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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厅网站【一】:山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山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了加强对山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网址: )的管理,保证网上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山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发布教育事业发展信息,报道我厅及教育系统工作动态等。
三、网站信息为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网站信息由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负责提供。
四、网络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以及其它不能公开的其它秘密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与传递。
五、严格实行上网信息审核制度。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
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1、各处室、各厅直单位对要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信息由处室、单位负责
人加注在厅政务信息网站发布的审查意见。
2、厅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并加注相关意见。
3、厅办公室负责对要求发布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查,最终决定能否在我厅政务网站发布。确定符合条件的信息在政务网站发布的具体栏目位置。
4、信息中心接收经过审核并准予发布的信息,负责在我厅政务网站公布信息。
5、以上步骤须逐条进行,没有完成上一步的审核不能进入下一步的程序。信息发布需填写《山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发布审批表》,最后由厅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案。
七、凡需网站发布的资料须提供纸质与电子两种文档。
山西教育厅网站【二】:山西省教育厅
山 西 省 教 育 厅
晋教基函[2006]72号
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厅直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举办高中、初中、小学有关学科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评选与观摩教学活动的通知》(晋教基[2006]20号)文件精神,在各市认真组织开展初评活动的基础上,全省高中语文、数学,初中物理、化学,小学语文、数学及科学、思品与生活(社会)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评选与观摩教学活动于10月24日圆满结束,共评出教学能手542名(其中高中语文72名,高中数学66名,初中物理69名,初中化学 64 名,小学语文80名,小学数学71名,小学科学57名,小学思品与生活63名)。同时授予太原市教育局、大同市教育局、运城市教育局、晋中市教育局优秀组织奖。
附件:山西省2006年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五日
山西省2006年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名单
一、高中语文(72人)
太原市(9人)
许昀丽 郭晓平 蒋 燕 刘瑞华 忻州市(5人)
崔林生 柳晓红 吕梁市(5人)www.shanpow.com_山西教育厅网站。
吕小军 郭 静 长治市(7人)
任兆锐 路 萍 史利苏 贾诚虎
晋中市(7人)
李劲梅 牛文艺 任立斌 刘春梅
临汾市(7人)
郭慧霞 李红丽 张志宏 李红丽
运城市(9人)
张炳瑞 孙艳芳 范亚林 谢 林 晋城市(7人)
马克俭 张玉芬 冯江丽 曹艺兰
阳泉市(5人)
刘智光 杨秀亭 李亚欣 武静娜 邹红霞 王婧丹 张艳萍 成 芳 黄喜燕 赵爱萍 权颖林 李 铮 郭永玲 吴 战 李 敏
马彦珍 付小燕 闫昭杰 王 宏 李 莉 夏铭徽 马晓丽
李丽霞 刘洪普 张 芳 郭瑾琦
王建军
崔 妍 杨柳春 张林霞 柴海军 茹军孝 宋卫明
陈红雨 王秀芬 沈文霞 马 宁 朔州市(3人)
秦丽雯 郭建永 二、高中数学(66人)
太原市(9人)
范 维 姜 涛 裴向东 李兆萍 忻州市(4人)
王建荣 吴 霞 吕梁市(2人)
张国梁 武 峰
长治市(7人)
胡志清 郝建梅 白素兰 付静颐
晋中市(8人)
李 英 刘文武 刘小艳 闫海香 临汾市(6人)
王 强 岳文静 李爱惠
运城市 (5人) 冯文娟 杨李娟 晋城市(8人)
卢海莲 董 芳 赵海涌 董国芳 鄂松岩 陈振荣
李建曰 韩 灵 李晓芬 宣有福 王凤霞 耿志新 郭立兰
孙丽娟
张小凯 梁棉花 商转变
李永清 常 青 赵俊华
张爱花
岳剑兰 刘世萍 霍金萍 李元芳 张丽平 陈海波 雷志香 孙 膑 武晓梅 闫根元 程卫红
申安林
吕 莉 赵彦文 大同市(8人)
程国卿 温晓晔 张彩萍 陈启炜 朔州市(4人)
冯占胜 郭智峰 三、初中化学(64人) 太原市(10人)
徐 彬 邓志红 张红平 吴艳红 忻州市(4人)
张国荣 程改风 吕梁市(2人)
刘海燕 李奴英
长治市(6人)
魏 峰 马 科 蔺 魏
晋中市(7人)
吴风云 孙如敏 刘守文 王铁虎
临汾市(7人)
段海霞 李记珍 赵 锦 乔丽萍
运城市(7人)
郑俊梅 王慧娟 郭金仙 王占科
王连春 李海玲 解泽宏
符叶琴
郝 明 程建威 贾晓丽 李 霞 赵玉学 杨 芳 李锦梅 周玉萍 孔庆泽 王丽萍 卜培珍 魏喜凤 田国平
祝秀宇 贾林芳 张广德 米喜玲 贾文娟
郭辉锋 杨莉春 李志刚
马亮兵 王继承 吕巧云 张 绵
晋城市(7人)
袁苗玲 史爱红 李 丽 元红霞
阳泉市(5人)
武志刚 卢晓倩 大同市(6人)www.shanpow.com_山西教育厅网站。
曹大连 苗丽英 张利军
朔州市(3人)
姚海燕 贾涛波 69人)
太原市 (10人)
杨黎黎 杨辉霞 郑天保 李富仙 忻州市(6人)
孙启明 任玉兰 司建勤
吕梁市(5人)
成向川 朱 华 长治市(3人)
杜雪敏 陈 虹 晋中市(9人)
庞利荣 裴青彦 张 清 田亚卿 临汾市(4人)
张玉亮 席红叶 运城市(8人)
欧阳本群 陈毅伟 张育兵 刘 飞 田保华 吴艳华 吴述梅 赵 洁 连利珍 孙秀梅 秦喜玲 廉桂梅 董学经 栾红卫 闫 民 尚云霄 刘秋平 蔡 霞 阎晶森 付 婷 赵艳君 车芸平
李美峰 李桂芬
郭叶春
王爱芳 冯小敏 郝春丽
周秀春 张 丽 贾欣艳
杨培薇 任中丽 张爱枫 王永红 四、初中物理(
山西教育厅网站【三】:山西省教育厅文件
