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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考语文散文阅读练习
初中语文阅读练习题
一.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的题。(16分)
乡 情 陈德才
①凡少小离家的人,都有一份永远也化不开的浓浓的乡情。故乡的那棵挂着一丛丛嫩绿榆钱儿的大榆树,那片成群鹅鸭浮游欢叫的清水塘,那个与小伙伴儿捉迷藏的打谷场,那条夏日里去游泳、摸鱼的弯弯曲曲的小河,都构成了人们一个个最美丽的梦境。
②古诗云:(甲)许多动物都有一种对自己出生地的深深依恋,差不多已经构成了一种本能。人作为具有思想感情的高等动物,赋予这种本能以更多的社会性,将其提升为对故乡这块热土的深切执着的爱。一个人喝着家乡的水,吃着家乡的五谷杂粮,在乡亲们的眼皮底下一点点长大;在家乡的小学校里认第一个字,读第一本书; 从家乡的田林山水开始,逐渐认识和走进这个神秘而广袤的世界。于是,对故乡的爱, 就在这一过程中很自然地滋生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有着任何其他情感所难以比拟的深厚根基。
③乡情总是离不开童年的回忆。童年时的所见所闻和遇到刺激,在一个人大脑皮层中形成最初的沟回,打下最深的烙印。天地间走来一个小小的我,没有功利的权衡,不需要礼仪的拘谨,高兴就笑、就跳,不高兴就哭、就闹,何等自然纯真,洒脱无羁,世界万物都散发出天真烂漫的气息,使童年的岁月宛如一首无尽延伸的诗。人过中年,再也找不回儿时对陌生世界的那种新奇感,找不回那种全神贯注和真诚纯洁的目光。因此,人们怀念故乡,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自己纯真无邪的童年的怀恋,是企图追回生命中失落的那一段无比珍贵的时光。
④(乙)对于流寓他乡的游子,一句乡音就足以令他热泪盈眶,心起波澜。对故乡的爱,是(丙),是对生命春天的珍惜,是一个人最真诚炽热的感情。其实,什么叫祖国,就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放大,就是自己生命系列的
源头。海外华侨以及外籍华人,都是“中国老乡”,他们对祖国的刻骨铭心、永无停歇的挚爱,就是乡情的凝聚与升华。
⑤尽管远在异国天涯,游子们都有一种回故乡探访的永恒冲动,向往着(丁)的难得体验。但是,如果经过苦心筹划,有一天你真的回到阔别已久魂牵梦绕的故乡,在夙愿得偿、感叹唏嘘之余,也一定会有一种很强烈的陌生感和失落感:再也找不到那熟悉的小路、熟悉的杨树林,小河也不再那样宽阔、那样富有生气。其实是一切中年之后回乡的人都会产生的一种典型心境。这不仅仅是因为白云苍狗、世事沧桑,还由于当年的小孩已长成大人,衡量外部世界的尺度不同、心境也变了。因此,故乡只能停留在回忆中,驻守在梦境里,在现实生活中将永难寻觅。
⑥乡情是一杯酽酽的茶、醇醇的酒。如果经常地品一品,就会在眼前时时闪现家乡父老殷切的目光,就会保持更多的质朴与真诚,就会保留一份永恒的平民情结和赤子之心。
1、文中甲、乙、丙、丁四处括号里应引用的句子各是(2分)
甲 乙 丙 丁
①“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鬃毛衰。” ②“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③“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④“绿叶对根的情意。”
2、在第②段的横线处再续上两句话,使之与前面的句式相似、内容相吻合。(3分)
答:
3、从对自己出生地的依恋方面来说,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不能抄原文)(3分)
答:
4、人为什么会怀念故乡?根据文意,谈谈你的认识。(3分)
答:
5、(1)第④段划线的句子中的“斯”是什么意思?这句话如果换个表述法,你怎么说?(3分)
答:
(2)第⑤段中说:“故乡只能停留在回忆中,……,在现实生活中将永难寻觅。”为什么?(2分)
答:
天堂的灯
2006年7月3日,星期一。洛阳市浅井头中学特别批准:允许初一(2)班的女生胡艳艳来校上半天课。这是已经停学三年、患再生性贫血停治三个月、奄奄一息的胡艳艳最大的幸福了。
