法是,先用皮革包扎成两个假人,一个里面装上砖块,另一个外面裹一层纸。用杖打装砖块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轻,但打开皮革察看,里面的砖块要全部粉碎;打包纸的假人时,看上去下手很重,但连纸也没有打破--练到这种程度,他才能被选用为执行廷杖的打手。这样,在实际行刑时,就可以随心自如:如果想把人打死,就用打包砖块的假人的手段,如果想照顾某人,就用打包纸的假人的手段。不知内情的旁观者单从校尉用力的情形根本看不出监刑者的真正意图。校尉见李永贞递了个眼神过来,将二人按趴在地,动弹不得。接着,两名壮汉手执头号大杖,向二人走来。像方才杖责刘向钦一样,把他们的上衣掀了起来,见二人把头埋得深深的,又一把将他们的裤子褪下,拉下小衣,露出细致的大腿和屁股。这些官员都是书生出身,个个体质清弱,平日里轻裘细革,身体保养得白皙紧致,看那二人身下,皆是燕瘦环肥,美臀四片……校尉见惯了这场面,豪不怜惜地挥舞着大杖,朝两人的臀上砸下来,一时间惊天动地,二人始终咬紧了牙,没有喊出一声。吴为大刑加身,只觉屁股上一阵麻一阵剧烈的痛,连连把头撞向青石板的地面,尘埃满口,硬是没有呻吟一声。身旁的尹一才早已面色惨白,洁白的臀上沁出一片血红,人已经晕了过去。台阶上的官员哪里忍心再看,仿佛那一杖杖从他们的头顶上打下来一般。李永贞悄悄走到魏忠贤身边,弯腰问:"师叔,要死还是要活?"魏忠贤饮了口茶,不慌不忙地说:"往狠里打,当场打死。"李永贞立即拍手称善,忙谄媚到:"师叔您这是杀鸡给猴看,让高攀龙他们今后老实点……"说完转向行刑的校尉,大声喊:"用心打!"妃子受刑听了隆裕皇后和李莲英的禀告,慈禧太后一拍桌案:"好大胆的贱人,竟敢背着我如此胡为,非得好好惩治不可,来人,把珍妃给我召到储秀宫来。"隆裕一见太后动了圣怒,心想:这可是一个打击珍妃的好机会,绝不能放过。又说道:"亲爸爸,珍妃那贱人迷惑皇上,干预朝政,奴婢听见大臣们风传她"妖媚惑主",您真得好好惩治那贱妃,整束一下后宫的规矩。"慈禧一听"干预朝政"四个字,心中一时不快,当初她也是受咸丰皇帝的专宠,干预过朝政,没少受人指责。不过今天珍妃"干预"的是她掌握之下的大清朝政,权欲熏心的慈禧是绝不会轻饶她的,但她表面仍故作姿态,冷冷地说:"不用你多言,我知道如何处置。"一名太监将珍妃带进宫来,只见珍妃午后新浴,双颊透着红润,乌黑秀发束起发髻,上面坠着一串大红丝穗,穿着暗花粉色旗袍,罩着玄色缎子坎肩,下衬绣花夹裤,脚上着绣面缎拧丝棉屐,秀臀若隐若现,天生一付美人胚子。来到慈禧面前,见太后满脸杀气,心中不由一惊,又见皇后、瑾妃站在一旁,得意地看着她,知道自己要大祸临头了,忙恭恭敬敬地跪下给慈禧请安。慈禧太后一见珍妃,抬起眼皮阴阳怪气地道:"珍主子,你好风光,在皇上面前呼风唤雨,全然不把我这个太后放在眼里?"珍妃一听,知道太后一定找到了整治自己的口实,欲想说什么,可又不知说些什么辩解。慈禧忽然怒目圆睁:"大胆的贱人,竟敢不守妃嫔本分,迷惑皇上,干预朝政,今天非好好管束你不可,让你知道祖宗家法的厉害,小李子,传杖。""喳!"珍妃大惊,知道是皇后在太后面前进谗言,打击报复自己,忙辩解道:"老佛爷,奴婢自入宫以来,一心侍奉皇上,万不敢有干预朝政之心,太后不能听信他人之辞。" ,隆裕一见心想:珍妃这顿家法看来是躲不过去了,得让这个贱人多挨几下刑杖,才解我心头之恨。忙道:"好大胆子,圣母面前只有乞求,还敢胡言狡辩,真是有孛礼束,应该重重杖责。"这时,李莲英从东偏间出来,后面跟着四个太监,前面两个抬着一条刑凳,后面两个手里各持一条粗大的毛竹杖,进到殿内,将刑凳放在珍妃的身前,持杖的太监侍立在两旁,等着主子的号令。慈禧已是怒不遏,指着地上的珍妃:"你这个狐媚子,还敢花言巧语,,将这个贱人的衣裤褪下,臀杖四十。"目光射着凶色。珍妃只觉得一阵眩昏,她知道"臀杖"的厉害,这是暴虐的慈禧太后对触犯家法嫔妃最残暴的惩罚,嫔妃受臀杖时,要被褪尽下身的衣裤,用大号毛竹杖笞打裸露的臀部。不仅在肉体上是极大的摧残,在众目睽睽之下光着身子受杖,也是对年轻女人精神上莫大的羞辱。两名太监在李莲英的指挥下,将珍妃拖到了刑凳边上,珍妃挣扎着呼喊:"饶了奴婢吧,我要见皇上,老佛爷……"慈禧恶狠狠地道:"饶了你?你这狐媚子,不受着皮肉之苦,是不会安生的,都是皇上把你宠坏了,今天非好好管束你不可。打,给我狠打,把她的裤子给扒下来,让大伙瞧着打。太监不顾珍妃的挣扎,将她的外装和旗服扒开拉下来,里面穿着粉红色的亵衣和湖绿色夹裤。珍妃被架起,拖翻在刑凳上,这宽大的春凳是平时惩罚宫女用的。又有两名太监上前,将珍妃的肩头和双臂按住,另一端将她的双腿按住,使珍妃动弹不得,在一旁的李莲英上前,将双手退入马蹄袖内,俯身将珍妃腰间的亵衣下摆掀开,露出下面夹裤的汗巾。李莲英将汗巾解开,拉下珍妃的夹裤,里面仅剩贴肉的月白色小衣,李莲英把手伸入小衣中,正欲褪下,珍妃哭喊着:"李安达,奴婢不要羞耻,皇上也要体面呀,饶了奴婢吧!"李莲英故作姿态:"珍主子,别难为奴才了,这是大清的家法,奴才不敢违背,委屈您了。"还是将珍妃的小衣拉褪下至股间,珍妃粉嫩浑圆的臀部全部裸露出来。珍妃在太监的众目睽睽之下,裸露下体,使她感到万分羞辱,闭紧双目,头低在刑上小声的抽泣。
等待她的还有更加残忍的杖责,在李莲英的指挥下,两名执杖太监在刑凳两侧,抡起竹杖狠狠地照珍妃的臀部打下来。"啪、啪"竹杖随着风声打在珍妃的臀上与皮肉相击发出响亮的声音。一杖下来,粉嫩的皮肉上立即拱起一道紫红的杖痕,丰满的臀肉随着竹杖的起落颤动着,珍妃全身一阵剧烈的痉挛,腰肢痛苦地扭动着,珍妃只觉得竹杖打在身上,如同针扎刀割一般的疼痛,她再也没有沉默的能力。第二杖下来时,发出了凄惨的呻吟。 "三"、"四",李莲英操着浓重的河北方言在一旁唱着数。随着珍妃的呻吟一声比一声凄惨,她的臀部已经布满了杖痕,整个屁股完全拱肿起来。珍妃在刑凳上痛苦地扭动着仅能动弹的腰肢。因杖打的剧痛而扭曲的面颊上淌下泪水和渗出的豆大的汗珠。慈禧端坐在凤榻上,双目紧闭,余气未消。隆裕在旁,看着在竹杖笞打下扭动着的珍妃,听着竹杖打在珍妃身上的声音,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十五"、"十六"竹杖越下越狠,渐渐的珍妃臀上杖痕已经开绽,渗出鲜血。珍妃的腰肢已不能再动弹,呻吟声越来越微弱。只能听见"啪啪"的杖打声。"三十、三十一"珍妃的臀部已经是血肉模糊,臀肉完全开绽,在竹杖的笞打下,血肉飞溅。"三十九、四十"执刑太监停了手。当下四十笞杖,珍妃已昏死过去,趴在刑凳上一动不动,她的发髻散乱,面色苍白,下身由臀至两股间已是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李莲英禀报:"回老佛爷,臀杖完毕。"慈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昏死在刑凳上的珍妃,朝李莲英使了个眼色。李莲英转身命人将珍妃下面的小衣、夹裤拉下,放下亵衣下摆,从刑凳上架下来,拖到慈禧面前,将珍妃从昏迷中弄醒,由两名太监架着,浑身痛苦地颤抖着强作跪状。慈禧令李莲英宣读她拟的诣旨:"着珍妃习尚浮华,屡有乞请,不守嫔妃本分,干预朝政,为整束后宫,将其降为贵人,羁禁三个月,不准召幸。皇后有整饬后宫之责,若再为嫔妃不守宫规,可以宫中家法严惩。"言罢,命两名太监连拉带拖将珍妃带出宫去。珍妃下面刚穿上的衣裤渗出片片血迹。
相关酷刑
夹棍 古代拷囚之具。清王棠《知新录》:"夹棍之说,唐世未闻,其制起于宋理宗之世。以木索并施,夹两股(即大腿),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合二者思之,当即今之夹棍也。"按王棠所引宋制,见《宋史·刑法志二》。明、清两代均有此种刑具。《清史稿·刑法志》:"强盗人命,酌用夹棍,妇人拶指。"  基本释义
古代拷囚之具。清王棠《知新录》:“夹棍之说,唐世未闻,其制起于宋理宗之世。以木索并施,夹两股(即大腿),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合二者思之,当即今之夹棍也。”按王棠所引宋制,见《宋史·刑法志二》。明、清两代均有此种刑具。《清史稿·刑法志》:“强盗人命,酌用夹棍,妇人拶指。” 组成用法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产生影响这是一种极其折磨人的刑具,这是封建王朝的结晶。粤语俗语广东人说的“食夹棍”的意思即我们常说的“渔翁得利”的意思。
电椅
电椅(Electric Chair),是美国于20世纪经常使用的一项死刑执行工具。电椅的发明者为夏努·P·布朗,他曾受雇于爱迪生。实际上,爱迪生本人亦有参与电椅的发明计划。美国的纽约州政府于1889年6月4日正式采用电椅作为处决工具,1890年8月6日美国奥本监狱执行了第一例电椅死刑,威廉·凯姆勒因杀死自己的女友,成为第一位电椅受刑人。由于以电椅处决犯人常遗下烧焦的尸体及一阵恶臭,容易令主事者不安,美国于1980年代开始便以毒针注射等方式取代电椅。直至2004年为止,美国仅有6个州容许以电椅作为执行死刑的方法。
电椅是用来实施电刑的椅子式用具。顾名思义,电椅是以电流使犯人因触电而死亡的工具电椅是美国于20世纪经常使用的一项死刑执行工具。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发明.电椅的发明者为夏努·布朗,他曾受雇于爱迪生。实际上,爱迪生本人亦有参与电椅的发明计划。爱迪生参与发明电椅原本是为了打击对手的交流电公司--为了证明交流电的危害性,但最后,他的直流电公司还是倒闭了。美国的纽约州政府于1889年正式采用电椅作为处决工具。处决过程.
