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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3篇
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3篇
近日,为着力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本文是民警秉公执法的剖析材料,仅供参考。
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一:
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针对上述执法不公的问题,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公的原因。笔者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对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思考。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
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
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存在执法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
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干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www.shanpow.com_公安秉公执法整改材料。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
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
【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个人剖析
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个人剖析 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我认真的学习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并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自查,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同时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政治思想学习不够重视,集体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也不够深入;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工作联系大的业务政策学习较多,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学的少。
二是虽然也经常下基层,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掌握一手资料不够全面;工作质量要求不够高,思想上不够开放,常走常规,工作创新还不够。
三是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艰苦奋斗思想时有放松,吃苦精神有所减弱。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工作的忙碌放松了严格的政治理论学习。由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自以为是已有的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经验主义作怪,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
(二)放松了严格的党性修养锻炼。反思我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近些年来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世界观的改造时有放松,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随着年龄增长和环境变化,主观主义多些,久而久之,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要求真务实。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www.shanpow.com_公安秉公执法整改材料。
二要深入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时刻不忘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三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真正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三】: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3篇
近日,为着力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本文是民警秉公执法的剖析材料,仅供参考。
www.shanpow.com_公安秉公执法整改材料。 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一:
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针对上述执法不公的问题,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公的原因。笔者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对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思考。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
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存在执法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干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
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 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三、解决执法不公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
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七)从优待警,为基层执法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在具体案件上少打招呼,少写条子,努力排除来自行政的和社会的干扰,科学指导公安机关清理执法环境。要下大决心解决好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增加对公安工作的投入,对公安经费全额予以保证,从经济上解决警察等执法者的后顾之忧。 当然,公安机关要顾大局,勤俭办事,将有限资金用到工作中去,罚没收入全部上交财政,自觉杜绝铺张浪费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二:
为进一步深化 “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开展,确保全体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的要求,11月11日,高速三大队组织召开“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学了《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传达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并就大队如何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工作部署及进一步落工作要求,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将省厅《全省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总队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位民警,确保学习到位、认识到位,不留死角,使全体民警深刻领会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安部、省厅、总队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严格步骤积极投入。要对照省厅和总队文件要求,结合队伍管理的各种手段、措施和实际,明确活动开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使每名民警都知道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确保活动部署的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偏离轨道。
三是坚持秉公执法不放松。要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以队、室为单位,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纪律作风隐患排查,全面查摆民警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严查彻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民警执法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更加牢固,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和谐,高警队伍良好形象更加彰显。
四是坚持廉洁执法不放松。要强化忠诚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将规定熟记于心,树立底线思维,决不允许触碰“高压线”,着力加强纪律教育,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
五是要抓好结合。要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严查严管”打好收官战行动等重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强力推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稳步开展,使主题教育活动在结合中不断产生更大的效应,全面推动大队各项工作进步发展。
民警秉公执法剖析材料三: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治安大队以开展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使教育学习入脑入心、内化于行,提高民警遵纪守法意识,从源头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
开展集中讨论活动。以组织生活会的方式,在单位内部开展问题集中大讨论活动,通过民警自查、组织提醒等方式,认真查摆在执法执勤、服务群众过程中警容风纪、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摆出的问题重点治理,确立整改时限,限期整改。从根本上杜绝滥用职权、态度蛮横、警容不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通过全面梳理群众来信来访、110投诉、12389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重大负面新闻报道,从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苗头和违法违纪线索,重点治理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服务态度问题,以及违规办事、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整治滥用警力、执法态度蛮横、警容不整、警辅人员管理混乱,以及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执法办案场所、枪支警械及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打击不力、推诿塞责等不作为问题,对越权办案、隐案瞒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等乱作为问题,对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暴力取证、案件久拖不决、乱收乱罚等执法不公问题,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贪腐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要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特邀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的监督,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全面整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着力解决好党员民警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切实从源头和根本上严防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
