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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被全国人讨厌篇(一):中国有多少人讨厌基督教,为什么?
中国有多少人讨厌基督教,为什么?
葛朗台 (一级小编) 投稿于 2015-6-20 16:02浏览(1081)| 评论(1)
偶然在百度知道里看到一个题目“中国有多少人反对和讨厌基督教,为什么?”答案很值得一读,推荐给大家。你周围有朋友讨厌基督教的话,可以发给他看看,原因都在这里了,或者说偏见都在这里了。
具体多少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反对基督教的人已经占了中国人口的相当比例。
中国人反对基督教的主要原因是基督教从传进中国开始就不愿意被中国封建文化同化,其所宣扬的自由、博爱和平等几乎刨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祖坟,所以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们一直竭力丑化基督教,把基督教称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把中国的基督教徒称为二鬼子、二毛子。此外,在近代进入中国的某些传教士的卑劣行为和后来当局者对这些事件的有意夸大使许多中国人对基督教怀有抵触情绪。其实近代许多西方传教士之所以不远千里从文明的欧美到落后的中国是完全出于他们对上帝和中国人的爱,他们对中国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在官方舆论主导了这样一种一面倒的认识之后,对在华西方传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评价是十分艰难的。然而,我们必须要还历史一个公道,否则我们有负於历史。
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
在向中国学生学者传福音时,一个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干了那麽多坏事,我们为什麽还要信他们的宗教?”
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就是因为生在“新中国”的这一代知识份子,在国内所接触到的有关在华西方传教士的资料都是负面的。比如,在华西方传教士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马前卒”,是“从事侵略活动的伪善者”,“披著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而基督教则是“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
就如去年10月1日罗马教廷将一百二十名在中国的天主教的“殉道者”,册封为“圣徒”之后,《人民日报》就刊登文章,指名道姓地抨击那些所谓的“圣者”,说他们有的是“作为近代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工具的外国传教士”,有的是“作为那些劣迹斑斑的外国传教士的帮凶和追随者的中国教徒”,还有的是“在由於外国传教士凭藉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特权,横行乡里,欺凌百姓,激起人民反抗中死於非命,而成为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殉难者和殖民地教会势力的牺牲品的中国教徒”(见《揭开所谓“圣人”的面目》,署名为“史岩”,《人民日报》2000年10月3日)。
这篇文章虽然是针对天主教传教士的,但在一般中国人的心目中,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宣教士并无明显的差别,一言以蔽之,都是“一丘之貉”。
在官方舆论主导了这样一种一面倒的认识之后,对在华西方传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评价是十分艰难的。然而,我们必须要还历史一个公道,否则我们无论是作为基督徒,或者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学人,都会感到有负於历史,有负於前人和后人,也有负於自己的良心。
在这里,我完全无意於美化在华西方传教士的全部行为。西方传教士和我们一样是普通人,也会有普通人有的弱点和局限。他们当中会有一些信仰不纯正、行为有缺失的人,也会有一些对中国人抱有深刻种族偏见的人,会有一些滥用西方人所拥有的条约特权,“横行乡里,欺凌百姓”的人。在中国和西方列强发生直接利益冲突,甚至爆发战争的时候,也一定会有一些西方传教士背离自己的职责及对神对人的信实,采取一些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行动。对此,西方教会史家,特别是一些原驻华传教士都有相当多的反省,我们中国基督徒更没有必要一味地为之遮掩。
然而,承认在华西方传教士的行为有失误和不足之处,和全盘否定其在华宣教事业的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在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将近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内,在华西方传教士,尤其是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对中国教会的建立,以及对中国的文化、教育、科技、医药和社会服务等的现代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任何一个心存公正,又对这方面的历史事实做过一番考察的人,都不会将其一笔抹煞。由於篇幅所限,我们在这里只能进行提纲式的简述。我想,在华西方传教士为中国人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文字的通俗化
中国当时通用的文字是文言文,与民众日常使用的口头语言相去甚远,不经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几乎无法正常地阅读和写作。那时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是文盲,这虽然是农业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必然结果,但艰涩难学的文言文也是一大原因。传教士为了在较短的时间里,把福音传给一般未受过教育,或仅受过很少教育的普通老百姓,从一开始就尝试将书面语言通俗化。他们用接近通俗语言的“浅文理”(即简易文言文),或直接用口头语言翻译圣经,撰写福音单张。而这是在以提倡白话文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正式登场的半个世纪之前。
在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的宣教工作中,文字工作就占了很大的份量。除了翻译出版圣经,他和后来的米怜(William Milne)等助手一起,编印了很多讲解基本信仰的通俗小册子,免费分发给中国人。后来的许多传教士也仿效其做法。例如,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牧师梁发所著的福音小册《劝世良言》,就在当时广泛流传,影响了许多人。甚至后来的“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都是在这本小册子的影响下,决定发起“拜上帝会”的。到1860年,大约有一百万份福音单张分发出去,1890年增至近二百万份,而到1905年就增至三百七十万份。这些文字不只传播了福音的种子,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起到了推广文字通俗化,扫除文盲,提高底层群众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
