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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一】: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2014工作安届毕业班教学排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2014届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各位毕业班同学:
为了保证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各同学安排好学习及其它工作,现将毕业班本学期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同学遵照执行。
教师资格证书办理事宜需按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其它各项工作如有调整,教学部将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教学部网站(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二】: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 荣誉称号包括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
第二章 学习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五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治学态度严谨,遵守课堂纪律,各科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
第六条 参评对象: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毕业班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进行奖励。
第七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
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800元/人/学年;
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8%;奖励金额为400元/人/学年;
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年。
第八条 学习奖学金综合测评总分为课程加权平均分和二级指标分的总和,满分100分。即学习奖学金综合测评总分=课程加权平均分×80%+二级指标分。
第九条 课程加权平均分=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由班主任和学习委员一起审核计算。课程包括本专业应考的所有专业课、公共课,不包括选修课;不及格
课程按实际分数计;考查课程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折算为90、80、70、60、50分纳入测评。有缓考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年综合测评;考试作弊课程以0分计。
第十条 科学文化素质总分等于二级指标分。二级指标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0分,各院(系)制定评分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后,由班主任和班测评小组从下列几个方面评定(除特别注明外,同一事由不重复加分):
一、职业技能5分。评价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况,如(包括但不限于)考取律师证等。不同的资格证可累加统计,最高分为5分。
1、语言技能。评价学生的汉语普通话和英语等级情况。根据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评通过不同的等级加0.05--0.2分;本专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三、四、六级考试取得不同的成绩加0.2—0.4分;此项加分不累加,可按最高分在不同的学年重复统计;专科学生通过英语三、四、六级,分别加0.2分、0.3分、0.4分;本科学生通过英语四、六级,分别加0.2分、0.3分。(每年均加);普通话通过一甲、一乙、二甲、二乙,依次加0.2分、0.15分、0.1分、0.05分。
2、计算机技能。评价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情况(得分不累加)。可按最高分在不同的学年重复统计。www.shanpow.com_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
计算机过全国一级加0.15分.过高校一级加0.1分,过全国二级加0.25分,过高校二级加0.2分,过全国三级加0.35分,过高校三级加0.3分,过全国四级加0.45分,过高校四级加0.4分。(同类取最高分)
3、职业技能。评价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况,如考取教师资格证、律师证、心理咨询师证等(不同的资格证可累加统计)。此项加分可在不同的学年重复统计。
1、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考取程序员及其它类似称号者加0.5分,软件工程师及类似称号加0.8分。(其它专业学生考取分别加0.3分、0.5分)
2、统计学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学生考取会计资格证加0.4分。(其它专业学生考取加0.3分)
3、学生自主考取其他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加0.3分。
二、学科竞赛10分。评价学生参与院(系)以上各类学术、科研等竞赛情况,如(包括但不限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奖者需提交证书原件,上交至辅导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加分)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者依次加3.0分(全国一等)、2.5分(全国二等)、2.0分(全国三等)、1.5分(省级一等)、1.2分(省级二等)、1.0分(省级三等) 、0.6分(校级一等)、0.5分(校级二等)、0.4分(校级三等)。
2、经校批准的科研立项,项目完成者加1分,多人合作按合作权数分别加分,研究成果发表者可依据其它类似条例加分。
5、参加“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依次加3.0分(全国一等)、2.5分(全国二等)、2.0分(全国三等)、1.5分(省级一等)、1.2分(省级二等)、1.0分(省级三等)、0.8分(校级一等)、0.7分(校级二等)、0.6分(校级三等)、0.5(校级优秀奖)。(同一作品获奖,取最高奖加分)
三、创新能力5分。评价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市以上正式报刊(不包括增刊和论文集)发表学术科研论文,根据报刊级别和作品数量加分,最高为5分。(基础分为2分)
1、通过自己的学习和研究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性论文,在市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加1.5分,在国际性、权威性刊物上发表的加3分.
