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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
在一些家庭中,有一号人物叫继子女。也就是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而一些遗产继承纠纷中,继子女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需符合的条件:
1、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给予了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抚养、教育和照顾。
2、继子女对年迈继父母尽到了赡养和经济上扶助的义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
所以,只要继父母和其继子女之间具备继承法规定的“抚养关系”的情形,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就享有同等继承权。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1、《继承法》第10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婚姻法》第27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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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律快车
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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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时间:2014-02-16 09:01来源:北京律师网 作者:北京律师 点击: 127 次
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于2000年再婚,继母是离婚的,有个男孩判给男方,也从来不和继母来往。现在我父亲买了一套新房子(暂时没有下房产证),但是开发商答应2年后保证下证,请问: 1 如果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房),关于房产继承
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于2000年再婚,继母是离婚的,有个男孩判给男方,也从来不和继母来往。现在我父亲买了一套新房子(暂时没有下房产证),但是开发商答应2年后保证下证,请问:
1 如果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房),关于房产继承,应该是怎样的?
2 如果我父亲先于继母去世,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是不是由我和继母继承?继母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3 如果继母先于我父亲去世,这套房屋的继承权该是怎样的顺序?(继母的父母已经去世)。继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北京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现在存在争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不受保护是不合法的存在,因此继承的时候存在很大风险。
现在假设您的房屋是大产权房,回答您的后两个问题。
1、房屋现在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您的父亲和继母对房屋都有一半的产权,如果您的父亲先去世,那么您父亲的遗产只限于房屋的一半,在您父亲这一半的份额内,父亲的继承人进行继承,除非您父亲遗嘱将自己房产都给你那您才可以取得房产的一半。你继母的亲生子女无权继承您父亲的份额。
对父亲遗留的财产,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和继父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以及继子女是否尽过赡养其继父的义务,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继子女就应具有继承权,相反则没有。继母去世后,继子女对继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也是同样的道理。
2、如果继母先去世,和您父亲先去世是差不多的,继母的兄弟姐妹不可以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要多分;对被继承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要少分或者不分。
三:[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同居生子有继承权
同居生子有继承权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沧州市赵师傅咨询:我女儿和一个男人从2000年开始共同生活,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二人生了一个孩子。前些天,小孩爸爸出意外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请问,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河北正才律师事务所赵永茂律师答复:《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综上,您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