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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先于本质篇1: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
——萨 特
【智海踏浪】
二十世纪的萨特,虽然不能视为最深刻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但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他有着与尼采绝然不同的风格,他很少用诗歌体来著述,而是用他的厚重的哲学专著和大量的小说和剧本来表述其思想,他虽然极富激情,但更多的却是理性和冷静。
“行动吧,在行动的过程中就形成了自身,人是自己行动的结果,此外什么都不是。” 在萨特的世界里,没有上帝,只有人,他们象《恶心》中的洛根丁一样,“孤零零地活着,完全孤零零一个人”。萨特进一步把他的存在主义概括为两大原则,第一是“存在先于本质”,即对“类本质”的一种全然背弃,他吃惊地发现,人作为“自为的有”,却是一个“无”,除了自由,没有既定不变的“本质”,你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那是你的自由;你要获得什么样的本质,那要看你怎样进行你的自由选择。于是,自由就在这样自主的选择和行动中获得了,奴役也便“显然”地被排除出视野之外。第二是“人必须对他自己负责”。人是自由的,人成为各种价值的唯一根源,人可以也必须选择价值尺度、理想和行动,但选择的后果却要让自己来承担,不管是痛苦还是焦虑,都只能自己独自担当。人必须为他所有选择负上全部责任。
【知心小语】
说者轻松,萨特意义上的承担在实践中是何等的艰难!当上帝被此世再次弃绝后,自由是抛给人的,就象萨特所说,人“不得不自由”,人必须选择,人也许可以躲避灾难,但无法躲避自由,即便你不选择,那也是你的选择。然而,有限的个体无法参透未来,甚至连明天也无法把握,他又如何去承担“选择”的重负呢?选择的困境,实则上成为了绝境。在一个无人的沙漠,尽管有无数的道路可以选择或开拓,但没有罗盘的指引,再多的选择自由也是枉然,绿洲依然是一个海市蜃楼,依然是无路可走。在这个世界,不是缺乏道路,而是太多,正如何勇在歌中所唱的,“到处都是正确答案”。而这选择的困境,必然导致焦虑,焦虑是一种“自由”短暂获得后的彻底瓦解,这几乎成了一种世纪心态,折磨着现代人。人们的步履是如此匆忙,但内心却只是茫然;人们的言语快速而短促,但意义已在其中逃脱了;人们的眼睛贪婪地在挖掘着世界的每一个隐私,但心却从未停留。
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个商品化、机器化、数字化的时代。又以它独特的方式,更沉重地奴役着每一个人。人,已不再是一个人,而已被重新命名,命名为一个符号、一个代码,他被一套程序控制着,在一个严格的时间表里生活劳作,正如前苏联作家扎米亚京的荒诞小说《我们》中的情形。现在,网络的出现,虽然极大地沟通了人类,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创造了一个虚拟的自由王国,但网络的奴役之影已经开始遮蔽人类,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不断地侵蚀,网民骄傲地向“网虫”进化。他们,已经无法离开本是虚拟的网络世界了,成为一个个网中的猎物。奴役,正越加深入广泛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
自由之路何在?存在主义者并没有提供答案,萨特的戏剧《无出路》(NO EXIT)便预示着这样的结局。生活被自由折磨着,被虚无包围着,痛苦和挣扎在每一个心底驻留。
个体自由的反抗之旅,竟是一条悲剧之途。
存在先于本质篇2:萨特的存在主义_归途
萨特的存在主义
2008年01月12日 星期六 16:25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大致有三点: (1)“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看来,人像一粒种子偶然地飘落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本质可言,只有存在着,要想确立自己的本质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不是别的东西,而仅仅是他自己行动的结果。 (2)“自由选择”。上帝死了,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的行动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既没有任何先天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导,也不能凭借别人的判断,人是自己行动的惟一指令者,但是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世界是荒诞的”。人偶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面对着瞬息万变、没有锂性、没有秩序、纯粹偶然的、混乱的、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感到处处受到限制、阻碍。在这茫茫的世界里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人只有感到恶心、呕吐。 1、“自在”与“自为” 萨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并将存在区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想要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必须首先弄清这两个概念的涵义。 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指超出意识之外的东西,相当于一般所说的事物和人的未知之根源与本质,这种本质是“超现象的”,掩蔽在深处的东西。它永远、绝对地存在,但却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无法真正认识。因此它是一个异己的、荒诞的、令人厌恶的世界。 所谓“自为的存在”就是指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真正的存在,同时却又是一种虚无。因为它是自由的,不确定的。它永远不是什么东西,它总要成为什么东西。因此它使“现在”永远成为对自我的否定和不满足,就此成为虚无。 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在性质上是相对立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自为的存在不能离开自在独立地存在,没有自在的自为将流于抽象,就像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一样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在的在仅仅是,至于是什么,这是自为或意识所赋予的。如果没有自为的出现,自在就只是一种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本身不含有任何区别的浑然一体的东西。