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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作量: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 征求意见稿 )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供全区各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量分配及其测算提供参考依据。一、适应对象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雨花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第5条:备课工作量。(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4课时工作量;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其它学科每跨一个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小学:
低 年 级
中 年 级
高 年 级
小 班
大 班
小 班
大 班
小 班
大 班
语 文
1.2
1.3~1.6
2
2.1~2.5
2.2
2.3~2.8
数 学
1
1.1~1.4
1.3
1.4~1.8
1.6
1.7~2.2
英 语
0.8
0.9~1.2
1
1.1~1.5
美 术
0.2
0.2
0.2
0.2
0.1
0.1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小班计2.5课时工作量,大班计2.6~2.8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小班计1.2课时工作量,大班计1.3~1.5课时工作量;思品、地理、历史三科,小班计0.6课时工作量,大班计0.7~0.9课时工作量;美术计0.1课时工作量。第7条:班主任工作量。(1)小学班主任,大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7课时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计1.2课时工作量。(2)初中班主任,大班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计1.5课时工作量。第8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其工作量分大学校(13个班及其以上,以下简称大校)、小学校(12个班及其以下,以下简称小校)两类制定。(1)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大校每周各计10~16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8~12课时工作量。(2)年级组长,大校每周计6~9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4~6课时工作量。(3)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大校每周计2.5~4.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4)学科教研组长、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大校每周各计2~3.5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计1~2.5课时工作量。注:上述工作量中有量化区间,由学校根据其具体工作任务大小确定。第9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对象指小学科学教师,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小学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每班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2)中小学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2~3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1~2课时工作量。(3)中小学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大校每周计1.5~2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0.5~1课时工作量。(4)中小学计算机及其网络兼职维护人员,大校每周计6~10课时工作量,小校每周计3~7课时工作量。第10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分别计1~3课时工作量(未每周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计算固定工作量)。第11条:其他人员工作量。(1)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量化,可参照上述相关人员由学校自行确定。(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适当给予工作量计算。(3)担任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九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备课和作业批改三项工作量在原三项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5%的补助工作量。
第二篇工作量: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电子公文
荣教政发〔2012〕168号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殊学校,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现将《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2012年11月8日
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 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荣昌县实际,现制定《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的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编制原则
1.匹配原则: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编制标准来设定教师基础工作量的,以确保二者相互匹配。
2.适用原则:课程改革使课程内容、结构、科目、实施、评价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编制本《试行意见》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学校关注并重视新兴学科的培养与建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客观需要。
3.实事求是原则:本《试行意见》的编制结合了重庆市基础教育的现状,综合考虑了我县各学校目前学科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力争形成一个便于学校操作、符合学校实际、具有一定激励作用的指导意见。
二、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管理人员:指在学校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和图书、电教、计算机管理、安全、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学校依据编制人数、专业人员结构比例规定及工作实际,根据满负荷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把教学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工作目标。
(二)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
(一)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标准课时量是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3.折合系数。以初中音、美、综合实践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4.周课时量。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和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意见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
(二)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浮动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0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小学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体育
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音乐
美术
其他
周课时数
14
14
18
18
19
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
