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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莫焕晶朋友圈:判处莫焕晶死刑,只是抚平了公众的一道伤口 | 冰川话题
莫焕晶这样沉迷赌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的保姆,毕竟是少数。但是,大城市的住宅小区,是否存在和事发小区同样的安全隐患,这却是一个更具普遍性也更让人焦虑的问题。
2月9日,杭州“6·22”保姆纵火案一审公开宣判,纵火焚烧雇主的保姆莫焕晶被判处死刑。她的主要罪名是放火罪,另外还有盗窃罪。
在现行法律下,这个死刑判决没有什么争议,但是本案留给当事人的伤痛和整个社会的思考,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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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情况通报非常详细,谨慎地回应了社会对此案的关切。尽管处以极刑,但是法院对莫焕晶“故意杀人”的指控,也没有采纳。对莫焕晶放火细节的举证足够详细,包括她曾在网上搜索的关键词都公布了出来。
舆论普遍相信,莫焕晶的上诉已经没什么意义,这大概是最近几年来最没有争议的一次死刑判决了。
的确,莫焕晶放火,导致女主人和三个孩子死亡,这是人们无论怎样都无法原谅的罪行。除了对“杀人放火”凶残行为的痛恨,在莫焕晶身上,还体现了某种道德缺失:忘恩负义,沉迷赌博,作为一个保姆,屡次偷盗东家的财物。
这是一起在事实和意义层面都触动了公共神经的案件,莫焕晶的死刑,算是“恶有恶报”,至少抚平了公众在这方面的恐慌,朋友圈不少人对死刑判决拍手称快。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公告
回首此案的公共舆论,我们不难发现,针对莫焕晶的恨意,其实只是此案最初也是最表层的“民意”。案发后,不少媒体把焦点都聚集在莫焕晶本人身上,到她东莞老家寻访。
更认真一些的媒体,则把思考扩大到整个保姆阶层。如果对保姆进行更有效、更科学的管理,把莫焕晶这种明显有问题的人排除在外,或许能更好地保护中产以上阶层的家庭安全。对保姆的警惕,催生了不少10万+爆款文章。
很幸运,有澎湃、新京报和“我们视频”这样的严肃媒体,以及王志安等人的调查,最终指向了两个更严重的问题:消防的接警处警是否称职?小区在火灾防范方面是否存在过失?这才是真正有“公共性”的问题,是更有价值的问题,当然,也是更难以回答的问题。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没有回避这两个问题。关于消防的出警,给出了详细的时间节点,包括消防救援不力的原因,都有详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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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通报明确无误地指出了事发小区在消防上的不足:
消防还在那时实施灭火的过程中发现供水管网水压不足,遂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金星灭火。火灾扑救时间延长,与案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及消防供水设施运行不正常,致使供水管网压力无法满足灭火需求有一定关联。
▲灾难发生现场
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的表述非常谨慎,认为“上述情况不足以阻断莫焕晶本人放火犯罪行为与造成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故辩护人认为可以减轻莫焕晶罪责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什么意思呢?事实上,法院已经认定小区的消防设施是存在问题的,只是不能因此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而已。这个表述,当然是没有问题的。换句话说,即便小区的消防没有问题,可能也难以避免4人死亡的悲剧。
但是,对公众来说,这个被法院通报一笔带过的问题,却是事关中国亿万房奴安全的一个大问题。
莫焕晶这样沉迷赌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的保姆,毕竟是少数,把她们找出来绳之以法,就能让雇主们恢复安全感。但是,大城市的住宅小区,是否存在和事发小区同样的安全隐患,这却是一个更具普遍性也更让人焦虑的问题。
杭州的蓝色钱江小区,算是一个相当高端的小区,这个2014年建成的楼盘,目前房价大概为每平方米6.8万元。遇害家庭的男主人林先生不但事业成功,人也非常善良,直到最近,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说“没有对人性失去信心”。女主人也非常大方,曾经借给莫焕晶11.4万。
不管是在物质还是在精神上,这都是属于一个精英阶层的家庭。这个家庭和这个楼盘,足以代表最近20年中国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乐观又充满着希望。但是,一场大火,却足以毁掉一个家庭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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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家的悲剧,至少暴露了这个社会的三道伤口:来自意外的威胁,如何避免保姆放火这样的极端事件?公共管理部门的反应与处置能力是否到位?高层住宅一旦发生火灾,有没有足够的能力灭火?
