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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一】:2014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长春考区职位分析
试职位表,今天正式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共计招录3748名,职位共计2406个,长春市共计招录410名,占全省总人数的10.94%,职位为219个,占全省总职位数的9.10%。以下是长春市职位表分析的详细情况:
1、2013年长春市共招录603人,今年招录410人,招录人数较去年有减少了193人,可见今年的竞争程度,急剧膨胀,吉林中公教育小编提醒广大考生,报考切莫大意,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
2、2013年长春市招录职位共计241个,今年共计招录219个职位,职位较去年减少了22个职位。
今年在招录的219个职位中,文字综合职位较多,其他类职位较为均匀,有擅长文字综合职位岗的考生,不要错过机会。此外,在招录职位中,有31个职位为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招考对象不限的更是居多,总共有182个职位,可供社会人士参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总共有100个职位,大专以上学历的总共有65个职位,统招大本以上学历总共有4个职位,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总共有17个职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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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二】: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长春市报名人数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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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结束,在此中公教育提醒大家合理安排备考学习时间,做好备考计划切忌盲目学习。生活中注意饮食健康调节好心态备考。祝广大考试都能取得好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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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介绍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前身为省社会保险公司,1992年8月成立,2008年4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现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管理全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省局除对全系统实施领导和业务指导外,还具体承办中央下放的行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和失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设置
省社会保险局为副厅级建制,设独立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现党组成员6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省局局长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机关内设17个处(室)、中心,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调研室、养老保险一处、养老保险二处、省直行业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财务处、计划统计处、审计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运营处、基金资产管理中心、信访办,计算中心和培训中心。2008年成立了社会保险协会。
全省社会保险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全省共有市、县社会保险局51个,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09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920人,占91.7%;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231人,占58.8%。省局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的128人,占97.7%,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7人,占66.4 %。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省情况
我省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2005年我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养老金发放、基金积累迈上三个100亿元的新台阶。2006年,主要业务又实现了三个同步增长,一是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同步增长;二是征缴和发放同步增长;三是待遇水平和基金结余同步增长。截止2008年末,养老保险覆盖人数525万人,其中从业人员370万人。2005年,我省养老保险费征缴第一次迈上100亿元的新台阶,2007年征缴额达到创历史的156亿元,2008 年,养老保险费征缴161.7亿元;连续7年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8年,全省发放养老金175亿元,已连续五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使养老金平均水平大幅提升,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029元,全口径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达到1046元,历史上第一次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社会负担。到2008年末,全省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数为142万人,社区管理率为94.2%。社会保险服从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重要作用明显发挥。在深化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勇于承担责任,仅为国企改制就承担成本50多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取得引领性发展。全省90%的市县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13个市(县)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龙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我省的失业保险正在推进市、县(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制度在原来企业参保的基础上,已经扩展到全部事业单位。截至2008年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9.4亿元。我省的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1992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 26.3亿元,为 146万人次提供了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到2008年末,全省有16.46万人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比上年末增加2.53万人。按规定划拨再就业资金7.3亿元,用于促进再就业。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能力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保经办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要求,我省扎实推进了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近几年有12个市县经办服务大厅达到部颁标准。2008年,全省有20个服务大厅、23个档案中心、375个社区服务窗口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基础管理、改进服务工作。制定完善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个业务经办规程,全面实施了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切实保障了社保基金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信息入库率达到100%。结合工作实际,以“持续发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保障民生”为主题,高www.shanpow.com_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
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扎实的活动成果。由于系统各级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全体干部职工想事干事,近几年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四个基本变化”。一是“两金”发放由拖欠变为较高水平的保障;二是基金支撑能力由缺口较大变为累计结余逐年增加;三是主要业务工作由全国排序靠后变为走在全国前列;四是自身建设由相对薄弱变为明显加强。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2007年1月省局被国家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命名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局党组被评为省直机关“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省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全系统有一个市级社保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两人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三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长春市等9个社保局、10名同志被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工作、松原市解决国企改革失业保险遗留问题、和龙市创新农村养老保险模式被省政府授予2008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奖。 实现这些变化,主要得益于:建立完善省级统筹运行机制;垂直管理的体制和社保征收的主体地位;面向两个缴费主体的发展新思路和锐意创新的不断探索。
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系统的自身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2008年,在全省民主评议政行风中,省局及7各市县局被确定为政行风免评单位,参评的43个单位中,有25个被当地评为前3名,12个名列第1名。
为了深入落实省政府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为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搞好服务,确保全省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热情接待,主动服务;接受咨询,认真解答;即时就办,决不推诿;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欢迎监督。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邮编:130061