2、在院刊发表一篇专业学术性论文者加0.4分。(院刊编辑部)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1、因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受到处分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0学时以上者(以校级、院级、班级总记载为准);
3、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一学年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其余专业一学年内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第五章 社会活动奖学金
第十二条 社会活动奖学金是给予思想进步,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及日常行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的一项综合奖学金。
第十三条 参评对象: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毕业班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 社会活动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
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400元/人/学年;
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8%;奖励金额为300元/人/学年;
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年。
第十五条 社会活动总分包括基础分和二级指标分,满分为100分,即社会活动总分=自评分+二级指标分。
第十六条 自评分按优(30分)、良(25分)、中(20分)、合格(15分)、差(10分)五个等级,由学生本人根据本院(系)测评细则,对上一学年的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后自我评分。
第十七条 二级指标分最高分为70分,各院(系)制定评分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后,由班主任和班测评小组从下列几个方面评定(除特别注明外,同一事由不重复加减分):
第十八条 评分基本标准
1、思想道德表现5分。评价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表现,以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情况。(所有同学都以5分为基础分)
1、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扰乱秩序、损坏公物等违反校纪校规者,未构成处分,视情节轻重减0.8--1.6分。(按通报批评)
2、凡受院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分别减1.0、1.5、2.0分;受校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减2.5、3.0、3.5、4.0、4.5分。
3、一次夜不归宿者扣0.8分,一次晚归者扣0.4分(22:30后)。
4、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者,每次扣0.2分。
5、旷课一学时减0.2分(旷课一次2学时),迟到一次扣0.1分;旷操一次扣0.1分。
2、政治理论学习5分。评价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情况(如参与党章小组、党校、团校学习,递交入党申请,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等)。(以3分为基础分)
1、凡校、院组织要求参加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未经请假缺席者每次扣0.3分,请假缺席者每次扣0.1分。各班组织委员应做详细的记载,以便在综合测评的时候有据可依。
2、班上同学参与党小组讨论、党校、团校学习不加分;党校、团校优秀学员加0.2分,党校、团校未结业者扣0.2分。www.shanpow.com_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
3、校院里要求班里一部分人去听报告时,每次加0.1分。(1分封顶)
3、宿舍文明建设情况10分。评价学生在宿舍的文明、卫生以及按时归寝等情况。走读生不加分也不扣分。(以5分为基础分)
1、校艺术节期间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或“校优秀新生寝室”或“校卫生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5分(后勤部)
2、院艺术周期间被评为“院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0.3分(同时获院、校奖不累加)(后勤部)
3、获“学风文明寝室”称号室员每人加0.3分。(学习部)
4、校院日常卫生检查评出的优秀寝室加0.1分。被校、院评为“脏、乱、差”或“不合格”的寝室,每次室长扣0.3分,室员扣0.2分。院与院之间组织的活动(如互查),加分情况和院日常检查的加分情况一致。(后勤部)
5、无故不参加卫生检查者每次扣0.4分(仅针对后勤委员)。(后勤部)
6、寝室内发生争执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批评的室长扣0.5分,室员扣0.3分
4、社会实践活动20分。
A、社会实践活动及征文投稿10分。学生参与社团、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及征文投稿等活动情况。(以5分为基础分)
1、班级社调小组成员加0.3分(按学期加),要求交的调查报告下载者扣0.3分。(团总支)
2、按质按量按时交调查报告者每人加0.1分(团总支直接下发名单到各班,社调组委写报告同样加分),不按时交者不加分,获校级以上奖励者依次加0.8分(一等奖)、0.7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5分(优秀奖),获院级奖励者依次加0.45分(一等奖)、0.4分(二等奖)、0.35分(三等奖)、0.3分(优秀奖)(此项不累加)。获“优秀实践服务团队”成员加0.3分,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0.5分。
3、参与校级派发的调查活动加0.1分,参与新生班级社调理论培训者加0.2分。
4、校广播台播出一篇稿件者加0.25分(运动会期间广播稿不加分)。
5、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15分。
6、凡上交到院里的文章,非专业学术性文章每篇加0.1分(以团总支和院刊编辑部统计结果为准),0.5分封顶;专业学术性论文,每篇加0.2分(以院刊编辑部统计结果为准),0.6分封顶。通讯员发表通讯稿除外,在院刊发表一篇非专业性文章者加0.25分。在院网页或校网页上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15分 (0.45分封顶)。在校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35分,在校外刊物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5分。 (团总支和院刊编辑部)(非学术性文章的获奖加分根据实际情况报监察委员会统一审定加分)
B、职业技能活动10分。(以5分为基础分)
1、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者加1分,华中地区竞赛0.5分,校级竞赛 0.4分。(获奖者在此参赛分数基础上双倍加分)
2、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者加0.8分(国家级答辩)、0.6(省级答辩)、0.4(校级答辩)、0.2(院级);获奖者依次加4.0分(全国一等)、3.0分(全国二等)、2.5分(全国三等)、2.0分(省级一等)、1.7分(省级二等)、1.4分(省级三等)、1.2分(校级一等)、0.9分(校级二等)、0.7分(校级三等)、0.5(校级优秀奖)、0.2(院级优秀奖)。(每年度按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
3、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者依次加1分(国家级答辩)、0.8分(省级答辩)、0.5分(校级)、0.3分(院级)。(不累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多人参加按合作权数表计分)
4、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者加0.2分。
5、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未获奖者加0.2分;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者依次加3.0分(全国一等)、
2.5分(全国二等)、2.0分(全国三等)、1.5分(省级一等)、1.2分(省级二等)、1.0分(省级三等)、校级奖加0.8分(一等奖)、0.7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5(优秀奖)、院级奖加0.5(院级一等)、0.4(院级二等)、0.35(院级三等)、0.3(院级优秀)。(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团总支)
6、辩论队参加院级表演赛加0.2分,参加校级表演赛加0.3分,参加校辩论赛未获奖加0.4分,获奖的依次加0.8分(冠军)、0.7分(亚军)、0.6分(季军)、0.5分(优秀)(此项不累加),获最佳辩手称号加0.4分,最佳思辨辩手加0.35分,优秀辩手加0.3分,获院优秀辩手加0.25分。(辩手称号取最高加分,参加不同级别表演赛可累加)
7、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大赛未获奖者加0.2分,获院级奖依次加0.6(一等奖)、0.5(二等奖)、0.4(三等奖)、0.3(优秀奖);校级依次加1.1(一等奖)、0.9(二等奖)、0.8(三等奖)、0.7(优秀奖)。(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8、参加院组织的普通话演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0.2分。校级依次加0.8分、0.7分、0.6分、0.55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9、院级宣传工作方面的竞赛(如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绘画等)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35分、0.3分、0.25分、0.2分,校级依次加0.6分、0.5分、0.45分、0.4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10、参加CAI课件制作大赛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0.2分,校级依次加0.8分、0.7分、0.6分、0.55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11、参加院社会实践调查知识竞赛:获院级奖一次加0.3(一等奖)、0.25(二等奖)、0.2(三等奖)、0.15(优秀奖)。
12、参加新青年小说大赛获院级奖依次加0.4分、0.3分、0.2分,校级奖依次加0.7分、0.6分、0.5分,获省级奖依次加1.0分、0.9分、0.8分。