胡艳艳家穷,母亲早逝,她和捡破烂的父亲相依为命。艳艳9岁才上学,小学几年,她品学兼优,获得过市级和省级各类大奖28次。为了上学,她成了最苦累也最快乐的孩子。她必须抢课堂之外的所有时间干活,只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多捡点垃圾。可惜,15岁时,胡艳艳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时,医生护士没能禁绝她在病床上继续她的学习,同学们来当“二传手”复述课业,老师们也每个星期轮番到病房为她补课,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读完了小学并考上了初中!她还发表过不少文学作品,最大的理想是“把自己的生命之火化作一篇篇温暖人间的诗文”。
家里太穷,社会各界捐助的钱,让她的生命在不断输血中延长了三年,已经算是奇迹了。几天前,一向坚强的胡艳艳哭了,她嘤嘤地说:“爸爸,我很想回学校上一堂课……”爸爸立即去学校。学校惊动了,校长当即就落泪,特意批准她上半天学!八个女生用手臂交织成特殊的“担架”,把胡艳艳架进了校园。到校,离上课还有十多分钟,每间教室都有欢迎她的队列,还有“艳艳你好”的彩旗!一走进校园,每个人眼前的风景都有前所未有的新意——花坛、雕塑、操场、小果园,那棵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树,还有图书室、教学楼、宿舍楼、教室。
上课铃响了。看似正常中的震撼与悄然转变:人们都比往常认真了,亲近了,默契了。老师含泪的微笑,同学们端正的坐姿,就连校园清洁工也格外勤奋起来,一遍又一遍擦洗花坛的池壁栏杆!艳艳在靠前正中的位置坐好,笑着,但仍是没忍住,泪水撒在了桌面上——幸福的泪、疼痛的泪,留念的泪……
这节课,是老师特意安排的,艳艳最喜欢的作文课。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作文题是:《今天》。
同学们都含着泪在写,包括平日最讨厌作文的同学。
“我有许多‘今天’没能做到最好。今天,我又回到学校了,这里是我的天堂……” 胡艳艳在本子上一字一字的写,很重很慢……
胡艳艳的作文没有写完。她写的最后一行字是:我真想做一盏灯,挂在这人间天堂的上空……她晕倒了。送医院后,由学校发起,一场来自四面八方的义捐又自发形成,但,艳艳生命的火焰已经燃至极限了。
2006年7月7日,艳艳走了。但,她把天堂的灯留给了大家。(选自《杂文报》)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2分)
2为什么说艳艳流的泪是“幸福的泪、疼痛的泪,留念的泪……”,请结合文章,具体说说其中的原因。(3分)
幸福:
疼痛:
留念:
3. 联系全文内容,说说你对“我真想做一盏灯,挂在这人间天堂的上空”这句话的理解。(3分)
4.假如你是艳艳的同学,或你的身边也有艳艳这样的同学,你会对他说些什么、做些什么?(3分)
说的话:
做的事:
5.艳艳的生命之灯即将燃尽,却还坚持去上半天课,你怎么看待这件事。(4分)
人生的标点符号
我的一生是一句话,母亲最希望我把它推敲得美丽些、生动些。我用我的脚印落成文字,将它书写在时间的稿笺上。后人为我堆起的那座坟墓,想来就是句末的标点了。
那么,我将表达出怎样的意思呢?
我将脚印首先落成“善”字——我觉得它是最不可缺少的。母亲发现后,点了点头,却又说:“这还不够,后人只能在句末给你点成逗号。”
但我渴慕一个表示完整的句子。于是我又将脚印落成“信”字——我觉得它是最靠得住的。母亲发现后,点了点头,却又说:“这还不够,后人只能在句末给你点成逗号。”
于是我将脚印落成“顽强”,落成“进取”,落成“创造”——我觉得它们都是闪闪发光的。母亲睁着昏花的老眼见了,点了点头,却依然说:“这还不够……”
【二】:2012佛山二模作文一等文
2012佛山二模作文一等文
生活上,陌生的事物时时都会出现。如何面对陌生的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自然,结果往往也不同。
联系生活中与“陌生”有关的体验与认识,写一篇文章,自拟题目,自选文体,不少于800字(含标点符号)。
1号文(57分)
一扇虚掩的门
上万年前,原始森林。雷电击倒了树木,生起熊熊大火。人类的祖先类人猿们坐观许久,最终上前,试探、烫伤、反复试探„„最终,人类懂得并掌握了火。
火对于原始人类是完全陌生的,而最终二者得以亲近熟悉。因为,陌生并不代表一堵决绝的墙,只是相隔了一扇虚掩的门。
面对陌生事物这扇虚掩的门,至少得传承人类始祖们,坐观火焰思索的一份好奇心。“好奇是一个哲学家最必须具有的素质。”陌生的事物以未曾见过的棱角兀立在认识的平原上,若无一丝好奇心,视而不见,门在眼前而不知,或者见门虚掩却无好奇门后事物的探索精神,往后一切皆是笑料空谈。陆羽自出生即为禅师收养,却对佛门外的陌生世界时时好奇。他好奇私塾学生手中的陌生书本;好奇瓦子勾栏的陌生装束。他看到了那扇虚掩的门,好奇期后有怎样的一个陌生世界。当《茶经》问世的时候,当陆羽成为茶圣代名词时,他或者也
在暗自庆幸,幸而有当初对陌生的好奇,不然佛门怎能出如此一位知茶圣手?