兴办教育,传播科学知识
西方传教士对教育的重视,直接成为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发端。传教士们每到一处,除了传福音之外,首先要做的常常不是建教会,而是兴办新式学校。他们把学校看成传福音、培养信徒信仰基础,以及栽培当地教牧人才的重要途径。马礼逊初到中国时,中国尚不允许外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设立教堂和学校。所以他和米怜、梁发等人,於1816年在马六甲创立“英华书院”,开了中国基督教教育的先河。从那以后,特别是1842年的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式的近代化学校就随著西方传教士的足迹,在中国大地上兴旺起来。
在1876年,还只有不到六千名学生在传教士办的学校就读,而到了1889年就增加至近一万七千名。那时候,进外国人的学校还被视为不光彩的事,所以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大多是生活无著的贫困人家的孩子,甚至是被遗弃或失去父母的流浪儿。但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进教会学校已经蔚然成风,日益成为中上阶层家庭所追求的目标。远在1905年清朝政府宣布“废科举,兴学堂”之前,传教士们就早已为中国教育制度的近代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高等教育方面,传教士们也同样是中国近代专业教育的先行者。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圣约翰大学、齐鲁大学、东吴大学、岭南大学、淡江大学等许多名校,都是西方传教士所创办的。
中国人出洋留学在今天已不是新鲜事,而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很多王公贵族宁愿砍头,也不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西洋蛮邦”去。而开创中国人出国留学先例的,同样是西方传教士。有史可考的第一位中国留学生叫容闳,他於1847年被一位美国传教士布朗(Samuel S.Brown),带到美国东北部的康乃狄克州,在著名的耶鲁大学完成学业。他回国后说服清廷的洋务派大员,获准从各地教会学校选召一百二十名小留学生,於1872年由他亲自带领去美国学习。自那以后,中国各地出国留学的人便逐渐增加。到上世纪初,出国留学已经成为各阶层青年学子争相追求的人生目标之一。
医疗卫生事业
在介绍西方先进的医药知识及卫生制度方面,传教士也是功不可没的。从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就已经有传教士在广州上海等通商口岸设立小型的医院。此后他们几乎每到一地,都会创办医院。不仅是为了传福音,也是看到了当时中国人的切实需要。传统的中医药,虽然在治疗一些常见的慢性疾病上有其独到之处,但在治疗急性病和传染病方面往往毫无办法。比如当时流行的霍乱、鼠疫、猩红热、脑膜炎、肺结核、麻疯病等,中医药基本上是束手无策的,因为对微生物的传播特点几乎没有什麽认识。传教士医生把西方当时最先进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手段带到中国来,帮助了很多人,特别是那些完全没有能力看病求医的贫穷人士。传教士也尽可能把一些建立在生理学和生物学知识基础上的西方卫生观念传递给中国人,使他们开始形成合乎卫生学的生活方式。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只知道加拿大人诺尔曼白求恩如何在抗日战争中,为八路军建立战地医院,怎样不辞辛劳为中国军民治病,甚至在血液不足时为病人输他自己的血。很少有人知道,远在白求恩医生来华之前,早已有数以百计的传教士医生在中国默默奉献,像白求恩一样不时用自己的鲜血抢救中国人的生命。有的传教士医生在十分偏僻的隔离区建立麻疯病院,长期和麻疯病人生活在一起,想方设法为他们治病,给他们爱,向他们传福音。那时,就是麻疯病人的亲人都不敢接近他们。正是这些“上帝的使者”的努力,才使国人慢慢地打破了对麻疯病的盲目恐惧,建立了麻疯病也可以治愈的正确观念。
中国的近现代医学教育和医药科技,也同样发端於传教士所创办的医科大学和临床观察研究。中国著名的协和医院、华西医科大学等,都是传教士所创办的。我在〈基督教传教士在禁止鸦片贸易中的历史贡献〉(《海外校园》第29期)一文中提到,在鸦片贸易的初期阶段,人们对鸦片的看法就像二十世纪中期人们对香烟的看法一样,大多认为吸食鸦片只是一种无伤大雅的嗜好。因而,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军民百姓都趋之若鹜。而正是传教士医生,在临床观察中积累了大量鸦片毒害人身体,破坏家庭生活的资料,并在他们本国信徒的协助下,发起了抵制鸦片贸易的运动。经过他们长期的抗争,终於迫使英国政府立法,取缔了鸦片贸易。
扶困济危、帮助弱势
传教士秉承主耶稣关怀“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太》25:40)的精神,每到一地,都从帮助弱势群体切入。他们建立孤儿院,收容孤儿和弃婴。著名的“扬州教案”,就是因“传教士收集婴儿,用他们的肢体和器官制药”这样一个恶意的谣言引起的。其实是传教士常常出於爱心收容孤儿和弃婴,而那些孤儿和弃婴有很多本已身体虚弱,甚至患有不治之症,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死亡的几率必然高一些。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看到孤儿院里常有小孩死亡被埋葬,出於对外国人的偏见,就认定他们在虐杀婴孩。再加上一些排外情绪很重的士绅和官员的怂恿,便发生了暴民围攻内地会驻地的事件,致使戴德生和他太太等多人被打伤。
传教士不但收容孤儿和弃婴,而且为他们设立学校,教导他们正确的价值观,也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有能力自立於社会的人。在抗战期间,两位内地会的女传教士为了把她们所管理的孤儿学校的孩子们转移到大后方,竟带著他们从山东,经过河南,一步一步地走了数千里路,爬山涉水,风餐露宿,一直走到陕西某地,才得到了其他传教士的接济。也是在抗战期间,河南一家传教士医院的女性医护人员,冒著自己被日寇强暴的风险,保护了在医院里避难的数百名中国难民,其中大多数是老弱妇孺。
救济灾民也是传教士经常做的工作之一,无论哪里发生洪涝灾害,流行疫病或者战争,哪里就有传教士的身影。美国女传教士慕拉第(Lottie Moon),在山东传教近三十年。她为了帮助灾民,把自己所有的都奉献出来,致使她自己长期营养不良,去世时体重只有三十七磅。
移风易俗,提高妇女地位
传教士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妇女,这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强大的冲击力。传教士是兴办女学、传播男女平等观念的发起者。他们把很多出身贫困家庭的,或失去父母的,或被遗弃的女孩子,培养成了女教师、女护士、女医生,给当时的中国社会树立了尊重妇女,提高妇女地位的实实在在的榜样。很多人都听说过传教士反对裹足陋习的事,其实传教士在反对童婚、纳妾、奴婢制度、包办婚姻、贩卖妇女等中国社会的传统弊病方面,也都不遗余力。
后来,随著基督教教育体系的发展壮大,全国各地的教会中小学和大专院校,为中国培养了一代新型的女性知识份子,她们和男子一样活跃在中国的教育、科技、医疗、护理、新闻、法律、政治等各个领域。虽然不能说传教士就是移风易俗、提高妇女地位的唯一推动力,但他们在这方面所发挥的、首开风气之先河的功劳,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抹煞的。
让国人直接认识真理
