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大学生手抄报】
【一】:2015年自主创业政策汇总
2015年自主创业政策汇总
(一)自主创业可享“财政支持”。
支持一:享受减税、免税政策。根据各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全民创业财税政策措施的意见》,所创企业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均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二:获得小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2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贷款期内均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满后,可展期一年,展期内不贴息;不再审验注册资本金。据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规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
(二)大学生创业受“照顾”。
照顾一:减免人事代理费。根据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省各级人事部门将为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对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2年人事代理费用,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
照顾二:创业期也算工龄。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通过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后,交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才得“方便”。
方便一:可领补贴和经费。《措施》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业绩突出的,可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选拔范围,并为其开通申报评审渠道。凡通过评审的人员,将纳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范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或给予相应资助经费。
方便二:评职称免考外语。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在本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可作为工作业绩。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及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专业破格晋升条件的,免外语考试。
【二】:2015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政策
2015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大学生创业网
2015年各地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学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20万
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梦想,将杭州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杭及来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据介绍,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政策优惠力度也属国内领先。www.shanpow.com_从化区有什么支持自主创业政策。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www.shanpow.com_从化区有什么支持自主创业政策。
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可以享受《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免收工商注册费用
为出台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积极开展调研,实地考察部分大学生创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学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开办企业。就此情况,《意见》从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注册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开通注册绿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二是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不管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成立企业的,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该政策还规定,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创业资助提高一倍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助力度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在“优化创业资助政策”中,将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www.shanpow.com_从化区有什么支持自主创业政策。
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是针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难的客观情况,采取了对大学生创业园内和园外企业分别给予不同补贴的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引导大学生集中到创业园内创业,形成整体效应;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这样既可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适度帮助,又避免少数毕业生利用政策租用高价商铺、写字楼,加重财政负担的可能。
“实施会展补贴”主要是为鼓励大学生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尽快拓展市场而采取的措施,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坚持展费以大学生创业企业自行承担为主,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对给予补助的会展范围进行限定,必须是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会展,并经企业纳税地政府认可。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类型的政策导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三】: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从化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北面,东与龙门县、增城区接壤,南跟白云区毗邻,西和清远市、花都区交界,北面同佛冈、新丰县相连。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36个月,下同)自主创业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3年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服务。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补贴和资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都可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离校前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部门指导推荐和协助申请,送经办银行按程序办理。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金融服务产品,简化业务流程。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高校要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高校集中的区域建设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服务平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1年以上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的,由就业专项资金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按每户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凡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
省每年遴选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至10万元资助。对其中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所需资金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安排。
以上政策选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2号)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
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的,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挂靠服务,并免收两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服务和资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加强创业资源整合,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远程创业服务公共网络,开设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并在其创业成功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本通知所规定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自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可享受各项资金扶持政策典高校毕业生是指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执行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该项工作由国地税共同组织实施,按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规定的备案程序办理。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①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②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该项工作由国地税共同组织实施,按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规定的备案程序办理。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①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远洋捕捞。②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该项工作由国地税共同组织实施,按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规定的备案程序办理。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按照《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综〔2006〕21号、执行,由财政、物价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参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广州银发〔2008〕77号、《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09〕3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109号、执行,由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组织实施。
从化创业扶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资助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①领取本省营业执照时间在2009年7月1日后;②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③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补贴申领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止。该项资助由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工会支持全民创业政策
为了支持全民创业,现在出台了什么优惠的政策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工会支持全民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工会支持全民创业政策
关于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湖南省创新创业大会精神,建立健全政府鼓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百姓勇于创新创业的新机制,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民创业的伟大实践,迅速掀起“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热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创业主体,实施创业扶持政策
1. 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重点支持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我县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鼓励各类产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作价入股,参加企业收益和分配。重点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经组织、人社和科技部门认定,由县财政给予每人(团队)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重点对新创业的创新型科技中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对获得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的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 实行“非禁即入”。放宽投资领域,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降低登记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商事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本人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资料直接依法申请办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放宽出资限额,凡创业者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对于符合规划、环保、公共安全相关要求及《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合法有效的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使用凭证。
