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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论述,必须进一步深化对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的理解和把握。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从十五大到十八大,都坚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定位,且认识在不断深化。十五大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要求,十七大提出了制度层面的要求,十八大提出了“更大程度更广范围”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实践的不断拓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化,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定位越来越科学。与此同时,还需要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在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现象,市场规则还不够统一;在一些地方、部门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等等。这就要求突出问题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通过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解决这些问题。
在资源配置中,到底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还是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对这个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必须看到,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由市场而不是政府决定资源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仍然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我们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条客观规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定位由“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样的定位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抑制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强调的起决定性作用并不等于起全部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过程,都要始终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始终注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都要始终注重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权。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取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坚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价格生成机制,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效规范各类市场运行,保障市场体系竞争有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虽然主要涉及经济领域,也必然会影响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努力使各方面体制都能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都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改革。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必须把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总方向,努力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和科学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范围,优化各级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权责一致。必须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加强市场活动监管特别是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把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必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弥补市场失灵,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抉择。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看到,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是有机统一的,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执其一端而不及其余。必须坚持辩证法、两点论,努力使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切实运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篇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核心问题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什么?
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起步的,至今已经走过了24年的艰辛历程。这24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时间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即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大家知道,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大体说来,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初建于新中国诞生之际,形成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又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中不断得到强化。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不能不是一种党政不分、权责不明、过分集权的体制。到“文革”期间,在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更是把这种体制推向极端,使其弊端充分暴露,以至于酿成对国家的空前浩劫和巨大灾难。“文革”结束后,痛定思痛,中国共产党在指出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同时,也开始思考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就是思考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结晶。这篇讲话是这一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我们党在80年代初期有关政治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的一个集中体现。这篇讲话经过政治局讨论通过,发至全党,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献。时至今日,仍然是指导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这篇讲话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作为其关键领域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作了系统深入而又精辟明确的论述。其着眼点主要是如何从制度上防止“文化大革命”这类历史悲剧重演,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问题。这篇讲话敏锐而又深刻地分析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产生根源、问题的实质以及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方法。改革的锋芒所向,直指原有政治体制的“总病根”——“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从而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指明了原则和方向。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主要是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纲领,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思路,提出了系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还未来得及作全面的设计和规划,只是提出了继续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的任务。第二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部署阶段。时间是80年代中后期。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从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遇到了政治体制的阻碍,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出来。邓小平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问题。从1985年下半年到1987年上半年间,他多次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页必须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并强调指出应该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0页他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4页邓小平一方面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具体化,要进行总体设计,要有一个蓝图。他指出:“一九八O年就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没有具体化,现在应该提到日程上来”。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0页“改革总要有一个期限,不能太迟,明年党的代表大会要有一个蓝图。”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178页1986年9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开始了总体方案的酝酿和设计。1987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原则同意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一设想的基本内容写入十三大报告中。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三大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共十三大报告认为,我国原有政治体制,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兴利除弊,清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该报告把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概括为“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依据这一思路,提出了近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以中共十三大召开为标志,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开始启动。这一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涉及到许多方面,许多领域,但改革的核心,还是直指我国政治体制的“总病根”,即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问题。第三阶段:总结经验调整思路阶段。时间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中共十三大之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启动,逐步深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不久,国际国内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就是苏联东欧剧变与国内的“六四”风波。如此严重的事件,对于我国的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产生重大影响和冲击。面对这样重大的事件和国内外的复杂局面,如何正确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这对我们来说既是个难度极大的课题,也是一场极为严峻的考验。邓小平以非凡的战略眼光和政治胆识,以彻底唯物主义者无所畏惧的大无畏气概,顶住了难以想象的压力和干扰,特别是来自“左”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不动摇。他强调,十三大报告一个字也不能改,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同时,又反复提醒全党,中国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是总结经验的时候了。