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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编制分析]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待遇分析
军转安置工作是一个时间缓慢、程序复杂的流程,对于准备转业的军转干部而言,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在准备转业的时间阶段,军转干部应该多了解一些与政策、考试、岗位相关的内容。本文内容重点为大家介绍地方岗位编制问题。
一、编制分类
编制总的来说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一)行政编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二)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 业编制三种。
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 管、学校、农技站等。
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 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二、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明确现行岗位编制,是确保军转干部转业到一个适合自己、让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的前提。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做出最为恰当的决定。与此同时,还要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等要素相互匹配、衡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裁量,才能为迎接军转干部人生另一段辉煌的旅程打牢基础。
二:[人员编制分析]人保局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一、关于党政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关于机构:党委机构的设置以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吉字[2002]52号)批准的《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为主要依据,即县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农工部);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编委办公室,与人力社保局合署);直属机关工委与组织部合署;老干局、信访局分别归口组织部和县委办管理。2010年我县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以2010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吉办字[2010]93号)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即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包括监察局),特批机构1个(扶贫和移民办),共27个工作部门。除以上机构外,乡镇政府机构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4个,其中党委管理单位6个。
2、关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县乡两级行政编制1508名,其中县直党政群编制488名,政法专项编制469名,乡镇机关编制551名;截至2011年2月,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合计1362人,其中县直党政群484人,政法系统454人,乡镇机关424人。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编制114名,实有人数66人。
二、关于事业单位及编制情况
根据2010年12月底机构编制统计,全县各类事业单位486个,总编制7542名(财政预算6845名,经费自理697名),实有总人数7744人(财政预算6421人,经费自理1323人)。
1、关于全县学校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中小学单位37个,县城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单位13个,学校单位共50个;省市编制、教育、财政核定我县教职工总编制3854名,到2010年12月底教职工实有3626人;2010年井冈山经贸学校调整为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划转编制111名,实有教职工66人。
2、关于卫生医疗单位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卫生院按一乡一院设置,共18个单位;省市编办核定乡镇卫生院总编制474名,到2010年12月底实有人数509人;县城公立医院4个,总编制455名,实有人数434人。
三、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是从2005年起步,每年都把乡镇机构改革列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目标,由于种种因素,实际落实情况甚微。2010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0]166号),要求在2011年1月底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为落实通知精神,应付市里的督查,经编委领导同意,县编办拟出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实际没有下发,更没有去实施,乡镇机构设置还是维持原状,即乡镇机关按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按2003年事业站所改革方案设置,事业站所设置情况是:七个乡镇按7个站所设置,其余11个乡镇按6个站所设置;改革后将农技、农机、农经、水产、水管、兽医单位整合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乡企站、劳动保障服务站、统计站单位整合设立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保留乡镇文广电站、民政所、计生所和国土所,按7个事业站所设置的乡镇增设林业工作站;目前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仍属乡镇政府管理,除此外其他站所都陆续明确调整为县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四、关于编办及编委工作情况
县编办在去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维持现状,其定位是列党委序列,为县委工作部门,作为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变,与人力社保局合署,定行政编3名,现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长1名,除编办工作外,三人都兼有人力社保局的工作或分工,没有专职人员。编办下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股级),配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工作,也兼有其他工作。编委会议根据讨论的议题和其他工作情况需要适时召开,编委主任确定召开时间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决定本级权限范围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提交的议题平时由编办收集整理,开会前归纳整理列出;近2—3年内每年编委开会为1—2次不定;编委会工作由编委会工作规则加以规定。
五、关于今年机构编制的工作要点
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工作要点,今年有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统筹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把“十二五”规划要求贯彻落实到今后五年的机构编制工作中,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求,为今后五年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2、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析总结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践;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职能转变和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巩固改革成果;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及时跟踪问效,搞好总结,做好迎检验收工作;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精简撤并职能交叉、任务不饱满或长期不开展业务的“空壳”事业单位,审慎核批新设立事业单位;统筹推进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年活动,完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机构编制总量管理,以此作为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就是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有增有减,动态调整;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就是要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进人核编制度和人员进出上下编制度,为省市县三级人员信息统一联网做好准备;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水平。
三:[人员编制分析]宜昌市机构编制资源总体评估及2011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宜昌市机构编制资源总体评估
及2011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2012-05-17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编委会的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指导下,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在规律,机构编制资源总量配置初步进入与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为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政务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综合效益,依据2011年度《宜昌市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相关专项工作的法定性、原始数据,现将宜昌市机构编制资源作一综合分析评估,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考。
一、全市机构编制总量连续9年“三不超”,为创新体制机制和优化在编人员结构留下了空间。编制管理基本实现精细化、程序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通过持之以恒地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毫不动摇地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着力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行政机构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目标连续9年实现“三不超”。