行刑前的准备电刑通常在早上执行。凌晨时分,犯人被从死囚牢房提出,洗浴,行刑时贴近电极的部位要剃去毛发。一般情况下犯人须剃发,一边小腿也要剃毛,以保证电流顺利通过(美国各州电椅电极位置有细微差别)。现代行刑室仅摆放电椅,变压器及通电开关在另一室。行刑室和观察室用一面玻璃隔开。电椅为木制,上有皮带以固定犯人。犯人会坐在椅上,手腕被固定在电椅扶手上,腿部、腰部、胸部、下巴、额头亦会用皮带绑在电椅上。最后确认行刑此时典狱长和一名医生进入行刑室,他们要留在行刑室直到电刑结束。当犯人只有头部未被皮带固定时,典狱长将通过行刑室中的电话向州长询问,是否如期执行电刑。若接到继续执行的指令,典狱长会询问犯人想不想作最后的讲话。犯人可以对典狱长讲,也可以对观察室中自己的亲属以及记者讲话,当然也可以不讲。最后的陈述结束,犯人头部即被固定。电椅上方的电极被拉下,罩在犯人头上,由一条勒住犯人下巴的皮带固定,装置形似头盔,但没有覆盖后脑勺。犯人剃过毛的小腿也被扣上电极。随后犯人面部会被一面黑纱遮盖。
电刑当行刑者为电椅通电后,第一束电流通过犯人。这次电击电压介乎1700~2400伏特,电流介乎5~8安培,持续时间15~60秒(各州互不相同)。理论上,电流通过脑部,在通电的1/240秒内已经完全损毁神经系统,使犯人陷入昏迷状态,感受不到随后的痛苦。强大的电流将对犯人的各个器脏造成致命性的损伤,导致犯人死亡。某些州在短时间的高电压电流电击之后稍停片刻,施以电压在220~250伏特不等的电流,持续作用1分钟以上,目的在于完全摧毁犯人器脏。一次完整的电击过程结束后,医生上前检查犯人生命体征,若犯人仍有生命迹象,则整个电击过程将重复,直至犯人无生命迹象。
尸体处理处死后的犯人全身皮肤发红,即便电击过程只有一次,在部分部位仍呈现轻微烧伤现象。此时尸体温度可达140华氏度(约60摄氏度),无法即刻撤走。典狱长及医生先行离去,其余监狱人员待尸体冷却后将其运至医生处作尸检。医生将开具犯人的死亡证明,并注明死亡原因(电击而死)。尸体随后被装入特制尸袋中,不得拆看。尸体火化后骨灰交由亲属。意外情况使用电流处死犯人具有极高的不确定性。许多次行刑过程并不如计划般顺利。上千伏特的电流有时不能马上让犯人陷入昏迷状态,而犯人则感受到全身的痛苦。变压器有时也会停止工作,而导致行刑过程停顿。某些情况下需要多次电击才能夺去犯人性命,而最后行刑室会充满烧焦的味道,而尸体则会有重度烧伤等表现。曾经出现过通电产生热量太大使致犯人身上起火的意外。
衰落.由于以电椅处决犯人常遗下烧焦的尸体及一阵恶臭,容易令主事者不安,美国于1980年代开始便以毒针注射等方式取代电椅。另一原因是电椅处刑极为昂贵,平均每人需要三百万到六百万美元,而注射只需要几百美元。 直至2004年为止,美国仅有六个州容许以电椅作为执行死刑的方法。第一把.直流电电刑实验托马斯·爱迪生虽然是死刑废除论者。但是为了能在商业竞争中消灭对手,在立法委员会面前证明电刑迅速而无痛。当然前提条件是使用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电力似乎能为死刑进程中在技术上和人道上带来突破。爱迪生的直流电应用公司采取断然措施,从泰国进口六只大小如人形的猩猩,为立法委员做交流电电刑实验。立法委员们觉得好像进入了"电的美妙世界"。医生们表示赞同,认为电刑可以引起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器官的瘫痪导致快速死亡。美国最高法院经过咨询和慎重考虑,认定这种行刑方式没有违背美国宪法八项修正案的禁止"残酷和非人道处罚"的原则。1889年6月4日 ,纽约州确认电刑的合法性,责承洲法医机构解决技术细节问题。显然,哈罗德·布朗参加了这项工作。他重新研究了在爱迪生实验室里在动物身上进行实验的一系列经验,得出结论,电刑必须用300伏特电流,通电十五秒进行。第一次通电给出最大电流,然后逐步减少,最后再回到最大电流。背景根据制作要求,在布法罗城的乔治·费尔医生的帮助下,哈罗德·布朗设计制造了第一把电椅。布朗和爱迪生认为达到了他们的最终目的。因为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很快就会被认为是"行刑的电流"和"死亡的电流"。爱迪生的阴谋乔治·威斯河豪斯通过司法机关对哈罗德·布朗的试验的科学有效性提出置疑,指出,布朗受爱迪生指使,只有一个目的:恐吓公众,使公众认为交流电作为家庭用途太危险。尽管还有争论,但是监狱管理部门签署了一项法令,允许哈罗德·布朗将他的电椅安置在奥本州立监狱中。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为了将威斯汀豪斯的名字同电椅联系在一起,布朗试图从威斯汀豪斯公司买入三台大马力发电机,但他就像人们猜想的一样,被拒绝了。于是,爱迪生再次幕后操纵,让汤普森电器公司通过波士顿的一个旧货电器商才买到了这三台发动机。用"先进的方法"根据官方文字,"将电流引入体内"处决的第一个罪犯叫弗朗西斯·凯姆勒。他因为用斧子杀人被判处死刑。乔治·威斯汀豪斯为他请了律师。上诉最高法院,认为电刑是违反宪法的,残酷的和非人道的。哈罗德·布朗和托马斯·爱迪生再次向司法机构保证,用交流电的电刑快速无痛苦。最后,两人不得不宣誓,他们的观点与经济利益毫无关系。弗朗西斯·凯姆勒的律师的上诉被驳回。
电椅行刑1890年7月6日,弗朗西斯·凯姆勒走入奥本监狱的行刑室,这对是6点30分。他刮了胡子,赤裸着身体,只穿了一条短裤。他对监狱长说:"别着急,好好干!"……几分钟后,他要求将头盔里的电板再收紧些。四十多名证人坐成十排,观看了行刑过程,其中一半是医生和物理学家。在犯人进入行刑空前,既好奇又惊奇的在场者花了二十几分钟观察行刑器具。这是一把宽大、简单、沉重的木质椅子,椅子后面是有三把操纵杆的控制板。控制板上引出两根长四米的粗导线,连接着被弄湿的电板。犯人被简单的装置固定在椅子上,头上戴着一个形如脸盆的头盔,头盔上固定着导线的电极。长而平的地线电极用一根绕过胸部的皮带安放在犯人的后背上。然后,经过最后一次检验,通上第一次电流,300伏特,时间十七秒。在震动中,凯姆勒猛烈颤抖。椅子也开始剧烈摇晃,差点儿翻倒在地。官员们当即决定,以后椅子必须固定在地上。凯姆勒仍然活着,于是接通了第二次电流。犯人的身体变成通红色,肌肉开始烧焦,发出强烈气味,黑色的烟充满了证人室。三分钟后,电源被切断。可怕!犯人好像仍然活着。再接上电源,这时"犯人的后背燃起了蓝色的火苗"。最后,他终于死了。在尸体解剖中,人们发现他的脑子像"烧焦了的水果蛋糕",脑袋里的血凝结成一块黑炭,整个背部也烧成了炭。两个官方医生宣布,犯人没有经受痛苦。
明争暗斗一部分美国舆论为新发明拍手叫好,认为"这是踱向更高文明的一步"、"这是科学和人道主义对野蛮和不文明的胜利"。另一部分人在阅读了报纸上可怕的叙述后感到气愤。当一份重要的晨报的标题为《凯姆勒被威斯汀豪斯化了》时,托马斯·爱迪生认为他获得了巨大的胜利。
面对凯姆勒不顺利的行刑,法医学会和州议员们很是难堪。他们要求哈罗德·布朗和托马斯·爱迪生必须在以后的行刑中进行技术方面的改进。布朗和爱迪生主张使用770伏的电流,随后是1100伏,最后是1780伏。每次变化都会有几名犯人用来做实验。在最初的七次行刑中,爱迪生不仅将电极放在犯人的头部和背上,或是头上和腿肚上,还放在两只手上。这些都是很残忍的行刑。几名犯人没有被一次处决,是因为行刑中不断变换电极的位置。第一人.
威廉·凯姆勒(William Kemmler,1860年5月19日-1890年8月6日),美国纽约水牛城出身,是历史上第一个被以电椅进行死刑处决的人。凯姆勒在1889年3月29日以短柄斧杀害自己的情妇泰莉·齐格勒(Tillie Ziegler),随后被判处死刑,定于1890年8月6日早上七点于纽约的奥本监狱(Auburn Prison)执行。然而因为电流不足,首次电击后威廉·凯姆勒仍有呼吸,第二次电击让他的皮下血管破裂流血、身体着火却仍然不死。直至第三次电击才死去,但已是行刑后第8分钟。一位在场目击的记者形容这是"一个可怕吓人的场面、远比绞死还糟"(an awful spectacle, far worse than hanging.)。
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小说《二十四史演义》,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该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宋元时代
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还有人说,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按照这些说法,在宋、元期间,通用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根据部分民间说法,宋,元期间,在女犯骑木驴游街时,队伍的前导按照惯例会安排衙役和兵丁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并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锣的原因,是为了要和高官仕绅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另外,在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录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但是,这些绘声绘色的描述,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现有网上流传的图片,多为现代人的创作。难以取信。相反根据现有史料,倒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所谓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刑罚,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会编》卷114中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具体情况是“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明清时代
明清时期,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但《二十四史演义》之类就是清人所作类似小说性质的著作,难以完全当真。但这一条记载至少可以表明,那类网上流传的关于明清时期木驴自动抽插的淫虐记载实为现代色情作者,为满足自己淫虐欲望而炮制出来的想象,即便在明清稗官野史中最夸张的记载都不如此。在明清一些作者提到骑木驴的时候,甚至并不发生任何关于性虐待的联想,而仅仅是作为普通的乘自动木车的含义。如袁枚在《子不语》中说“婺源江秀才号慎修,名永,能制奇器。家中耕田,悉用木牛。行城外,骑一木驴,不食不鸣。人以为妖。”刑法工具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样式木驴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繁杂样式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历史典故.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一段: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铁莲花
    女主角铁玉香所坐的木马内藏特别装置,名叫“铁莲花”。当她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下体内不停旋转,让她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  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  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  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因此,如今回想拍摄《3D肉蒲团之极乐宝鉴》这个场面时,女主角铁玉香的扮演者蓝燕仍有余悸:“道具当然没有"铁莲花’这机关,但为了表现出极度痛苦的神情,我真的要花精神去想象。所以以前不守妇道的女性被施这极刑很可怜,我想被这头木马折磨几下,应该只剩半条人命!”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
  古典名着《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体里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下体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下体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轮奸或残酷的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  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少妇的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下体在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下体。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
  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下体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女犯人的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下体和肛门,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犯人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的下体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下体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的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性上还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的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下体内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的刺激。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下体和肛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对于被俘虏的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骑木驴”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这封信件的主要内容是:
 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这些太平军俘虏,最后有的被剖腹杀害,有的遭凌迟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也罢,“铁莲花”也好,无疑都是古代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念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的社会,女人的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的,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的对象。
  在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
开花梨
根据受刑者的性别将梨在闭合状态下插入肛门或阴道,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相当难受。(Pear of Anguish)是十六世纪欧洲用来刑罚和拷问的一种刑具,直到近代这个刑具因为未打开装置时形状似梨才被某些博物馆称做"苦刑梨"。欧洲中世纪时刑具,最早是木制的外壳,后来用铁皮包裹在外,像女人型棺材,其上是圣母的头像,意味着让受刑者在其中忏悔自己的过错。内侧装有可活活动钉,靠刺不同部位进行拷问。尤其是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可活动。执行人故意把这些铁钉稍稍向外拔一点延长受刑人的痛苦。以制作地命名为“纽伦堡铁处女”。惩罚罪行.
苦刑梨有三种行为会受到苦刑梨惩罚,包括:批评教会或宣传异教者;同性恋者;犯了通奸,或被判为女巫、娼妓的女性。使用方法.将关闭的苦刑梨插入受罚者的口、肛门或阴道中,然后施罚者会转动梨瓣上的锁链装置。这时梨瓣会慢慢打开达到惩罚的效果。
阴刑阴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始于商纣王时期,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相关介绍.阴刑所谓阴刑(淫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阴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通过前面所例举的事例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鄙的目的,刽子手们在刑讯女犯时,一般不采用过于剧烈的刑法,而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专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性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性虐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性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性都难以忍受。[1]?其他阴刑.针对女性生殖器官的刑法可以说是种类繁多、不胜枚举,而且其残暴程度令人发指。除了前面已经例举过的几种之外,常用的还有如下一些:1.滕条抽阴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阴部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2.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3.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阴部,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阴道后用火点燃。4.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生殖器,在阴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5.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阴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阴道。6. 拉大绳:这是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阴部血肉模糊。7.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阴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阴道。8.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8.死亡搔抓:将女犯的裤子剥去,摁在刑床上。把一块厚布盖在女犯的阴部,用手隔着布 搔抓。这回使女犯既痛又痒。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阴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例如,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一名苏联女兵为掩护伤员撤退被德军包围在阵地上,在子弹打完之后,不幸落入德军手中。为了从她嘴里得到所需要的情报,他们将苏联女兵带回驻地,用酷刑进行拷问。可怜的苏联女兵受尽摧残和折磨,最后被德国人用一种叫做"推磨"的刑法活活折磨死:残暴的敌人将苏联女兵的衣裤扒光,捆住双手吊在一棵树上,在她的身下立起一根手腕般粗细、一头削尖的木棍,使木棍的尖端抵在她的两腿之间。接着,他们一边审问,一边将吊绑女兵双手的绳子一点点地往下放,使削尖的木棍直插进女兵体内,然后推动她的身体慢慢旋转。木棍在女兵体内越插越深,致使阴道被搅烂,子宫被穿透,最后整个身体被竖插在木棍上。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性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性,一旦被作为刑讯对象,什么人格、尊严、贞操等等便不复存在,等待她们的只能是兽性的凌辱和令人无法忍受的折磨。电刑介绍.电刑,可以说是各种酷刑中最"现代化"和最"科学"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可以造成受刑人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它刑法造成的疼痛不同,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即使是再坚强的人,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也会禁不住狂喊嘶叫。同时,电刑还可以造成受刑人神经系统的紊乱,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一个人如果遭受两三次电刑,便会变得神情呆滞、反应迟钝,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另外,电刑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持续进行,不会象有些酷刑那样,当痛苦达到极点时会产生麻木的感觉。当对受刑人反复施用电刑时,其痛苦程度将会一次比一次强烈,而且如果掌握得好,即使受刑人痛苦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也绝不会昏迷过去,这对刑讯是十分有利的。由于电刑具有这些特点,因而一经发明出来,便迅速普及到世界各地,成为审讯犯人的一种主要刑法。开始时,电刑所用的刑具是普通的手摇电话机,行刑时,用导线将受刑人的身体和电话机接通,利用手摇发电机发出的电流来刺激受刑人的肉体。后来发明了专门的电刑设备,电流和电压可以任意调节,从而使电刑更加方便可靠。四十年代,我国的军统特务机关曾从美国引进了大批电刑设备,分发给各地的特务机关,许多员和革命志士被捕后,都遭受过电刑。据说,人们最初发明电刑的动机,是为了避免刑讯中所采用的那些灭绝人性的残暴手段。施用电刑时,不需要脱光受刑人的衣裤,也不会出现那种血淋淋的场面,既显得"科学"、"文明",又易于迅速取得成果。然而,人们想错了。电刑的发明,不但丝毫没有减少刑讯的残酷程度,相反,为审讯者提供了一种更轻松、更残暴且更具刺激性的刑讯手段,使受刑人遭受到更加惨痛的折磨。尤其对于女性犯人,电刑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毒刑。审讯者为了满足其卑劣心理,对女性施用电刑时,不但仍旧剥光她们的全身,而且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打手们在对女犯施刑时,一般不是将电线接在手指上,而是选择女犯的乳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借此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人们很难想象得出女性遭受电刑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乳头上或者插入阴道中,强烈的电流刺激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赤裸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老虎凳老虎凳是中国旧社会特有的一种刑具,通过对双腿和膝盖关节施加人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以达到折磨、拷问受刑者的目的。在黑暗的中国近代被反动势力广泛用于残害遭到关押的爱国民众和革命烈士。新中国建立后,该刑具已经被废除。基本简介.