新教(更正教)传教士,秉承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传统,每到一地,必先将圣经译成当地的通行语言,好使当地人直接从圣经中认识上帝和耶稣基督。第一本完整的中文圣经,就是更正教宣教士奉献给中国人的。
第一位来华宣教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於1807年来到中国后,由於满清政府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使他一时无法从事公开的宣教工作。但他一点都不气馁,马上开始学习中文。很快,他便决定亲手翻译圣经。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於在1819年完成了全部新旧约圣经的翻译工作,并於1823年出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顾长声,在他所著的《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中指出:
“基督教的圣经全部译成汉文在中国开始传播,这是天主教在华活动了二百多年所没有做的事,而由基督教(新教)把它初步译成了。基督教的全部原始教义得以完整地介绍给中国,马礼逊是第一人。”(p. 24)
此外,英国浸信会派驻印度的传教士马士曼(John Marshman),和一位担任澳葡政府翻译官的亚美尼亚人拉沙(Joannes Lasser)一道,花费了十六年的功夫,於1822年完成了《新旧约全书》的中译本。后来,又有英国圣公会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又称郭立士)(Karl Fariedrich Gutzlaff)、美国公理会传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eman)和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
(John Robert Morrison)合作翻译,於1840年前后完成。
到了1853年,又出版了米怜、麦都思、施敦力(Stronach)、布朗(Brown)、马儒翰、裨治文、理雅各(James Legge)和克陛存(M. S. Culbertson)等人合作修定的所谓“代表译本”。由於参加者对神的名称有分歧,因而出版了“神”版和“上帝”版两种不同的译本。
1890年,上海在华传教士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准备出版一本全国通用的中文圣经,并於次年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分别负责文理(即文言文)、浅文理和官话三种译本的翻译工作。其中,“浅文理译本”於1904年出版了新约部份,“文理译本”於1906年出版,而於1919年出版的“官话(国语)和合译本”则成为最受欢迎,也流传最广的中文圣经译本。至此,“神的话语”正式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一个无法忽略的组成部份,默默地发挥著净化心灵,匡正世道的功效。
建立中国教会
西方传教士也遵行主耶稣的嘱咐,为接受了基督信仰的中国人施洗,并建立中国教会。初期中国人对其持有强烈的排斥态度。马礼逊在开展在华宣教工作的第七年,即1814年,才有机会为第一位中国信徒施洗。从此以后,便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主,教会就这样像一棵纤弱的幼苗一般,在中国的土地上扎下了根,并且日渐茁壮地成长起来。
就在1817年前后,有位印刷工出身的梁发(又称梁阿发),成为中国教会史上第一位华裔牧师,也是马礼逊在文字、教育和传教工作中的得力助手。从这样一个卑微起点开始,中国教会在传教士的辛勤培植下慢慢地成长壮大,到十九世纪结束时,已经达到信徒二十多万人,到1927年达到五十多万人,而到五十年代初西方传教士被迫撤离中国大陆时,已经接近一百万。
在中国教会建立的初期,中国信徒和中国教牧人员在信仰上还不是很成熟,因而需要西方传教士的栽培、护持和指导,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比较缺乏独立性。但是,随著中国信徒的信仰根基日渐牢固,教牧人员的灵命、素养,和传道、教导及牧养教会的能力的提高,中国教会便日益具有了独立独特的本土化特色。到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时,已经有了像王明道先生所带领的教会那样,完全不依赖西方差会支持,也不需要传教士参与指导,真正坚持“自立、自养、自传”原则的中国教会。
中国教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独立,到半独立,再到完全独立的发展道路表明,教会是上帝亲手建造的。他建立教会的目的,就是要“神的子民”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上“作盐作光”,给迷失的世人新的盼望和新的人生方向。而西方传教士,在把上帝的话语传递给我们中国人,并在中国的大地上建立上帝的教会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是“上帝的使者”,并且非常忠实地完成了主耶稣托付给他们的“大使命”。
对此,我们中国人理应对他们抱有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才对,而绝不应该用百般的羞辱和侮蔑来对待他们。他们出於对上帝和对我们中国人的爱,放弃了本国的舒适生活,远离故乡和亲朋好友,来到中国,甘愿和当时的中国人过同样的艰苦生活,甚至贡献出鲜血和生命,这是很值得我们尊敬的。
作者未留姓名,来自甘肃省,在国内获教育学博士,现住加拿大,在温哥华《真理报》任编辑。
特别推荐平台
今天,麦琪极力向大家推荐肖遥生的平台,他在平台简介写道:“一个有温度的书生”,我关注这个平台有一段时间了,从这里时而可以欣赏到感性、柔和、温情的文艺作品,时而可以品尝到睿智、辛辣、幽默的评论观察,有时肖遥生也会分享一些阅读书单,诸位看看他温文尔雅的头像,确实可以让人感受到温度。我向大家推荐这个平台,是因为我相信文艺作品对人的熏陶作用,润物细无声,文艺是用柔软的力量改变人性的刚硬。
葛朗台 (一级小编) 投稿于 2015-6-20 16:02浏览(1081)| 评论(1)
偶然在百度知道里看到一个题目“中国有多少人反对和讨厌基督教,为什么?”答案很值得一读,推荐给大家。你周围有朋友讨厌基督教的话,可以发给他看看,原因都在这里了,或者说偏见都在这里了。
具体多少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反对基督教的人已经占了中国人口的相当比例。
中国人反对基督教的主要原因是基督教从传进中国开始就不愿意被中国封建文化同化,其所宣扬的自由、博爱和平等几乎刨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祖坟,所以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们一直竭力丑化基督教,把基督教称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把中国的基督教徒称为二鬼子、二毛子。此外,在近代进入中国的某些传教士的卑劣行为和后来当局者对这些事件的有意夸大使许多中国人对基督教怀有抵触情绪。其实近代许多西方传教士之所以不远千里从文明的欧美到落后的中国是完全出于他们对上帝和中国人的爱,他们对中国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在官方舆论主导了这样一种一面倒的认识之后,对在华西方传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评价是十分艰难的。然而,我们必须要还历史一个公道,否则我们有负於历史。
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