判处莫焕晶死刑,只是抚平了公众的第一道伤口。作为中国的顶级城市,杭州消防的反应,只能说勉强称职,那么,很多比杭州落后的城市,又是否能够值得信赖呢?
▲城市消防演练现场
更重要的是最后一个难题:这起火灾暴露的高层住宅火灾处置缺陷,是一个普遍问题吗?这么高级的小区,消防设施供水尚且存在问题,那么,那些普通小区呢?
中国过去20年的经济发展,有一大部分是房地产业贡献的,一个个拔地而起的高层住宅小区,是最能代表当代中国的景观,那么,这些小区的消防设施,到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比如,由于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位严重不足,现在城市里很多小区(包括很多高档住宅小区)的消防应急通道都被车子挡住了,这其实是小区里的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却很容易被漠视,需要消防安检部门在日常加强巡查与督促整改。
我们只能把一平方米6万元以上的蓝色钱江小区的消防缺陷,也理解为一个意外,就像那么多保姆,却只有一个像莫焕晶这样的“恶魔”一样,大多数小区,和大多数保姆一样,都是值得信赖的?
如果我们不能这么相信,我们就会永远陷入不安。
*本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特色内容。
第二篇莫焕晶朋友圈:杭州纵火保姆首次发声:烧死林家4口 我始料未及|保姆纵火案|看守所|莫焕晶
专访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
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杭州纵火保姆告诉律师:烧死林家四口,我始料未及
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业主林生斌家的保姆莫焕晶于凌晨5点左右在客厅内纵火。最终,火灾酿成惨剧: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儿女,被大火吞噬,仅有莫焕晶从大火中逃脱。
事件发生后,引发全国高度关注,红星新闻也一直在持续跟进报道和关注。
▲火灾现场 图片来源见水印
今日(7月14日)下午,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接受了红星新闻的独家采访,他透露,自己是由莫焕晶家属委托,担任莫的辩护律师。他讲述了与莫见面时的细节,透露莫焕晶整个人情绪崩溃,并请求他“帮我在灵堂上,献一束花”。
这次见面中,莫焕晶对他表示,她并不是蓄意要谋杀林家人,她从未想过要烧死谁。
这是纵火案发生后,莫焕晶的首次对外发声。
▲事发后莫焕晶被警方控制 图片来源见水印
事件进展
受害者家属将成立基金会
致力于推动消防安全和保姆甄选
惨剧发生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28日受理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莫焕晶的行为已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于7月1日依法对莫焕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目前,莫焕晶被关押在看守所内。
7月12日,失去妻子和孩子的男主人林生斌通过微博发布消息,发愿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他在声明中写道,该基金会主要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
▲事发小区内摆放着死者生前的照片进行祭奠:死者是一位母亲和她的三个孩子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红星独家专访
犯罪嫌疑人莫焕晶辩护律师
“她连最基本的求生欲望都没有”
▲莫焕晶(上图左)此前常在朋友圈晒图,秀自己和其他雇主家人的照片
她说没想到会烧死人
让家人“别管我了”
今日(7月14日),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接受了红星新闻的独家采访。
党琳山称,7月7日,他已经去看守所见过莫焕晶第一面,他表示:“我们那次见面,主要是了解基本案情。案情的细节目前我不方便透露,一切以警方消息为准。”
谈到那次与莫焕晶的会面,党琳山叹气道:“她目前关押在看守所里,状态非常差,我感觉她整个人情绪是崩溃的。”党琳山透露,莫焕晶告诉他,林家一家四口(林家女主人、三个孩子)葬身火海的结果,是她始料未及的,火势蔓延至那么大,完全超出她的意料,“(那场大火)是一场意外,她说自己并不是蓄意谋杀林家人。”
律师称,林家人的死亡,让莫焕晶背负着巨大的精神枷锁,她在看守所,每天都被强烈的负罪感所折磨。