反关节的酷刑中最著名的莫过于老虎凳,这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酷刑。膝关节在人体四肢各大关节中活动的范围最小,两端大腿小腿的长度有利于施刑者用杠杆原理,以较小的力度强迫受难者。反关节使用老虎凳的关键点一是使受刑者处于坐姿(两臂反绑或绑成十字形),这样会加重腿部韧带的牵拉力度,而仰卧的姿势由于髋关节的放松,连带腿部韧带放松,会减弱痛苦程度;二是腿部捆绑在膝盖上的大腿部,而不是以下部位。因为老虎凳的作用在于牵拉受刑者腿部的关节韧带和造成膝关节脱臼,不在于折断受难者的小腿。因为折断小腿腓骨需要很大力量,痛苦时间短(受刑者很快昏厥)不符合施刑者既要折磨受难者又自己省力的要求。令受刑者赤脚,往往是为在使用老虎凳同时对受刑者的脚心用刑。据史料记载,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会昏厥了。施刑者通常每加一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刑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女性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所以她们在老虎凳上的受难时间会更长,往往要加到六块砖时才昏厥,记载上最长的有八块砖,这大概与砖的厚度不同有关。在使用老虎凳时,会出现受刑者大腿骨被折断的情况,这与施刑者对用刑力度掌握不当(过于急躁或者是愤怒)和腿部捆绑位置过高、松紧程度不当等因素有关。绳索捆绑并不是越紧越好,而是以受刑者腿部不能活动为限度。渣滓洞女烈李青林大腿骨被老虎凳折断,就是在县城被捕受刑时,那里的施刑者过于急躁造成的。江竹筠在渣滓洞监狱受难时也坐过老虎凳,就没有出现断腿的情况,这是两地施刑者用刑水平的不同。用刑正确的话,受刑者最多只是膝关节脱臼,腿骨不会折断。有过这样的记载:施刑者在受刑者昏厥苏醒后,将其从老虎凳上解下来,再由两个身强力壮的施刑者架着受刑者强行跑步,以增加受刑者的膝关节的痛苦。如果大腿骨被折断,就难以继续用刑了。老虎凳的关键点在于反向弯曲人的双膝关节而给人造成痛苦,所以对于老虎凳本身来说,穿鞋袜与光脚并不重要。但是,光脚却有着诸多的好处。历史记载.据史料记载,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三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五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人会昏厥。施刑者通常每加一块砖后会暂停一会,令受刑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女性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所以她们在老虎凳上的受难时间会更长,往往要加到六块砖时才昏厥,记载上最长的有八块砖,这大概与砖的厚度不同有关。在使用老虎凳时,会出现受刑者大腿骨被折断的情况,这与施刑者对用刑力度掌握不当(过于急躁或者是愤怒)和腿部捆绑位置过高、松紧程度不当等因素有关。渣滓洞女烈李青林大腿骨被老虎凳折断,就是在县城被捕受刑时,那里的施刑者过于急躁造成的。江竹筠在渣滓洞监狱受难时也坐过老虎凳,就没有出现断腿的情况,这是两地施刑者用刑水平的不同。用刑正确的话,受刑者最多只是膝关节脱臼,腿骨不会折断。有过这样的记载:施刑者在受刑者昏厥苏醒后,将其从老虎凳上解下来,再由两个身强力壮的施刑者架着受刑者强行跑步,以增加受刑者的膝关节的痛苦。如果大腿骨被折断,就难以继续用刑了。老虎凳的关键点在于反向弯曲人的双膝关节而给人造成痛苦,所以对于老虎凳本身来说,穿鞋袜与光脚并不重要。用刑效果.1.可以对受刑者的双脚加用其它刑罚。老虎凳本身的用刑过程很简单,就是在受刑者脚后跟下逐块垫砖头,略显单调,而加砖头又有一定的限度,所以当用刑目的受阻,或是出于其他某些目的,可以对受刑者的双脚用刑,以增加受刑者的痛苦并帮助用行者达到目的。(至于对脚用哪些刑罚,后面再说)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虎凳本身的用刑效果。虽然从理论上讲,受刑者的腿脚只需要大腿与凳子绑好就行了,膝盖以下都不需要再捆绑。但是在给受刑者用老虎凳时,受刑者的双腿、双脚并拢得越紧,双膝关节受力就越集中,也就会更痛苦。如果把受刑者的两个大脚趾绑在一起,就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样就必须光脚。3.受刑者在用刑过程中挣扎是每一个用刑者都不希望看到的情况,诸多影视作品中,受刑者身上一道道深入肌肤的绳子就是最好的证明。在穿鞋袜的情况下,无法固定受刑者的双脚,而在老虎凳的用刑过程中,尤其是在对双脚加用其他刑罚的时候,受刑者的双脚很容易挣扎,从而影响用刑,特别是非常影响对双脚用刑。但是使用如下的捆绑方法,问题就能很好解决。首先把受刑者在老虎凳上将躯干和上肢绑好,大腿紧并,与凳子捆在一起。接下来,需要一根较细而长的绳子,先用绳子中间的部分把受刑者的两个大脚趾绑在一起,剩余两端较长的绳头,然后一边用力推压受刑者的脚尖,让受刑者的踝关节尽量弯曲(可弯曲至60度,甚至更弯),同时把绑住大脚趾剩余的绳头用力向下拉,绕过受刑者的小腿,多缠绕几圈之后系紧。这个过程看似复杂,其实简单而言就是“把大脚趾绑在小腿上”。绑完后,受刑者的踝关节极度弯曲,脚心完全显露;两个大脚趾也会被绳子扯得极度弯曲,脚趾甲朝下。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受刑者的双腿、双脚都被紧紧绑在一起,不能活动。不仅在坐老虎凳时丝毫不能挣扎,即便是双脚被加用刑罚,痛苦万分,也不能挣扎!这样也必须光脚才行。4.从服装的发展趋势上看,中国从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总体上是越来越追求自然,以往那种遮遮掩掩、保守羞怯的想法与观念早已被人们抛弃,现在一到夏天,身边的人都很少有穿袜子的,不论男女。光脚已经不再仅仅是为了凉快,而更是代表人们的一种审美观念的改变。所以,现代一些老虎凳相关的作品,光脚的占绝大多数。5.赤裸在用刑中也是比较常见的,裸露受刑者的肢体一方面增加受刑者的心理压力,一方面方便用刑者达到目的;在影视作品中,则可以适当增加恐怖、血腥的气氛。6.民间也有一些人喜欢玩老虎凳、捆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喜欢光脚的,认为只有光脚才好玩。另外不仅要光脚,还要穿短裤。也就是大腿、小腿、双脚的绳子都是直接绑在皮肤上的。以此来加大血腥感。脚的刑罚.接下来就是对脚的刑罚。与身体其他部位不同,双脚不仅有皮肤,还有脚趾甲,脚心的皮肤也与其他部位不同,比较敏感。详细过程1.直接切割肢体:有切割双脚、切割部分或全部脚趾。2.与其他部位相似的:鞭打(尤其抽打脚心很痛苦)、烫烙(烧红的铁器、或沸水)、钳夹(皮肤或脚趾)、敲击(脚踝,此处骨头就在皮下,敲击十分疼痛)、挤压(夹脚趾)、化学制剂来拷打(如酸、碱、腐蚀性物质)。3.特殊的:划脚心(曾有人用钢丝刷,对于脚心敏感的人来说,非常痛苦,用绳子把大脚趾绑在小腿上后,受刑者脚心显露且不能挣扎,受刑者特别难受)、脚趾甲缝钉钢针或竹签、拔脚趾甲(也有的在拔完后还在原趾甲下涂盐水)。4.全身用刑涉及双脚的:电刑、强迫走碎玻璃或钉板(还有钉鞋等类似方式)、用铁丝或绳索捆住双脚大脚趾后倒吊(非常毒辣的做法,受刑者异常痛苦)腿的受刑.双腿放到横凳上面,双腿并拢,大腿和膝盖部分要用绳索或者皮带牢牢地绑缚在横凳上,使双腿完全不能向上自然弯曲。越是绑紧绑死,用刑的效果越好。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用绳索捆住受难者的双脚,要捆得紧一些,防止双脚挣扎。另外,双腿并拢得越紧,用刑效果越好,所以,双脚自然应该紧紧捆住。
膝盖受刑到了最关键的部分了,在双脚下面垫砖头。由于膝盖不能反向弯曲,所以受难者的双腿非常的疼痛,而他双手反绑,双脚也被捆住,所以根本无法反抗。砖头慢慢垫高,受难者也越来越痛苦。如果大腿膝盖绑得很紧,那么脚下垫的砖头基本上不能超过3个,四个砖头已经是极限了,很可能会弄断双腿的。如果是为了折磨、逼供,而不想把他弄死弄伤的话,垫三块砖头比较合适。在三块砖头范围内长时间进行折磨,也可以达到不错的效果,受难者的体力和精神意志必然随时间的延长而被摧垮。另外,用刑的时候最好是赤脚捆绑,以增加用刑效果。使用方法.防止挣扎的方法用刑的时候,让受难者坐在上面,上身要坐正挺直,紧贴靠背或者柱子。考虑到用刑的时候,受难者会反抗挣扎,所以必须将他的双手反绑在靠背后面。必要时可先将其五花大绑,上身要完全固定紧贴在靠背上,与横凳保持90度,这样用刑的效果比较好。有的时候还要将受难者的脖颈用绳索缠绕勒住,以增加他的痛苦和增加血腥感。作用这种刑罚和五花大绑一样都是中国特有,其历史价值应该得以保存。历史上重庆的渣滓洞、白公馆,中美合作所,国民党反动派经常使用老虎凳残害被捕的革命者。现在已经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供游客参观纪念先烈,相关的刑具大家可以去看看
 人彘  凌迟  
 抽肠  
 灌铅  
 五刑  
 刖刑  
 笞杖  
 夹棍刑  
 宫刑  
 乳房裂具  
 蒸刑  
 凿颠  
 拶指  
 木桩刑  
 绞刑  
酷刑架  
 俱五刑  
 剥皮  
 满清十大酷  
 中国古代酷  
 拶刑  
 鸩毒  
 虿盆  
 大辟  
 断椎  
 电椅  
 开花梨  
 炮烙  
 车裂  
 幽闭术  
 霹雳车  
 棍刑  
 插针  
 十字架刑  
 锯割  
 缢首  
 金瓜击顶  
 枭首[xiāo sh  
 碎头机  
 铁裙之刑  
 奴隶制五刑  
肉刑   活埋 
 车轮刑
乳房钳 
铁处女
石帽
注射死刑
戒具
指铐

女巫的椅子
电子脚镣
石刑
妇刑
酷刑
贞操带
石帽
戒具
指铐
电子脚镣
巫的椅子

满清十大酷
电椅
幽闭术
开花梨
霹雳车
杖刑
大辟
夹棍刑
锯割
金瓜击顶
五刑
廷杖
笞杖
插针
铁裙之刑
缢首膑刑
枭首[xiāo sh
棍刑
碎头机
奴隶制五刑
剖心
十族
虫噬
 车轮刑
妇刑 
爱妃朕要侍
女体盛
石刑
点天灯
割礼
受虐癖
贞操
女性割礼
骑木马驴
骑木驴
骊姬(春秋时
日式绑缚
缝阴术
膑刑
忍精不泄
电椅
九族
石刑
割礼
守宫砂
鞭刑
杖刑
廷刑
夹棍刑
笞杖
毒气
电椅
电刑
满清十大酷刑
插针
车裂
象刑
拶刑
断椎
坐冰块
剥皮
戮刑
五马分尸
刑具
夹棍 
金瓜击顶
水刑
 
 
 
 

(3) [古代男子尿道刑罚图]叙述中国古代太监与宫刑


  一九七五年九月至十一月,我在本刊(指香港《大成》杂志——编注)连续发表《女性酷刑缠足考》一稿。近年我又寻到旧藏资料,再经过多方面考证,写成这篇《男性酷刑太监考》。从前我以为太监制度是中国民族史上又一大污点,岂知考证所得,原来不仅中国有太监,外国也有太监,可以说是世界性的对男性的残酷之刑。虽然有些是被迫害的,但大多数是因为贫穷,自愿接受这种不人道的酷刑。考证所得的许多事,可能会令读者拍案惊异,认为世界各国哪里会有这种荒谬情况,但图文俱备,绝非无稽。只是我要说明,外国的部分,收集尚不够广泛,但愿抛砖引玉,能获得更多的补充资料。
  太监名目何其多 何谓太监名目繁多
  太监,是一个通俗的名称,因为在小说上、平剧中、电影里,常常有太监出现,譬如《贵妃醉酒》,杨贵妃醉后春心大动,抱着高力士,有些“我要”的神情。还有电影《龙门客栈》中的一位太监,在打斗中被侠士挥刀割去了袍子的下一截,侠士说“你下半部没有了”,就是讥笑他“下半身是没有那话儿了”。至于小说中讲太监的更多,所以一般人知道,从前中国有太监这种人物。
  中国文献上的记载,对太监的名称是指动过手术的名称,有的在笔墨上形容得很文雅,有的改称隐名,有的竟作尊称,因为我写的全文,引用古书,书上的名称各异,不便擅自更改,因此我一一列出,先行解释一下,作为本文的开端。
  【太监】
  太监,是一个通俗而广泛应用的名称,乃指阉割了生殖器的男性,在宫闱中服侍皇帝、太后、妃嫔、贵人等女性,并且操作杂务的人。何时开始有“太监”的名称?辽时,设有“太监府”,其中最高级的太监,授以官职,名为“太府监长”。元代仍沿用这种制度,叫做“尚侍佩监”。明代开始,正式用太监的名称,而且订定太监制度分几等几级,最高同四品官职。
  【阉人】
  “阉”字,我们经常看见的,有阉鸡、阉猪等,是把它下身重要的部分,加以阉割。阉割两字,见于演义小说,说是华佗为曹操所拘,即将杀戮,他把外科麻醉开刀的方法,手写成册,赠予狱卒。狱卒认为这是造成华佗被杀的文卷,所以惊惶不敢接受,华佗一怒之下付诸一炬。当时有人抢到末尾几页,这几页就讲到阉割禽兽的方法。后人阉鸡阉猪,以增加禽兽的体重,还是沿用着华佗的方法。至今香港也还有专操这行生意的人,乡间有人挂着一块牌子,写着“代客阉鸡阉猪”字样。所以从前书上用“阉人”两字,即是指太监而言。《辞书》上说:“阉,男子去势名阉,本作奄。”《说文》:“宫中阉人,司阍闭门者。”
