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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信替代微博]微信与微博有什么不同?微信与微博到底哪个更好?微信会取代微博吗?
微信是对等的双向关系,微博是非对等的多向度错落关系。微信上,用户之间是对话关系,微博上,用户之间是关注关系。微信普通用户之间,需要互加好友,这构成了对等关系。微信群是多对多,仍然是对等的。
微信已经很火,最近微信公众平台带来了热议,由此引发的一大争论焦点便是“微信会取代微博吗?”不过我认为,或许我们更应该问:“微信到底哪里动了微博的奶酪?”
首先,我们来看微信与微博的差异
1. 平台属性:社会化关系网络与社会化信息网络
微信是社会化关系网络,用户关系是构建网络的纽带。微博是社会化信息网络,信息是构建网络的纽带。
2. 用户关系:对等双向 VS 非对等多向度错落
微信是对等的双向关系,微博是非对等的多向度错落关系。微信上,用户之间是对话关系,微博上,用户之间是关注关系。微信普通用户之间,需要互加好友,这构成了对等关系。微信群是多对多,仍然是对等的。而微博普通用户之间则不需要互加好友,双方的关系并非对等,而是多向度错落、一对多。而微博微群,做不起来的原因,与微博用户关系属性有很大关系。
3. 信息内容:私密闭环交流 VS 公开扩散传播
微信是私密空间内的闭环交流,而微博是开放的扩散传播。一个向内,一个向外;一个私密,一个公开;一个注重交流,一个注重传播
4. 时间同步性:同时与差时
微信用户主要是双方同时在线聊天,某种程度而言,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移动QQ增强变异版。而微博则是差时浏览信息,用户各自发布自己的微博,粉丝查看信息并非同步,而是刷新查看所关注对象此前发布的信息。这种同时与差时也决定了微信与微博的功能与内容之差。
微信公众平台为何无法做到微博所做到的?
1. 公众平台与微信用户需求不匹配。
微信是私密空间,在移动端,与短信类似。而我经常听到身边的朋友抱怨垃圾短信太多,想想这个场景:突然,短信铃声响了,以为是好朋友发过来短信,结果,是条广告。这个让人沮丧的场景是不是很熟悉?微信平台上也是一样,用户使用微信所看重的是与朋友交流,虽然公众平台信息是用户主动选择,但接收信息仍然是被动推送。这不仅仅是打扰,更让人泄气,毕竟,人们上微信主要目的是为了与朋友交流,微信是一个对等交流平台,不是非对称错落平台。而微博本身即是信息平台,人们上微博的很大一个目的便是关注各类公众微博信息(如媒体、名人、草根大号、企业、政府机构等),非对称的关注特性在这里是成立的。
2. 如果微信的公众平台账户推送信息不做提醒,会不会就免去了这一打扰? 是的,这样能免去打扰,当然,也就免去了用户的关注。或许初期出于好奇,用户会去关注公众平台账号,但是后来,他们会忘掉。就像你下载了很多手机应用,下载之后基本上都有玩,但是后来呢?是不是就躺在手机上睡大觉?你再也没去叫醒它,直到有一天,你觉得它占了你的空间,于是,卸载它。
微信的推送是“精选”的,但是不是“精选”是由公众平台账号决定的,对用户而言,这真的就是他们想要的“精选”吗?或许,对于某些人而言,可能是阉割版呢,而微信公众平台账号无法针对每个用户提供个性化推送。那么,既然这样,如果为了阅读,有更好的选择,比如zaker、Flipboard等。至于企业/商户信息,喔……那要鼓起多大的勇气相信用户每天会去专门查阅那些企业/商户信息。
3. 基因决定论:做用户关系还是做信息关系,总得做个决断
我们先看雅虎的例子。雅虎之所以从互联网先驱沦落到唱衰生四起,这里很大原因便是基因选择所决定,雅虎开创了免费、开放且赚钱的互联网门户模式,这使得雅虎成为硅谷明星,但也正是这一模式的选择,注定了它的基因是媒体,而不是技术,当Google兴起时,雅虎也看到了搜索的巨大潜力,做了很多努力想要占领这一市场,但无奈的是,没有技术基因的雅虎,虽然花费大气力想要战胜Google,但却并不成功,反而将自己推向险境,而Google天生就是技术基因,在搜索领域迅速崛起,超越雅虎。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到一个公司的基因有多重要和致命。微信和微博的基因非常不一样。微信根植于用户关系,微博则根植于信息关系,二者各有空间。在外界看来,微博成功于twitter模式,一直在向facebook模式靠近,但目前来看并不算成功,很大原因便是新浪从门户模式以来,一直是做信息的,媒体属性重,这一基因决定了微博也是以信息为导向,带有很重的媒体味道。而腾讯一直以QQ这一用户关系产品为中心,这也导致了微信的用户关系属性,它也难以成为信息平台。(或许有人要说张小龙是被腾讯收购而来,且远离腾讯中心,在广州开发出微信,是否与腾讯基因干系不大?我的回答是:张小龙原本的基因便是和腾讯同类:产品导向(产品自主衍生平台,而非运营平台),二者的结合使这一基因更加融洽和巩固)。
4.你是否知道或者还记得QQ一直有在做企业QQ账号?在用吗? 本质上,微信与QQ有很大的相似性,QQ在做企业QQ账号,用户可以加企业QQ账号,接收信息并和企业交流。可是,然后呢?真希望大家知道或者还记得,并且去用。
微信到底哪里动了微博的奶酪?
