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政府春联】
篇一:[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军官转业,自主择业费即将上涨,副团50.4万(附军改期现行利好政策)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广大退役人员十分关心,对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了大量工作,提高退役人员的优抚待遇,部分退役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这次现役军人涨工资后,关于退役军人退伍费等相关信息也相继出炉,可以说!这次国家对军人的待遇提升很大。虽然这次工资涨幅不大,但军人退伍及转业方面的待遇提升前所未有!
关于军官转业,自主择业最新安置政策
目前,国家对转业军官安置现行政策规定为:军职以上军官服役至相应年龄均安排退休。师职军官除自己选择转业外,均服役至55周岁安排退休,移交到地方军休所。军改期间,师职军官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至53周岁。
团职军官服役满30周年可以安排退休,其他人员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营职以下干部除服役满20周年,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外,其余均安排计划分配。军改期间,自主择业军龄调整为18周年。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同志选择复员。
客观上讲,军官在部队的职务越高,服役年限越长,退役之后的待遇就会好一些。相比士兵来说,军官退役的后顾之忧相对会小一些,团职干部重点是考虑会不会降职使用,有无实职安排;营职以下干部重点考虑会不会安排公务员或者参公,工资待遇和各种保障如何,等等。
2018年度军官自主择业,转业费标准见下表
▼
副团职转业干部经费结算一览表
项目
计划分配
自主择业
备 注
转业费
9.3
20.7
1.计划分配干部1993年12月入伍,副团职16档、中校5档,2018年度转业;
2.自主择业干部1993年12月入伍,副团职17档、中校6档,2018年度转业;
3.自主择业干部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补发一栏为2018年军队调整工资后增发数额;
5.左侧表格依据财务部门提供数据取整,不同人员有所差异。
住房资金
21.4
22
医疗保险
1.5
1.5
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
8.5
0
补发
4.4
6.2
合计
45.1万元
50.4万元
月退役金
8150元
正营职转业干部经费结算一览表
项目
计划分配
自主择业
备 注
转业费
7.3
15.5
1.计划分配干部1997年12月入伍,正营职14档、中校2档,2018年度转业;
2.自主择业干部1997年9月入伍,正营职17档、中校5档,2018年度转业;
3.自主择业干部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补发一栏为2018年军队调整工资后增发数额;
5.左侧表格依据财务部门提供数据取整,不同人员有所差异。
住房资金
18
19.3
医疗保险
1.3
1.3
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
4.6
0
补发
3.7
5.2
合计
34.9万元
41.3万元
月退役金
7260元
附:改革期间,军队干部转业安置重大利好消息
1、《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精神,重点对转业干部提出“四个放宽”:
一是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主要体现在对服从改革需要,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二是放宽师职干部转业年龄条件。主要体现在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3周岁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
三是放宽自主择业军龄和职级条件。军队改革期间,军官自主择业年限,由原来的满20年军龄放宽到满18年,则军龄达到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四是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条件。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2、经军委批准,统一规范干部转业复员费用结算时间和标准
根据现行规定,干部转业复员命令,由各级党委按照任免权限,于当年3月31日至7月31日之间批准下达;财务部门依据命令下达具体时间,为转业复员干部结算各种费用。由于同年度干部下达转业复员命令时间不同,结算的各种费用会略有差别。2016年军队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7月份下达命令的转业复员干部,按新工资标准结算各种费用,而6月底之前下达命令的,只能按老工资标准结算各种费用,相互之间出现了差距。
对此,军委机关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作为贯彻关于做好军转安置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一项实际行动,本着切实维护转业复员干部切身利益的原则,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
经报军委批准,全军对转业复员干部有关费用发放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2016年及以后年度,干部的转业复员命令,由各级党委按照干部任免权限,于当年7月31日前批准下达,执行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31日,并按此发放或计提有关待遇费用。对未按新工资标准结算转业复员有关费用的,各级财务部门将予以补发。
让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人!
| - ❤ - |
千万别私存!快分给战友看看!