好奇这虚掩的门尚不够,还同样要有祖先那份敢走上前去的勇气。空看一辈子的门,好奇一辈子的那面陌生,抱着“墙里秋千墙外道”的幻想傻笑,为何不鼓起勇气,上前推开这扇虚掩的门?面对一个陌生的科学领域,孟德尔鼓起勇气迈出遗传定律的第一步;达尔文鼓起勇气告别家乡,随水手扬帆踏上未知的征程;列文·虎克鼓起勇气用十几年的光阴打磨镜片,走入陌生的微生物世界。陌生并不可怕,虚掩的门没有威胁的力度,但敢于向陌生迈进的勇气是可贵的,因而也有了托尔斯泰的伟大与悲伤,犹豫一生,最终在生命的尾声推开了那扇阶级间虚掩的门,在他同情了一世的陌生下层民众的世界里合上深邃苍凉的双目。
虚掩的门被推开,陌生的世界展露眼前,你是否还能像祖先一般,试探,再试探,直到辩(辨)清好坏,让陌生事物为己所用?很多人却不能。海洛因、摇头丸„„毒品的陌生世界被打开后,多少青年深陷其中,不可自拔?鼓起勇气推开贿赂这虚掩之门时,多少曾经的好官员辨不清好坏而深陷其中,最终堕落?陌生的事物有好有坏,陌生的世界阴晴未知,可以好奇,勇于探索,却也必要辨清好坏,为己所用。门开了可以关上,浅尝可以退出,善恶须辨清明。试探,再试探,直到辨清好坏,陌生的世界一切取决于你。
无边的认识广场上立着一扇虚掩的门,发现它,怀疑它,推开这扇虚掩的门,那边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你的世界。
【评语】
本文以推开虚掩的门,走进陌生世界这一形象地表述贯穿全文,辅以人类始祖“试探,再试探„„”中蕴含的哲理,简洁准确的的诠释了“如何走进陌生世界”这一文章中心。主体三段落,涉及“好奇”、“勇气”、“辨清好坏”切题且思虑周全。文章论据充实,有说服力,详略处理恰当,语言瑕瑜互见,如“陌生并不代表一堵决绝的墙,只是相隔了一扇虚掩的门。”、“空看一辈子的门,好奇一辈子的那面陌生”、“无边的认识广场上立着一扇虚掩的门”如凝练的哲理诗句。
【评分】内容24,表达23,发展10,总分57
2号文(55分)
面对陌生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桃源中人面对陌生选择了惊恐;“笑问客从何处来”,村头玩耍的孩童面对陌生却选择了轻松坦然。你呢?你又会以怎样的姿态来对待生活中时时出现的陌生?