虽然微信与微博是两类平台,各种空间,但微信对微博的冲击一定是有的。
1.用户时间:互联网所有的产品都是竞争者 我之前有说:互联网所有的产品都是竞争者,门户、视频、游戏、微博、点评、LBS等等,都在竞争,因为它们都在竞争点一样东西:用户时间。当人们的互联网使用时间相对稳定时,则在各个互联网产品上所花费的时间便是此消彼长。毫无疑问,微信会抢走一部分用户时间,尤其是:微博在手机上如此火爆之时,出现了另一颗闪耀的明星。(歌星和影星也会形成竞争,大家同意吗?)
2. 平台之战:移动互联网时代对PC互联网时代的冲击
我们知道,微信源于移动互联网,微博源于PC互联网。他们出生的环境不一样,思维不一样。微信就是为移动互联网而生的,而移动互联网确实是未来的大趋势。微博出生在PC互联网环境里,虽然微博这一产品天生就属于移动互联网的一部分(Twitter CEO科斯特洛说过:我们天生就是移动的),而且目前微博也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每天有近70%的微博用户通过移动端登录。但是,微博是否能在移动互联网赢得进一步胜利,挡住微信的挑战,取决于微博背后的团队,毕竟,微博需要兼顾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这需要双重思维和执行力。而微信只需要一门心思花在移动互联网上。(当然,或许微信也有一定的顾忌:那就是对QQ的冲击。QQ比微博受到微信的冲击或许更大。) 微信与微博的竞争引起热议,侧面反映出移动互联网时代对PC互联网时代的冲击。
微信,是移动互联网的一大亮点;微博,也仍然是一颗明星(如果说微博不再红火,不会是因为微信,而是用户需求);微信与微博各有空间;微信公众平台,不失为微信的一个超出本身属性的大胆尝试,至于这个尝试是否成功,事实会告诉我们答案。(公众平台账号认证需要有1000个用户关注,最近不少账号在拉粉,他们能拉到足够多的用户吗?或许这一点可以部分告诉我们答案)
二:[微信替代微博]为什么说微博最终会被微信取代
为什么说微博最终会被微信取代
吴梅梅 发表于 2014-02-06 8:07
前阵子宗宁写的<微博与微信不能互相取代>反响很大,我也十分同意作者最后的观点:社交工具只是工具,而用户才是最大的价值;但是我又必须提出不同的看法,因为文章视微博微信为具有同等作用的工具,且偏向于从营销角度立意;但事实上工具也有先进与否的区分,不可同日而语.(以下微博特指新浪微博)
从产品的生命力看,单一互联网产品的生命周期相对较短,QQ之所以长盛不衰是腾讯不断地在QQ里重重叠加其他产品形成一个体系并捆绑给用户;而人人、微博都没有做到这点。再者,新浪微博从2009年开始内测,这个产品形态本质上属于PC时代,已出现下滑趋势;反观微信诞生于2011年1月,恰逢移动互联网到来的时代,还处在增长期,其未来的前景明显更具想象力。
另外,宗老师所举的例子是较早前,虽未透露具体时间,不过可大致猜测是2011年前微博正火微信未出之时;但今非昔比,现在靠私信遇到热心贵人进而相助的概率非常非常小,倒不如扩大自己的社交圈找人推荐来得靠谱。
从用户数量和活跃度看,根据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81亿,较2012年底下降 9.0%;网民微博使用率为45.5%,较上年底降低9.2个百分点。微信的用户数已突破6亿,活跃用户数2.8亿。从生活体验中打开App的频率也可以感受到:微信是以每小时计算的,微博却是按每天几次的频率计算(基本集中在早中晚三个时段)。
从工具的属性及弱点看,微博具有很强的媒体属性,类似一个"四处有音响的大广场",每个人都可以发言,但其致命的缺陷恰恰是个体局限性导向的群体性无知.也就是说微博上的任何一条信息只要因偶然或必然因素被转发过度成为热门微博,那么不管它是真是假,不管发布者是大V还是无名小卒,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而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会认为是真实的.尽管新浪早已经意识到这类问题的存在,或者也做过一些限制但收效甚微;依然发生了"(李)开复因病去"事件,这与3年前的"金庸被去世案"如出一辙.