▽ 输入红包 领取红包(最高98元)
▲
篇一:[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让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人!
篇二:[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2016最新军官自主择业与退休待遇比较分析
军官自主择业与退休待遇比较分析
阅读提示30万裁军降至,很多同志都在犹豫是该选择自主择业还是选择退休呢?
犹豫……
纠结……
今天在这里将自主择业和退休后的待遇做一个比较分析,供大家参考。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 自主择业退役金,军龄满20年,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军龄在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本人原工资的1%。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每年定期增加退役金基数:正团70元
工资待遇 退 休退休金,军龄(工龄)在20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5%;军龄在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本人原工资的1%。每年定期增资基数:正团70元。区别1、自主择业干部工资起点为本人原工资的80%,退休干部为85%。
2、自主择业干部工资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退休干部没有。文件依据国转联(2001)8号、9号,(2006)6号、7号(2009)9号文件
自主择业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 自主择业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自主择业补助费 退 休无区别退休没有
文件依据
总政、总后(2001)政干字第49(2001)后财字第45号文件。
生活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 自主择业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本人原工资,以后军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生活补助费 退 休发给本人4个月原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区别两者差异较大
文件依据
总政、总后(1985)政干字第488号文件
安家补助费
安家补助费 自主择业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安家补助费 退 休城镇安置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本人原工资;农村安置的,一次性发给8个月本人原工资。区别两者差异较大
文件依据
总政、总后(1989)政干字第242号文件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 自主择业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行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住房补贴 退 休无区别退休没有
文件依据
国转联(2001)8号文件交通费
交通费 自主择业无交通费 退 休每人每月140元区别自主择业没有。
文件依据
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 自主择业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其在部队缴纳年限视同地方的连续缴纳年限。
医疗保障 退 休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医疗费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实行二次报销、由财政按90%比例予以补助。区别自主择业干部没有退休干部医疗费用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实行二次报销。自主择业没有。
文件依据
国转联(2001)8号文件服务管理
服务管理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管理服务工作由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没有管理服务机构的地区的由同级军转办直接承担;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服务管理 退 休地方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设置、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即地方政府干休所负责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区别管理部门不同
文件依据
中发(2001)3号、中发(2007)7号文件就业经商
就业经商 自主择业1、安置地政府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上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创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干部占企业60%以上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就业经商 退 休无区别退休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
文件依据
国转联(2001)8号、中发(2001)3号文件出国定居
出国定居 自主择业经批准因私出国(境)1年以上的,从第13个月起每年应向安置地军转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役金;在国外定居的,其境外医疗费自理,住房补贴停发,死亡的,军转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出国定居 退 休出国(境)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国外定居的,每半年应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休金;死亡的,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区别待遇基本相同
文件依据
国转联(2001)8、9号、(2006)1号
劳人劳〔1982〕42号文件抚恤丧葬
抚恤丧葬 自主择业一次性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抚恤丧葬 退 休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的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符合规定的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工资。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区别抚恤金标准不同,自主择业干部标准是退休干部标准的1/2。另有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
文件依据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说明
1、表中所指正团职上校干部包含相应职级的文职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