出于人的本性,你大概会惊恐地逃避,把头埋在自己熟悉的安逸世界。如长沮、楚狂在世道崩溃时躲入山林去过往日的生活,如曹操在江面铁锁连船营造陆地的假象,如张爱玲在风云变幻之际偏居一隅写小资的倾城之恋„„在变幻无常的世事中只有熟悉才能带给自己安全感,让自己能凭借往日的惯性生活下去,人总不愿改变,因为陌生隐含着未知的危险。他们的选择无可厚非,只是囿于熟悉的天地,生命终无法得以更新,无法得以开阔。只贪恋安稳的人生,想必不会有绚丽缤纷的色彩。
那么,何不学学三毛,张开手臂拥抱陌生的世界,开阔出人生崭新的局面?黄沙漫天翻滚的雄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悠远,驼铃声声的悠扬,撒哈拉的粗犷对于生于秀丽宝岛的她而言是多么陌生!当地土著掠走10岁新娘,借东西总是笑嘻嘻赖着不还,他们的荒蛮又曾给知书达礼的她带来多大的震撼!然而她深情地望着那片陌生的土地,将整颗心交给了她,白森森的骆驼头骨成了她珍重的宝物,淳朴的村民有什么病都来找她医治,曾经多愁善感的女子将自己改造成坚韧的骆驼刺,与那片曾经陌生的沙漠如此相得益彰。她接纳陌生,适应进而融入,成为一位让人赞叹、羡慕的奇女子。敏感细腻而又豪爽大气,正是这一段面对陌生的经历让她的人生多了一个维度,得以
无所拘束地游历于浩瀚的长空。陌生,是一扇通向新鲜世界的门,勇敢地踏出去,上帝将回馈你一个丰富的人生。
然而,在此之上,还有一种境界,那便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潇洒。这“不变”,并不是拘泥于熟悉的不知变通,而是参透了陌生与熟悉所具有的共性,凭着普通的规律静观世变,胸有成竹,游刃有余。邓亚萍退役后练习英语,从零开始进入另一种语言的天地。然而她说:“我每背一个单词就想象自己扣了一板球。”她以当年克服身体不足的毅力,攀上了英语的大山,点点滴滴的积累,从不言弃的毅力,这便是攻克学术难关的不二法门。邓亚萍执此一念,举一反三,在陌生的领域面前无往不胜。如今站在奥委会讲台上的她,是多么从容淡定!若能找到陌生背后潜藏的熟悉,自然也可轻而易举地适应它。
席慕容说:“人生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这其中有多少陌生的滩头和漩涡!让我们以从容之心面对陌生,以愉悦之心拥抱陌生,挥毫写就潇洒的人生篇章!
【评语】
讲究议论文的章法,是本文的一大亮点。开头从经典情景引入,引起思考;结尾引用名言,警句式呼吁收束。主体用层进法,先指出面对陌生,人们可能会出于本性,选择逃避;次指出何不“张开手臂拥抱陌生的世界,开阔人生崭新的局面”;末指出更高一层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来面对陌生。全文显示了对生活的思考。语言表达也
【三】:变成陌生人散文
我知道会有这一天,你我变成了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而那份最深情的思想早已注定最爱你的人是我。下面是有变成陌生人散文,欢迎参阅。
变成陌生人散文:我们就这样变成陌生人
叔叔是个“凤凰男”,他是从我们山村飞出来的第一只金凤凰,他在北京上大学,他参加过国庆的游行方阵,他在大学里当教授,他既帅又有智慧……从童年开始,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需要仰视的高度。而你是他的儿了,同样处在一个需要仰视才能到达的高度,这是你与生俱来的优势。
我来到你们的城市。从山村到城市,我走过了遥远的路程。我在山村的水溏里挑水,我那么瘦,摇摇晃晃的挑回到家里拌猪食;水缸里人吃的水也是我挑的,到一里路外的水井里挑回来;我会做饭,父母非常忙的时候会交待我,当太阳走到屋檐下第二块石头的时候就该做午饭了,蒸米饭时锅里的水要高过手掌一寸,做稀饭时用手抓五把米就够了;我的空闲时间都是牵着家里的两头牛到山上吃草;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我不觉得苦,我身边的孩子都是这样的。
可是我终于走到了城市里,是你在的城市;我来上大学,一所末流的学校,于我还是开心的。第一次见到你,你六岁,上一年级,长着一张可爱的脸,酷似叔叔的脸,看着那样的亲切;而我已经二十一岁了,我知道我那么的害羞着。偶尔的,婶婶会让我陪你写作业;偶尔的,婶婶会让我领你出去玩,你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像春天的花儿一样美好,好几次我都想偷偷领你去照像馆,照一张我们的合影相,可是一次次从相室走过,我最终还是没有鼓起勇气;你不会知道我的心里在想什么,你还只是一个孩子。