13、其他未写入本细则的竞赛根据比赛的规格参考本细则经由班级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加分,获奖者双倍加分。
5、干部任职表现8分。根据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包括寝室长、班委会、团支部、院系学生会、院系团总支、校学生会、校团委、楼委会等任职干部,任职半年以上)的任职情况。一学期内多项任职者,按其所加分数从高到低依次×1,×?,×?,??,以此类推,再取其和。
1、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满半年者加2.8分,校干事加1.3分,党支部成员加1.3分(组织党校学习的学期另加0.3分), 班级班长加1.8分,团支书加1.8分,监察委员加1.6分,副班长及其他班干加1.3分,寝室长加0.5分,楼长加1.0分,校广播台播音员、编辑加1.2分(按学期加分)。副班主任加2.2分(一学年)。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三】:【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排名】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特色专业-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
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是经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湖北师范学院按教育部要求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估验收。教育部代码为13256,湖北省招生代号为4657。学院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桂林南路,东邻磁湖,西依柯尔山,南视古矿冶,北接人民广场,自然景色得天独厚,人文景观优雅灵秀。校园现有面积200余亩(规划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有价值千万元的仪器设备,有百兆出口的校园网。图书、电子文献资料丰富,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依托湖北师范学院办学,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专科为辅,适当兼顾其他层次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依托湖师、相对独立、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秉承湖北师范学院“诚、毅、勤、敏”的优良校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人文思想和素质教育,强化英语、计算机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经济全球化和基础教育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善创新、外向型的高级人才。文理学院的学生享有湖北师范学院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凡学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发毕业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发展需要,有较高办学水平、现代化办学设施和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一流综合性高等学校。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是一所新体制大学,具有灵活的办学机制: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与湖北师范学院实现全面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从湖北师范学院选聘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学位、高职称的教师任教。 以教学质量为生命,考研、就业、专升本分类分班教学,根据市场需要开设专业,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数字化、个性化教学体系。改机关行政职能为服务职能,设置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后勤工作部,一切为教学服务,一切为学生服务,实行人性化、民主化管理,营造"温馨"的校园。走开放、联合的办学新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有不为而有为,在自身层次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面对机遇与挑战,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将继承湖北师范学院的优良传统,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在竞争中求发展,在改革中求发展,
在开放中求发展,用新的教育办学理念和新的办学机制,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网站: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四】: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范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作为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训练,也是衡量我院本科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与时间安排
1、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2、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学思维、科研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综合归纳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阅读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表达能力。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内容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前期准备、开题报告、论文(设计)研究、论文撰写与修改、论文答辩、成绩评定、优秀论文评选等程序。
5、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书下达应在第7学期末完成。第8学期进行开题报告、论文(设计)研究,撰写和答辩,实际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7周。第8学期的中后期(5月底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任务书
1、选题应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符合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选题应尽可能与社会生产、科研工作等实际任务相结合。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
3、各专业应在第七学期第十二周前后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拟定参考选题,并在网上公布参考选题。参考选题应有一定的学术和社会应用价值,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选题更新率应不低于80%。提倡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立项及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自主选题。
4、选题程序。参考选题公布后,学生在网上选题,指导教师选学生,经各专业主管教学领导审查通过后,由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公布选题结果,根据选题结果填写《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5、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对论文(设计)研究内容及目标应有明确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更改选题,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
1、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查阅文献、收集资料、熟悉研究的相关背景,对已选题目的研究条件进行论证。学生应主动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准备情况,教师提供指导,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按开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写出研究综述与开题报告提交指导小组(或指导教师)审核。
2、各专业应统一部署,由教研室具体组织,成立指导小组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集中开题指导。指导小组(或指导教师)从文献阅读量、材料收集、调查或设计方案、研究方法与手段、前期准备情况、论文研究计划等方面认真审核开题报告,并签署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
3、同意开题的可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准备不充分的学生不准开题,应重新准备。
4、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到一半时,各专业要统一安排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应从学生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论文初稿或框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评价。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应提出警告、限期整改,以保证论文质量。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组织
1、答辩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工作应在各专业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各专业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专业或方向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应并以公开方式进行。每一答辩小组,可设答辩小组主席1人,成员2—4人(不含秘书),秘书1人(负责答辩时记录)。