  【净身】
  太监因为不能再行人道,有一个很文雅的名称,叫做“净身”。意谓性器官是不洁净之物,除去了这个东西后,身体就够洁净了。《辞书》上说:“净身人,谓男子之去势,元时已有此语。”元曲《秦弱兰》剧本:“净了身不辨阴阳。”明代刑律,关于净身人,订有专条。
  【私白】
  “私白”两字,也和净身的意义相仿,就是说这种人底下既已去掉,以后就没有私隐而清清白白了。“私白”两字,出于《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六年……诸道进私白者,闽中为多。”又《旧唐书》:“敬宗纪……朝官及方镇人家,不得置私白身。”
  【寺人】
  “寺人”两个字,表示这个男性已如寺院中的和尚一般,不能近女性。这个名称在《辞书》上说:“寺人,使令之小臣也,后谓之宦者,亦谓之内监。”《诗经》上说:“寺人之令。”《周礼》上说:“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
  【宫人】
  这里所谓“宫”字,是指受过宫刑之人,宫刑即是阉割,阉割了不文之物,才能在宫中当太监,侍候皇后、妃嫔以及公主等。就因为不能人道,所以《辞书》上说:“宫刑,古刑法之一,男子割势,女子幽闭。”
  【腐人】
  “腐”这个字,是指“腐烂”;腐人,即是说此人某一局部已连根腐去,这是刑法上的恶称,叫做腐刑。
  【宦官】
  《礼记》上说:“宦学事师,非礼不亲。”《左传》上说:“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注》:“宦,事秦为妾。”又说:“凡事人者皆曰宦。”这是宦者受宠,已经加以美称了。
  【宦寺】
  《辞书》上称“宦寺”,即指宦官。《新唐书》上说:“是时宦寺气盛,凌暴朝廷。”至此,宦寺和宦官之祸,不仅能秽乱宫闱,且能使国家亡于宦官之手。
  【黄门】
  宫门之内,凡是禁门,皆用黄色,故称黄门。《通典》:“其官给事于黄闼之内,故曰黄门。”《汉书》说:“罢黄门乘舆。”汉时黄门官参用士人及宦者,晋以后始专用士人,建为门下省。唐人张说的《玄武门侍射·序》说:“乃命紫微、黄门、九卿、六事。”紫微指中书,黄门指太监。又后汉黄门令中黄门诸官,皆宦者任之。世因称宦者为黄门。
  【公公】
  宫妃、宫娥都尊称太监作“公公”。到了清代,连京官对太监,不论年龄,都称公公。太监出宫,只限于京师一地,与民间常有接触,老百姓也统称他们为公公。戏剧中对太监亦沿用公公称呼,也是最普遍应用的名称。其他较冷僻的名称还有,如“老宫、老公、竖人、侍人”等,应用者较少。
  周礼一书有非礼语
  《周礼》,是中国仅有的一部讲礼法的专书,历代以来,上至天子,下至庶民,一切伦常,公礼私礼,都依据此书,超越这个礼法范围,即称“非礼”。所以没有人敢违犯这种礼法,而且像大清律例中的法则,也要引用《周礼》。中国政府与英国订立《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的时期是在清代,所以有若干人违犯礼俗,就加以非礼之罪,可以说非礼之罪是引用《周礼》的若干字句而形成的。至今香港政府对若干男性不礼貌行为,还是控以非礼罪,轻则罚款,重则入狱,为报章所常见。
  依礼而论,《周礼》上所说的话,一定是绝对讲人道、讲礼貌的,谁知道在《周礼》上有一句话:“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如此看来,《周礼》上也有“寺人”的名目,而寺人是太监的别称。我认为《周礼》一书,不应该将这种不人道的人列入书中,应该发挥反对太监制度的理论才对。否则,《周礼》一书,弄到不少人不能行“周公之礼”。所以我用这个小标题,说《周礼》中竟有非礼之语。
  至圣孔子删书不净
  春秋时代的孔子,对古代诗书加以删改。我觉得孔子没有把《周礼》中关于寺人的字样删掉,足见他对朝中的残酷行径,并不加以抨击。而孔子删净的《诗经》上所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令好多人不能好逑,而且儒家向来主张“男女居室,人之大伦”。试问去势之后,何来伦常?这也是很费解的。虽说若干人是自愿去当寺人、宦官,但孔子毕竟没有加以纠正。这是我的臆测之词,并非“批孔”。
  耶稣有云愿者阉割
  从前我写《津津有味谭》,写到苹果,是亚当、夏娃吃苹果的事迹,同时我也查阅《圣经》记载的其他果类共有多少,因此把《圣经》详详细细地看了一遍。
  后来我写心理卫生,想引用耶稣教导别人的话,又把《圣经》看了一遍,而且用笔一一勾出,此书至今尚在。
  忽然见到其中有一节,是耶稣说“有人愿意阉割,就让他去阉割”。我觉得不像是耶稣应该说的,似乎从“人道”方面来看,男子是不应该接受这种酷刑的。所以这句话,我认为怪诞得很。
  我为了写述本文,再打开《圣经》,在《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九节中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以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让他去阉割。”这都是原文。
  以上的话,虽然译得不甚通顺,但是从前中文《圣经》有两种,一种是官话本,一种是文言本,现在我引证的就是官话本的一节。至于文言本的《圣经》,其措词较费解,我也不再抄录出来了。
  《圣经》的原文是英文,太监也有一个英文名称,后来我在《韦勃斯脱大辞典》(即《韦氏大词典》——编注)中,查到一个英文名称叫做Eunuch。这个字的来源,出于希腊,就是指太监。原书对Eunuch的解释,抄录如下:“ACastratedMalePerson,OrigOneinChargeofAHaremofEmployedinAPalaceAsCeamberlain。”五十年前商务印书馆有中文译注本注明中文:说是“阉人,原为闺中之侍从,或宫中之太监”。
  我抄出这段文字之后,知道原来希腊宫中也有太监。因此我又查了好多书,原来欧洲许多古老的国家如希腊、罗马,古时都有太监,而且基督教崛起于欧洲之后,意大利教会的合唱团,其中的男童也要加以阉割,才能当合唱团的高音歌者。在法皇路易十三之时,曾经下令禁止这种“去势”行为,但是已经去势者甚多,仍然在欧洲歌剧院登台高歌;未经去势者,却阳奉阴违自行阉割。这样看来,希腊、意大利、波斯、法国都有阉割的制度!
  (按:《圣经》用白话文译出来的文字,常常令人费解,还有一种用文言来译出的,更有不通之处,如“我必快来”四字,竟然用金色丝线,绣成极大的旗帜,表示“我耶稣尽快会回来人间”。这“我必快来”四字,相等于香港早期的“沿步路过”。所以明末的士大夫,反对天主教、基督教,加以讥讽。到了清代后期,教会中人请侯官严复(字几道)重新翻译,因为他所翻译的《天演论》很著名。严氏认为《圣经》并无翻译价值,与《天演论》相背,故而拒绝了。隔了不久,教会中人又去请林纾(琴南)翻译,因为林译的小说全是世界名著,用桐城派的笔调译出,受到全国读者的欢迎,所以请他另译。林氏索酬白银二万两,教会中人不愿付出如此巨数,所以这本《圣经》,至今还是似通非通。近年闻有新译本行世,但我不曾看过,不过我对宗教,都是非常尊重的。)
  太监名目何其多 古代印度太监更多
  印度是东方古老的国家,有一本书详详细细地记述从前印度也有过太监,他们的名称,叫做Hoza。印度未被英国统治之前,有许多小国均称国王,有些不称国王,就称酋长,他们的后宫妻妾成群,特别是信仰回教的国王或酋长,后宫的侍女数目极多。大家都喜欢阿拉伯女性,做荒淫无度的性游戏。但是要管理这许多后宫的佳丽,不能无人,所以早有宦官制度。宦官都要经过阉割,其中一个小国,就有太监两万人之多。这类记述,我都有书为证。
  中东阿拉伯国家宫闱之中,一向有太监制度。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描写的,就是太监的责任虽是管理宫女,但他们也在里面鬼混。
  阉割方法记载不一
  我曾从日本人三田村太助所著《宦官之秘密》一书中,看到有一段说到埃及和印度两个国家太监的阉割方法。记载虽略,资料却宝贵得很。
  古埃及动手术的都是僧侣,先用毛巾包住被手术的人的性器,再以利刀将性器连同毛巾一起割下,以热油和灰止血,以金属铁棒插入尿道,再把被手术的人的脐部以下的下半身埋在热沙中五六天,据说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西方认为宦官制度在创建新巴比伦帝国时就已开始,甚至认为宦官与古代君主专制同时产生。但宦官的活动在历史上为人所知,东西方时期颇一致,大约是公元前八世纪。有“历史之父”之称的黑罗托斯(Herodotos,今译为希罗多德——编注)曾说:使用宦官是波斯人的风俗,而且他们认为宦官远比一般人值得信赖,他们并赞美宦官的忠节。推究其时代,大约是公元前六世纪。
  知道宦官的效用并广泛使用宦官的是希腊人,他们也从事贩卖宦官的事业。小亚细亚的古都或首都都有高价的波斯人宦官出售,这些地方以制造宦官闻名。
  印度南部使用的方法也大抵如此,但已改进不少。事前先服过鸦片,坐在陶器的椅子上,以竹片挟住性器,利用竹片的顺滑切断性器,以热的种子油倾注于伤口处,再以浸过油的油布贴裹,被手术的人仰卧不许动,以乳品进补。
  以上这三段记载,都是古时的状况。一九五二年三月,我见到报纸上有一段电讯,是由国际新闻社发出的。也是说当时印度还有处理太监的麻烦问题。摘录如后:
  妃嫔制度现已废除,太监亦难再觅得雇主。可是,他们已经组织起来,甚至说服了几百名正常的青年男子忍痛接受阉割。
  太监组织的领袖宣称:印度太监的数目超过十万。又说,太监大多数是非常聪明的,因为他们永不会被性欲或者罗曼史所困扰。然而,不管动机何在,接受阉割的人,实际上是冲动而愚蠢的。
  最大的太监集中地是勒克瑙市,约有四千名,而且要求政府给予特别的权利和待遇。一九五七年,印度的太监曾在佐德浦尔市举行全体大会,讨论应否参加地方选举,以及派送特种人材参加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
  在佐德浦尔的太监,依然固守他们在几世纪前所获得的特殊权利,其中之一是乘坐马车而不必付车钱。印度政府拒绝把太监视为特别身份或者小数民族,可是也没有适当的处置办法。
  太监名目何其多 明清笔记详述阉割
  在明代以前的书籍里,很难找到有关阉割的详细记载。清代梁章钜《浪迹丛谈》、吴长元《宸垣识略》,以及孙静庵《栖霞阁野乘》等书中的资料,都是文言文,记述极简。将这些资料有些改写成白话文,有些仍用原文,节录如后。
  《浪迹丛谈》说:
  阉人隶籍河间者多。男子至十五六岁发育时,有愿阉割者,先饮以酒,酒淡而性猛,饮至十分沉醉,或竟昏倒,然后将其仰缚于条凳,凳置诸盛石灰之大盆中,仰缚则恐其挣扎,石灰则用以吸收流血。将阴部涂满药油,油即麻醉药也。部署既定,即以利刀沿阳具之根,环而割之,深度须有技术,尤以阴茎下部及近卵处为最难割,因筋多极易致命也。割后即取去其茎之海绵体,全茎只剩二管,须用钳钳,否则缩入体内即死。一管为输尿,一管为输精,精管盘曲而纳入体内,尿管则剪去之,遂敷以止血之药。包扎毕后,须四五日不饮不食,半月不得见风,居室四壁,糊以重纸,盖见风即有性命之虞。月余结痂收口,竟成一孔,卵亦缩至细小。然俗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之语,盖言三年五载后,或须再行阉割,实则恐手术不佳,未能根除,故每隔三五岁,必验察一次,看是否有凸肉长出,长则再割之,其手术亦较易矣。又云:阉人近女,每喜手抚口啮,紧张移时,至汗出即止,盖性欲至此已发泄净尽,亦变态也。
  《宸垣识略》今译成白话文:
  阉割者,负责处理愿做太监者的“祸根”。这种专门手术的程序是这样的,愿意净身入宫做太监的人,必须要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婚书”,把自己当成“女人”那样“嫁”到皇宫里去。“婚书”必须是自愿具结。这才请来阉割者,进行施手术的预备工作,选上一个好日子,把净身者关在房间里。
  那房间必须密不透风,让净身者先清理大小便,然后把他锁在房里。在这段禁闭期间三四天内,绝对不能进饮食,免得排泄的秽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房门之所以要密不透风,也是为了净身者的安全。这样经过三四天之后,就正式阉割了。
  受割的人,被蒙上眼睛,尽除衣裤,手足绑得结结实实,活像个“太”字。还有人抓牢他的头发,抓紧他的胳膊,压着他的腰部,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呜呼哀哉。
  操刀者先要问:“这是自愿净身吗?”受割者说:“是。”又问:“假如你反悔,现在还来得及!”答道:“决无后悔。”“那么你绝子绝孙,可和我毫无干系罢?”接着又说:“毫无干系了!”