一是行政机构个数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全市共设置行政机构778个,比上年增加12个(主要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划转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个数严格控制在上级编制部门规定的限额之内。机构设置既考虑上下对应,又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呈现出“人宽我严、精干高效”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创造了区域发展的体制优势,各级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是行政编制总量不超编。坚持从严核编,从紧控编,有序用编,坚决不透支资源。市县乡三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量从2002年以来一直未超编。全市核定行政编制18578名,实有在编在职17758人,空编率4.4%。其中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428名,实有在编在职11235人,空编193名;政法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制7150名,实有在编在职6523人,空编627名。编制资源的控制使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造了优势条件。
三是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不超控制目标。市直和13个县市区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规划,财政供养人数连续九年稳中有降。截至2011年底,全市实有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70869人,比省下达的控制数73500人还少2631人,财政供养人员比上年净减74人(剔除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划转、公安增编、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增长因素,财政供养人数实减528人,其中市直实减216人)。
二、积极支持解决涉及体制调整和机构编制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重点领域的改革
在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机构编制进入常规化管理和市县两级换届的特定时期,本着服务全局、服务发展和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的要求,市委编委会2011年召开了3次全体会议,共研究审议、专项批复解决涉及体制、机构及人员编制突出问题86项。如及时办理申报宜昌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申报设立兴山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机构;设立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等,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领域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的履行。同时,继续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调整完善相关体制。按照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垂直管理调整划转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城区分别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强化城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完善三峡风景区管理体制,并印发风景区管理局“三定”规定付诸实施;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房屋征收与补偿体制,分别在市区设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整合市文化、广电及各区文化市场执法职能;调整完善食品药品执法体制,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整组建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共调整职能2084项,下放权限30项,取消职能241项,明确和强化责任253项。二是扎实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照省里明确的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转变政府职能等8个方面的评估内容,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专班,对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9个部门和宜都、远安、西陵等5个县市区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严格坚持了改革原则,认真执行了编制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制定的“三定”规定,没有出现缺项、漏项和错位。市直及13个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得到省编委组织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考核评估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三、围绕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全省统一部署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在清理规范、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公共管理、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齐全,职能不断强化。一是调整布局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将市工业技工学校、市机电技工学校等4所技工学校合并,将宜昌城市建设学校、市水利电力学校等5所中专职校予以整合。枝江市对部分中小学的布局结构进行了整合,减少中小学4个,并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减事业编制593名。二是调整归并职责弱化或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全市共撤销、调整归并事业单位55个。三是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各县市区在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比如宜都市土地勘测规划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等具有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取消其事业单位性质。四是调整理顺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关系。对合并组建、调整新设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等事业机构,重新进行“四核定”。五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全市共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499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4802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4名。
通过清理规范和改革调整,全市共设置各类事业单位2887个,比上年净增7个,核定各类事业编制74906名,比上年净减130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3636人,比上年净减468人。全市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553个,占事业单位总数的88.4%。其中市直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328个,2011年应进行年检单位326个,年检合格323个,合格率99%。据年检汇总统计,事业单位注册资金42.38亿元。
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度设立、注销、变更登记事项58项,今日同时在《三峡日报》发布公告。
四、积极探索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严从紧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不断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
积极探索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夷陵区龙泉镇被中央编办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在深入调研论证、多次向省编办汇报沟通的基础上,拟定了《龙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上报省委、省政府。按照全省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遴选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的要求,参照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综合考虑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规模、财政收入、人口吸纳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申报宜都市红花套镇、当阳市河溶镇为我市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各县市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其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在编在职人员和领导职数均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截止2011年底,全市核定乡镇行政编制3800名,与上年持平,实有在编在职人员3386人;乡镇事业机构134个,核定人员编制1510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324人。
五、深化细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实名制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连年全面创优