我害怕去你的家,我那么的土气,我也那么的失败,因为我学习不好,我选的专业不好,我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我又那么的渴望去你家,我渴望那样的亲密接触,我渴望得到更多的关注。我更害怕自己会说错话,做错事,可是我越害怕就会越犯错,我们的距离终于还是拉开了,这里面有我的刻意,也有其它的因素。
毕业之后我去了别的城市,游荡了将近两年的时光,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那是一段值得记忆的时光,我们在一起吃饭,每天都可以看到你含笑的脸。可是这样的时光很短暂,大约只有一年,然后又是各自的生活。我在这个城市拼命打拼,不管有多苦我只能继续打拼,然后我结婚生子,终于站稳脚步。
十几年金子一样的时光,我的青春终于远去;我们极少见面,几乎难得一见;你小学跳了一级,然后上初中,有很多的特长班要上,有很重的学习负担;再之后是三年的高中时光,我不能去打搅你,我没有理由去找你。偶尔的遇到,是一条长长的街上远远的背影。我也有尊严,那么冷漠的尊严,让我不会呼喊出你的名字。
印象中你极优秀,关于你的了解只是一些偶尔听闻到的讯息。你一直成绩很好,你初中时一直是班级第一名,自己考上那所全市最牛的高中,高中时也是班级前三。你会弹吉他,你喜欢弹的曲子是《两只老虎》。你从五年级就开始补习英语课,你的同学说你英语很厉害。你会电脑,你的初一同学说你会帮班主任打一些材料,你是班长。你的高中同学说你是十一班的,在学校里很有名气。因为我做的是与青年人打交道的职业,所以会遇到一些你的同学,他们提起你时的眼神告诉我,他们都多么钦佩你。
时间是一条长河,我们都在这条河中走着,你有你的期待,我有我的奋斗,你有你的负担,我也有我的辛苦。总之,我们不会相遇。就这样走到了2009年的高考,我在考场的大门外发传单,我32岁了,却还是为了自己的事业流落到街上散发广告传单,这样的身份让我有些悲伤。我看到了你的父母,他们站在铁门外,守在第一排,等待走出考场的你。我躲到远远的人群背后,忙碌的散发我的广告传单,我来不及看你一眼,你已经消失在人海中了。回程的路上,我会在心里默默的祝你好运,考出好的成绩。高考结束以后,我还是怀着激动的心情给婶婶打电话,她说你考的很好,我无比的欢心。成绩出来了,你考了649的高分,婶婶说你参加了北京的某所一流大学的自主招生,将被那所大学录取,而且专业任你挑选,会选经济学的专业。可是在七月份,很突然的收到婶婶的群发短信,她告诉所有相识的人,你被香港的某所大学录取了。你终于成了我所有认识的人中最值得骄傲的人,以你的优秀,散发出无比耀眼的光芒。
我去你家庆贺的时候,你去漓江玩去了,和你的青春焕发的同学们一道去的。没几天,叔叔让我帮他收一个快递,是你们全家去香港的签证。然后的不久,你在父母的陪同下去了香港。你所就读的大学,据说回内地的比例是5%;你一定会留在香港或国外工作,这是你的理想;而且你极有可能考上本校的硕博连读的博士,这是你近期的目标;婶婶说香港与内地的差距有一百年,别人说的时候她不相信,而去过之后却能真切的体会到。你在大海边兴奋的生活和学习着,你不会记得我,连偶尔都不会。
你怎么会记得我呢,我只是一粒砂,最不起眼的一粒砂。今天是中秋节,我去了你的家,看到了你在QQ空间中写的诗句和一些日志,还有你在新校园里的一张照片。我对你妈妈说,一群同学中你是最帅的一个。
我的孩子也快五岁了,我会跟他提起你的优秀和你的辉煌,希望他以你为榜样也能优秀的成长,当然这一切与你无关,你不会听到这些话也不会关注这一切,我们终于远离,我们的缘份就只是一些片断中偶尔的想起的脸,慢慢的变得陌生,最后消失不见。就像你的一句诗:也许轻轻的一瞥,将是最后的一面。可是这句诗也不是属于我,那是你写给你的同学的。记忆的沙漏终将流走所有的音讯,最后的结果是永远的陌生。
我们就这样从此变得陌生,陌生的只是姓名的第一个字相同的两个人。其实我们从来就没有熟悉过,不是来不及,而是熟悉不是我们的缘份。人生有很多际遇,而属于我们的是陌生。我也许还会提起你,说起你,或者是夸起你,但都跟你无关,我们只有这样陌生下去了。而这篇文字,是我留给你的最后的回忆,你亦不会看到,我还是不敢写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