2、答辩小组的职责。(1)根据评阅人意见进行答辩资格形式审查,答辩资格形式审查未获通过的不得安排参加答辩。(2)安排答辩程序,全程参与答辩过程。(3)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3、答辩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定稿送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做出是否同意答辩的结论。在准予参加答辩后,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评阅表和毕业论文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4、答辩中,学生简要陈述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约10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环节不得少于10分钟。答辩过程中,记录人应认真填写《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供评定成绩时作参考。
5、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向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答辩情况和答辩成绩评定结果。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与成绩管理
1、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评价包括:选题的意义、文献查阅、研究成果、数据处理、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计算机应用等多方面衡量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
2、成绩评定在答辩工作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举行专门会议按《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逐项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各专业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组织二次答辩,经答辩综合小组讨论确定最终成绩。
3、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在《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中评定。
第六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与档案管理
1、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后,各专业应从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PDF文件(利用Word文档由Acrobat软件转存)至交教学工作部,教学工作部将进一步择优结集出版。
2、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含纸质文本和单一的PDF文件)经教学工作部审核后送交学院图书馆进入《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馆藏目录》,同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
3、毕业论文(设计)正本一式三份,一份由院本部各系留存备查,一份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任务书》、《开题报告》、《学生工作日志》、《教师指导日志》、《答辩记录表》、《中期检查表》、《论文评审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正本一起,经各专业整理后归入各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最后统一交至教学部集中保存。
4、毕业论文(设计)的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评审表》、《答辩记录表》、《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学生工作日志》、档案袋等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印发或网上下载填写。
5、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没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准予毕业。可在半年后申请随下一届补做一次,相关费用自理。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答辩合格后,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院、专业、教研室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严把质量关,各级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工作部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和各环节质量标准。
2、落实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预算。
3、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选题、指导教师安排、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抽样分析毕业论文质量,总结交流经验,编印优秀论文集。
5、组织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向学院图书馆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入选《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馆藏目录》进入图书馆馆藏。
各专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
2、负责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难度、条件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动员,工作任务的布置。
3、负责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二次答辩,确定最终成绩。
5、评选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作好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职责,及时研究和处理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做好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职责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有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各专业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教学工作部备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经各专业领导小组同意,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
4、指导教师的职责: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指导学生完成任务书的填写,审定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记录》。
(2)指导学生阅读、收集、查阅、检索与课题有关的文献资料。指导学生进行实验研究、社会调查或设计创作,负责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设计材料、仪器药品、元器件及其它完成
论文(设计)工作的必备条件的宏观准备和微观指导。
(3)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应让学生既参加总体方案论证,又有符合工作量要求的独立完成部分。
(4)每周检查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工作日志》,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并作相应的修改指导,按院系总体时间安排参加论文中期检查。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客观公正地写出评语,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主动与指导教师讨论论文研究工作,虚心接受指导教师(辅导教师)的指导,保证论文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学生应认真查阅文献,进行选题论证,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任务书》和《开题报告》。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查阅文献、收集资料,采集数据,进行实验或调查,填写《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工作日志》,定期送指导教师进行评阅。
4、按进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层次清楚,语言表达规范,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数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或部分抄袭他人成果。www.shanpow.com_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教务系统。
5、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要求。文科专业毕业论文正文部分一般不少于8000字符,理(工)科不少于5000字符。音、体、美等专业可视情况酌减,各专业有更明确规定的按各专业规定执行。
6、学生应认真阅读我院《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与格式规范》,严格按该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文档和PDF文档。
7、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不得无故不参加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因故请假,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各专业主管领导审批。无故缺勤二周以上者,取消参加正常答辩资格。
8、爱护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各类使用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9、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纸张、打印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严格按照《湖北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