2、所指退休干部系指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
3、退休干部有些由管理部门掌握使用的经费未列,如:福利费、公杂费、差旅费、机动费、政工费、卫生费等。另外发给退休干部本人电话补贴8元/月、防暑降温费240元/年、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年等,未列入。自主择业干部没有。
4、“去向安置”、“养老保险”、“滞留处罚”等项目未列入。
篇二:[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军官自主择业与退休待遇比较分析
篇三:[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军队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及各项工资待遇问题
军队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及各项工资待遇问题 我们是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选择自主择业是我们出于对中发【2001】3号文件政策的高度信任和对国家军转安置困难的体谅。然而[2001]3号文件执行已经十余年,自主择业转业军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助、生活补助等至今仍未落实,特别是从2006年军队工资制度改革及2009年7月1日起补发的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调整后,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应当“相应调整增加”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生活补助,却没有调整增加,被人为地多次拉大差距。严重违背了3号文件的政策精神,严重损害了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切身利益,伤害了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感情,我们曾多次向省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反映,一直未能圆满解决。一、诉求: (一)任何违背3号文件精神、损害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利益的行为,都是我们绝不答应的!只有让3号文件精神重放光芒,使党的温暖普照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才是符合国防及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潮流的进步作为。为此,我们强烈呼吁, 维护中发【2001】3号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依据3号文件精神,公正准确定位、再次明确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地位、作用和归属,再次强调自主择业政策对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身份、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坚决制止制定下位文件违背上位文件精神的行为,清查围绕【2001】3号文件出台的中央和地方各类下位文件,逐个纠正相关文件内容。维护自主择业者合法权益。 (二)将工作性津贴重新纳入统一的津贴补贴,给予自主择业者按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比例享受相关津贴、补贴;取消工作性津贴的称谓,将其数额转入统一的其它津贴补贴中。军地在职干部工资调整时,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亦应按各自应享受比例及时调整到位;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调整的同时,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生活补助也应及时足额调整发放,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的是同一物价上涨指数。 对自主择业转业军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生活补助、地区差补助等未落实到位的地区,督促其2012年7月前,按中发【2001】3号文件和国转联【2001】8号文件要求予以落实。延期须申报理由,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中央政府备案和向自主择业干部公告,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执行文件不力、政策落实不好的地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追究其责任。 (三)按照中央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划分标准,明确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求这些地区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落实自主择业干部的差额补贴,以示这些地区党委、政府对中发【2001】3号文件的支持和对军转干部的重视关怀。 二、理由 (一)地方相关部门在中发[2001]3号文件指导下,制定相关具体规定时应充分理解原文精神,加强对自主择业政策重大意义的认识和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身份的认定:中发[2001]3号文件的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在未被党政机关选用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聘用之前并不是地方工作人员,也不是地方退休人员。而是与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一样享受国家财政终身供养的、由地方人事部门管理、不占国家工作岗位的退役校级军官,其退役军官等级始终保持,军衔等级作为政治荣誉终身享受。 (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与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既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制定(3)号文件下位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其相同点,调整生活补助应一视同仁。 1、不同之处在于:由于军退干部没有被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的可能而移交民政部门管理,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还有可能被地方政府安排工作或经培训自谋职业,从而移交地方人事部门管理。所以在称呼上一个叫退休干部,一个叫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在待遇上一个叫退休生活费,一个叫退役金。 2、相同之处在于:(1)都是退出军队现职的军官;(2)从范畴上讲都属于退役军官;(3)都是享受国家财政终身供养;(4)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二者退出现役后的退休生活费和退役金的调整增加标准、基数、计算方法都是相应的(实际上是完全一样的)。