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始终坚持“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深化细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统一考核中,市直及13个县市区连续6年全面创优。一是“真公开”。公开信息全部真实准确,网上信息与编制部门内存的机构编制手册、人员编制卡片等档案信息完全一致,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相衔接。二是“全公开”。根据应上网则上网、应公开必公开的原则,除规定的少量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外,各类机构编制信息全部导入互联网对外公布。截止2011年11月底,全市上网公开行政机构769个、在编人员18593人;上网公开事业机构2872个、在编人员62370人。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及其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为100%。三是“常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网上信息更新制度,对涉及机构、编制及个人信息变更的,编制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程序予以刷新。从2011年开始,将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信息更新纳入修订后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挂钩。着力构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开通“12310”专用电话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充分利用全市669个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免费查询点和政务公开网,加强同社会各界和网民的互动,确保各项诉求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2011年,市县两级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与建议79件,其中市直39件。咨询、投诉、建议的回复处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鄂办文[2009]64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工作。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有614个机关事业单位成功注册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六、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规范、压缩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在编在职总人数连年稳中有降,目标综合完成率103.7% 按照省编委鄂编函[2003]47号文件批复,我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为1.85%,到2005年底全市财政供养人员规划控制目标为73500人。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起将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责任制,2007年又将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与市委编办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刚性管理。同时,市委编办制定县市区、市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考评细则,直接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组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在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盘活存量及时补充进编大批公共管理、公益服务人员的情况下,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总量一直控制在省编委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截止2011年底,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由2002年底的87664人实际压缩到70869人,财政供养系数连续第九年平稳控制在省下达的1.85%以内,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累计净减16795人,减幅达19.2%。加上消化体制性政策性增长因素1800余人,累计实减1.8万余人。
通过坚持不懈地狠下功夫“做减法”,严控和规范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人数连年稳中有降,大大节约了行政管理的人工成本,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据综合测算,全市财政支出的人头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06年22.13%下降到2010年10.14%,其中市直由20.94%下降到10.54%。从而使得用于社会福利、改善民生的投入大幅上升,产生了巨大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地方政府轻装前进、低成本运行的优势初现,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
七、积极探索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和日常调控机制,提高编制的综合使用效益
继续坚持引进和招聘人才用编进编尽量优先的原则,突出统一成批招录,突出专业岗位需求,在确保总量不超编和预测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可用编制的前提下,通过自然减员、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等途径,千方百计腾出编制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人才结构,服务人才战略,支持事业发展。全年共办理出编4675人次,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进编4455人次,其中市直出编831人次,进编802人次。编制资源的动态调整,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加快了在编在职人员更新补缺。一是积极支持公开招考吸纳人才。2011年,支持从研究生中连续第三批公开选调和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41名。二是积极为军队转业人才提供用编保障,优先支持军转人才进编。全年接收军转干部进编56名。三是规范用编员额的总量管理,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一线业务力量。支持市直属23所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成批补充专任教师编制员额58名;支持市直6所医院一次性批准进编医护专业人才231名。四是盘活存量,突出横向调剂。对职责任务调整加重、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转”的原则,同层级横向调整人员编制,注重余缺调剂、盘活存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横向调剂4425人次,占全年人员进出编人次的48.5%。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结构不断改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通过近几年大力支持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成批招录公务员以及多层次实施“招硕引博”工程,在编人员的有序进出、有增有减、编制内外人员经常化的流动,有效激活了编制资源配置,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职级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断改善。一是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总量不超标。全市行政机关共核定领导职数4069名,实际配备4046名。其中: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3777名,实配3758名;政法机关核定领导职数292名,实配288名。二是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逐年增多,已占近8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82447人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223人,占1.5%;大学本科35662人,占43.3%;大学专科28465人,占34.5%;中专高中及以下17097人,占20.7%。三是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中青年所占比重上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30岁以下的7688人,占总人数的9.3%;31至45岁的42955人,占52.1%;46岁以上31804人,占38.6%。全市行政编制在编在职17785人中,30岁以下的1796人,占10.1%;31至45岁的7519人,占42.3%;46岁以上的8470人,占47.6%。
我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会领导以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总体效果和综合效益各方公认。但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各部门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县乡两级行政编制使用不均衡。虽然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在编在职人员总量一直不超编,且县乡分层级总量也不超编,但县直有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机构存在少量超编的情况,而乡镇机关又大量空编。产生这一不够均衡的原因,一方面“实改非”人员即退职未退休人员的累计增加而形成县直部分机关超编,另一方面行政编制人员的实际在岗状况与编制统计口径存在差异,这就从表面上造成服务基层工作人员偏少的现象,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也为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留下了隐患。二是由于受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约束,加上上级业务部门的干预,一些部门和单位要求“三增一升”的呼声一直较高,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把关的难度大、总量控制的压力大。机构编制体制性膨胀的危险还远未从根本上消除。三是少数部门在编在职人员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客观分析,一部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数量并不少,但“顶岗系数”不够高。这就需要进一步向内挖潜,通过治懒提能、治庸提效来解决。应当推行编制内人才“顶岗系数”测评,将绩效评估与年度考核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益,力求做到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人员人人能顶岗,一个顶一个。四是在人员配置上头重脚轻,乡镇机关反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补充渠道过于单一,人员进编难,且进编后在岗时间过短或长期被上级机关借用,乡镇机关成了进编人员的过渡站。因此,应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乡镇机关在空编员额内及时补充人员,并且规定在编在职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稳定乡镇在编人员队伍。同时,加强对乡镇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监督检查,力避一些职能部门随意在乡镇抽调人员、挤占基层编制资源的现象发生,使乡镇在编人员切实立足本职岗位,安心在基层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是机构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2年,机构编制部门将以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1]22号和省委、省政府鄂发[2012]8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机构编制九年“三不超”成果和编制政务公开成果,居安思危,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全市过硬、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工作水准,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政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