自在只有依赖人的意识才能得以说明,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真实性的存在。 2、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即是把纯粹的主观性,即自为,当作人的基本存在;把它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并由此推导出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或者说“纯粹主观性”被当作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基础和本原。人的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性的。基于此,对于人的存在及本质问题,萨特一反“本质先于存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所谓“存在”是指“人的实在”或“自我”。即个人的主观性。所谓“本质”是指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动中造成他自身的规定性。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的基本意思是:人最初只是作为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各种特征都是后来由主观性自行选择和造就的。所以说,世间并无人类本性,因为世间并无设定人类本性的上帝。人,不外是由自己造成的东西。物则不同,它们不能选择和造就自己的本质。物的本质是由人的意志所给予的,是人按照自己的需要、目的,通过意识的作用,使之具有某种意义和价值,也就是使它具有本质,然后才作为某物而出现在世界上。显然某物出现之前,它的本质已先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了。所以物是本质先于存在的。这样人和物便截然区别开来,从而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激发人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去创造自己的本质。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事实上是一种行动哲学。 3、自由理论 萨特认为自为是绝对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包括自身的束缚,它不断否定、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为人是完全自由地造就他自己,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自由的。同时人的自由亦先于人的本质,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但是萨特所说的自由并不意味着达到目的和是否成功,而只意味着选择的自主。只要可以选择,即是自由,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选择了不选择,也是自由。在萨特看来,人的绝对自由只是说明人被抛入尘世是孤立无依的。因为什么也决定不了他。他就只得自己决定自己,自己选择,自己造就自己。人的一生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计划,不断地自由选择,创造着自己的本质,不断地向着未来的道路自我造就自己。 4、责任与人道主义 萨特分析了人之所以被判定为自由的原因:第一,上帝不存在,没有天赐的戒律可以依据。个人无依无靠,必须自己去探索和选择;第二,没有先验的、普遍的人性,因而也就没有一种普遍的伦理学指示你该如何做,你的意志是绝对自主的,可以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第三,世界是荒诞的,无所谓必然性,没有客观的必然性能束缚自我的自由选择。既然如此,那么还有什么能够为个人提供普遍的价值标准呢?没有。人的一切行为准则,一切是非善恶的区分都是由个人自己确定、自由选择的,没有什么客观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准则。但是萨特认为,人既然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和价值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总是处于某种境况之中。通过某个人的选择,他牵连到全人类。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在这里,萨特把存在主义变成了一种人道主义。
1943年《存在与虚无》一书的出版则宣告了作为哲学家的萨特的诞生,他开始运用自己独立的思想观点和哲学词语述说对世界的理解:人即自为的存在,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的。正是由于它具有时间性,“自为的存在”就不像“自在的存在”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 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未存在,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注定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选择,正是在自由选择的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人必须对自己的所有选择承担全部责任。 本书的前三部分是要解决现象学本体论的基本观点问题:萨特确定了存在的范畴,确定了自为的存在的结构与特性及其存在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后面两部分主要探讨自为的存在与其他的自为的存在、与自在即与处境的具体关系,从而论证了人的自由,并且最终以现象学的“存在精神分析”的方法描述了自由的伦理意义,这也是“现象学本体论”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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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先于本质篇3:存在先于本质介绍
We choose, and in choosing we define ourselves最简单的概括,你先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然后才谈得上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附:存在主义: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认为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不仅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而且成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各个流派的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