3. 实行创业对象创业落户优惠政策。在我县投资30万元以上兴办企业或安置就业10人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允许其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整体迁入落户。在我县城区经商或兴办企业的自主创业人员,稳定创业1年以上,就地就近解决创业人员子女入学。
4.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政府安排一定资金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每年安排3000万元,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贷款额度8万元,其它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5万元;对获评“创业之星”的企业(法人代表),可申请最高20-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5. 加大奖励扶持力度。每年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表彰10名创业两年以内的优秀创业者,由县财政给予获奖者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业、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扶持重点群体,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
6. 扶持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享受免费创业培训、自主创业补助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就业困难人员、本县农村低保户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人以上且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全县其他各类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1年以上且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助。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帮助创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投资兴办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其新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元以上,且吸纳本县农村劳动力就业占企业就业人数50%以上的,由县财政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就业岗位补贴扶持。
7. 落实吸纳大学生就业企业优惠政策。全县各类企业应积极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从2016年起,实行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对符合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率和缴费率均达90%以上的企业,吸纳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参保(含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中小微企业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可从12%起步,非中小微企业单位可从14%起步,每年增加1%,逐年过渡到统一费率20%,费率调整不针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率部分。对其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1号)规定继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延长至2015年年底。对小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60%补贴。
8. 鼓励支持大学生网络创业。从2016年起,将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纳入扶持范畴。对在《湖南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3-2020)》范畴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 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青年创办网络企业对新招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9. 落实大学生创业税费减免及金融扶持。工商登记环节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环节对青年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现行政策规定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在3年内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县内从事创业活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郴州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宜的宜章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实行开办费补贴,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满六个月后,可给予一次性的自主创业开办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实行所得税补贴,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按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8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实行房租补贴,高校毕业生租赁经营场地用于自主创业的,自租赁之日起两年内按租赁费5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按规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全额贴息;实行还贷补贴,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清偿小额担保贷款的,对逾期贷款债务给予50%的补贴,最多不超过2.5万元;实行创业成功奖励,每年对拉动就业明显、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利税较多、影响比较大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给予10000元奖励。以上补贴项目可以同时享受,但补贴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
10. 鼓励大学生提升职业能力。妥善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见习,结合产业需求进一步开发就业见习基地、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见习质量。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参加职业培训的,按现行政策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优化创业环境,扶持园区企业发展
11. 落实创业企业人才激励政策。建立企业人才引进平台,帮助企业引进急需实用型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股权激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等多种形式,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各企事业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应当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对成果研发人员的奖励。重点落实三个“70%”激励政策: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占股比例由双方共同商定,最高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成果持有单位最高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中不低于70%必须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团队)的奖励。
12. 实行免费职业培训服务。科学统筹全县职业技术培训资源,着力培养现代职业农业和新型产业工人。县财政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为培训输送人才进行补贴,鼓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为园区培训和输送人才。根据园区企业需求培训和输送技能人才,且技能人才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郴州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相关职业培训政策给予定点职业培训机构A类1200元/人、B类800元/人、C类500元/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3. 实行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规模以上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时,在缴费基数、参保费率和缴费方式上提供优惠。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园区企业用工可按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的参保费率参加养老保险。
四、完善创业平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14.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成立统一的公共人力服务机构,在乡(镇)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股级建制,每年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经费,实行属地管理,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指导,其人员调整、调任须先征求县人社部门意见并备案;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协助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开展工作,村(社区)服务站接受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指导。村(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及人员经费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按程序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15. 完善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将各类创业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阶梯式轮训,分类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技工院、中等职业学校将创业教育作为在校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16. 打造创业专家服务团队。招募一批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或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创业成功的企业家,组建和充实创业专家服务队伍,建立各级创业服务专家库,为创业者和创业培训学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指导服务。
17. 设立创业项目库。根据我县产业发展规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组织进行创业项目的征集、评估与发布。每个被创业项目库采纳的项目给予1000元补贴。被创业者使用6个月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对提供跟踪指导服务的项目开发者给予项目推介、服务补贴,创业项目被成功运用一次,给予500元补贴。
18. 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减免场地租金2年。每年由县财政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40万元补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0万元。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每年对孵化基地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金扶持。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个创业实体给予2000元的补贴。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业工作考核
19.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欧阳锋任顾问,县长王建球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杨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妇联、总工会、团县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度全民创业活动,督促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订创新创业发展规划,制订和落实全民创业政策,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工作。
20. 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举办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活动,评选全民创业先进代表,树立全民创业标兵,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全民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全民创业工作氛围。
21. 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将全民创业工作重要指标纳入县政府 “民生100工程”考核,全民创业工作总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确保全民创业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期限和金额要求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具体优待政策可以咨询了解当地政府。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分为三部分:质押,抵押,担保。
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者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资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抵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劵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是根据具体的担保方式决定。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了699万,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就业形势相当严峻。不过,“就业难”引发了“创业热”,如今创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那么国家在大学生创业方面都有哪些政策支持呢?
