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会计分录


会计考试 2019-05-14 06:30:59 会计考试
[摘要]减免税会计分录篇(1):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http: www economicdaily com cn 时间:2012-05-14 11:05 字号:小 中 大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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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会计分录篇(1):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http://www.economicdaily.com.cn 时间:2012-05-14 11:05 字号:小 中 大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但是在购进项目部分用于应税项目部分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认为比较科学I约方法是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销售免税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有人认为,免税项目在会计处理时,不产生应交税费的贷项。但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进行征税。免税项目在流转过程中仍然会有新增价值,即仍然负有纳税义务,而免税则是国家出于特定目的将本该征缴的税额不予征缴,作为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补贴”;而且,增值税实行税负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所以,这里的免税只能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负税人则不一定享有这种优惠,即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开具给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并且按合计数收取款项。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又从何而来呢?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 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据此,我们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在排除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仍然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明确此类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因此仍存在会计处理困境。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转载自经济生活网http://www.economicdaily.com.cn,请保留此标记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同志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中对收入和费用的定性:“收入或费用突出日常活动,只有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构成营业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属于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根据这一段对收入的明确定性分类,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是与企业日常活动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应该列入企业的“营业收入”,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二、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免征增值税
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不准备或者不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而且生产过程中其用途发生了改变,最终全部用于免税项目,即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全部是增值税免税项目,其会计处理可比照第(一)种情况进行。
2.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时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因而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减免税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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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链接:增值税优惠政策内容
(一)直接免征。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直接减征。使用过的摩托车、游艇、小汽车,售价超过原值的减半征收;又如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三)即征即退。在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四)先征后退。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五)先征后返。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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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会计分录篇(2):增值税的减免会计处理


   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增值税各项优惠政策的含义
    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
    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
    3、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4、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5、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贷:在建工程
    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 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外贸企业入账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 85000
    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 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 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 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
    二、会计处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①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②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个人认为会计制度规定的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首先《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个会计处理的前提一定是企业销售了免税货物之后,计提了销项税额,否则账是不平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如何转出,条例有公式。
    如果进项转出了,再计提销项税额,那么这个销项税额,就是免税产品的全部增值税税负,包含了生产免税货物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而这些增值税是别的企业缴纳的。本企业为购进这些原材料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国家只是免征了本企业应交的增值税,而并不是象出口退税那样,不仅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还要退回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将全部销项税记入补贴收入的做法显然不妥。
    1、我认为对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
    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分录来进行会计处理,但是这种处理的前提是,销售免税货物应正常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是不能做转出处理的,并且要将全部进项税额在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按规定划分;这样才能计算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额和免征的增值税额。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
    对于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免税货物时,不必计提销项税额,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计入成本。
    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②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处理之后,免税货物销售收入减去相应的销售成本即为免税货物的销售毛利,自然并入了企业的利润总额,不必单独将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
    如果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不征收所得税的(目前还没见到),则可以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将这部分免税做纳税调减处理,填入纳税申报表第67行“免税的补贴收入”,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为了单独在账簿上体现这部分免征的税额,也可以将计算出的免税金额单独从主营业务收入中分离出来,但是这样处理没有什么意义: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补贴收入
    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从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农产品除外)。
    2、对于某一产品只减征一定比例的增值税。此种情况目前的增值税政策中还没有,如果真的发生,个人认为可以做如下处理,正常计提销项税额,进项税不必转出,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在申报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反映减征的税额。
    ①销售减税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减征后交的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③、结转减征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申报缴纳应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种情况,由于购买减税货物的企业支付了未减征部分的增值税,所以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其实际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
    这种情况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目前的增值税优惠中还没有采用这种方式的,都以其它的方式替代。
    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但是及时性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
    此三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应于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年终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对政策规定不缴纳所得税的,如财税[2000]25号“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应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做纳税调减处理,填入纳税申报表第67行“免税的补贴收入”。 

减免税会计分录篇(3):企业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含事业单位按企业化管理核算的单位)在对待减免税金的会计处理上很不规范,给财务会计核算和检查带来很多不便。这里就存在问题和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国家规定有专项用途的减免流转税金不应计入企业会计利润,应该直接计入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科目。而有的单位却把有专项用途的减免流转税金计入了企业会计利润,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2.除国家规定有专项用途的减免流转税金不应计入企业会计利润外,其他减免流转税金一律计入企业会计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的单位却把减免流转税金单存单放,不计入企业会计利润,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对其他减免流转税金,应计入企业会计利润,计算提取企业所得税,并转入盈余公积作为生产发展储备。而有的单位却直接把减免流转税金计入盈余公积,使企业亏损加大或利润减少,更不提取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针对以上问题,分别对减免税金的减免退库、计算提取、开支使用的正确会计处理方法,举例介绍如下:
  1.新华书店发行业减免流转税金的会计处理。国家规定新华书店发行业减免流转税金应专项用于图书发行网点建设,收到退库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盈余公积,购置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同时结转账借记盈余公积,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新华书店收到减免流转税金退库10万元,购置图书专用货架开支5万元(应列固定资产)
  会计分录为:
  收到退库时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10万元
  购置货架时
  借:固定资产——货架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同时把盈余公积转入资本公积时
  借: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 5万元
  贷:资本公积——免税形成 5万元
  2.除国家规定有专项用途的减免流转税金不计入企业会计利润外,其他减免流转税金一律记入“补贴收入”并转入企业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某企业收到其他减免流转税金退库10万元,会计分录为:
  收到退库时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补贴收入——减免流转税金10万元
  转入本年利润时
  借:补贴收入——减免流转税金10万元
  贷:本年利润 10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3.30万元
  贷: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万元
  3.既减免流转税金,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的会计处理。如果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减免流转税金计入补贴收入转入本年利润后,先抵销亏损,再有余额按规定年限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剩余利润计算提取企业所得税,转入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
  例:某服装福利企业按国家规定既可享受减免流转税金,又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收到退库流转税金12万元,企业当年经营亏损2万元,用减免税金购置电动缝纫机两台,支付银行存款2万元。
  会计分录为:
  收到退库时
  借:银行存款 12万元
  贷:补贴收入——减免流转税金 12万元
  转入本年利润时
  借:补贴收入——减免流转税金12万元
  贷:本年利润 12万元
  计算提取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万元
  应缴所得税转入盈余公积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万元
  贷: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 3.30万元
  购置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缝纫机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同时结转盈余公积转入资本公积时
  借:盈余公积——扶持企业发展基金 2万元
  贷:资本公积——免税形成 2万元编辑推荐>>免税知识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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