细思极恐,寻其根源,大致有三:一是微博匿名的自由言论权导致发布者对信息不负责的态度;二是网络式传播使信息快速散发导致部分失真,新浪微博的推荐机制天然助长了以讹传讹的风头;三是新浪官方没有做好预防与处罚机制,传播前监督不力且对信息没有求证,热门前辟谣不及时反而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增加话题的热度.最后对于禁言15天这样的惩罚实在是太弱了,也难怪没有效果。
微博走到今天这步了,作为媒体的出路要么是沦为政府的喉舌,要么是娱乐大众的工具;前者丧失了其原本革命的意义,也不再吸引人;后者走向低俗化,用户流失在所难免。另外一个事实是,微博作为新闻源的情况已经慢慢被各种垂直媒体类网站所取代,微博无法产生专业化的知识和内容,它的作用仅剩最大化的传播。
微信则带有强社交的沟通属性,尤其朋友圈是基于双向好友关系的传播互动;与微博可以单方的关注不同,微信必须是互相加好友的双向关系.朋友圈的动态和评论只有成为好友及拥有共同好友才可以看到,这种分享与交流显然是私密化的,仅在圈内传播扩散,而不是开放无序地甚至野蛮式地传播.况且,微信也在有意控制这种局面,打击拥有超过1万好友的大号.退一步来说,微信多与手机号等有绑定,即便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有其他的联系方式找到当事人问明白.说白了,微博是弱关系,微信是沉淀了好友后的强关系.
从背后的团队和企业看,暂不论腾讯的实力强于新浪;光是微信团队对用户体验的重视就有目共睹,又敢于创新,打造一种生活方式;微信已隶属腾讯企业发展事业群(CDG),受到腾讯战略上的高度重视。相比之下,新浪微博本身体验不及微信,且不说它遗留下来的垃圾广告泛滥等历史问题没有解决,产品极度缺乏创新;自阿里入股新浪微博后,权当是个为淘宝导流量的工具,只考虑商业用途而全然没有改善用户体验之心。新浪微博伤过一大批用户的心,面对这两款产品,用户转移只是时间的问题;目前多数用户会同时使用微博微信,当微信功能不断强大,用户流失过半时,彼时微博的价值何在?哪个企业还愿意在微博上做营销呢?