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三、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四、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
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五】: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是现在的潮流了,那么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做出了什么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国税:大学生创业创业前3年免 地税 国税 工商注册费
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免交涉及工商、税务、卫生、交通、国土、公安等部门共22项费用。
国家统招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先落户再自主择业;2002年(含)以后国家统招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可办理就业落户审批手续;汽车制造、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急需的专科学历以下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种植、养殖和生产经营活动,其人事和户籍关系由市、县(市)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保留相应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并代办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事宜;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免交涉及工商、税务、卫生、交通、国土、公安等部门共22项费用。
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申请2至5万元小额贷款;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开办创业项目,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予以50%的贷款贴息(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国家创业扶持政策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近几年,每年大学毕业生都在700万左右,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已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教育部门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二是加强就业指导,鼓励到基层就业;三是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宣传就业政策。
国家计划
“大学要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就业不好的专业经过考察该淘汰的就应被淘汰,这样才能保证培养的人才是社会所需要的。”全国政协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刘吉臻委员认为,要增强学生的就业,学校的培养方式至关重要。学校应通过抓学风、抓就业和抓奖助,推动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需求、更具竞争力。
“另外,大学要注重学生全方位的发展,不是简单地教了知识就够了。”刘吉臻说,“大学应成为大学生成长的地方,四年过去后,他应该被培养成一个可以应对挑战的人。”
创新必须从学校抓起
檀润华委员是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他认为要解决就业问题,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很多企业邀请我们为他们培养掌握创新方法的创新工程师,可以说现在我们的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关键是缺乏创新人才。”檀润华委员对这样说,他认为高校应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与企业和社会需求积极对接。
既然企业有需要,为何学校不能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生?檀润华认为,“我建议高校将学科设置、毕业设计等环节加入实践因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鼓励创业才是双赢
“我认为国家应把用在就业问题上的钱拿来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做好了,即鼓励了创业,又解决了就业,这才是双赢。”全国政协委员、大连市工商联合会主席马世侠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
谈到大学生创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表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我们的创业率不高,且高素质生源创业意愿不强。”吴江说,“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届大学毕业生创业率分别只有1.2%、1.5%、1.6%,而欧美这一比例在20%至30%左右。”吴江委员还介绍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知晓率和受益率不高、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的问题。
吴江认为,要想鼓励大学生创业首先要把握需求,提高大学生创业政策回应性。不仅要将促进大学生创业提升到国家发展高度,还要调整政策关注点,扩大政策受益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普惠性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同时要建立政策需求调查机制,根据政策需求,以大学生创业者认为比较重要同时又亟待优化的政策为突破口,加强政策创新。
其次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方位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一要加强宣传,提高政策普及率。二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创业信息发布服务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创业动态、创业成功案例与经验、创业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信息;三要培育大学生创业中介服务市场。鼓励有关市场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信息咨询、创业培训与指导活动,提供融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人力资源、法律、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报关等各类代理服务。
最后,吴江建议相关部门要优化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大学生创业工作质量与效率。一方面强化宏观管理,将大学生创业工作绩效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另一方面加大扶持投入。通过强化政策性间接投入,建立并不断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投入补偿机制,调动各类主体对大学生投入的积极性。
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近几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毕业生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中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16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16]48号),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出了六项有利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
2016年6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16]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积极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并与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远程创业培训网络和创业培训的项目,集中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库,搜集一批创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
2016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第76号)文件中,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016年6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26号),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和创业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多种形式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满足西部开发对人才的需求。文件中规定了激励表彰和经费保障政策,并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16]1209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辅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主动创业的精神,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提高捕捉商机的本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之外设置其他登记类前置性审批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创业基地内设立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活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个人独资企业行为,拉动了社会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 国家出台的这些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16]1209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辅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主动创业的精神,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提高捕捉商机的本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之外设置其他登记类前置性审批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创业基地内设立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活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正式实施,规范了个人独资企业行为,拉动了社会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 国家出台的这些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