【四】: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自我剖析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部署要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专题理论学习暨主题教育活动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和理论学习,部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本文是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我剖析材料,欢迎阅读。
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自我剖析材料一:
公安厅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公安部党委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启动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切实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加快完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提供强大动力。
省公安厅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制定下发了详细、实在、操作性强的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教育为先、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学习教育、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完善机制四个环节入手,扎实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公安厅党委要求把思想教育做到深处,将反面警示教育与正面典型教育、组织帮助教育与民警自我教育结合起来,设计了“四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秉公执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组织一批先进典型宣讲、进行一次自我剖析评估,让民警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公安机关全面梳理群众来信来访、110投诉、12389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等信息,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党委把上下联动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上下同步接受教育、同步查摆问题、同步落实整改。
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自我剖析材料二:
市公安局党委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面启动为期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加快完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提供强大动力。
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后,市公安局政治部就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和传达会议精神,并就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详细、实在、操作性强的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教育为先、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学习教育、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完善机制四个环节入手,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彰显公安队伍良好形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组织全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警切实受到一次深刻的秉公执法、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局党委要求把思想教育做到深处,将反面警示教育与正面典型教育、组织帮助教育与民警自我教育结合起来,设计了“四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秉公执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组织一批先进典型宣讲、进行一次自我剖析评估,让民警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并且,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风建设迎评、文明城市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一体统筹推进,着力提升全警的宗旨意识、法纪观念和规范执法水平。
按照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将结合全面推进落实警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群众来信来访、110投诉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等信息,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此外,该局党委还要求把上下联动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上下同步接受教育、同步查摆问题、同步落实整改,促进公安民警特别是执法办案和勤务实战民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自我剖析材料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无锡公安将自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
在本次学习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将通过在全警着力加强学习教育﹑排查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完善制度建设等﹐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巩固“无锡公安铁军”品牌打造成果﹐使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安民警法治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更加牢固﹐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和谐﹐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更加彰显。
同时﹐市公安局要求把思想教育做到深处﹐将反面警示教育与正面典型教育﹑组织帮助教育与民警自我教育结合起来﹐设计了“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秉公执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组织一批先进典型宣讲﹑进行一次自我剖析﹑举办一场报告会﹐让民警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按照统一部署﹐在本次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将通过全面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热线﹑警务评议﹑满意度回访等渠道﹐从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苗头和违法违纪线索深入查摆。对梳理查摆出来的问题﹐确定专人﹑成立专班﹐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问题实质﹐找到症结所在。对经调查核实的问题要严查彻改﹐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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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一
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严重影响着整个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民鱼水关系。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及社会各界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要保证公正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
正确的行动离不开正确认识的指导,公正执法也是如此。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意识,以正确的公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要增强公安民警法律至上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广大公安民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作起,切实作到在所有的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为权力、名利和美色所动,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主要集中体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像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该法此款规定的可以在200元至XX元之间选择处罚,这就存在一个裁量的问题和标准的问题。因此,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正当合理性原则,三是服务原则,四是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原则,五是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原则,六是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教条式的执法活动中解放出来,既防止执法僵化,又杜绝主观上的放纵,既做到严格公正,又做到热情服务。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民警秉公执法心得体会篇二
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攻克交管事业中的难点,优化管理,加强队伍管理,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切实将学习所得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用实际行动为余庆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深刻学习,掌握精髓。大队支部将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灵活设置学习教育方式,通过支部班子带头学、党员民警跟进学、主动学,广泛动员全体民警参与学习活动,引导民警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
丰富载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开展学习教育,发送五中全会精神“每日一解读”,设置学习园地,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激发党员民警、辅警参与学习讨论热情,增强学习积极性、创造性。积极营造全员学习、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
成果转化,确保实效。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与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当前开展的确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及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民警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情,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增强全体民警的使命意识,推动公安交管工作争先晋位。
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践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 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入学习,加强理解,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吃透,领会好,贯彻好,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饱满的姿态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于年底工作中,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站好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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