总而言之,微博不管从媒体还是营销上看已没有不可替代性,微信是一个更加先进的工具甚至不止是工具,而是一个生态圈!微信的CRM、内容营销、社区黏性等都可以比微博做得更好,即便目前微信公众号(包括自媒体)还不能取代微博新闻入口的地位,但也会有今日头条等其他替代品。所以不管怎么说,从长远来看,微博最终会被微信取代,能够取代微博的下一个产品只有微信。
作者:品途网研究员 吴梅梅
三:[微信替代微博]最新报告显示:微信取代微博成谣言传播机
21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新媒体蓝皮书》。蓝皮书显示,盗窃信息、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犯罪形式占历年网络犯罪总数的90%以上,且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特征,青少年参与网络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明显。
此外,6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谣言最多。对于十分重要但是真伪难辨的信息,七成受访者表示“宁可信其有”,而当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信息时,86.2%的人选择求助于网络、搜索查找相关资料。
网络谣言
七成人选择“宁可信其有”
蓝皮书通过案例分析、内容分析和问卷调查,探索了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微信公众平台中谣言的传播特征与受众心理机制,发现多数受众在接触谣言信息时倾向于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此策略降低了判断能力,使其更易受谣言影响。
调查显示,对于十分重要但是真伪难辨的信息,70.3%的受访者都表示“宁可信其有”,只有17.6%的人选择“宁可不相信”,另有12.1%选择“其他”。
课题组专家分析,“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正是谣言能发挥作用的土壤。人们在面对控制感缺失的情境时,倾向于建立虚幻的控制感,谣言正好提供了此种控制感幻觉;并且谣言所述的危害常是疾病死亡等极端可怕情况,在这种压力之下,除非对判断谣言很有信心的人才会选择不相信,否则人们就算有所怀疑,也不敢完全不信。
人们认为最常见的谣言主题为健康养生类、食品安全类和人身安全类,同时人们也认为这几类谣言有较高的欺骗度。这三类谣言都与人们的安全健康相关,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有很高的重要性,因而在人们印象中它们最常出现,并且也最具欺骗性。
6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谣言最多,一方面这可能与人们使用微信的频率高因而接触谣言的概率大有关联,另一方面也说明微信平台确实可能成了大量谣言的产地和传播渠道。
当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信息时,86.2%的人求助于网络、搜索查找相关资料,而寻求亲友帮忙的占56.5%。这说明网络上虽然存在谣言,但也为人们识别谣言弄清真相提供了帮助。
此外,调查发现,识别谣言的能力与性别有关,男性识别谣言的得分显著高于女性。男性与女性受访者在受教育程度、阶层上无显著差异,男性的年龄层稍微高于女性。
网络犯罪
盗窃信息、电信诈骗占比超九成
蓝皮书指出,作为黑产链条源头的盗窃信息犯罪突出。盗窃信息、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犯罪形式占历年网络犯罪总数的90%以上,且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以来审结的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涉案金额合计达2808.7万元。
同时,利用网络贩毒、贩枪及传播其他非法信息已成为突出问题。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搜索引擎通过深度挖掘完全匿名的暗网,获取信息并进行非法交易,比如泄露敏感信息、洗钱、身份盗用和信用卡欺诈等,或用暗网对抗政府的审查。这些隐藏在暗网中的非法信息、非法交易,随时有形成大规模网络犯罪的可能。
至2015年11月底,互联网金融领域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5.7万人,涉及贷款余额为82.7亿元。除涉嫌非法集资外,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网络诈骗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另一犯罪类型。
此外,部分互联网平台推出的虚拟信用赊购服务,如“先消费,后付款”的模式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信用非法套现的工具。不法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渠道如论坛、贴吧以及专业网站发布套现攻略,吸纳需求方加入QQ群或微信群组,并组织在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平台通过盗取账号、冒名申请、转借他人账号、自己刷单、引导买家等方式,进行虚构交易从而实现套现。
蓝皮书还指出,网络犯罪还通过设置精准场景,将触角延伸至移动互联网,并利用新的互联网产品功能演变出新的犯罪模式。网络色情“居于云端”,借助社交网络跨平台传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云盘存储色情信息,通过买卖账号,并借助即时通信工具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钱物分离、社交传播的方式增加了取证、留证的难度。网络赌博移动化使得参与规模越来越大,侦破案件更加困难。此外,青少年参与网络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明显。
大数据
问题频发社交应用安全性最差
蓝皮书指出,大数据在技术的不断优化、完善中快速发展,各类新兴互联网企业尤其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争相建立大数据中心,全面采集各类用户行为信息资源,并基于所获得的大数据开展各种模式的商业运营。与此同时,各类骚扰电话、网络诈骗、账户被盗等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和隐私侵犯行为频发。
蓝皮书课题组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武汉不同年龄、行业、学历的受访者访谈,通过问卷调查数据显示,通过媒介“劝服”,人们已基本接受大数据这一创新应用,但大数据的良性发展,需高度重视人文关怀,不断优化和提升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
对于当前的大数据应用,在被随机调查的人群中,42.9%表示讨厌,33.3%觉得无所谓,14.3%很享受当前大数据带来的个性化服务,9.5%表示并不了解大数据。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类互联网应用中,大部分人认为社交应用安全性最差,其次是购物、娱乐、互联网金融及游戏类应用。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36.5%的人认为应该由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监管,24.2%的人认为应该由行业加强网络服务提供商数据采集、应用的监督与道德自律,22.6%的人认为互联网服务平台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安全性建设,16.1%的人认为应该由个人努力提高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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