  例行话问完,担任介绍人的太监把“自愿阉割书”循例念了一遍,于是开始动手术。受割者的两腿是分开的,手术刀从卵囊连同阴茎一刀割净,马上在创口敷上防腐止血药,同时将一根药捻插进尿道口,迅速包扎起来,手术就完成了。
  被割下的阴囊、阴茎,装在石灰粉盒里,一方面是防腐,主要是吸收血液水分使它保持干燥,然后用湿布揩抹干净,再在香油中泡若干时候,等油渗透了,把它装在丝棉衬里的小木匣中,加以密封包裹,择一个黄道吉日,送进受阉者的家祠,把那藏有“不文之物”的木匣,放在正梁上。将来那个太监老死时,当他的遗体入殓,还得把那“陈年油鸟”从正梁上“请”下来,缝在死者的私处,那份“自愿阉割书”同时在灵前焚化,使死者“恢复”男人身份,在九幽地府,可以有面目见祖先父母。
  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父母决定要自己的儿子长大后做太监。这就更残忍了。孩子还在襁褓中时,由“特种”佣妇带他。所谓“特种”佣妇,是因她兼擅一种特别手术,轻巧地捏揉幼儿的小睾丸,也就是渐渐地破坏他的生殖机能,长大后绝不产生生命的原素(精液)。经过这种残忍的手法后,这个孩子的生殖器便渐渐地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显出女性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锐,行动扭捏,而达到太监体型。
  年轻太监身上往往有一种臊味,原因是输尿管不能控制,因此往往遗尿;白天内急时,尿液流出体外,浸湿了裤子鞋袜,随着他的行动,在地上留下痕迹。宫中的人见怪不怪,负责管理的老太监,经常用棒揍他。工作轻松的太监,自然会及时洗澡,换上干净的裤袜;工作繁琐的太监,顾不得遗尿,唯有等它“阴干”,到晚上已累得筋疲力竭,倒头下去便睡到天亮,因此身上总是臭烘烘。
  太监的行动异于常人,由于臀部和大腿的皮下脂肪增加,所以他们行动时的重心,由胸移到腰部,像女人一样,双腿紧接,脚尖向外呈“八”字形,步伐短而快。他们的行动,是明显的身份标志。旧时唱旦角的男伶,如果台上的身段变成生活习惯,平常的行动举止,也扭扭捏捏的,这种形态就和过去的太监差不多了。至于老太监的行动,则像穿上男装的老太婆一般。
  《三代见闻录》中有“内侍”一节,今录于此:
  太监俗名为老宫,而面称则尊之为公公,皆天津三河县籍,多水患以致地瘠人贫,不易为生,遂不惜而出此途。例由内务府挑选,皆自幼净身,其势则腊而藏之,及该人毙时,如欲得全尸以葬,则须以重金购之。凡太监自愿入宫当差,然后分别投师父,依其教习,相当期间后,始能合规矩应承。盖宫内各事虽皆分任专责,然一举一动皆有定则,不可逾越。例如理发一事,外间皆以左手抚头,右手持刀而剃;宫内仅准以一手持刀而剃,盖王者之头颅不得触犯,则其练习之困难,可见一斑。清初未入关时并无内侍,及入关后鉴于明朝亡于内侍,故对于内侍管制特严。
  我在《京都杂事记》中,查到一段清代的记载,牵涉薛福成的《庸庵笔记》,说的是安德海私自出宫,被丁宝桢就地正法,中间还说到安德海曾经阉割而未净。
  安德海之狱,为清季宫闱隐事,传说异闻甚多。安为直隶南皮人(凡太监一业,多数由直隶河间、献县、南皮等处的人充任,视为专业),传说入宫未曾净身,因得慈禧后的欢心,渐渐骄纵起来。恭亲王奕罢议政王权,即为安所中伤。同治八年(1869),安德海奉慈禧后命赴广东,被山东巡抚丁宝桢奏发,奉旨就地正法。
  据薛福成《庸庵笔记》云:
  其秋,安德海果出都,公(丁宝桢)即奏闻。奉上谕:丁宝桢奏太监安德海矫旨出都,舟过德州,僭无度,招摇煽惑,声势赫然,着直隶、山东、江苏总督巡抚迅遴干员,严密擒捕,捕得即就地正法,毋许轻纵。而丁公初具疏时,闻德海已南下,亟檄知东昌府程绳武追之。绳武驰骑烈日中,踵其后三日,不敢动。复檄总兵王正起发兵追之,及泰安,围而守之,送至济南。当是时,朝旨尚未到,而安德海大言我奉皇太后命织龙衣赴广东,汝等自速戾耳,官吏聋焉。丁公念朝旨未可知,欲先杀之,虽获重谴无憾,然当时泰安知县何毓福长跪力谏,请少待之。会朝旨未至,乃以八月丙午夜弃安德海于市中,支党死者二十余人……方丁公奏上朝廷也,皇太后问恭亲王及军机大臣法当如何?皆叩头言祖制太监不得出都门,擅出者死无赦,请令就地诛之。醇亲王亦以为是。命既下,天下交口称颂。
  薛福成是当时名臣,自然不敢直书朝廷隐事,于词句中已可见到微意。否则,一区区太监之被诛,何以当时中兴功臣如曾国藩、李鸿章均为之喝彩呢?(按《庸庵笔记》:“伯相合肥李公阅邸钞,矍然起,传示幕客,呼丁公字曰:‘稚璜成名矣。’曾文正语福成曰:‘吾目疾已数月,闻是事,积翳为之一开。稚璜豪杰士也。’”)
  安德海伏法之后,裸尸暴市于济南府三日,以释天下的猜疑。然而所暴者并非安的真身,而为安的随行小太监!相传因暴尸一举,慈禧后深德丁宝桢不已。
  杀安太监的固然是丁宝桢或同治帝及孝贞后(即东太后),然实际上执行此刑罚的,却是顺治所立内十三衙门铁牌。《清宫词》有诗咏其事云:
  铁牌深铸未曾刊,矫诏俄闻遣内官。
  祖训辉煌齐典宝,圣明中外仰慈安。
  注云:“国初鉴于前明祸,世祖时特铸铁牌谕十三衙门,立于神武门内,于以防微杜渐者,垂训綦严。同治己巳,有蓝翎太监安德海者,伪称奉命至苏州采办珍珠,自天津乘船南下,行至山东,骄纵不法,道路震骇。巡抚丁宝桢派员拿获至省,具奏请旨。孝贞皇后平日用人行政,悉委之孝钦皇后,不轻发言,独于此案,力持大体,谓宜遵守祖训,就地正法,不可轻纵,一时中外交相称颂。德海既伏诛,宝桢令陈尸三日,其随从太监苏拉镖手,均斩绞发黑龙江如律。”
  一八七○年,有个英国官员史汀德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方法记得很详尽。文中说:
  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数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薪水,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制造宦官,手术费每人六两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来求自宫的人都是穷人,大多数无法付现金,因此只要有保证人,手术费可以事后补交。但无论任何情形,没有保证人,刀子匠决不肯动手。
  每位刀子匠都有数名徒弟,而且这些徒弟都是自己的族人,这行职业是世代相传的。
  接受手术的人先半卧于炕(温床),一名徒弟拿腰,二名徒弟捉脚,刀子匠就站在自宫人的面前,口念“后悔不后悔?”重复数次,如见对方有犹豫的神色,手术就不进行了。如果意志甚坚,刀一闪,宦官就形成了。
  手术的方法:先以白布或绷带紧扎被手术人的下腹部和双股的上部,以高温的辣椒水小心洗涤即将手术的部位,再以微弯如镰刀状的小刀,连同阴囊及阴茎一起切断,再以白蜡针插进尿道栓紧,伤口以浸过冷水的纸覆盖,小心翼翼地包扎好。以上的程序都完成后,再由二名刀子匠搀扶被手术的人在房里踱行二三小时后,才允许躺卧。
  手术后三天内不准喝水,据说由于干渴和伤痛,其间必须忍受非常的痛苦。三天过后,拔掉白蜡针的栓,尿如喷水涌出。如此便大功告成。如情形非如此,便只有苦闷地等待死亡的来临,谁也无法伸出援手。可是这种残暴的方法几乎没有失败,依照调查多年的资料,只有一名三十岁的男子失败过。
  手术后约经百日,伤口痊愈。然后送到王府学习宦官的实务。一年后再移送宫城,开始新的职务。
  关于切断物的处理,史汀德也有奇奇怪怪的报道:
  这种不文之物,切断后叫做“宝”,经过刀子匠施以某种加工,再放入约一立方公尺(即一立方米——编注)的容器,安置于密闭的高棚,这叫“高升”。象征此物的原主出人头地,居于高位。而原主或亲戚要求归还时,再行取回,此时也一样必须小心翼翼地行“高升”之礼。
  保存“宝”,具有以下两种理由。一是宦官要晋升时,必须交验自己的“宝”,让上级宦官“验宝”,否则不能晋升。这种“验宝”的手续往往带给刀子匠极大的利益。本来“宝”的所有权当然属于手术者,但经过手术之后,往往不小心或不注意,马马虎虎忘了索还自己的“宝”。自然而然,被视同放弃权利的“宝”也就归刀子匠所有。等到时过境迁或晋升机会来临,再向刀子匠要时,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据说有时要付出多达五十两银赎回。其中也有人虽带在身边,却因不小心遗失或被偷,只有再向刀子匠买别人的,或向同伴借,当然必须付出一笔租金。“宝”的确具有其“宝”的价值。
  保存的第二理由是宦官死后入棺埋葬时要用的。当然并非非“宝”不可,也可用代用品。宦官们必然也希望以堂堂男子汉的姿态回去,因为中国人相信阎王讨厌残废的人,尤其看见男子而没有“宝”的人,来世会把他降生为雌骡。因此要瞒过阎王,以便逃避可怕的命运。
  在我收藏的资料中,又寻出一篇文字,不知出于何人手笔,但是他写的内容,有若干情况,为他人所未道者,节录如下。
  太监是一种畸形的人,随专制王朝的覆没而绝迹,但是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对他们怀着一份好奇的心理,甚至还想寻找一个太监来,与他谈一次,最好看一看阉后的情形。
  首先,很多人都想知道太监在割去阳具以外,是否还连带把所叠出的部分,就是肾囊与睾丸,也一并阉割?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假如斩草不除根,何以太监的容貌会全变,胡须会消失,甚至声音也会女性化呢!所以很自然的,在阉割以后成为男人特征的地方,当时就全部解决了。太监分为两种:一种叫做自愿出嫁,就是割去了作为男人应有的部分以后,终身嫁给宫廷。这大抵是贫苦人家的子弟,为了眼前的生活,也为了以后如其能受到宠幸,会有表面上的尊荣富贵,皇帝假以辞色,大臣曲意趋承,于是不惜以霎那的生死与一生的幸福作为孤注。大抵自幼出嫁的,年龄都需要在十岁以内,由家长选择一个在宫内有势力的老太监,拜他为师,经他的同意,为他阉割。幸而不死,就介绍入宫,最初做些宫女们体力不胜的杂务。另一种是所谓半路出嫁,绝大部分是犯了死罪的不法之徒,被官厅追捕得无处为生,于是投身做太监。
  阉割的手续惨绝人寰。这个手术要在一间密不通风的暗室中进行。受阉割的人事前要饿着肚,还要把体内的大小便尽量排泄一空。室内有一张床,把这人的手脚牢牢地绑在床柱上,生殖器与连带的一串,用丝线笼住缚好了,联系到屋梁上的一架辘轳上面。施手术的人当然是个有经验的老手,持着一把锋利的剃刀,从肾囊下面往上轻巧地一割,手法要熟练利落,操刀一割,连串的阳具、肾囊以及睾丸,立刻与身体分离,司辘轳的人配合着施手术的动作,把这一堆废物,立时吊了上去,使不文之物与这个未来太监身“首”异处。然后再放下来,用药末拌杂投入一个瓷坛中,留着等他死后,还要与臭皮囊放入棺中,方才算是全尸。
  受阉的人经此一割,受不住剧痛,立刻就发出惨厉的呼声,惨厉得像鬼叫,让听到的人为之毛骨悚然,惨叫一声以后,人也随着昏厥过去了。施手术的人接着用高粱酒在阉割处洗涤,并且还用烧红的烙铁烙向受创的部分,这大约是消毒的作用。最后用一根药捻通入割去后留着的洞内,外面更为他敷上药末,初步的手术,到此完毕。
  受阉以后几天都不能进饮食,任由他终日呼叫,时厥时醒。经过五六天的时间,施术的人再把他插入洞内的药捻拔出,假如随着能放出小便,那才算手术顺利;否则,不是内部在发炎,就是给疤阻塞了尿道,小便不通,就会胀死。
  成为一个太监,当时既经过了这样残忍的方法,以后又终身成为一个残废的人,再也得不到人生的正常乐趣,所以历代的宦官,性情不是变得暴戾就是变得阴险,主要是由于生理上的影响。而且太监入宫以后,是一个十足的奴才。许多长得清秀一些的小太监,当皇帝年幼时,在一起嬉戏;等皇帝发育了,在大婚之前,不敢与宫中的宫女们乱搞性关系,因此宫廷中遂多断袖之事,太监的后庭就成为幼皇发泄性欲的工具。清废帝宣统溥仪在集中营的谈话,就自承小时因曾与小太监们那样耽玩过度而戕贼了自己的身体。
  传说太监经阉割之后,假以时日,仍会茁长。至于太监是否仍然会有性欲,可以说性欲还是有的。他们见到宫女,仍然灼灼而视,有机会还想与女人同睡,但既已失去了工具,自然无可作为了,但他们会紧紧地搂着女人,有时还疯狂得去咬啮,直到满身流着汗,力气也尽了,才颓然释手。这种冲动的情形是够惨的!
  宫廷的丑闻泰半与太监分不开,主要原因是太监整日和宫中的怨女——妃嫔们生活在一起。这些妃嫔长日在宫中,生活寂寞,性方面苦闷,太监们虽然缺少主要的性器官,可是到底他们还是男人,妃嫔们为了解一时的饥渴,至少也有聊胜于无之感。
  太监实际上是双性人,在妃嫔宫女之前,他们是不能用的“男人”;在皇帝面前,他们又是可以用的“女人”。历代宫廷中的同性恋都是如此产生的。
  太监名目何其多 手术要点在于麻醉
  太监之所以异乎常人者,就是阉割了不文之物,无性生活而言。那么阉割也是一种外科手术,早期如何开始执行这种手术?