在向中国学生学者传福音时,一个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干了那麽多坏事,我们为什麽还要信他们的宗教?”
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就是因为生在“新中国”的这一代知识份子,在国内所接触到的有关在华西方传教士的资料都是负面的。比如,在华西方传教士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马前卒”,是“从事侵略活动的伪善者”,“披著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而基督教则是“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
就如去年10月1日罗马教廷将一百二十名在中国的天主教的“殉道者”,册封为“圣徒”之后,《人民日报》就刊登文章,指名道姓地抨击那些所谓的“圣者”,说他们有的是“作为近代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工具的外国传教士”,有的是“作为那些劣迹斑斑的外国传教士的帮凶和追随者的中国教徒”,还有的是“在由於外国传教士凭藉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特权,横行乡里,欺凌百姓,激起人民反抗中死於非命,而成为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殉难者和殖民地教会势力的牺牲品的中国教徒”(见《揭开所谓“圣人”的面目》,署名为“史岩”,《人民日报》2000年10月3日)。
这篇文章虽然是针对天主教传教士的,但在一般中国人的心目中,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宣教士并无明显的差别,一言以蔽之,都是“一丘之貉”。
在官方舆论主导了这样一种一面倒的认识之后,对在华西方传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评价是十分艰难的。然而,我们必须要还历史一个公道,否则我们无论是作为基督徒,或者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学人,都会感到有负於历史,有负於前人和后人,也有负於自己的良心。
在这里,我完全无意於美化在华西方传教士的全部行为。西方传教士和我们一样是普通人,也会有普通人有的弱点和局限。他们当中会有一些信仰不纯正、行为有缺失的人,也会有一些对中国人抱有深刻种族偏见的人,会有一些滥用西方人所拥有的条约特权,“横行乡里,欺凌百姓”的人。在中国和西方列强发生直接利益冲突,甚至爆发战争的时候,也一定会有一些西方传教士背离自己的职责及对神对人的信实,采取一些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行动。对此,西方教会史家,特别是一些原驻华传教士都有相当多的反省,我们中国基督徒更没有必要一味地为之遮掩。
然而,承认在华西方传教士的行为有失误和不足之处,和全盘否定其在华宣教事业的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在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将近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内,在华西方传教士,尤其是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对中国教会的建立,以及对中国的文化、教育、科技、医药和社会服务等的现代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任何一个心存公正,又对这方面的历史事实做过一番考察的人,都不会将其一笔抹煞。由於篇幅所限,我们在这里只能进行提纲式的简述。我想,在华西方传教士为中国人所作的最重要的贡献,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文字的通俗化
中国当时通用的文字是文言文,与民众日常使用的口头语言相去甚远,不经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几乎无法正常地阅读和写作。那时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是文盲,这虽然是农业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必然结果,但艰涩难学的文言文也是一大原因。传教士为了在较短的时间里,把福音传给一般未受过教育,或仅受过很少教育的普通老百姓,从一开始就尝试将书面语言通俗化。他们用接近通俗语言的“浅文理”(即简易文言文),或直接用口头语言翻译圣经,撰写福音单张。而这是在以提倡白话文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正式登场的半个世纪之前。
在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的宣教工作中,文字工作就占了很大的份量。除了翻译出版圣经,他和后来的米怜(William Milne)等助手一起,编印了很多讲解基本信仰的通俗小册子,免费分发给中国人。后来的许多传教士也仿效其做法。例如,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牧师梁发所著的福音小册《劝世良言》,就在当时广泛流传,影响了许多人。甚至后来的“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都是在这本小册子的影响下,决定发起“拜上帝会”的。到1860年,大约有一百万份福音单张分发出去,1890年增至近二百万份,而到1905年就增至三百七十万份。这些文字不只传播了福音的种子,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起到了推广文字通俗化,扫除文盲,提高底层群众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
兴办教育,传播科学知识
西方传教士对教育的重视,直接成为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发端。传教士们每到一处,除了传福音之外,首先要做的常常不是建教会,而是兴办新式学校。他们把学校看成传福音、培养信徒信仰基础,以及栽培当地教牧人才的重要途径。马礼逊初到中国时,中国尚不允许外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设立教堂和学校。所以他和米怜、梁发等人,於1816年在马六甲创立“英华书院”,开了中国基督教教育的先河。从那以后,特别是1842年的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式的近代化学校就随著西方传教士的足迹,在中国大地上兴旺起来。
在1876年,还只有不到六千名学生在传教士办的学校就读,而到了1889年就增加至近一万七千名。那时候,进外国人的学校还被视为不光彩的事,所以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大多是生活无著的贫困人家的孩子,甚至是被遗弃或失去父母的流浪儿。但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进教会学校已经蔚然成风,日益成为中上阶层家庭所追求的目标。远在1905年清朝政府宣布“废科举,兴学堂”之前,传教士们就早已为中国教育制度的近代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高等教育方面,传教士们也同样是中国近代专业教育的先行者。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圣约翰大学、齐鲁大学、东吴大学、岭南大学、淡江大学等许多名校,都是西方传教士所创办的。
