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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一】:成 绩 更 正 申 请 表 - 欢迎来到南通大学教务处教务科首页
成 绩 更 正 申 请 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分别交开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
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二】: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说明12
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一、 基本情况说明
毕业设计是实现大学本科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使学生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加以综合、融会贯通并进一步深化和应用于实际的一项基本训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为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的基本训练过程。
为了使我校毕业设计的管理工作带来便利,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参与开发了南通大学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使教师、学生和管理部门都能够方便地利用该系统完成毕业设计管理任务。
目前该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如在使用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大家予以谅解,并及时和实践科联系。
二、 系统功能介绍
该系统主要包括教师模块、学生模块、教务员模块及管理模块。 系统主要功能有:
(1) 教师、学生个人信息维护; (2) 教师指导课题的申报、维护; (3) 学生选题;
(4) 指导老师录取学生;
(5) 指导老师所指导毕业设计的相关文档的上传与下载; (6) 教学秘书各类相关信息的汇总、查询、维护、输出等。
关于模板下载:
本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的所有相关文档(立题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翻译、成绩评定表)都提供模板下载并可保存在服务器上,方便教师的管理。下载的模板在通用模板的基础上自动加入了教师姓名、课题名称、学生姓名等信息,以便保证文档中的基本信息始终一致,准确无误。各学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管理要求在下载的模板上进行修改,注意:不要改变下载模板文件的“文件名”,否则,如果上传的话,就会出错(服务器会检查文件名是否准确,以防止上传了别的文件)。
关于用户角色:
系统用户按角色管理,用户角色有教师、学生、教务员、各级领导等。教务员角色由教务处设置,其他人员角色由各学院教务员设置。
用户登录后,系统根据用户的角色,提供相应的可用功能菜单,该用户其他不可使用的功能菜单设为灰色。
系统工作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 教师部分
1、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获取。登录后,请教师完善个人信息。
教师的用户名为7-8位,学院号+教师号。如教师跨学院指导学生,则需用学生所在学院的学院号+教师号在学生所在的学院注册。www.shanpow.com_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2、教师相关
教师报题
首先请指导老师填写个人信息,以便学生了解、联系。
请指导老师在学院规定的报题时间内报题。
报题注意事项:
(1)尽量将课题要求、题目简介等填写完整,这些信息可在“模板下载”菜单下自动合成到立题卡中。
(2)教师报题时可预约学生,但要提醒学生,学生仍然要参加选题,并且在选题时要将预约的题目放在第一志愿,教师在录取阶段可根据预约情况和学生实际选题情况录取。 (3)对报题信息可随时进行修改、维护。
(4)报题时间截止后,考虑实际情况,仍然可以对课题进行修改,但不再可以删除。
3、题目维护
可对所报课题进行修改和删除以及预约学生等操作,但在学院设置的结束时间后就不可删除题目了,但可以修改题目。
4、录取学生
学院将设置一定的时间段供学生选题,每个学生可以选三个志愿,这三个志愿为不同的教师。
学生选题后,学院将设置三个时间段供教师录取一、二、三个批次的志愿,如不在录取时间段,则不可录取。
如在相应的录取时间段,则将显示该志愿时间段可供录取的学生列表,供教师录取。 最终仍有未被课题录取的学生由教务员统一分配课题。 这是第一志愿录取时的界面:(红字显示当前所处的时间段)
这是第二志愿录取时的界面:(红字显示当前所处的时间段)
5、模板下载
该项可以将课题申报时的信息、所选课题的学生名单、教师名单等结合学校的母版自动生成相应的文档模板。
下面是通过模板下载自动生成的立题卡,红色圈中的内容是系统自动填入的。其他文档的模板下载也将自动填入相应信息,供教师和学生在文档模板上完善其他内容。这些通过模板下载的文档完成后,教师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指导老师通过“文档管理”菜单项,将相应文档上传至服务器,后上传的文档自动覆盖先前上传的文档。
6、文档管理
该项提供为指导老师提供了教师本人所指导的毕业设计相关的所有文档资料的上传与
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三】: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教研课题)立项建设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项目研究的水平和实践效益,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依据国家、省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研课题着眼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本校教学改革与发展实际中存在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问题,推动教育工作者在办学思想、办学定位、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性研究,从实际中总结提炼成果,并在实践中检验验证,探索形成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由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承担的教育部、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下达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进行管理,一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范围。
第四条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贯彻“科学、公正、自主、高效”的原则。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具体指导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交流及宣传;教务处对校级及以上教研课题进行综合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制定院级教研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负责院级教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结项等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为教研课题的研究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好宣传、推广和应用。
二、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 校级教研课题分为学校指定立项课题和学院推荐立项课题两类。学校指定立项课题致力于研究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出现的重大改革课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采取指定委托或公开招标的形式,由学校认定立项,指定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少量子课题,项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院推荐立项课题主要是对学院(系)某个具体或局部问题进行研究与探索,应与人才培养、课程教学密切相关,可分为课程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新思路、新观点、新方法等的研究;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的研究;学科专业建设的经验总结、体会和方法的研究;人才培养目标、模式的研究;教学管理与实践的研究;课程教材建设与研究等,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时间开始起算。
第六条 为保证校教研指定立项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课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仅限1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项目,课题参与人员不超
过6人,每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学院推荐立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主持校教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同级别新项目。
第七条 校教研课题每年组织申报,自发布申报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受理各学院(系)的课题申报。各学院(系)按照规定限额指标,在当年已立项的院级教研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并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申报校级教研课题的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所在部门对申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诺提供相关的研究条件,加盖公章,向教务处推荐。
第八条 校级教研课题严格按照学校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学校审批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教务处根据教研课题的性质、目标和本校的实际,在充分尊重各学院(系)自主评审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方式和初评程序进行初审;学校聘请专家成立项目评审组对初审后的项目进行评审,以无计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拟立项课题;教务处对通过的拟立项课题进行审核、汇总,网上公示一周;教务处形成立项意见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报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并行文公布。
第九条 课题审核和评审的基本标准:
1.课题注重实际应用。选题应对针对我校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或拟解决的具体问题确定研究方向,着重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开展具有创新、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改革与实践研究。
2.课题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课题承担者能准确把握本课题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研究思路清晰,观点明确且有创造性,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课题研究预期有良好的教学效果,成果有公开发表、使用、推广或供领导决策参考的可能。
