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儿童诗】
【一】:大连少儿医保
「大连少儿社保医疗待遇具体如下」
1.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对应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60%、65%、70%,提高到70%、80%、85%。
2.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3.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扩大了,由原来只报销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改变为普通门诊医疗费也能报销了。其它,门槛费(3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报销累计限额(300元)不变。
4.新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就可以参保,取消了以前“出生28天后才能参保”的限制。只要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自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这期间发生的治病医疗费,也可按上述规定报销。
举例说吧:
1、某宝宝生病,没有住院,只在门诊处理一下,花了430元。报销开始:300元是门槛费,是自负不报销的。剩余的130元,按50%报销,即报销65元,自负65元。按照每年最多可以报销300元的限额,该宝宝在本年度,还拥有300 — 65元 =235元的报销“指标”。
2、如果是另一种情况,该宝宝在门诊只花了290元,按照300元门槛费的规定,是不能报销的。但同报销总限额一样,门槛费也是年度累计计算的。就是说,虽然该宝宝这次看门诊不能报销,但在同年度下如果一次看门诊,门槛费就只有300 — 290 = 10元,即超过10元部分就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少儿社保医疗年龄是新生儿到18岁周岁,不设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卡里没有钱,每次就医必须带着。
这个门诊医疗费,就跟住院很类似,不用专门办理报销手续。每次就医要带医保卡,医院根据卡里的就医记录信息,就能看出应该报销多少。人家把该报销的直接扣掉了,以后的事由医院跟社保中心结算,你只需把自负的钱交了就行了。
凡户口在大连的居民:今年从9月2日开始办理未成年人医保。
一、以前办理过的要续保的须带户口本,医保手册和60元钱。
二、新办的带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孩子那页复印件A4纸复印,带60元钱,自备零钱。截止11月30日前到孩子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
【二】:2014年起大连市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可按一定比例报销
2014年起大连市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可按一定比例报销
从2014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届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看病所花的医疗费也能按比例报销了,此项惠民政策让本市308万余名参保职工受益。 普通门诊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180元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本市近日出台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手术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门诊统筹基金予以一定比例报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278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人员享门诊报销待遇不再另行缴费
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划拨门诊统筹基金后,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分别调整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
2.3%划入;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6%划入。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以不划拨资金,考虑到这部分人员
的缴费压力,也不再另行缴纳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出0.5个百分点后,以每月划拨基数为3000元的参保人员为例,每月从个人账户中会划拨出15元,每年180元。而仅门诊统筹待遇中的普通门诊一项待遇,每季度的最高支付限额就为180元,年度最高可以达到720元。
门诊报销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记者了解到,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实行定点管理。目前,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为103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具备门诊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就诊时,无须固定在一家定点单位,可根据需要在规定的定点范围内任选一家就诊。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下同)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www.shanpow.com_大连小儿医保报销比例。
2014大连医保动态:1月1日起小病看门诊医保也可报销
记者12月2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出台《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此项新政意味着我市308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将在享受住院报销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看门诊报销的待遇。据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
享受门诊报销,参保人无需另缴费
据市人社局医保处介绍,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费。
记者了解到,从参保人个人账户划拨到门诊统筹基金中的比例为0.5%。以月工资3000元的参保人为例,其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只比以前少打入15元钱。 据悉,个人账户资金划拨门诊统筹基金后,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分别调整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划入;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6%划
入。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不划拨资金,但也不需另行缴纳费用。 看门诊报销45%,每季度最高报180元www.shanpow.com_大连小儿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278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30%。
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报销180元。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门诊报销要到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2015年大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大连市已正式出台《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此项新政意味着我市308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将在享受住院报销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看门诊报销的待遇。据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
享受门诊报销,参保人无需另缴费
据市人社局医保处介绍,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费。
记者了解到,从参保人个人账户划拨到门诊统筹基金中的比例为0.5%。以月工资3000元的参保人为例,其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只比以前少打入15元钱。
据悉,个人账户资金划拨门诊统筹基金后,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分别调整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划入;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8%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退休金的6%划入。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不划拨资金,但也不需另行缴纳费用。
看门诊报销45%,每季度最高报180元
根据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278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30%。
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报销180元。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门诊报销要到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直接结算
记者了解到,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为103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具备门诊手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就诊时,无须固定在一家定点医院,只要去就诊的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即可。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时,医疗费实行直接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现金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门诊规定病种和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予以一定比例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险待遇。简单地说,就是将上述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来共同负担。
哪三类人员享受门诊报销?