中国人出洋留学在今天已不是新鲜事,而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很多王公贵族宁愿砍头,也不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西洋蛮邦”去。而开创中国人出国留学先例的,同样是西方传教士。有史可考的第一位中国留学生叫容闳,他於1847年被一位美国传教士布朗(Samuel S.Brown),带到美国东北部的康乃狄克州,在著名的耶鲁大学完成学业。他回国后说服清廷的洋务派大员,获准从各地教会学校选召一百二十名小留学生,於1872年由他亲自带领去美国学习。自那以后,中国各地出国留学的人便逐渐增加。到上世纪初,出国留学已经成为各阶层青年学子争相追求的人生目标之一。
医疗卫生事业
在介绍西方先进的医药知识及卫生制度方面,传教士也是功不可没的。从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就已经有传教士在广州上海等通商口岸设立小型的医院。此后他们几乎每到一地,都会创办医院。不仅是为了传福音,也是看到了当时中国人的切实需要。传统的中医药,虽然在治疗一些常见的慢性疾病上有其独到之处,但在治疗急性病和传染病方面往往毫无办法。比如当时流行的霍乱、鼠疫、猩红热、脑膜炎、肺结核、麻疯病等,中医药基本上是束手无策的,因为对微生物的传播特点几乎没有什麽认识。传教士医生把西方当时最先进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手段带到中国来,帮助了很多人,特别是那些完全没有能力看病求医的贫穷人士。传教士也尽可能把一些建立在生理学和生物学知识基础上的西方卫生观念传递给中国人,使他们开始形成合乎卫生学的生活方式。
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只知道加拿大人诺尔曼白求恩如何在抗日战争中,为八路军建立战地医院,怎样不辞辛劳为中国军民治病,甚至在血液不足时为病人输他自己的血。很少有人知道,远在白求恩医生来华之前,早已有数以百计的传教士医生在中国默默奉献,像白求恩一样不时用自己的鲜血抢救中国人的生命。有的传教士医生在十分偏僻的隔离区建立麻疯病院,长期和麻疯病人生活在一起,想方设法为他们治病,给他们爱,向他们传福音。那时,就是麻疯病人的亲人都不敢接近他们。正是这些“上帝的使者”的努力,才使国人慢慢地打破了对麻疯病的盲目恐惧,建立了麻疯病也可以治愈的正确观念。
中国的近现代医学教育和医药科技,也同样发端於传教士所创办的医科大学和临床观察研究。中国著名的协和医院、华西医科大学等,都是传教士所创办的。我在〈基督教传教士在禁止鸦片贸易中的历史贡献〉(《海外校园》第29期)一文中提到,在鸦片贸易的初期阶段,人们对鸦片的看法就像二十世纪中期人们对香烟的看法一样,大多认为吸食鸦片只是一种无伤大雅的嗜好。因而,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军民百姓都趋之若鹜。而正是传教士医生,在临床观察中积累了大量鸦片毒害人身体,破坏家庭生活的资料,并在他们本国信徒的协助下,发起了抵制鸦片贸易的运动。经过他们长期的抗争,终於迫使英国政府立法,取缔了鸦片贸易。
扶困济危、帮助弱势
传教士秉承主耶稣关怀“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太》25:40)的精神,每到一地,都从帮助弱势群体切入。他们建立孤儿院,收容孤儿和弃婴。著名的“扬州教案”,就是因“传教士收集婴儿,用他们的肢体和器官制药”这样一个恶意的谣言引起的。其实是传教士常常出於爱心收容孤儿和弃婴,而那些孤儿和弃婴有很多本已身体虚弱,甚至患有不治之症,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死亡的几率必然高一些。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看到孤儿院里常有小孩死亡被埋葬,出於对外国人的偏见,就认定他们在虐杀婴孩。再加上一些排外情绪很重的士绅和官员的怂恿,便发生了暴民围攻内地会驻地的事件,致使戴德生和他太太等多人被打伤。
传教士不但收容孤儿和弃婴,而且为他们设立学校,教导他们正确的价值观,也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有能力自立於社会的人。在抗战期间,两位内地会的女传教士为了把她们所管理的孤儿学校的孩子们转移到大后方,竟带著他们从山东,经过河南,一步一步地走了数千里路,爬山涉水,风餐露宿,一直走到陕西某地,才得到了其他传教士的接济。也是在抗战期间,河南一家传教士医院的女性医护人员,冒著自己被日寇强暴的风险,保护了在医院里避难的数百名中国难民,其中大多数是老弱妇孺。
救济灾民也是传教士经常做的工作之一,无论哪里发生洪涝灾害,流行疫病或者战争,哪里就有传教士的身影。美国女传教士慕拉第(Lottie Moon),在山东传教近三十年。她为了帮助灾民,把自己所有的都奉献出来,致使她自己长期营养不良,去世时体重只有三十七磅。
移风易俗,提高妇女地位
传教士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妇女,这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强大的冲击力。传教士是兴办女学、传播男女平等观念的发起者。他们把很多出身贫困家庭的,或失去父母的,或被遗弃的女孩子,培养成了女教师、女护士、女医生,给当时的中国社会树立了尊重妇女,提高妇女地位的实实在在的榜样。很多人都听说过传教士反对裹足陋习的事,其实传教士在反对童婚、纳妾、奴婢制度、包办婚姻、贩卖妇女等中国社会的传统弊病方面,也都不遗余力。
后来,随著基督教教育体系的发展壮大,全国各地的教会中小学和大专院校,为中国培养了一代新型的女性知识份子,她们和男子一样活跃在中国的教育、科技、医疗、护理、新闻、法律、政治等各个领域。虽然不能说传教士就是移风易俗、提高妇女地位的唯一推动力,但他们在这方面所发挥的、首开风气之先河的功劳,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抹煞的。
让国人直接认识真理
新教(更正教)传教士,秉承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传统,每到一地,必先将圣经译成当地的通行语言,好使当地人直接从圣经中认识上帝和耶稣基督。第一本完整的中文圣经,就是更正教宣教士奉献给中国人的。
第一位来华宣教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於1807年来到中国后,由於满清政府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使他一时无法从事公开的宣教工作。但他一点都不气馁,马上开始学习中文。很快,他便决定亲手翻译圣经。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於在1819年完成了全部新旧约圣经的翻译工作,并於1823年出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顾长声,在他所著的《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中指出:
“基督教的圣经全部译成汉文在中国开始传播,这是天主教在华活动了二百多年所没有做的事,而由基督教(新教)把它初步译成了。基督教的全部原始教义得以完整地介绍给中国,马礼逊是第一人。”(p. 24)
此外,英国浸信会派驻印度的传教士马士曼(John Marshman),和一位担任澳葡政府翻译官的亚美尼亚人拉沙(Joannes Lasser)一道,花费了十六年的功夫,於1822年完成了《新旧约全书》的中译本。后来,又有英国圣公会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又称郭立士)(Karl Fariedrich Gutzlaff)、美国公理会传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eman)和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