山 西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晋教基〔200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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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标准》是我省境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督查义务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标准》,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底帐,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所有学校全面
达到标准的工作规划,逐年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初中校舍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有机统筹,紧密结合,采取得力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省教育厅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达标建设的评估考核制度,对各地实施《标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市要依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规划或工作推进意见。各市、县以前所订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办学标准有关指标与《标准》不一致的,由各市、县予以修订,与省《标准》相统
一。
附件:《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
山西教育厅网站【四】:山西省教育厅文件
山西省教育厅文件
晋教学[2004]12号
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2]19号、[2003]49
号、[2004]35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2002]26号、[2003]30
号、[2004]3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今年11月底前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就业工作条件、就业工作状况、就业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后附)。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1、这次主要检查2004年的工作。采取学校自查和省里组织专家检查两种形式。分三个阶段进行:学校自查、检查、公布检查结果。
2、根据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各学校要根据《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全省检查时要提供内容详实的报告,详细数据以及相关资料。
4、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通过检查切实推动本校就业工作的开展,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良好的基础。
检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进行总结,并把检查结果反馈学校。
三、时间安排
1、10月份各高校自查,11月5日前各高校上报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
联系人:贾云(0351-3046139 2276210 13303436511) 2、11月10日至11月20日省检查组赴各高校进行检查,11月30日前检查工作结束。
3、12月10日前向各高校反馈检查结果。
四、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山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贾坚毅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李金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雅莉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成 员:李换珍 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兰秀庭 省政府教育厅计财处处长
王建成 省教育厅党建处处长
李 威 省教育厅学位办副主任
谭并科 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www.shanpow.com_山西教育厅网站。
尹满富 省教育厅学生处正处级调研员 贾 云 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级调研员
孙祥林 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谭并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高校要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自查、检查工作。
3、省检查组由省检查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附件:《2004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内容及
评分标准》
二
oo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内
容及评分标准
一、就业工作条件 34分
(一)组织领导 6分
1、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 组,书记或校长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长。 3分 副校长或副书记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分 成立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系主要领导任组长。 1分
2、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就业工作的实际问题。 1分
3、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参与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招生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2分
(二)职能机构 8分
1、设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1分
2、配备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 5分 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人数之比≤1:500 5分 ≤1:600 4分 ≤1:700 3分 ≤1:800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