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的坚持,不足的加点劲,错的赶快改。正是因为有邓小平掌舵,在这样重大的事变面前,在来自各方面的重重压力下,中国改革开放的航程才没有改变。但在具体思路和作法上有所调整和改变。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大致是这样一种状况:第一,从基本思路上看,原来政治体制改革是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任务提出和部署的,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强调得比较多,政治体制改革的地位和份量比较突出,但后来调整为“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的地位和份量不那么突出了,有时只提民主法制建设,甚至干脆连政治体制改革也不提了。第二,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着重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强调党政分开,下放权力,改革干部制度等,后来变成了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和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等。第三,与此相适应,在实践中,政治体制改革有所放缓,从而在整体上,使政治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有的学者曾这样论述这一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从8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由“攻坚战”转入“外围战”。这种调整和变化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发生了转移。具体说,就是从着重解决原有体制的“总病根”——权力过分集中的“攻坚战”,转移到完善那些本来就比较好的原有体制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等上来了。这些方面的制度,从总体上说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只是有些不完善之处,需要在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加以完善。而作为原有政治体制“总病根”的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体制,则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性不相容的,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容的,必须加以变革,而且是“革命性的变革”。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也是革命,其意义就在这里。客观地说,当时国内外政治形势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内容作一些调整,是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明智的。当时面临的紧迫问题,是继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因国内外突发事件的发生致使改革开放发生逆转。邓小平南巡谈话的真正意义就在这里。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是迫于形势剧变不得不做的暂时调整,只能限于“一定时期”而不能把这种调整长久化。有人在总结苏联东欧剧变的原因和教训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苏东剧变似乎是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造成的,至少政治体制改革是原因之一。这恐怕是因果颠倒。其实,任何历史事变都是多种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是社会矛盾长期积累而得不到缓和的结果。如果一定要从错综复杂的漫长因果链条上找因果关系的话,那就只能是:苏联垮台的主要原因,是出于苏联的领导集团无视时代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期坚持僵化的旧体制包括政治体制,致使长期积累的众多社会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总爆发的结果。历史经验证明,适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并非必然带来社会不稳定,相反,它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从体制上清除不稳定因素,社会安定只能是暂时的、表面的,迟早会因为诸多社会矛盾的积累而出现不稳定和社会动荡。只有及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起灵活有效的社会控制体系,使社会矛盾及时解决,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果不从根本上触动权力过分集中这个政治体制的“总病根”,势必严重影响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最终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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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封情书 | 2009-09-19 1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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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要看社会主义法律思维能否深入人心。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不仅包括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而且包括努力提升公民的法律思维水平。(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道德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讲法律。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 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通俗易懂,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敬仰。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随着领导者的更迭,国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政策与法律也会频繁变动。而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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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230610 | 2009-12-11 08: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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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必须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不断推进。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远的且不说,去年召开的十七大就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 中国的民主政治还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还要继续深化 在这里还要强调一点,我们观察中国问题,观察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观察做了什么,还要从这些已经做的事实中,深入地观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走势。 作为中国问题的观察者和研究者,我希望大家注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设和发展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出现了三大值得重视的走势: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大走势;通过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二大走势;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三大走势。这三大走势的指向很明确,最终将在中国建立一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以上是我这几年观察和研究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些体会。我并不认为中国在民主政治发展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了,相反,我倒是认为,中国的民主政治还刚刚起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还要继续深化。但是,在中国进行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致力于探索的,应该是、也只能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和今天国情的,能够真正给中国人民带来安定和幸福的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形式。在民主政治的问题上,我们既向人家学习,也不妄自菲薄;既积极推进,也不盲目发展、急于求成。我相信,我们中国人在经济上能够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奇迹,在政治上也能够创造出既顺应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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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eedd | 2010-01-06 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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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工作重点 转移的决策,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形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取得了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最重要成果;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任务;审查和解决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开始了系统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会议还提出要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全会作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2、1979年 设立经济特区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扩大地方和企业的外贸权限,鼓励增加出口,办好出口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改革开放之初,在缺少对外经济交往经验、国内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形势下,设立经济特区为国内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3、1982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4、1984年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认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为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创造了条件。 5、1986年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规定》的出台是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企业外部条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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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题)
1、(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2、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3、在十八届三中全上,习总书记提出了全面改革的方法论,即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4、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就要用(政府)的需求去填补。
5、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包括(C. 行政)。
6、法治建设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是在(B. 十八届三中全会)。
7、(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8、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基本要求是(A、依法)。
9、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