(John Robert Morrison)合作翻译,於1840年前后完成。
到了1853年,又出版了米怜、麦都思、施敦力(Stronach)、布朗(Brown)、马儒翰、裨治文、理雅各(James Legge)和克陛存(M. S. Culbertson)等人合作修定的所谓“代表译本”。由於参加者对神的名称有分歧,因而出版了“神”版和“上帝”版两种不同的译本。
1890年,上海在华传教士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准备出版一本全国通用的中文圣经,并於次年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分别负责文理(即文言文)、浅文理和官话三种译本的翻译工作。其中,“浅文理译本”於1904年出版了新约部份,“文理译本”於1906年出版,而於1919年出版的“官话(国语)和合译本”则成为最受欢迎,也流传最广的中文圣经译本。至此,“神的话语”正式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一个无法忽略的组成部份,默默地发挥著净化心灵,匡正世道的功效。
建立中国教会
西方传教士也遵行主耶稣的嘱咐,为接受了基督信仰的中国人施洗,并建立中国教会。初期中国人对其持有强烈的排斥态度。马礼逊在开展在华宣教工作的第七年,即1814年,才有机会为第一位中国信徒施洗。从此以后,便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主,教会就这样像一棵纤弱的幼苗一般,在中国的土地上扎下了根,并且日渐茁壮地成长起来。
就在1817年前后,有位印刷工出身的梁发(又称梁阿发),成为中国教会史上第一位华裔牧师,也是马礼逊在文字、教育和传教工作中的得力助手。从这样一个卑微起点开始,中国教会在传教士的辛勤培植下慢慢地成长壮大,到十九世纪结束时,已经达到信徒二十多万人,到1927年达到五十多万人,而到五十年代初西方传教士被迫撤离中国大陆时,已经接近一百万。
在中国教会建立的初期,中国信徒和中国教牧人员在信仰上还不是很成熟,因而需要西方传教士的栽培、护持和指导,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比较缺乏独立性。但是,随著中国信徒的信仰根基日渐牢固,教牧人员的灵命、素养,和传道、教导及牧养教会的能力的提高,中国教会便日益具有了独立独特的本土化特色。到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时,已经有了像王明道先生所带领的教会那样,完全不依赖西方差会支持,也不需要传教士参与指导,真正坚持“自立、自养、自传”原则的中国教会。
中国教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独立,到半独立,再到完全独立的发展道路表明,教会是上帝亲手建造的。他建立教会的目的,就是要“神的子民”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上“作盐作光”,给迷失的世人新的盼望和新的人生方向。而西方传教士,在把上帝的话语传递给我们中国人,并在中国的大地上建立上帝的教会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是“上帝的使者”,并且非常忠实地完成了主耶稣托付给他们的“大使命”。
对此,我们中国人理应对他们抱有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才对,而绝不应该用百般的羞辱和侮蔑来对待他们。他们出於对上帝和对我们中国人的爱,放弃了本国的舒适生活,远离故乡和亲朋好友,来到中国,甘愿和当时的中国人过同样的艰苦生活,甚至贡献出鲜血和生命,这是很值得我们尊敬的。
作者未留姓名,来自甘肃省,在国内获教育学博士,现住加拿大,在温哥华《真理报》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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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被全国人讨厌篇(二):陕西人性格分析
陕西人性格特点 陕西人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朴讷温厚而又爽直豪放,秦腔高亢激越,信天游悠远单纯,都反映了陕西人的某些特点。 陕西文人才情充沛,文坛上的“陕军”出手不凡,贾平凹,陈忠实,路遥等人的作品虽非绝世佳作,却也颇有可观。传统是陕西人的财富,也是陕西人的负担,它使陕西人往往保守偏执,而现实中的落后与历史中的辉煌又给陕西人很大的失落感,于是自恋又自卑,往往形成看似矛盾的性格,在外人看来,陕西人既保守,又开放;既粗犷,又心灵手巧;既老实,又圆滑;既吃苦耐劳,又贪图安逸;既安于现状,又躁动不安…… “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陕西是全国几个产美女的地方之一,不但产美女,而且出产好男人。一声秦腔吼,八尺的汉子热泪流,出嫁的婆姨也回头。陕西是块多情的土地,所以特别盛产情歌。“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听着高亢而多情的陕北民歌,离家的汉子自会一步一回头,断无成为陈世美之理,更不会跑到深圳去包二奶。陕北女孩温柔顺从,但内心刚烈,炽热如火,往往以柔功把丈夫控制得服服贴贴。
陕西有走不出去的高原,也有能流出去的江河。正是这两点密切的关系,使陕西人的性格有了多样性。
陕北黄土高坡走出了路遥,陕南“小江南”走出了贾平凹,这一南一北的两个文人及其他们笔下的人物。把陕西人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说陕北人是以高原文化为主,间以 夹杂着些许草原文化,那么陕南人就是以长江文化为“红花”、黄河文化为“绿叶”了。
既保守,又开放;既粗犷,又心灵手巧。既老实,又圆滑;既吃苦耐劳,又贪图安逸;既安于现状,有躁动不安……陕西人性格豪爽,说起话来铿锵有力,快人快语,不拐弯抹角。这一点不似南方人讲话和风细雨,话中有话,工于心计。陕西人总爱嘲笑广东人和浙江人,说他们讲话,叽里咕噜,“鸟语花香”。
陕西的汉子,是黄土造就的,是秦岭造就的,黄土的性格就是他们的性格,大山的性格就是他们的性格。陕西人吃的是粗茶淡饭,喝的是粗酿的稠酒,陕西老农穿的是粗布衣裳。陕西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声吆喝。陕西人爱玩安塞腰鼓,在黄土高坡上,敲它个鼓声震天,尘土飞扬。
陕西的婆姨以米脂最为有名。婆姨们个个细皮嫩肉,柳腰丰臀,姿质艳丽。陕西米脂婆姨的美,是不同于江南女子的另一种美,江南女子美是清瘦型,而米脂的婆姨是肥美型,这在世界风行减肥的今天,是独树一帜的。
虽然陕西的婆姨们长得丰满,可感情细腻,听一听那感人至深的《走西口》,陕西妹子对情哥哥的那份挚情,一点也不比南方妹子逊色。
陕西的妹子,不光感情细腻,柔情似水,而且心灵手巧,善做细活。陕西的剪纸窗花可是中外闻名的,还有皮影艺人、泥偶艺人、木偶艺人等等,陕西的能工巧匠可谓俯拾皆是。
陕西的妹子总喜欢陕西本土的汉子,用她们的话来说,陕西汉子胸脯宽广,让人放心地依靠。躺在陕西汉子的怀里就觉得心里踏实。陕西的男子们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的,竟口出狂言:“还是咱爷们经得住考验。”
陕西人曾经是贵族,但如今只剩下贵族梦了。我单位有一陕西籍职员,偶与同事们闲聊。在他大赞特赞兵马俑、华山、华清池等名胜古迹之后,那群深圳仔惊叹不已,向往之情溢于言表。不料,他们忽问:“在你们陕西牧区,小时候上学都骑着马吧?”这位陕西同事没好气地说:“我们骑的是狼!”这帮深圳仔面面相觑。
走进陕西,就如同走进了民歌的海洋,在歌声中,你能捕捉到陕西人内心的喜悦,知足与幸福之情,还能听到那“一声秦腔吼,可使八尺男子眼泪流,出嫁姑娘也回头,还会吓死山坡那头老黄牛”的秦歌。它道出了秦人曾经的几许悲怆和深情,宣泄了多少对生活单调的反叛。