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时政: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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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时政: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成定局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牵一发动全身”的促动力。
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起草过程“十一年磨一剑”,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牵一发动全身”的促动力。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包括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人事制度、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社会保险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创新监管机制等七个方面。其中,人事制度改革是“启动最早、进展最快”的一项。但同时,也存在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用人机制转换不到位、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加以解决;人事制度改革与其他六个方面的配套改革,也需通过法规建设进一步明确。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是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成果的法制化,同时也是针对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后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治疗”方案,将成为今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基本指导性文件。
“以《条例》的制定为标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宋世明教授认为,此后,改革的具体落实将非常艰难。 分类改革的“核心”
自从2003年中央提出制定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始,《条例》便开始了长达11年的漫长起草过程。其间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均参与起草。业内人士表示,起草的难度很大程度上源于事业单位分类不清。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被视为事业单位改革正式开闸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要求,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是人员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而只有在完成分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员的分类管理。”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机构分类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而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涉及薪酬、社保、财政投入等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因而在分类改革整体布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宋世明说。“《条例》的颁布,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同时也
对事业单位优化治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成为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环节”。高小平认为。
在受访专家看来,《条例》的精髓在于实现了“两个转变、一个转换”。即通过从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转变、从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进而开启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上的转换。
“《条例》健全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中的两大基本制度,即岗位管理制度和人事聘用制度。”宋世明说,岗位管理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制度,有刚性约束。《条例》规定了岗位的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这为事业单位推行科学的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避免了人为因素的过多干预。
人事聘用制度是另一项基础性人事管理制度。自2002年开始试行聘用制以来,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但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有的地方虽然聘用的形式有了,但用人机制转换不到位。
受访专家表示,《条例》在健全人事聘用制度方面着墨颇多。比如,“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等等,都为严格人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等规定,则在保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方面“下足了功夫”。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与国家其他公共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高小平说,我国早就实行了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制度,而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口”却一直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导致有的单位在进人问题上出现随意性,一方面难以保证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易出现“萝卜招聘”等腐败问题。
“破题”之后须配套跟进
《条例》公布后,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4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表示,今年将研究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申诉办案规则》等,以及出台处分规定的政策解释和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早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亦表示,除了尽快出台《条例》,还将按照急需先建、单项突破的原则,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单项法规建设。争取在《条例》出台后,用2~3年的时间,基本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
这些无不表明,在人事管理制度行政法规“破题”之后,系列配套法规和细化措施即将跟进。而细观《条例》中的某些规定,亦可看出配套跟进的必要性。比如,除了竞聘上岗、处分、申诉等环节,人员解聘和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也需进一步细化。www.shanpow.com_吉林公务员长春社保局多少分能上。
“聘用制度是最基础的人事管理制度,而如何解聘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这方面规定得不细致,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宋世明教授说,外国的公共雇员聘用合同均花费很大篇幅规定解聘的依据、标准和程序,目的就是保障“出口”的畅通,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纠纷。“这方面还需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细致措施”。
此外《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这与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七十五条规定在字面表述上完全一致。
然而自2006年以来,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7年未曾调整,所谓“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出台细化政策,将《条例》落到实处。
社保改革的“同步”预期
《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至此,牵涉全国3153万“事业人”切身利益的社保改革已成定局。然而,他们将以何种方式切换到“社保模式”?养老保险如何“并轨”?《条例》并没有给出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改革细节究竟如何,还需等待配套法规的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养老保险改革。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来,除广东有所突破,其他地区都没有实质进展”。汪玉凯认为,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没有同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肯定会遭遇强大阻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在薪酬调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当统筹兼顾”。高小平认为,“以往的每一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是同步推进,在养老政策调整上也应‘同步’”。
对这一点,高层已有清醒认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实际上已将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社保改革并列、并行。据了解,在三中全会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调研已经开始;在
此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提法,更给各界带来了两大群体“同步”社保改革的预期。
受访专家表示,社保改革关系到315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的艰巨性可想而知。如果处理不慎,将影响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进程,不仅不利于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也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而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
“无论如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破题’之后,事业单位改革‘开弓已无回头箭’。包括社保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宋世明说。 中公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