  中国医学上对外科麻醉手术发明极早。西方医学发明醚以及哥罗芳等,时在一八四七年。中国则要早出一千三百年。《三国演义》上记载华佗为关公开刀,用麻沸散,这就是麻醉药的创始。现在我把《后汉书·华佗传》的记载抄录如下:
  若疾发结于内,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煎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传以神膏,四五日创愈。
  其后医书上关于麻醉剂的事,由华佗的门生吴普写出麻沸散的药方,用的几味药,倒确乎是有麻醉功效的。
  又有一本叫做《资蒙医经》的书,作者是张介宾,他写出“蒙汗药”的药方,所使用的药,也和麻沸散差不多,不过制成香条而已。
  尚有所谓“忘形酒”的,陈一铎《石室秘录》碎治法说:“先用忘形酒,使人饮醉,忽忽不知人事,任人劈破,绝不知痛痒,然后以神膏异药缝其破处,后以膏敷一昼夜,即全好,徐以济生汤药饮之,如梦初觉,而前症顿失矣。”
  这几种麻醉药品,真是中国早期发明的麻醉剂。这都是正式医书上的记载,也是中国麻醉剂的早期发明,可是早期的医家非其人不授,所以湮没不彰。我知道阉割太监的用药,大致也用这一类药,不过他们世代相传,绝不为外人道,所以成为秘方,今已失传。
  太监末路流散四方
  民国成立后,当然没有太监了,可是清代遗留下来的太监还有不少。宣统名为逊帝,每年还有巨大的款项拨作“逊帝”津贴生活。宣统当时还年幼,但是他竟然像模像样地做他的“关门皇帝”,宫中还有少数宫妃,免不了还要有一批太监,只是数目不多而已。据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说是宫中还有太监一百余人。
  太监挥诸宫外,流落外边,有些做小买卖,有些甚至做乞丐。其时中外人等喜欢在中央公园找寻那些太监,问他们在宫中的情况,问罢之后,给他们一些酬劳,三毫子或四毫子。他们无事时,又常在正阳门外沿墙晒太阳。因此中国人记述太监阉割的方法以及摄到的照片,我又查到的资料,就更宝贵了。
  太监名目何其多 中国医史记述太监
  一九三六年,北京有个中国西医叫做伍连德。他在北京写述一部英文本《中国医史》(HistoryofChineseMedicine),先写中国历代医事,写到一节之中,就是太监的阉割术,如何麻醉,如何开刀,如何实施手术,如何收口。因为那时节在北京还找得到这种资料,而且还有图片。
  伍连德博士在北京和东北各地,访问从前宫里的太监,调查他们的生理状态和受阉割的真相,获得许多珍贵资料,曾著为研究论文发表。据他调查所得,太监受阉割手术是这样的:
  为太监执行净身的人,被称为刀手,以河间人居多,他们的职业几乎是世袭的,从不传授外人。执行手术时,被阉者仰卧长凳上,由一人在后紧抱其腰,另一人分握他的两脚。这时刀手用帛布紧缚受阉者的小腹和鼠蹊部分,再用胡椒热汤将受阉者的生殖器和肾囊再三洗涤。此时刀手即循例向受阉者郑重询问,是否甘愿净身,如果受阉者临时畏惧退缩,即解缚挥之使去,否则刀手即由极锋利而薄之弯刀,用熟练之手术,举刀一挥即将生殖器并肾囊连根割去,然后急用锡管插入尿道,再用湿纸贴住创口,并用绷带包扎。这时受阉者要使其全身血脉活动,由两人搀扶他在室内绕室缓步,要持续走动两三小时始可以卧下休息。在三日之内,禁止饮食小便。三日之后,始可饮水,并将尿道锡管除去,任其小便。这样,住在不通风的密室里休息一百日左右,创口即可痊愈。由于刀手皆累世祖传的专家,经验丰富,故受阉者大都不致发生意外。不过据说由于习惯关系,新太监大都患遗尿症。
  不过这部书,对中国医史写得不十分准确和精详,因此伍连德到上海访问一位西医界中专门研究中国医学史的王吉民先生,王氏为他加了差不多一半资料,重新写过。伍连德常住于槟榔屿,经常往来于香港、澳门、广州、上海、杭州、北京,清末组织团体到过东三省,做过扑灭鼠疫的工作,声誉卓著,后来在西医最大的团体博医会等改组的中华医学会中当过会长,所以他的书也曾流传到香港。现在要找这部书,香港沙宣道香港大学李树芬堂旁边的医学图书馆中,可以找到。
  伍氏对阉割的方法,只写出采用中国的草药,而用什么药并没有写明,不过这几幅图画却屡屡被中外出版物所刊登。
  有本西文书叫做《清宫遗梦》,作者是外国人,所说的阉割方法,大致都在前文中说过,不再细述,可是妙就妙在他有一张清清楚楚阉割后的太监图片,他用医学性的笔法来写的。阉割用的刀与伍连德所记的一模一样。
  太监名目何其多 太监真相上海见到
  我在《我的医务生涯》中,曾经写我在上海时到过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爱俪园(即哈同花园)去看过病,久而成为爱俪园的常客。到了日伪时,因为园主哈同是英籍,义子都是华人,但每房每户每月由军方给予日本军票一千元,他们对我的诊金,都说“记在账上,日后再算”。
  爱俪园的女主人罗迦陵(即哈同之妻),房中挂着一幅极大的油画,罗氏作清宫皇太后的装束,而且有一个玻璃衣柜,挂着清宫中皇帝、皇后穿的龙袍与凤袍,这证明罗氏有做皇后的幻想。园中创办了一间仓圣明智大学、仓圣明智女学。此外,还有一个尼姑庵及太监院,其中有老太监三十多名。我有时诊病之后,留出余暇,在园中到处浏览,曾亲眼见到老太监的庐山真面目,面容与本文列出的照片一模一样。估计他们的年龄,少则五六十岁,多则达八九十岁,因为他们一生没有消耗精力,可能一生一世没有消耗过,所以都能获致长寿,而且多数是肥胖的。
  我去得多了,尼姑也有叫我看病的,太监也有叫我看病的,当然都不付诊金。我不曾要求看一看太监的下身。罗氏的长子罗友兰对我说过:“太监们有一个忌讳,就是要看他们的下身,是绝大侮辱,所以坚持不给人看的。”又有一次,罗友兰告诉我:“曾经看过太监下身的只有仓圣明智大学的图画教师徐悲鸿,当时他年纪不过二十多岁,却是一位写生能手,我们一班弟兄都请他画过像,栩栩如生。后来有些太监也请他画像,他就提出一个条件,画像不成问题,一定要看一下他们的下身阉割后的模样,否则不画。一些太监迫于无奈,只得除下裤子给他看一看。他装模作样地为他们写生,其时他先行描绘他们的下身,然后再为他们画像,所以画过太监们下身图画至少有十多张。”我现在写这篇文稿,就想到徐悲鸿后来出国留学,因为旅费不足,先到澳门,卖画为生,又到香港,也为人家画像,然后到新加坡居住,这次收获最大,他就从新加坡到法国。可惜他所画的太监下身写生图,不知他丢在何处,否则倒是本文插图的好资料。
  太监名目何其多 伪满洲国仍有太监
  后来溥仪又做了伪满洲国傀儡皇帝,号称“康德”,宫中仍有太监,人数就减少了。当时中国与伪满政府不相交通,不通邮电,所以那时太监的情况,一无所知。今从龚立品著《满洲国丛录》查出数条如下:
  康德三年(1936)二月十四日吴天培传:太监张德润补殿上。月例饭银,均照殿上例。
  三月十八日吴天培传:励强开除。
  五月十日永惠奉谕:二格格跟来太监一名、妈妈一名,下厨房预备饭食,照外边饭银例,每月七元。
  溥仪性情暴躁,待下人格外凶横,蛮不讲理,所以有许多老太监都逃跑了。另有追寻太监的信为证:
  康德七年(1940)八月五日
  涛贝勒爷钧鉴:
  敬禀者:兹有当差太监郭德顺一名,于八月三日私自逃走。祈在北京寻找。伊住后门内安乐堂同路西门,或在后门外钟楼后宏恩观庙内。前刘景祉未能找着,此次郭德顺务必找着。如找着,先将伊所带宫内徽章寄来,或有便人带来,亦可。然后派人将郭德顺送京为要。专此敬请钧安。(《内廷司房函电稿黏存簿》)
  八月十五日
  涛贝勒爷钧鉴:
  敬禀者:顷接来函,敬悉一切。查太监郭德顺,系太监宋德安荐举。今将像片一张,随信寄去。如找着伊时,或派人带京,若路途不便,亦可在北京拘留些日,然后释放,以戒。如寻得伊时,如何办法,随时来函为荷。专此敬请台安。(《内廷司房函电稿黏存簿》)
  毛永惠年纪六十多岁了,服侍了溥仪一辈子,总算是—个老人。可是溥仪对他没有好感,惹起性子来,把他的月例一罚便是好几个月。试问叫他用什么过活呢?司房太监也欺侮他,常把他打一顿,溥仪也不问。
  《满洲国丛录》作者可能是溥仪宫中掌职写“起居注”的人,全书资料十分丰富,但所记太监的事情,查得仅此几条而已。而且这本书一定是满洲国解体后写的,因此对溥仪不称皇上,不过资料宝贵而准确,不可多得。太监在伪满宫中,看来不过五六人,月薪仅七元。这是太监的末日,成为回光返照的情况了。
  太监名目何其多 生理变态双重性格
  凡人阉割之后的心理变态,大多数会变成无恶不作的情况,也有少数人可以做出伟大无比的事情,如太史公司马迁著成空前巨著,侯显出使到西域功成而回,还有三保太监七次下南洋,这都是下了非凡的决心而造成的。
  至于生理上的变态,是面容肥胖而有奇特的皱纹,有图为证。这幅图中的太监似男似女,真像一个老太婆。
  太监们面容如此,是因为精力没有消耗,积聚过多的荷尔蒙,一半是阳性荷尔蒙,一半是阴性荷尔蒙,这是依着西方医学上的推断。我们中国医书上绝少提及,只有一本叫做《玄洞奥论》的书上说:“阉割之徒,阳中有阴,阴中有阳,以阴中之至精,合阳中之至精,故其貌特异。”这几句话倒道出了现代阴阳荷尔蒙合体之说。为了这两种精体积聚在身,所以多数太监又肥又胖,少数落难太监又瘦又干。然而面貌异乎常人,是一望而知的。
 
 
  太监恢复性机能 清制内监额定三千
  被阉割了的太监,如果能够“玉茎重生”,岂不是神话?但也有少数太监并未彻底“净身”,因此发生“秽乱宫闱”的情形等。本篇摭拾各家记载,并将太监的晚年、如何养老埋葬的情况也附记于后。
  清制,内监官职以四品为极限,总数约三千人。乾隆七年(1742)钦定宫中则例:内监官职,以四品为定,再不加至三品。又上谕:“明代内监多至数万人,我朝合宫中苑圃所司,综计不过三千人。”
  清代太监,以河间人为最多,其他县份次之。因太监总数为三千,新陈代谢,随时必须补充,投充者又不得其门,于是有太监经纪行之设。经纪行为合法组织,官府不仅豁免其牙税,且有津贴补助。《大清会典》注释曰:
  设召募太监牙行二人,由大兴、宛平两县造册申送。凡有太监投充,均由该牙行报名。太监报名后,取其投状,询明籍贯,如年在二十岁内,及虽在二十岁以外尚可充选者,均分别在内在外当差。若年岁过大,或系外省之人,即奏明给亲王郡王府使用,别将该王府二十岁以内太监,送进当差。
  清世祖顺治十年(1653)设十三衙门,严禁寺人干政,所颁诏令,言宦官的历史渊源以及他们干政的起因,分析扼要,其言曰:
  朕稽考官制,唐虞夏商,未用寺人。自周以来,始具其职,所司者不过阍达洒扫使令之役,未尝干预外事。秦汉以后,诸君不能防患,乃诿以事权,加之爵禄,典兵干政,流风无穷,岂其君尽暗哉?缘此辈每以小忠小信固结主心,日近日亲易致渐持朝政。且其伯叔弟侄,宗族亲戚,实繁有徒,结好缙绅,关通郡县,朋比夤缘,作奸受贿,善窥喜怒,以张威辐。当宫廷邃密,深居燕闲,稍露端倪,辄为假托,或欲言而故默,或借公以行私,颠倒贤奸,溷淆邪正,依附者巧致云霄,迕抗者谋沉渊阱。虽或英毅之主,不觉堕其术中,权既旁移,变多中发,历观覆辙,可为鉴戒。
  顺治作此决定,是由所宠宦官吴良辅联合满汉大臣各一人奏请的。
  又于顺治十二年(1655)立十三衙门铁碑,镌敕谕于其上,严禁宦官干政,敕曰:
  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阵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规,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颂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辙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执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属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碑,世世遵守。
  铸碑垂戒,顺治是仿明太祖的。明太祖于洪武十七年(1384)铸铁碑于宫门,高三尺,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可是明宫此碑,到英宗正统年间为干政用事的太监王振盗去。《明史纪事本末》云:“宣德时尚存,至振去之。”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天赋机能返本还原
  清宫中,小太监入宫之初,由老太监携带进入宫闱,有专责的宦官予以检验,而且还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的规定。所谓“修”,就是恐怕小太监阉割未净,所以要三年看一看,五年再查一查,是否有凸肉长出。如果长出的话,就要用手术来修割,这是法例规定的。