10、(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自身合法、程序合法、责任合法、权利和义务符合法律要求。
11、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的权威性)才能打破涉法涉诉案件信访的恶性循环。
12、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
13、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权益)。
14、司法改革最核心的要求是(让司法更加公平)。
15、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国务院部门的领导职数是一正(两到四副)。
16、政府职能发生变化,其中新提出的政府职能是(环境保护)。
17、(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8、坚持综合治理,不仅要依靠法治,同时还要重视(道德教化)。
19、从改革开放和现在,我国社会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
20、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诞生于哪个国家?(英国)
21、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22、下列属于政府定价领域的选项的是(资源类)。
23、(区域性公共服务)归于地方事权。
24、(社会治理)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居民自治、良性自治。
25、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党)。
26、由于(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中国信访工作越来越复杂。
27、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
28、(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9、在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中,(经济)改革是主线。
30、(诚实守信)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行政机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31、党的十八大提出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时候,我们要初步建成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2、在(居民收入统计)方面统计制度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
33、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
34、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5、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36、在2013年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与“法治中国”同步提出的是(平安中国)
37、(社会治理)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38、(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39、我国的宏观调控机制不合理,特别是(财税体制)不合理。
40、(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1、法治建设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是在(B. 十八届三中全会)。
二、多选题(每题1分,共20题)
21、(政府干预过多、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使得市场作用大打折扣。
22、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是要建立资本(土地技术 劳动 知识产权)的相应制度。
23、改革要从(加大宣传 广泛动员 解放思想)开始。
24、健全司法监督机制要(政府法院 检察院)之间相互制约、监督。
25、虽然我们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 不可持续以上选项都正确)的矛盾仍是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大结构性问题。
26、政府的角色应当包括保安员(裁判员监管员 指导员主导员)。
27、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28、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中,政府(越位正位 错位)问题一直存在。
29、现在对财政的认识包括(财)和(政)两个方面。
30、改革基本经济制度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不动摇充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31、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健全表现为(资本市场不健全金融市场不健全 劳动市场不健全城乡土地市场割裂)等问题。
3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认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压制遏制 阻碍)市场作用的问题十分普遍。
33、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要从(搞活土地财政 体制机制改革 形成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机制
农村社区化农民“上楼”)几方面入手。
34、金融市场体系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35、建设法治社会,全社会要形成(. 学法 B. 尊法 C. 守法 D. 用法)意识。
36、(A. 依法治国B. 依法行政 C. 依法执政 D. 法治社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
37、中国政府要向(有限政府阳光政府 服务型政府以上选项都正确)转变。
38、社会矛盾的三个基本特点是(群体性 普遍性 高发性)
39、深化改革,确保司法权(A. 依法 B.独立 C. 公正)行使。
40、关于党的建设,我们要形成一套有利于各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 干成事 不犯事 不出事)的体制与机制。
41、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要(A. “去行政化” C. “去地方化” D. 财政制度改革)。
42、我国现行市场规则存在的问题有(公平性不够开放性不够 参与度不够 透明度不够)。
43、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认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生产效率 促进社会公平 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的制度保障。
44、1. 法治中国在国家层面的含义是(A. 科学立法B. 严格执法 C. 公正司法 D. 全民守法) 。
45、法治中国包含(A. 法治国家B. 法治社会 C. 法治政府 D. 法治企业)。
46、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A. 让权力有效运行 B. 解决权力之间的冲突 C. 改变权力无效“空转”的现象 D. 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监督)。
47、司法体制改革有(A. 持续性B. 时代性 C. 紧迫性 D. 渐进性),中国司法制度面临的一些问题亟 需通过机制来解决。
48、(实践发展解决思想 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49、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等的改革。
50、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包括(A. 司法公正 B. 司法高效 C. 司法权威 D. 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51、推进全面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分布在经济建设(A 政治建设 B社会建设 C 文化建设 D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
52、中国政府要向(A 有限政府B 阳光政府C 服务型政府 D 以上选项都正确)转变。
53、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 促进社会公平
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的制度保障。
54、改革要从(加大宣传 广泛动员 解放思想 )开始。
55、要建设美丽中国要就要形成相应的(关于生态的法律法规 责任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56、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 劳动力 管理)。
57、当今我国人民的需求包括(物质需求精神需求 文化需求法制需求)。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题
41、农村的许多群体性事件和不平等的城乡发展机制没有关系。(不正确)
42、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有效需要不足是经济危机的根源。(错误)
4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有利于保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正确)
44、自主经营、自由选择、自由流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灵魂。(正确)
45、包容性体制总体优越于排斥性体制。(正确)
46、2013年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概念。()
47、根据行政体制改革中职能配置中的要求,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配置文化职能。(错误)。
48、常态性社会矛盾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和冲突性。(错误)
49、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正确)
50、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
51、城镇化的内涵是农村人口从传统分散的乡村向现代先进的城市集中的一次过程。(正确)
52、我国的户籍制度是1958年开始实行后就形成乡镇户籍和城市户籍。(错误)
5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明确目标。(正确)
54、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的全部内容。(错误)
55、只有深化改革,真正打通城乡,才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正确)
56、恶化的城乡差距所带来的是社会风险。(正确)
57、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平衡发展的最大的制度障碍。(正确)
58、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政府。(正确)
59、我国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已经站在同一平台上竞争。(错误)
60、如果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那就必须主观判断改革过程中的得与失。(错误)
61、财政的新定位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相悖的。(错误)
62、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负债沉重,但并未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错误)
6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确)
64、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正确)
65、我们过去强调改革,并已经处理好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错)
66、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设美丽中国。(正确)
67、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五大类。(错误)
68、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正确)
69、传统观点上的中国社会的三大构成主体发生了重大变化。(正确)
70、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双方共同形成的,在市场价格的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效率最高。(正确)
71、中共“十八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目标,法治政府由行政机关自身目标变成了全党目标。(正确)
72、我们要重视国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确)
73、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补施纲要》,其中指出“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正确)
74、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的全部内容。(错误)
75、房产税是降房价,调贫富的有效手段。(错误)
76、保持廉洁只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确)
77、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有助于促进收支科目全面规范、有章可循。(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