陕西人就是在这种不得不古又无法不古的氛围中创造着当今的文化。地下满是秦砖汉瓦的陕西人正迎着西部大开发那嘹亮的号角,伴随着鞭哨声、驼铃声,绕原而飞,穿云而过,用他们特殊的方式唱响起新世纪那清晰明朗,奔放高亢,旋律舒展,节奏自由,优美抒情的———“信天游”
陕西人刚毅寡言,能征善战。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晋书·姚兴载记》:“古人有言,关东出相,关西出将,三秦饶儁佚异,汝异多奇士。”历代良将层出不穷。战国时白起,王翦,汉时马超,马援,班超班勇,窦宪,窦固灭匈奴,隋朝杨素统一天下,战无不胜,唐朝战神李靖3000铁骑灭亡突厥,宋时杨家将,明末李自成,民国抗日王精锐,三大精锐是陕西人指挥杜聿明,胡琏,张灵甫。 《诗经 秦风 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古代的陕西人,不少人比较自大霸道甚至殘暴。炎黄二帝,周文王,周武王,秦始皇,汉武帝,隋文帝杨坚,杨广,秦王李世民都是陕西人的代表。秦始皇,杨广是皇帝当中殘暴的代表,白起,杨素,张献忠,胡琏是军人中残暴的代表。 现在的陕西人:陕西人的特长喜欢斗,总是欲把对方置于胯下而后快,也就是说陕西人喜欢打架,喜欢“欺负人”。 陕西人比较自大,所以喜欢给别人起外号。陕西人给邻居省份人的都起个外号。 陕西人喜欢指挥别人,高高在上的感觉,喜欢不劳而获,所以陕西人喜欢当官。 陕西人喜欢强悍角色,所以生活在陕西人当中很紧张,你要时刻表现自己行为,不能让别人看扁自己。 陕西人总喜欢比谁比谁厉害,谁能降服谁,而不考虑是不是行政效率,企业效益。 陕西人喜欢玩权术搞不正当竞争,而不是遵守游戏规则和社会契约,公平竞争。 陕西人喜欢做事情喜欢动嘴,不喜欢动手,喜欢搞坐办公室,不喜欢在车间搞技术。 陕西人喜欢“扎势”,而不是赚更多的钱。 陕西人喜欢用自己的“经验”做事情,而不是不断学习别人经验。 陕西人跟别人起冲突,喜欢用武力权力势力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法律规范解决问题。 陕西的官员,喜欢“管人”,不喜欢“管事”。喜欢把手下的人“管好”听话,而不是把自己管的事情“管好”做好。 陕西的农民喜欢种地种果树,不喜欢开工厂,办企业。 陕西的工人喜欢在一个厂里呆一辈子,不喜欢学好技术不断跳槽到更好单位去。 陕西的企业家喜欢搞派头,而不是做更大的事业。 陕西的学者喜欢研究理论,而不是研究实用技术。
陕西是中国传统文明的源头,在这里可以找到华夏"人文初祖"黄帝的踪迹。西周、秦、西汉、隋、唐等中国历史上值得骄傲的朝代都以这里为都城,据说在很多村子的地下,随便挖几铲子就可能有文物。历史上名人很多,如白居易、孙思邈、司马迁、李自成等。陕西人四肢发达,身体健壮,秦军号称"虎狼之师",令关东诸侯闻风丧胆。"国"字型脸的人很普遍,朴讷温厚而又爽直豪放,大脑却迟钝异常,他们十分保守,安于现状,厚道又偏执。习惯大喊着唱秦腔,而不会塌实的赚钱,因此陕西总体比较贫穷落后。有电视主持人曾挖苦陕西人"八百里秦川尘土飞扬,三千万懒汉齐唱秦腔"。陕西人不但喜欢唱民歌,其骂人的风尚如同东北的"二人转"一样也是数一数二的。陕西人吃的是粗茶淡饭,喝的是粗酿的稠酒,陕北老农穿的是粗布衣裳,扎的是白羊肚毛巾。陕西人喜欢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西凤酒有点偏辣,外地人喝不习惯),大声吆喝。陕西男人恋家,很少成为"陈世美"之流,更不会跑到深圳去包二奶。陕北女孩温柔顺从,但内心刚烈,炽热如火。陕西名小吃繁多,但很多的名特小吃都是回民的。西安是中国第一大古都,高校云集,西安交通大学是西部地区实力最强的。西安已古风不再,西安人比较狡猾,在西北地区算是最坏的;陕北虽然贫穷,却民风醇厚,因此中共才能在延安长期立足;陕南山清水秀,语言、风俗接近四川、湖北。
陕西是中国传统文明的源头。从半坡文明开始,这里就是中华文化的发源地、 西周,西汉、隋、唐等中国历史上值得骄傲的时期都以这里为都城,秦砖汉瓦随处可见。在西北各省中,陕西也是文化最为发达的省份,西安高校林立,人才济济。 陕西的汉子,是黄土造就的,是秦岭造就的,黄土的性格就是他们的性格,大山的性格就是他们的性格。陕西人吃的是粗茶淡饭,喝的是粗酿的稠酒,陕西老农穿的 是粗布衣裳。陕西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声吆喝。陕西人爱玩安塞腰鼓,在黄土高坡上,敲它个鼓声震天,尘土飞扬。陕西汉子性格豪爽,说起话来也铿锵有 力,快人快语,不拐弯抹角。这一点不似南方人讲话和风细雨,话中有话,工于心计。陕西人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朴讷温厚而又爽直豪放,秦腔高亢激越,信天游悠远单纯,都反映了陕西人的某些特点。陕西文人才情充沛,文坛上的“陕军”出手不凡,贾平凹,陈忠实,路遥等人的作品虽非绝世佳作,却也颇有可观。传统是 陕西人的财富,也是陕西人的负担,它使陕西人往往保守偏执,而现实中的落后与历史中的辉煌又给陕西人很大的失落感,于是自恋又自卑,往往形成看似矛盾的性 格,在外人看来,陕西人既保守,又开放;既粗犷,又心灵手巧;既老实,又圆滑;既吃苦耐劳,又贪图安逸;既安于现状,又躁动不安…… “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陕西是全国几个产美女的地方之一,不但产美女,而且出产好男人。一声秦腔吼,八尺的汉子热 泪流,出嫁的婆姨也回头。陕西是块多情的土地,所以特别盛产情歌。“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听着高亢而多情的陕北民歌,离家的汉子自会一步一 回头,断无成为陈世美之理,更不会跑到深圳去包二奶。陕北女孩温柔顺从,但内心刚烈,炽热如火,往往以柔功把丈夫控制得服服贴贴。
生、蹭、冷、倔”是陕西人的形。(号称“陕西楞娃”)陕西人语音特点:发音时狠读声母而轻读韵母。说话唱戏都好像是在“打枪”“放炮”一样。外地人听“秦腔”感觉好像在狂吼,但陕西人就爱的是那个“味”。“直爽、豪放”是陕西人的志。陕西人传统观念较强,心底善良。“路见不平 拨刀相助”“不平则呜”稍有不平则“火冒三丈”是陕西人的性格特点。陕西人耿直有余,曲折不足;憨厚有余、婉转不足。(从前的)陕西人易于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强。但在商品经济的今天已有所改观。驰名电影导演张艺谋和他执导的许多电影中的人物形象,著名作家贾平凹笔下的主人公,往往都带有陕西人的特点。陕西人的性格特点有它不足的地方,但也有许多宝贵可爱之处。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我还是喜欢陕西人。[补充]生蹭冷倔解:生---说话语气直而不够委婉。蹭---缺乏温柔。冷---神态冷漠。 倔---脾气暴躁。
陕西人被全国人讨厌篇(三):陕西人
说说咱们陕西人 来源:陕九陆逍遥
陕西大多数地方历史上曾是西北游牧民族的盘据之地,南北朝时,氐人、羌人、鲜卑人还在这里建立过好几个王朝。所以追溯血缘,今天的陕西汉人实际上大都掺杂着骠悍的游牧民族的血液,这是陕西人比较粗犷豪爽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陕北人更是如此。这个问题把它放到整个北方也是成立的,只要仔细翻一翻北方的历史就会明白这一点,当然,南方汉人在历史上也是由各种民族汇合而成,比如越人、三苗等等,但应注意到北方的各个民族大都是强悍、流动性较强的游牧民族,而南方民族大都是定居型的农耕民族,性情要温柔细腻得多。
陕北是沉默的,同时是宽阔激越的。黄土高原辽阔苍茫、贫瘠深厚,人们世代把窑洞建在山峁川塬的高坡上。黄土高原一方面造成了长期落后的经济,另一方面也造就了陕北人精神性格中坚韧的毅力、宽厚的情性、以及不可扼制的激昂野性。所以,陕北人属于比较典型的大西北人,他们保守老成,容易安于现状,对于物质的要求不高,近代以来拥有“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就已经满足了,时至今日,陕北人仍是中国最为淳朴勤劳的一个群体,相对落后的经济并没有使他们厌倦家园向往外界灯红酒绿的生活,他们在黄土高原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小日子倒也顶天立地自由自在。