1.20
1.20
0.95
0.85
0.80
初中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历史、地理
政治、生物
体育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信息技术
周课时数
12
14
14
16
16
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
1.30
1.20
1.10
1.00
1.00
普通高中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历史
地理、政治
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研究性学习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周课时数
10
12
12
14
12
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
1.55
1.35
1.25
1.10
1.15
浮动工作量=跨头课时+其他补助课时
跨头课时: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老年补助课时: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2-3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3-4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4-6节标准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学校编制及人员结构状况对老年补助课时作调整,确定标准必须征求教师代表意见。
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自习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等可折合课时量,每次折合系数一般可在0.2—0.5之间确定。其它类似音乐、体育或美术训练等由各校自行确定课时量。
(三)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各校的领导职数与内设机构设置要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周工作量标准如下:行政领导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具体标准如下:
校级正职(含党组织正职)
校级副职(含
党组织副职)
中层正(副)职
党务专干、共青团、少先队、工会
基本工作量
12
8
5/3
3
行政调节课时
班级数×0.2节 (最高不超过10节)
班主任=5+(班级人数/校班平均人数) ×1节。
教研组正副组长(备课组正副组长)=1+教研组(备课组)人数×0.1节(最高不超过3/2节)。
年级组正副组长=2+年级班级数 ×0.2节(最高不超过4/3节)。
(四)教辅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网络管理员、图书管理人员、实验教师、校医、水电工、设备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教务人员、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固定财产管理人员等教辅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可采用基础工作量(可折合课时)加上与管理的班级数(或学生数)相关的浮动工作量的办法计算,具体标准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
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加班,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加班等,可折合一定课时计入工作量。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试行意见》印发后,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并结合本校实际(学段、学科和学校规模等)制定本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由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构,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内容,依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实施考核,逐步加大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依据考核结果对学校各类人员实施奖惩。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印发
第三篇工作量:**中学教职工工作量考评方案
**中学教职工工作量考评方案
本方案已于2010年4月4日**中学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通过。
总 则
为调动教师积极性,体现多劳多酬,鼓励教师勇挑重担的原则,以及根据教师工作量需纳入绩效工资分配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部颁中小学教师周课时额定工作量标准来确定教师的工作量;调节好统考科目和非统考科目,中考科目和非中考科目,一线教师和非一线教师之间的关系,适当拉开差距。
教师周课时额定工作量标准
课 程
周课时(初中)
课 程
周课时(初中)
政 治
12--14
历 史
12--14
语 文
10
地 理
12--14
数 学
10
体 育
16
英 语
10
音 乐
16
物 理
11--12
美 术
16
化 学
11--12
综 合 实 践
16
生 物
12--14
地教、信息、等其他课程
16
平均工作量计算方法:
01、全校教工平均工作量积分=全校在职教工工作量积分之和/全校在职教工数;
02、教工工作量积分(学期)=教师任教学科周工作量积分×周数+其它工作量积分,其中周数以教学历为准;
03、教师任教学科周工作量积分=教师任教学科1积分×系数+教师任教学科2积分×系数+……教师任教学科n积分×系数;
04、学科系数:非统考科目系数为1;统考科目系数为1.1;九年级中考科目及八年级中考科目系数为1.2;任教同一年级两个班语、数、英的系数七、八年级为1.3、九年级为1.35。
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教学工作量标准
科任教师,视其学科特点,工作量(备课量、上课时数、作业批改)的大小,承担责任的大小,计算积分(周1个标准工作量积分为20分):
01、上课:每授1课时计1分;
02、备课:每备1课时计1分;
03、作业及辅导:语文、数学、英语每周每班次计2.5分、物理、化学每周每班次计1.5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每班次计1分;音乐、美术每周每班计0.15分;体育每班每周计0.4分;其它学科视实际情况酌情计分。
二、校长、中层领导工作量标准(以教育局任命为准)
01、校 级: 1 个平均工作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
02、副 校 级:0.6个平均工作量;
03、主 任 级:0.5个平均工作量;
04、副 主 任:0.4个平均工作量;
说明:校长、中层领导工作量总量不超过上级规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班主任工作量标准: 与副主任同等(仅供年度绩效考核时计算工作量时用)
四、其它兼职工作量标准
01、校委会成员0.1个平均工作量
02、团支部书记每周按1课时计;办公室主任每周按1课时计;
03、工会基委、妇女主任每学期按10课时计;
04、干事基本工作量每周按3- 10课时;
05、理、化实验员0.3-0.5个平均工作量(视工作完成情况及任课教师开展试验情况,查验试验申请报告单);图书管理员、管电员每周按3课时计;生物、体育器材室、广播室管理员每期按10课时计;
06、微机室、远程教育接收站、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每周按5课时计;学籍管理员每周按1课时计;
07、报帐员按1个校平均工作量计;食堂出纳、会计每周按3课时计;发水每周按6课时计;
08、油印员基本工作量为0.5个标准工作量,每油印500张纸加计1课时(按学校开出的实际印数计算);
09、黑板报根据学校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每板每次计2课时;
10、每周一诗、每周一歌、每周一文、每周时事根据学校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每出一期按1.5课时计;
11、国旗下演讲评委每期按8课时计;
12、休息日学校公派外出学习、参加活动等每天按10课时计;
13、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按时间计算,每45分钟计1课时;
14、食堂管理员按平均工作量推算;
15、不具有教学能力或从事教学服务人员根据其工作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依据由学校另行考核。
相关说明
01、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可适当减轻工作量,达到平均工作量的85%即算达到平均工作量
02、工作量1课时计1分
附 则
01、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0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其他原因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提请校务会讨论后执行。
**中学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