所以,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军官在未被地方党政机关选用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聘用之前与移交地方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在根本上没有什么不同。 (三)调整现役军官工资时,应充分考虑自主择业军官的利益,绝不能人为地把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排除在外或有意拉大差距,制造矛盾。 退役金计发比例是指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个人资历构成的退役金计发比例(80%---100%)。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每次调整退休生活费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军官每次调整退役金的文件对基数、计发比例的文字表述上都是一致的。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条第1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的规定办理。但是,同一政策条文在执行上却不一致,这就是政府有关部门有意制造矛盾和混乱,导致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思想不稳定。 (四)自主择业转业军官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策,落实应有待遇,不是无理取闹,是维护其正当权益。 按规定反映情况,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策,落实应有待遇,这是最正当的理由和最起码的权利,绝不是无理取闹,更不是闹事。这既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又是维护党的政策的稳定性、严肃性、权威性,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度负责的行为。这不仅是退役军官个人的事,而且是社会稳定、现役军官队伍稳定必须认真彻底解决的大事! (五)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合理诉求,是维护党和国家政策、坚持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个人的权利可以依法放弃,但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不能放弃。作为退役军官可以依法放弃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退役军官是党和军队培养教育二、三十年的国家干部,绝对不能对破坏党的政策、破坏政策的稳定性、严肃性、权威性的行为听之任之,坐视不管,这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负责,对社会稳定、军队稳定尽责,这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应有的党性。如果因为放弃自身合法权益而不要求严格执行政策的人,就是对党、对国家、对军队不负责任的人,就是不讲政治、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更谈不上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六)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有关安置政策没落到实处,军委是有责任的,求助原部队是理所当然的。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军官是因为中发[2001]3号文件的出台才走上自主择业之路的,如果有政策不执行,那就是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欺骗! 1、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对军队干部转业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我们的问题就是属于转业工作中的问题。 2、中发[2001]3号文件是军委参与制定的,长达10余年得不到有效地贯彻执行,逾十二万自主择业军官目前面临的困境,军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总政治部应当参与退役金的调整。 4、转业时是部队向我们提供和传达了中发[2001]3号文件,并且教育我们要服从国家大局,要支持军队改革,要为减轻政府安置压力着想,号召我们走自主择业之路。我们认为只要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执行,自主择业之路是基本可行的,所以我们才选择自主择业安置。后来政策不执行,我们找有关部门多年,结果是既不落实,又不答复,使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如同被踢出门的丧家之犬,呼天不应,唤地不灵,被逼无奈才可能走上访之路。试问军委:多么英明的政策,让你们督促执行到此等地步,你们下一步将如何继续做好现役军官自主择业工作? (七)有人说自主择业转业军官不上班退役金还那么高应当知足了。这样讲没有道理,讲这种话是没有政策水平更不知道实际情况的人。工资高与低是和当时自己在部队的职务联系在一起的,职务高则工资高相应计算退役金基点就高,退役金是按当时每个人的工资80%计算的,这和地方公务员退休时的工资计算并无大的区别。事实上我们如果选择转业安置,我们的工资及补贴收入要远高于现在的退役金,这是与当年一起退役而选择地方政府安置的同职同地战友比较后得出的结论。要重点强调的是退役金数额是按政策执行的,是以政策的方式决定的,是政治问题,是大局问题;不是对个人恩惠的问题。 自主择业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困难的创新之举(我们始终相信:这个政策不应该是权宜之计,更不应该成为某一阶段缓解地方政府安置压力而设置的陷阱),所确定的退役金标准更是党和国家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军官的特别关怀和特殊政策,是对选择军人这种高风险职业的认可与肯定,是对过去牺牲奉献的补偿与回报,是在分配上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具体表现。这样做是党的事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是军队建设的需要。那些认为退役金高了而对党的政策持抵触情绪,甚至拒绝执行党的政策的人是不讲政治的人,是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是政令不通、军令不畅,是对党的政策不满的表现。我们年富力强,正处于人生和事业的黄金时期。但因为选择了自主择业之路,绝大多数人是创业无条件、就业无门路,心理压力大、社会地位低、活动圈子小、家庭矛盾多,缺乏管理和关怀,心身疲惫、生活苦闷。我们过去把青春和年华献给了国防,现在又把事业和前途献给了改革,我们始终都在奉献、在牺牲。我们很想工作,我们的收入与同职同级地方在职人员相比算高吗?地方干部待遇低吗?那么一些处级甚至科级干部家有几套房,几辆车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好烟基本靠送,好酒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又出自何处、描绘的是哪些人呢? “自卫反击”时,我们义无反顾;“军队要忍耐”时,我们无怨无悔;经济发展全球领先时,我们却要减少退役金---这样做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了吧。退休干部(包括军队退休军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种待遇是有增无减;自主择业退役军官待遇不增反降,他们是垃圾还是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