而在以关中平原为主的陕西南部,人们在粗犷中又多了一份狡黠和灵秀,不论是这里的土地、民风还是建筑,都被古老而烂熟的传统文化熏陶得太久了,所有的一切都有如一坛保存了千年的老酒。
陕西南部的人大都性情粗放,讲究礼仪,墨守陈规而又富有灵敏的神经。他们忠厚老成,但同时精明倔强,他们包容性较强,但又对新鲜的东西保持怀疑。祖先漫长的荣光,使南部陕西人自豪,并有点自视甚高,但这种理由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成为一种心理上的负担,这正如一个曾受人拥戴的有钱人,到后来家境没落了,于是他的心境可想而知。有人把近代的关中人称为没落的贵族,当然,这种“没落的贵族”更多是指整个文化上的衰退,内涵上与八旗子弟那种“没落的贵族”是不一样的。
陕西的历史,抵得了一部中华文明史,由于秦人曾是贵族,难免沾染傲气。秦人居秦岭山麓,渭河两岸,河域里趟出了足足八百里,一马平川。盛产小麦、玉米、杂豆、棉花……有水果,有油料,有山林,包罗了中国各地产物,气候标准,地理标准,人口密集度标准,就连中国的北京时间都是以西安东50里地下三十米处的原子钟为准。在西安人耳朵里,收音机里的“北京时间”那就是“西安时间”哩。
陕西人欺生,不喜外来人口,陕西人亦惧外,饿死不出远门。陕西人嫁女儿叫做“打发”认为是差遣了,是派出去了,因为陕西的女子并不对外,一遇哭闹,扭屁股就又蹩回娘家。受不了外人欺负。
陕西人把话多的,嘴贫的叫做“皮干”,原意是指皮和骨,所谓“皮革”一说。皮革者,冥顽,死不改性。做物质了,那就是结实的皮鞋,勒不断的腰带,骑不糟的马鞍。借了来形容人,那就是不咋样的人了,好不到哪儿去。
陕西人把嘴馋贪吃者叫了“嗓眼”,词义来路不明,字面上也很难解通,但用得极广,以至超越吃像,直到惹人厌烦却要往人面前凑者一律冠以“嗓眼”
陕西人把心绪不爽,身心烦乱又一时间难以宣泄叫做了“睦乱”。 一部《离骚》情调,酿成世代情操,让后人演绎成风骚、轻佻、调情、谈情说爱。陕西人则格外刻薄,把“讨好”、“巴结”一律叫了“骚情”。陕西人若是被人叫了骚情,那是可以自杀的。 陕西人还有多的说法,除了古书上查得到的,而为陕西人独用至今的,其余还有生生息息不断创造的民众俚语,好似现代诗话如“害怕”叫“怯火”、“吹牛”叫“胡讪”…… 重要说的则是“揲活”二字。此处有两解。简言之——“揲”为一字时,即为吃之意,吃饭既是;若是加一活字成“揲活”则指了“做爱”这是在关中地区,到了陕北,则一个“揲”就是“做爱”之意了。 陕西也有出美人的地方,且声震全国,那就是陕北米脂的婆姨。只是想花了不行,米脂的婆姨虽是细皮嫩肉,却柳腰连了丰臀,国内唯一。米脂婆姨的美,是不如江南女子清瘦的美,是属肥美呢。陕西人作为人文原生态是当之无愧的。但遇了现实里的社会却不一定优越。 [长安大学]为啥陕西人就爱秦腔 作 者 :马国锐 来 源 :长安大学报 贾平凹在《秦腔》一文中写到“八百里秦川的劳作农民只有也只有这秦腔使他们喜怒哀乐。秦人自古是大苦大乐之民众,他们家乡的交响乐除了大喊大叫的秦腔还能有别的吗?”对啊,想想黄土地上的陡坡、深谷,还有层层叠叠的梯田。秦腔成了山里寂寞的人们执着对抗寂寞的方法。无拘无束,曲调高高低低,这正顺应了黄土地的地势,顺应个人的心情,甚至顺应看不见的风,来抒发我们大西部人的感情。 秦腔,不同于典雅雍容的京剧,不同与清丽婉约的黄梅戏,它最典型地反映了三秦大地儿女质朴、热烈、缠绵的性格。秦腔,是陕西的一种文化,是风俗剧种。有人这样给我说;所谓“秦腔”,秦,是取西北三秦大地的秦字,也就指三秦大地;腔,是指腔调,是大西北陕西人的腔调;之所以称作秦腔。是陕西人的文化瑰宝。因此,我就一直认为秦腔就是陕西固有的文化魂宝。 在历史上,秦腔又称乱弹,源于西秦腔,流行于我国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又因其以枣木梆子为击节乐器,所以又叫“梆子腔”,俗称“桄桄子”(因以梆击节时发出“恍恍”声)。明末无名氏《钵中莲》传奇中使用了[西秦腔二犯]的曲牌,故知其源于甘肃与陕西交界之处。甘肃古称西秦,故名之。清康熙时,陕西泾阳人张鼎望写《秦腔论》,可知秦腔此时已发展为成熟期,在陕西已经是颇为流行。待到乾隆年间,魏长生进京演出陕西秦腔,轰动京师。对各地梆子声腔的形成有着强烈的影响。 秦腔的表演朴实、粗犷、细腻、深刻,以情动人,富有豪放性。角色行当分为四生、六旦、二净、一丑,计13门,又称“十三头网子”,表演唱做并佳。辛亥革命后,西安成立了易俗社,专演秦腔,锐意改革,吸收各剧种的营养,唱腔从高亢激昂而趋于柔和清丽,既保存原有风格,又融入新的格调。 秦腔因其流行地区的不同,衍变成不同的流派:流行于关中东部渭南地区大荔、蒲城一带的称东路秦腔(即同州绑子,也叫老秦腔、东路梆子);流行于关中西部宝鸡地区的凤翔、岐山、陇县和甘肃省天水一带的称西路秦腔(又叫西府秦腔、西路梆子);流行于汉中地区的洋县、城固、汉中、沔县一带有汉调恍恍(实为南路秦腔,又叫汉调秦腔、桄桄戏):流行于西安一带的称中路秦腔(就是西安乱弹)。其中的西路入川后成为梆子;东路在山西为晋剧,在河南为豫剧,在河北成为梆子,所以说秦腔可以算是京剧、豫剧、晋剧、河北梆子这些剧目的鼻祖。各路秦腔因受各地方言和民间音乐影响,在语音、唱腔、音乐等方面,都稍有差别。近五十年来,东、西、南三路秦腔的发展趋于停滞,有被中路秦腔取而代之的趋势。 秦腔所演的剧目,据现在统计约三千个,多是取材于“列国”、“三国”、“杨家将”、“说岳”等小说中的英雄传奇或悲剧故事,也有神话、民间故事和各种公案戏。它的传统剧目丰富,已抄存的共2748本。 秦腔的优秀演员,除清代的名冠南北的大艺术家魏长生外,还有被誉为花部四美的王湘云、陈媄碧(良官)和渭南派的申祥麟,同州派的栾小惠,周至派的桃琐儿,长安派的岳色子等。光绪中后期有润润子、玉喜儿、陈雨农、党甘亭、赵杰民、李云亭(麻子红)、刘立杰(木匠红)、王文鹏等。辛亥革命以来,有名丑马平民,名小生苏哲民、苏育民,名旦刘箴俗(有与欧阳于倩“并驾齐驱”之誉)、王天民(人称“西北梅兰芳”)、李正敏(人称“秦腔正宗”)、何振中、宋尚花等。名净田德年和名须生何家颜、耿善民、张锁中、刘毓中、刘易平等。特别是秦腔表演艺术家陈雨农、王文鹏、党甘亭、李正敏、王天民、刘毓中,以及原“三意社”的编修李逸笙、苏哲民等人,在唱腔、表演、化妆造型等方面都有创新。 可以说,秦腔文化有着深厚的根基和底蕴。而陕西人喜欢秦腔,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是他能把陕西人的感情拳拳地表达出来。 读大学的时候,班里的陕西同学较多,都深受秦文化的熏陶,不但会唱上一两曲,而且每每听到那一声声或悲怆或高亢或豪迈或隽永或豪放直爽的秦腔时,心里都禁不住地大声叫好。比起那些苍白肤浅的流行歌曲,秦腔更会让你感到一种古朴、浑厚与凝重的古典与历史的美。它粗犷豪放,高昂激越,强烈急促,其声天摇地动,震耳欲聋,如雷鸣虎吼一般,方圆二三里都能听见,吼者红脖子涨脸,其乐无穷。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发泄内心深处的大喜大悲。秦腔很土,深深的黄土地,是孕育它的土壤;勤劳的劳苦人,是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人们对历史故事的回忆和对百姓生活的讴歌,是秦腔亘古传唱的动力。我想这就是陕西人喜欢秦腔的原因所在吧。 在大学学习戏曲欣赏课的时候,老师说曾经有一个外地人想领略一下秦腔的魅力,便让一老陕领他去村里听秦腔,到村口忽然远处传来几声秦腔,洪亮而尖锐,老陕连声喝彩:“终于遇到老师了,他比我唱得好,他的底气真足!”于是他们飞奔过去,走近了一看,原来是在杀猪。虽说是个笑话,却道出了秦腔的特色———“吼”。 同其他传统曲艺一样,在陕西农村秦腔仍深受百姓的喜爱。因为它产生于民间,能够生动地反映出人民的愿望、爱憎、痛苦和欢乐,反映出他们的生活和斗争,因而有着深厚的根基。每天晌午,路过农家小院,你会听到收音机里传来的声声秦腔。陕西电视台的金牌栏目《秦之声》办了十多年,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老百姓经常用广播和电视欣赏他们钟爱的秦腔。 “八百里秦川黄土飞扬,三千万儿女齐吼秦腔。”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风情一方戏。从深深的黄土地中走来,弥漫着泥土的气息,飘逸着野花的芬芳,但愿我陕西的秦腔能走出西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