  但是宫廷之内黑幕重重,如果某个贵妃赏识某个小太监,对检验的太监说一声“免了罢”,那么这个太监即使有凸肉长出,也可以不加“修理”,听其自由发展。当然小太监与检验的太监之间,也有所贿赂,是少不了的手续。检验的太监有这笔意外收益,又何乐而不为呢?大抵小太监在未发育时期加以阉割,到了十六岁正式发育时,要是体力特强的话,极可能勃然长出新的“那话儿”来。本来凡属男性以八岁为一期,十六岁为发育期,二十四岁是成熟期,这八年中,可以逐步逐步地一路长大起来,大有“返本还原”之望,这是玉茎重生出于天然的因素之一。
  还有一些人家,准备日后将自己的孩童送进宫当太监,在襁褓之中,就由特种佣妇带,用她的巧妙手术,扭捏婴孩下身,令婴孩的生殖器渐渐萎缩,把天然的机能完全毁灭。从小就把他送入宫闱,同年幼太子和公主做伴嬉戏。这种儿童太监,日后极有可能在发育期中,得到生理上的天然力量,恢复他的性机能。要是与小太子已亲若兄弟,那么宫中的检验太监也不敢再予以细察,这是玉茎重生出于天然的因素之二。
  太监恢复性机能 玉茎重生借重药力
  当了太监,不论什么品级,总是妄想“玉茎重生”,一享闺房之乐。那么,“玉茎”是不是能重生呢?据我的考证,少数太监确乎有重生玉茎的可能。现在我分几种情况来讲。
  第一,当太监也有帮口,要有老太监汲引的话,当上太监就比较容易。他们有两个帮口,一个是天津附近三河县的三河帮,一个是河间府的河间帮。他们带领发育不全的年轻人进入阉房,对动刀阉割的人加以贿赂,就可以做不彻底的净身,留着部分根茎,便有重生之望。
  但进入宫中,还要经过一道检验,对检查者也要加以贿赂。检查的人和老太监都有深交,又见有利可图,也就只眼开只眼闭。检查的人还要具结画押。可是这个检查的人,一种是为了生财,一种是年事已高,不免贪得,何况这种事情是很少会揭穿的。
  这个情况,我是根据从前在上海购到的一本刻本《宝元带》中的记述,书中有一张药方名为“玉茎重生方”。这本书是道教中人所著。来港后,我曾嘱留沪家人陆续将藏书和各种资料邮寄来港,那时节家里不断地寄来,甚至一天曾收到十二包之多,这部《宝元带》却未曾寄来,这是我深为遗憾的。
  近年我托留台的门人,搜集各方面的医药书,以充实我的藏书室。有一次,我见到台湾某书店的目录,竟然有《宝元带》一书出版,注明是“皇清宫廷秘笈”,我就托门人购买寄来。谁知道书名虽是《宝元带》,而内容全是白话文,足见不是木刻原版。而且木刻本也有两种,一种是有吕纯阳乩谕之类的文字,一种是没有的。这本新出版的白话文本当然是今人重新改写的,仅有几个罕见的药方,如鹿蚕丸、牡狗茎散、千口一杯饮、玉茎重生方等,功效如何,尚待研究。
  总之,这一班太监,总要趁着十三四岁发育未完成之时,冀求玉茎重生之方。明代从西方来的教士,带着金鸡纳霜丸,治疟疾极有效力。太监误会教士必有金丹,苦苦要求能医的教士使其玉茎重生。教士要是说没有的话,他们就阻挡教士进紫禁城。这也是有实例的,例如利玛窦就曾经遇到太监向他索取玉茎重生的金丹,使利玛窦无法应付。
  玉茎重生方能否使玉茎重生?如果初发育时阉割未净,而人体发育的功能是很庞大的,趁着这个时期,竟有若干太监会重新生长出来玉茎。这等于小孩子割断了一个手指,也有重长手指的可能。但是虽然重长,就未必能长到似模似样,无论如何是要打一些折扣的。
  第二,太监群中,生得英俊可爱的也不少,派在深宫中服侍某一个贵妃,彼此相处甚久,未免有情。
  贵妃独居深宫,久而生怨,而太监究竟是一个男性,就把面目俊秀的年轻太监拉上床去,即使拥抱而卧,也有相当情趣。而且太监都有一种玩弄三寸不烂之舌的技能,古称“舌耕”。这事我也有根据的。河间县人吕辅卿著《河间见闻录》中说:“太监在宫闱中,常与妃嫔相通,其阉割未净者,尤能欢娱,妃嫔争相罗致。”
  又据查慎行《人海记》所记“周后田妃”一文,中有涉及“对儿”一词,今节录于下:
  帝每日召贵妃(指田贵妃),妃例御凤舆,由小太监舁之而来,是日舁者却为宫婢。上问故。曰:“小太监多恣肆无状。”叩其实,曰:“坤宁宫(周皇后所居)小太监狎宫婢,故远之耳。”上色动而搜其处,获得狎具,盖宫婢各有太监为腻侣,所谓对儿也,一名对食。上骤怒,立谴诸小太监,中宫(指周皇后)因怼恨成疾,呕血。有老宫人曰:“田妃宫中,独无对儿乎,亦可搜之。”已而果然,上疑始释。
  此系宫中阉人,因未尽去其根,略有余留,欲求宫婢之畅适,则只有凭借狎具,岂有阉人之娶妻,亦皆借狎具为之乎。
  第三,我有一部马培之所著的《纪恩录》,是专记为慈禧诊病的经过,其中所记的都是冠冕堂皇的文字,述及隐秘者,都避而不敢透露,因为一谈就会有杀身之祸。由此一来,马培之回到苏州开业,成为御医,声名更著,而且还有许多人拜他为师。在上海的名医有两位是马氏的门人,一位是丁公甘仁,一位是谢公利恒。二公都是我的老师,谢公利恒我从他开方,丁公甘仁我还为他装鸦片。丁公对马培之治病的事从不谈及;但是谢公利恒最喜欢我们一班门生和他作文酒之会,而且我与秦伯未两人,最为谢师所喜,时常同到“高长兴”饮酒,在酒酣耳热之际,他常谈些男女间的事。有一次,他说:“存仁弟藏书虽多,可是我有一部书你是没有的。”他就把其中一本《纪恩录》送给我,谈起马培之为慈禧治病以外的秘事。他说:
  马培之是刘坤一等所保举,进京治病首先要向各有关的公卿叩头请安,而且还要有所馈赠,进入紫禁城中,一关一关的太监都要贿赂,否则,他们说一句坏话又会惹出事来。当时太监们对慈禧的病况传说纷纭,莫衷一是。马公为了要买通一些“关节”,不得不贿赂太后近身的太监们,把实在的情况说出来,说慈禧之病是小产之后的后遗症,身体虚弱得很。马公培之认为这是怪事,慈禧太后早已寡居,如何可能小产?可是太监们言之凿凿,谓经手的人少年时是荣禄,近年则是李莲英(入宫后赐名为李连英,后被误写为莲英——编注)。李莲英本是太监总管,应该是不能人道的,而他竟然还能做此淫行,后来才知道他就是阉割未净之身。李莲英权倾中外,信奉道教,尚有进海狗肾等药物向之献媚者,所以他在宫外还有妻妾,且有子女,不过他的子女表面上都说是领养来的。
  这段话,我至今记忆犹新,这可以说是第一手的资料。这三段资料,足以说明玉茎是有重生可能的。
  太监恢复性机能 重生之说有书为证
  “玉茎重生”,当然许多人是不敢深信的,但是有少数人在进宫阉割之后,真的会达到重生的目的。明代魏忠贤就是玉茎重生的一个,而且与当时熹宗皇帝的奶妈客氏私通,享受颠鸾倒凤之乐,也有书为证。
  明代谈孺木《枣林杂俎》云:
  魏忠贤少饮博无赖,触忿自阉,犹为人行汲。客某奇其貌,资直东宫,后柄国,客避去,其姓名无传焉。万历时,官禄不恒给,皇孙苦之,诸阉戏曰:“陛下万岁,殿下亦万岁,吾辈待小官家登极,鸿恩有河清耳。”而忠贤独恭敬,时进饮啖。及上即位,宠任倒柄,势焰熏灼,大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概。传闽人某,善测字,忠贤召之,书“有”字。对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问其故,曰:“有字上半天也,下为日月,乃君臣之象,今月食日,幸肩半天,否则无天矣。”又书“囚”字。某知其谬,诡曰:“国内幸赖斯人,如无斯人,国将空矣。”忠贤色喜,某旋遁。
  《栖霞阁野乘》亦载:
  忠贤初名尽忠,河间肃宁人。少时善骑射,好博,尝与悍少年赌,输资无力偿还,为悍少年所迫,忿极自宫。后夤缘同宗宦官魏朝,得进宫为熹宗生母王选侍宫内典膳,以“尽”字不吉,改名进忠。及选侍去世,时熹宗尚在东宫,以进忠巧慧,召入宫中办膳。进忠善伺意旨,连日与熹宗乳母客氏,诱导熹宗嬉戏为乐,得熹宗欢,倚两人为心腹。迨熹宗继位,对两人益加宠任,恒嬉戏如故,为给事中杨涟参劾进忠导上为非。幸宫中阉人有李进忠者,与之同名,强辩恐有讹传,熹宗且虑廷臣再有谬误,赐改名为忠贤。相传忠贤乃自宫者,机能尚未根绝,进宫后秘密治疗,幸得回原阳,仍可人道。缘客氏乃定兴县侯某妻,十八岁进宫,越两年而侯死,本性淫妖,困居深宫,日夕与太监宫娥同处,暗自怀春,无从解闷,遂与魏朝结为“对食”,慰情聊胜于无。(按:阉人虽不通人道,第跛不忘履,仍喜近妇人,故宠阉每亦成家立室,虚鸾假凤,共作挂名夫妻,名曰“对食”,亦称“菜户”,此风由来已久矣。)迨遇忠贤,颠鸾倒凤,与虚鸾假凤,两字之差,固有云泥之判。后至两魏争风,熹宗犹以二魏同是废人,亦解拈酸,只谓可堪一笑而无所疑也,旋熹宗竟信之。客氏谗言,逐魏朝出宫。忠贤又矫命将魏朝远戍凤阳,到戍时,更主使当地有司置诸死地。忠贤与客氏由是横行宫禁,日益擅专。稗野所言,虽或有穿凿以彰其恶迹,然彼辈之妄悖,究实亦已罪不容诛也。
  为了节省篇幅,而且好多秽乱的事迹还是文言文比较隐蔽,所以这段记载,我也不改写为白话文了。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娶妻古已有之
  再追溯到唐代,《贵妃醉酒》一剧中以与杨玉环调情而闻名于世的太监高力士,不但确有其人,而且此人的权势相当显赫,唐玄宗时,官至骠骑大将军渤海郡公。唐室权臣如李林甫、杨国忠、安禄山、安思顺、高仙芝等,虽有才宠,然皆厚结力士,故能位至将相。大臣称之为“翁”,皇帝亦呼之为“将军”而不名,可见他的气势,是如何的浩大!
  河间有刀笔吏吕言晤,供职京师,有女国姝。力士见其美而慧,遂娶以为妻。后来力士利用权势,擢言晤官至少卿,子弟仕宦皆王传。言晤妻死,中外赙赠送葬,自第至墓,车骑不绝于途。这是太监娶妻的第一件著名的故事。
  唐代宗时代的太监李辅国,当时也是炙手可热,权势熏人。皇帝因为宠幸他,便替他娶了一房夫人,这位夫人,是元擢的女儿,元擢因此得为梁州刺史。户部侍郎元载为元擢同宗,因与辅国有这么一段瓜葛之亲,两人便结为至交。元载遂因辅国的拔擢,扶摇直上,由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直升至天下元帅行军司马。
  五代前蜀主王建之子王衍,继承大位之后,曾经私通了一位太监夫人。这位风流太监名叫王承休,以黠慧得幸。其妻严氏,有绝色,王衍见之,惊为天人。承休窥知帝意,遂纵使严氏与帝通。后来王衍以承休功高,派为天雄军节度使。承休携妻赴秦州就任,王衍日夜思念不置,乃于宋太祖乾德七年(969)十月幸秦州,想与严氏一诉离情。不料是年后唐庄宗派郭崇韬领兵伐蜀,王衍的车驾行至绵谷,而唐师入其境,未几国亡。
  以上各节事实皆出正史,或见于诸家笔记的。明人叶盛《水东日记》云:明宣德中,赐太监陈芜两夫人。天顺初,赐故太监吴诚妻两京第宅庄田。朱熹《朱子类语》谓太监梁师成妻死,苏叔党、范温皆亲临吊丧。由此看来,太监娶妻可以说并非奇事了。明人黄瑜《双槐岁抄》谓:“此曹男性犹在,必须近女。”这也是片面的理由。平心而论,除了本能问题之外,在古代宗法社会,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也是宦官本人及其宗族一致的要求,自然便有娶妻、收养子的事发生。由于历代社会对女子的身价看得不重,同时女家为了财势与富贵,也乐得攀一门权贵的亲戚;因此,即使是太监,也有愿意把女儿送上门的。就翁婿二家来讲,各有其不得已的衷肠,但是便苦了作为太监夫人的女孩儿们了!
  这还不算奇怪。清人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中又有一段可笑的记载。书中大意说:汉时宫中多将宫中太监、宫女配合为夫妇。武帝时陈皇后无子,命宫女穿了皇帝的衣冠,与后同寝。武帝戏之,责以为女而男淫。于是后世宫女,率与太监配为夫妻,其亲昵的情形,甚于真正的夫妇。由此看来,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足见专制政体下帝王与宦官之荒唐淫乱及官吏之趋炎附势。
  至于清代末年的李莲英,名为太监,传说亦能人道,而且还有妻妾四名,儿孙绕膝,以后我有专文详述,都是经过相当考证的。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失势居然有妻
  《宸垣识略》云,阉人所去者为阴茎。《黄帝内经·灵枢》“五音五味”篇有曰:“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不复,皮肤内结,唇口不营,故须不生。”宗筋当然是指阴茎而言,但究竟是尽去至根,或仅去其端,此则未曾有人目睹。若剩有残迹,必具感觉;况思想在人,安得不怀燕好之私?或曰阉鸡,仅去睾丸,势即不举,此说更谬。因为宗筋既存,神经节之感觉全具,睾丸只是精液之转输机关,至多不能生育,虽去亦无关系,即使不举,意义与形式仍在,宫中岂能容这样的人?闻北京宦者之浴室,另有专池,无人能窥其内幕,故知之者极少。然阉人有妻,则人多知之,不知要这个名义上的“妻”何用?