5.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经费预算合理。
6.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三、管理与经费
第十条 学校教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是全部教研课题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学研究科是教研课题具体管理科室,负责组织校级教研课题立项、结题验收和综合管理。学校指定立项课题由教务处负责项目指导和鉴定工作,学院推荐立项课题由各学院(系)负责具体管理。各学院(系)应把教研研究纳入本单位教学工作整体规划,建立教研课题日常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做好课题自我管理。
第十一条 教研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中期报告制度。立项后1个月内,课题主持人应填写《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合同书》,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组织开题报告,经申报人、所在部门和教务处盖章后生效。课题主持人应及时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报告书,主要就课题研究进度,课题组成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报告。教务处将视课题完成周期,适时对各类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对不按规定报送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将中止课题研究和拨付经费。www.shanpow.com_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
6.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其中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未结题的,撤销立项资格,个别未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的,要酌情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教务处对申请变更事项经研究后及时予以回复。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承担课题的学院,其所有课题最终完成率低于80%的,将减少申报新课题的数量;低于50%的,取消学院下一年度的校级课题申报资格。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的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6.已在其他申报课题单位申报该课题;
7. 研究成果未通过第一次验收,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第二次验收;
8.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的课题,将追回所划拨的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十四条 学校将给予校级立项课题适当的经费资助。对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上级拨付研究经费学校给予1:1配套;对上级未拨付经费的立项项目,学校按上级同类级别项目研究经费标准资助。每个课题均预留5%的资助经费,用于课题申报评审、结题验收等管理费用。
第十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在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按计划统筹使用。课题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教务处和财务处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责。
第十六条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资料费(包括抄录、复印、打印、购买图书资料及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国内调研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会议差旅费;为完成项目而举行的小型会议经费;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出版费;低值耗材费;成果鉴定费。
第十七条 对不按规定按时报送课题研究检查进度报告的课题,将缓拨经费;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中止的课题,将停止继续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全部款项。对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撤销的课题,追回已拨付全部经费。
四、验收与结题
第十八条 凡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课题,都要进行成果验收,指定立项课题必须进行成果鉴定,其它课题,也可申请成果鉴定。学院应将结题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第十九条 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结题研究报告(题目统一为《〈**********〉课题研究报告》),需鉴定的课题要提供《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鉴定书》。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学院填写结题汇总表(1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教研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案例、实施方案、教研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www.shanpow.com_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教研其它成果和附件包括:①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②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附光盘和使用情况证明;③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需鉴定的课题必须由5-7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鉴定专家在认真通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
第二十一条 如课题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吸收采纳,课题组负责人可申请免于鉴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课题验收的标准和内容:
1.课题成果是否达到了课题预期设计要求;
2.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是否科学并具有新意,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如何;
3.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4.研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手段是否正确、先进;
5.研究成果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6.课题研究尚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尚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课题组在三个月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验收,若重验收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学院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结题情况进行审核。项目结题应具备以下条件:1.课题主持人按课题申报计划完成了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2.教研课题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了1篇(本)以上与课题相关的教研论文(著作),对特殊的实践性强的课题,经专家组评议不便发表论文的例外;
3.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第二十四条 通过验收或鉴定的课题,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有关结题手续,向课题负责人颁发《南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证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与学校社科类科研项目及成果享受同等待遇。
五、成果的宣传与推广
第二十五条 校教研课题的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出版(发表)或交流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标明)课题类型。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各课题组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宣传推广渠道,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及措施,提供给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发挥其在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不定期对通过结题鉴定的教研课题成果进行汇编,积极协助优秀成果的出版。对取得优秀成果的教研课题优先推荐申报学校、省(部)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比。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四】:南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合同书
南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合同书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来源: 审批经费: 委托部门: 配套经费: 课题负责人: 承担部门: 课题组成员:
根据《南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签订本合同。
一、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提交成果的形式、数量、使用范围以及效益分析等
三、经费概算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合计费用:
四、课题起止时间及年度计划内容
五、课题负责人必须按时向教务处提交进展情况报告。
六、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必须到教务处办理有关结题手续,及时提交结题申请书、课题
研究报告、课题成果鉴定书及合同规定的研究成果。
七、由于各种原因课题不能继续进行时,课题负责人应向教务处提出报告,说明原因,终止
该课题,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本项目的其他管理按《南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部门、承担部门、课题负责人各执一份。
委托部门: 承担部门: 课题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