“她的状态不是特别好,连最基本的求生欲望都没有。”党琳山向红星新闻回忆起一个细节,透露关押在看守所已经半个月的莫焕晶,还没有与家人见过面。临走时,党琳山问她有没有什么话要带给家人时,莫焕晶只是淡淡地摆摆手,说:“没有,让他们别管我了。”
委托律师在灵堂献花
莫的家人无力支付赔偿款
律师党琳山回忆说,临走前,莫焕晶突然叫住自己,问他:“可不可以请你帮我在林家人的灵堂上,献一束花?”党琳山点了点头。
7月8日,党琳山手捧一束百合花,来到蓝色钱江小区,男主人林生斌当时不在。党琳山一开始并没有表明身份,他称自己将这束代表着莫焕晶无限悔恨的百合花,放在了灵堂上。
他与守在一旁的林生斌堂哥聊了起来,并互留了电话。党琳山透露,离开蓝色钱江小区后,她给林生斌的堂哥发了一条短信,表明了自己是莫焕晶律师的身份,对方并没有任何回复。
党琳山表示,他从莫焕晶的家人口中得知,莫焕晶多年来一直沉迷于赌博,家人一直在替她还赌债,所以也无法支付高额的赔偿款。
至于接下来要如何替莫焕晶辩护,党琳山表示:“案件目前还在审查阶段,(如何辩护)还没有明确方向。”
责任编辑:刘光博
第三篇莫焕晶朋友圈: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无权获得法律援助,请勿浪费国家财政拨款
王亚中律师法眼观世
带你领略四季的变幻,穿越拥挤的人潮
前天,亚中撰文《杭州保姆纵火案,山雨欲来风满楼 | 角力一:辩护人之争》,提到了即将展开白刃争夺战的辩护人资格问题。今天上午,律师党琳山发表微博称:他和何兵教授八点多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莫焕晶,被看守所拒绝安排会见,理由是:莫焕晶已经有两名律师了!已经有两名律师了!!有两名律师了!!!
这个消息,对得到莫焕晶承诺永远不解除其委托的党琳山律师来说,无异于五雷轰顶。党律师很想进到看守所里亲口问问莫焕晶,是不是真的解除了对党的委托,另行委托了其他人。可惜看守所大门紧闭,打死也不让进,虽然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持所函、委托书、律师证即可会见,看守所和法院没有任何权力阻拦,可惜的是,国法没有家法好使,杭州山高皇帝远,县官不如现管。法律在潜规则面前,不过是废纸一张!
如果莫焕晶真的有了两名新辩护律师,这两位律师是谁?能否公布出来,让大家认识认识。对于这样举世瞩目的重大案件,也请两位新上任的辩护律师说明一下情况,到底是如何取代被告承诺永不解除其委托的党琳山律师之位置,荣登莫焕晶最新辩护人之宝座的。委托过程是否合规,委托手续是否合法,敢不敢和党琳山律师及何兵律师一起坐到莫焕晶的面前公平竞争,让莫焕晶挑兵挑将亲手选定。
古有挟天子以令诸侯,概因假传圣旨也。今日之杭州中院,虽然不一定是假传莫焕晶的意思,但若不让党琳山和何兵两位律师面见莫焕晶问个清楚、死个明白,则免不了背后威逼胁迫之嫌。
亚中刚刚写到这里,忽见朋友圈里传来消息,杭州中院对莫焕晶的辩护人问题作出了回应。
回应称,莫焕晶已于12月27日向杭州中院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院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莫焕晶提供辩护。12月29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位律师前往杭州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莫焕晶,莫焕晶同意该两位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回应还称,2018年1月5日下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兵通过杭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提交了被告人莫焕晶之父莫某某签名的代为委托辩护材料。鉴于莫焕晶先前已明确表示接受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为依法充分保障其获得辩护的权利,我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八条之规定,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依法处理。
这个回应很及时!为杭州中院鼓个掌!本来亚中写的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莫焕晶的天问:我的辩护律师,他娘究竟是谁》?不料文章还没写完,杭州中院的情况通报就出来了。说准备在法律援助律师和被告人家属委托的律师之间进行选择,让莫焕晶本人决定。
要我说,这还选择个蛋啊。《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要我说,这还选择个蛋啊。《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点明经费来源: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