  按此记载,阉人之有妻室,历唐、宋、明三朝已然。唯娶之何为,殊属难知。或谓阉人亦须整理家常以及缝补浆洗诸事,此则雇用女佣已足,何必定须正名而娶妻室?且有出诸皇帝所赐,更有一妻不足,增至二三妻者,抑亦怪矣。
  本来宫中的皇帝是一个人拥有许多女子以居,但需有人服侍,最妥当的办法,是由具有男子一样的服役能力,而没有一般男子的野心和欲望的人来充任。为适应这种需要,聪敏的人便想出把男子“去势”这一办法来,一去了势,对于女子,固然无法染指,便是对于权位,因为没有后嗣,也足以冷却其心,真是去一难而两美俱的好办法。于是去势的男子便成为统治者左右最适宜的人物,因此太监的制度便大大地发达了。其实宫闱之中秽乱无度,太监作恶最多,所以结果与最初使用太监的想法适得其反。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食品最嗜兽鞭
  《宸垣识略》又云:阉人多喜食牛鞭、驴鞭等“不典之物”,其意似欲以形补形而弥补其缺憾,殆如今日之胚胎或荷尔蒙制剂之义。事见《酌中志》,为明代阉人刘若愚所撰,据云:
  内臣又好食牛驴不典之物,曰“挽口”者,则牝具也;曰“挽手”者,牡具也。又羊白腰者,则外肾卵也。至于白马之卵,尤为珍奇,曰“龙卵”焉。
  仅云好食,未言其食后效果,要亦如近代之补药,所谓以形补形,以意为之而已。
  罗马贵妇蓄养阉奴
  对外国阉人的记载,我找到的材料不多。今据罗马人记载,阉割之状共分四种:
  其一为全部阴茎与睾丸割去,其二为仅将睾丸割去,其三为将睾丸压碎而不除去,其四为割去输精管。
  但亦有人研究以为专将睾丸割去或压碎,或割去输精管,如施于尚未发育之童子,或可完全断绝性欲;若施于业已发育之男子,其性欲依然存在,则至少可维持十年,始行衰退。且因经此手术后,性耐久力特长,又无受孕危险,反增加淫乱之能力。据说罗马时代之贵妇人,极爱此种男子,故多蓄养之。
  曩昔埃及僧徒,以阉割奴隶出售为营业之一,其阉割之法,惨绝人寰。被阉割者,大都为六岁至十岁之小儿,由僧徒以低价买得。阉割之时,先将阴茎及肾囊用力外拉,然后以快刀突然割之。止血之法,系在木棍上缚一方海绵,蘸以沸油,而将创口掩住。血止后,始用涂有油膏之布包裹之;并于地下掘一坑,将被割者反缚两手,埋于坑中,仅露其首,经若干时日,始将其取出。但平均四人中,大概只得一人不死,故出售时,价格亦甚昂贵也。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话旧春色无边
  我在《银元时代生活史》中写过敌伪时期,我专程到北平(那时称北京)购买医书,余闲时候到处探访。一天我在北京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来今雨轩饮茶,发觉那边的茶客最喜欢在附近拉一个能说能讲的老太监,叫他们讲讲宫中旧事。好在这些老太监穷极无聊,等待茶客的施舍,所以唤之即来,来到就好像白头宫女话天宝一般娓娓而谈。
  来今雨轩虽是饮茶的地方,其实所谓茶叙,不单是饮茶,也可以随便点菜,丰俭皆有。一次,我和一位做医生的老友在这茶座倾谈,他指着远远的几个老态龙钟的人说,那些就是清代遗下来的太监。我就问他,可不可以拉一个太监来闲谈?那医友说:“这种太监,身上臭不可闻,形态丑恶,是不上台面的。”但是他曾经几次和他们谈过,还记得一些,下面所记的,全是这位医友转述太监们的话。
  敬事房里担任职务的太监,是专管皇帝房事问题的。每天在皇帝晚餐前后就托着一个盘,跪着呈到皇帝面前,盘中尽是象牙做成的签牌,每一根签头上,有些是黄色,有些是红色,有些是蓝色,这些颜色是表示后、妃、贵人的等级,上面还有黑字,写明许许多多名字,皇帝就拣出一根签,太监就唯唯而退。皇帝当晚要宠幸的一个女性,就是这根签上写明的一个。
  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这个数字还是一般传说,事实上不足此数,因为皇帝每年都要选美女进宫,数目并不规定,尤其晚清的几个皇帝,后宫妃嫔都没有达到足够的数字。
  这些宫中的美女,皇帝根本弄不清楚,全凭太监安排好牙制的签牌给皇帝拣,皇后的签当然是每天放在盘面第一排,但是皇帝有时要选熟悉的名字,或是特地拣一个不熟悉名字试试新。
  一年过得很快,有好多妃嫔,轮不到的也多得很,所以敬事房的太监是常年受到这般女性的孝敬。凡得到太监帮忙的,那么她的签牌就有机会放在盘中。就因为这个关系,敬事房太监可以对这些女性“上下其手”,这四个字,有些是讲物质的,有些是讲行动的。唯有处子,不能乱来,一经皇帝宠幸之后,智慧大开,可能兴趣渐浓。
  太监本是无物可以应付的,但是有人说:“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所以太监对宫中女性还是欲念旺盛,碰到宫中女性饥不择食时,也只好听凭太监随意处置。所谓随意,读者也可以心领神会,不需我把它形诸笔墨。
  何况除了皇后,其他女性在宠幸之前,都要剥光衣衫,一丝不挂地裹在被窝中,由太监送上龙床,揭开被的下端,再让被宠幸的妃嫔爬入被中。行房之时,外边另有一个太监守着,到了相当时间这个太监就跪着喊四个字“是时候了”,这是规矩。有些皇帝可能拍掌为号,让太监再用被裹着退出;有些皇帝可能龙心大悦,不理什么时候,外边尽管叫“是时候了”,他充耳不闻。有些被宠幸的留宿一宵也是有的。电影中曾有太监大呼“保重龙体”,未免滑稽。
  被宠幸的女性,可能第二晚又选中,也可能一度春风之后便不再中选。深宫春怨,几乎每个女性都会尝到这个滋味。处子未经宠幸过,可能默不出声,一经人道,以后就思念不已,于是出现一种代用品,以幼鹿茸角为最合适。因为有茸的鹿角,是硬中带软的东西,药材铺切片能切到如纸一样薄,足见其软硬度恰到好处。各地称鹿茸角为角先生者,即是指此,南方人以讹传讹,乃称为“郭先生”,实在是误会的。
  宫中的怨女,当然最喜欢年轻的太监,她们认为太监总算是一个男性,所以小太监就时常得到亲近的机会,称为“上床太监”,这是宫中的公开秘密,大家都知道的。太监们胆大妄为,代宫中怨女,特设“黑轿”及“黑车”,只要有钱到手,竟然把宫外俊男也载入宫中,其事亦见于诸家笔记,也是太监们秽乱宫闱的特种行动。至于玉茎重生的太监,更能得到这般怨女的欢心,因为他比较能给予她们实际的需要。
  太监恢复性机能 鹿茸干角竟有出售
  道教中的采阴补阳之术,有一种以“阴枣”作为食物,即是普通的黑枣,放在某处,吸收阴中之至阴,其实即是含有人体荷尔蒙的东西,功效并不大,但是偏偏有些人迷信这种食品,视为补身之至宝。
  道教本来是中国的国教,其他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则都是由外国传入。可是道教在明末清初时代,所谓有道之士,第一是吸鸦片,弄得仙风道骨,虚弱不堪,连张天师都在清末吸鸦片,这是道教衰微的第一因素。
  第二是出卖符,认为可以驱除鬼魔,普通道士所作的符,已经很贵,要是出于张天师之手,价值更昂。但是时代已经转变了,大家破除迷信,不相信这种巫术。这是道教衰微的第二个因素。
  第三是炼丹,是将朱砂化成升汞,再将升汞炼成红升汞、白降丹。本来是三国时代葛洪(道号抱朴子)发明的化学方法,又经晋代陶弘景(道号华阳子)提倡,这两位都是全世界制造化学药品的首创者。可是后来就变了质,制成金石丹鼎以及火灵鸡等,令到历史上有名的大文豪韩氏也因此而死,后人且为之涉讼。在曹雪芹笔下也写出贾敬因服食炼丹而死(见《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这是道教衰微的第三个因素。
  第四是道教书中,有许多密语,说的无非是阴枣、阴角、三鞭等物,以为能强身补精。这是道教衰微的第四个因素。
  不过,我要指出,道教的情况最近已有变化。阐扬教义以修身养性为主,这是在我国的香港、台湾,以及新加坡可以见得到的。而且阐扬“道”学的西文书,各国都有译本,最近一位道学家到欧洲讲道,受欢迎的程度空前。
  只是清末民初时,北京若干有名的药材铺中,尚有“阴角”出售。据说这种角就是鹿茸干角,不过这种阴角,茸已擦尽,角则干而且坚,足见当时宫中怨女甚多,太监助其作恶所造成。现在当然早已没有了。
  太监恢复性机能 所谓黑车太监有关
  前文写老太监讲宫中旧事,提到“黑车”,说得还不够详尽准确。我在徐珂所著《清稗类钞》上,查到详细的记载,兹将原文转录如下:
  京师有某某数处,为黑车停驻待客之所。黑车者,夜行无灯,密遮车窗,使乘客不知所经之途径,故谓之黑。某处有茶肆,欲乘此车者,往饮茶,并预习其一定之隐语,与茶博士言之。茶博士即以隐语为之招一车至,不议车价。来客亦不必与车夫交一言,径上车。车夫即为之送至一宅,推客下车。车夫又以隐语告宅中之人,匆匆竟去。即有婢女持灯,引客入一所,如巨家之绣闼者。凡所身历,无殊刘阮之入天台也。凌晨,车夫呼门,复匆匆送之原处,亦不索车值也。
  楚北郎中章某,美丰仪,宦京师,尝为友招饮于酒楼。宵分剧醉,家中车不至。踯躅独行,过一委巷,有车辚辚然来。章以为家所遣也,招之。跨而上车行,纵横曲折,莫辨东西。久之,至朱门之侧,石级十重,危墙数丈。章甫下,御者遂以物幕其首,曳以行。章大骇,然不能支持,觉前后左右凡有数人,或推或挽,逾门阂甚多。俄至一所,众为解其幕。视左右,则美婢二三人,明眸巧睐,吹气如兰。视其处,则画堂明烛,珠帘半掩,地上五文鸳绵,着履皆柔。堂中兽炉一,香气徐熏,弥满一室。章仓皇无措,亟询婢。婢笑曰:“既甘心来此,何问为?”俄而屏后一丽人姗姗来,既至前,见章曰:“噫,此非某郎也?”顾长婢曰:“汝亦不审耶?”婢曰:“此皆某误事,今乃如此!”章木立不敢动,见长婢向丽人耳语久之。丽人面微赧,入屏风后,数婢推章入他室。章此时渐已了解,顾心尚微怯,即听婢所为。婢为易衣膏沐,历一时许,始毕事。时丽人已低鬟微笑,立堂前。婢持酒肴来,令章就丽人同坐。章不能多饮,婢执壶力劝,章勉饮数杯,丽人亦微有酒意。婢撤肴馔送归寝,衾褥华洁。章中夜醒,酒渴思茶,视丽人睡已熟,床前一几,上有水果数枚,伸臂探取之。时灯已欲烬,手误触一物,坚且方,疑为印章,即纳枕畔,更攫果。食方半,闻叩门声,丽人惊醒,促章同起披衣,即潜纳印章于囊中,欲以为证。比出门,婢仍幕之如前。登车至家,天未明也。出印视之,象牙小方形,上刻某某启事,章大骇汗。盖某某者,乃某部侍郎,章即其部之郎中也。越数年,某某没,始敢以告人。
  《清稗类钞》所记的“黑车”,是当时老百姓皆知的,不但宫中的太监自己知道没有能力,为了争宠起见,不得不出力为宫中妃嫔等找寻美男子来解决问题,找到之后,就用黑车载入宫中,到天未明时,又用黑车送出宫禁之外。而且有若干妻妾成群的显贵之家,也经常有这种黑车在后花园小门中出入。所谓上有所好,下亦效之。
  太监恢复性机能 当了太监有贫有富
  每隔几年有几十人进入宫中,自愿被阉割当太监,就是借此作为进身之阶,希望能弄到钱、拿到权。但是事实上没有这么简单,在清代只有一个太监是四品官衔,还有五品六品至九品,然而授到这种品级的太监也不出一百人。在清代宫禁之内,太监总额为三千人,比明代少得多了,照这个制度来看,其余都是没有品级的太监。太监也会逐渐衰老,等到做不动事的年龄,就要移居宫外的“太监寺”中,太监寺在北京叫做“护国保忠寺”。清时广州八旗官府中也有太监,所以广州和福州各有一个太监寺,名称无考。日伪时期,我到北京以三天的时间游览故宫,因为一天只能游览一条线,一共有三条线可以游览,而三条游览线,只是观瞻重要的游览点,要是全面游览,十天都看不完整个的面,所以紫禁城中容纳三千太监,是有历史根据的。据溥仪自述《我的前半生》,在其关门做皇帝时,宫中还养着太监,但数量已经很少很少了。这些太监们偷窃国宝却本领特大,一声要查点,立即放火焚烧,连救火员都不能进入宫中。
  至于在太监寺中的退休太监有多少人,无可稽考,详情如何,不得而知。在我收藏的资料中,有一幅宫娥寺的门景,乃老年宫娥退休后的养老之所。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祖师刚铁将军
  从前各行各业,都有会馆或庙宇,如医药界有药王庙,供奉神农或孙思邈为祖师;木工三行则奉鲁班祖师,各地都有鲁班庙;出海捕鱼和航海的人,都奉天后或妈祖为护航之神,皆规定每年某月某日为礼拜之期。
  太监这一行,也有祖师。查历史的话,应该选汉代太史公司马迁为祖师,但他虽然也受过腐刑,可是出狱后,云游四海,考据史前的书籍,著成《史记》,始终没有进过宫,也没有当过太监,所以一般太监并不奉他为祖师。在北京城外八里庄附近,有一座“护国保忠祠”,俗称太监祖师庙,奉刚铁将军为祖师。我查出这位刚铁将军确有其人,是明代永乐大帝时的大太监,其他史迹不详。
  至于这个保忠祠,占地大得很,后来变成太监的养老院,太监的山坟也在附近,明清两代的太监都集中葬在这里。“护国保忠祠”在民国初年还住着不少老太监,过着白头宫监的黯淡日子,想来现在都先后死去了。
  还有一段记载说,到了清代,因为供养太监人数实在不少,另外又兴建了“兴隆寺”来容纳些太监。这个寺名,没有人能解释得出,照我幽默的解释,可能是希望他们的后人能“兴”能“隆”之意。
  八里庄外的“护国保忠祠”后面,有空地数十亩,即是太监死后的葬身之地。可是这个空地虽大,早已埋葬得密密层层。不知哪一个皇帝又“圈地”数十亩,开辟了一个“思济义庄”来埋葬他们。
  所谓圈地,是清代的一种律例,皇帝一声传谕,就有人骑了马,在拣到的空地南面一角,插上一根竹竿,上面缚一根绳,这条绳是极长极长的,由圈地的官员,骑马向西面行,再插一根竹竿,接着再向北面行,又插一根竹竿,然后再向东面行,接上南面的一根竹竿,悉数作为官地,对地主由官家稍稍补偿一些银子,就算了结。
  本来太监在宫外也有相当势力,所以圈地也是讨好太监的意思,尽量把地圈得很大。(按:我又要另外说一个故事,从前上海的跑马厅,租界当局沿用清代的律例,也用圈地的方法圈到的,范围达到五百多亩。当时地主只好忍气吞声收下一些银子就算了,唯有一位中医世家严某的一个祖坟,坚不肯掘坟受银,当时的英国人也尊重风水之说,就允许这个坟存在,不予迁移,逢到清明,准许他们后人入内拜祭。这是我附带说说圈地的情况。哈同花园也是圈地,名医张聋朋的祖坟也经圈入而坚不受银卖地,所以在福煦路[今延安中路]特开一小门,以供张氏后人入内拜祭。)
  太监恢复性机能 太监告老养葬有地
  太监告老离宫以后,都有一个“行会”组织,其性质略同于后来的公会。由于太监们都有不少资财,因此这个行会也积蓄了很大一笔公积金,供太监们养老埋葬,相互救助。在北平西郊海甸(海淀在历史文献中称为“海甸”)附近还有一个“太监公墓”,这个公墓里不但葬有清代太监,还葬有明代太监。这个公墓在民国十六七年时都还有专人守护。
  那些大太监自然不会需要公会照料。就拿小德张为例,隆裕太后死后,他便告老离宫,最初住在北平永康侯胡同自己所修的一所穷奢极侈的大宅第,还有一座模仿故宫御花园里的养性斋的楼房,其考究程度,远远超过一般王公大臣。小德张以后又搬到天津英租界去住,娶了好几个老婆。有一次他的一个姨太太受不了他的摧残,跑到英租界的巡捕房去哭求救命,诉说在小德张家中常受笞杖和折磨,这一下可把小德张气坏了,认为有玷家声,于是用钱贿赂了巡捕房的差人,把这个号啕痛哭请求救命的小妇人仍旧送回小德张家中,当然,她重回虎口,结果是不堪设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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