1、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2、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3、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且按规定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的范围是啥
1、普通门诊医疗费。
定点医疗机构为278家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地区医院、民营医院等);
2、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共有8种,参保人员可在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手术报销待遇,门诊手术不限制定点医院的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均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检查费、麻醉费、手术费、病理费、留诊观察床位费、处置费、换药拆线费、药品费等与手术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只负担固定额度,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六种情况门诊统筹不报销
1、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2、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先行负担的费用;
3、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补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人员未在规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
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它费用。
8种可报销的门诊手术病种和个人自付标准是多少
1、浅表肿物切除术142元;
2、乳腺肿物切除术290元;
3、翼状胬肉切除术202元;
4、睑内翻矫正术(单眼)187元;
5、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186元;
6、诊断性刮宫术168元;
7、宫颈息肉切除术182元;
8、包皮环切术180元。
【四】:2015年大连市医疗报销比例
大连医疗险指南
如您在住院时,医疗保险是正常参保状态,且已经领取到社保卡(医保卡)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范围:门诊、住院
门诊待遇: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定点药店购药时可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刷卡记账,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现金支付,每月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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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不满45周岁 |
45周岁以上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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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比例 |
按缴费基数的2.8%计入 |
按缴费基数的3.3%计入 |
退休工资的6.5%计入 |
住院待遇:参保人住院前请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卡,在医院住院部登记,自己缴纳住院起付线标准费(见下表),出院结算时,起付标准费以上的费用按比例直接用社保卡(医保卡)进行医院结算,报销以外的费用及自费部分需由您本人用现金支付。
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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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医院级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报销额度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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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
无报销比例,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用现金支付,无报销比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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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一级医院 |
300元 |
90% |
25万(如有参加大病医疗,封顶线为5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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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500元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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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850元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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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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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后核定报销金额由医院或社保局审核。
异地就医:只有经大连市医院转诊的患者,或是因公出差在外、探亲假期间等在异地发生的急诊费用可先垫现金,后到社保局报销,其他情况在异地发生住院费用的不予报销。
【五】:重庆职工医保最高报销多少
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重庆职工医保的最高报销是多少。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重庆职工医保最高报销多少?
2015-2016重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项目和范围
近日,重庆市社保局相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多项医保政策和措施出台并实施,其中就明确了职工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标准。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1.5%,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元/月调整为3元/月;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门诊可使用额度为80元/人·年。具体见如下详细内容: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报销起付线调整。从 2015年1月1日起,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2 万元调整到 3.7 万元,之后每年递增 5000 元,到2017年达到4.7 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
2015年度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的75%,即38261元,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一档全年缴费1912.8元,二档全年缴费4208.4元。
2015年度,以个人身份参保一次性趸缴人员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执行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51015元。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
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进行了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费部分超过11841元(2014年为11000元),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以内、10万-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分别报销40%、50%、60%。
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5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由1%调整为1.5%,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人2元/月调整为3元/月,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月 , 到2016年达到5元/月,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渝高校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二、在什么时候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
1.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2.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4.超过上述规定参保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全额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的医保费用。
三、在什么地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
1.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办理。中小学校学生也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办理。
2.在渝高校大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办理。
3.新生儿独立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四、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4年,市政府确定城乡居民参加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大学生参加2013学年(2013年9月-2014年8月)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超过每年的6月底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全额缴纳医保费,不享受财政补助。
例1:张某参加2014年居民医保,应在2013年9月1日—12月20日缴费,如未在2013年12月20日前办理2014年度的参保缴费,则可以在2014年1月1日到9月30日补办,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二档150元。若在6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则缴费金额为:一档380元;二档470元。
五、居民参保后,什么时候享受医保待遇?
1.户籍在本市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从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后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独立参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待遇。
4.超过规定时间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止。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从2013年起,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每年按照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标准确定。2013年、2014年为60元/人·年。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使用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www.shanpow.com_大连小儿医保报销比例。
七、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定额当年未使用完的怎么办?
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定额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定额报销未使用的金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定额报销资金为居民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不属于个人所有。
八、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例2:二档参保人员张某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次住院共发生医疗费用12000元,其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是11000元,则居民医保基金报销额是:
(1)按规定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11000-100)×85%=9265元;
(2)按规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11000-300)×65%=6955元;
(3)按规定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11000-800)×45%=4590元。
例3:上例中如果张某按规定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中医药费用5000元。居民医保基金报销额是:
(1)按规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11000-100-5000)×65%+5000×(65%+10%)=7585元,可多报630元。
(2)按规定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11000-300-5000)×45%+5000×(45%+10%)=5315元,可多报725元。
执行中医药政策后,在同等情况下,张某在二级中医院多报630元,在三级中医院多报725元。
九、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共25种,其中重大疾病12种,慢性病13种。
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0.儿童白血病11.地中海贫血(中、重型) 12.白血病。
慢性病: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2.糖尿病1型、2型3.冠心病4.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
十、怎样获得特病资格?
1.申报: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应向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⑴《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⑵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⑶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2.诊断: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每月组织诊断医疗机构和申报人员集中开展检查诊断工作。诊断医院成立的特殊疾病诊断工作组负责特殊疾病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对合格的人员纳入特殊疾病进行管理并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对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和《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退还申报人。
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
注意: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
十一、具有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特病待遇报销标准是多少?
重大疾病门诊: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门槛费,其门槛费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报销封顶线;未成年人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为10万元,二档为15万元。
慢性疾病门诊:不设门槛费,按比例、限额报销。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特殊疾病,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十二、具有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就医?
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患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对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可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十三、参保的孕产妇生小孩,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参保的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报销。
十四、什么是“儿童两病”?哪些儿童可以享受“儿童两病”优惠政策?
“儿童两病”是将儿童患有的符合规定病种的白血病或患有符合规定病种的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儿童两病”。其中儿童白血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两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四类。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儿童两病”的参保儿童可以享受“儿童两病”优惠政策。
十五、“儿童两病”患者治疗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治疗儿童白血病的定点医院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定点医院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市中山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
十六、“儿童两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儿童两病患者在定点医院治疗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70%;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在医保报销后,再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按定额标准的 20%给予救助;对不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但确属家庭困难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可在医保报销后,另申请由市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按定额标准的10%给予救助。
十七、参保儿童患“儿童两病”政策规定以外的白血病怎么办?
参保儿童如患儿童两病政策规定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以外的其他白血病,可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管理政策,办理特殊疾病资格,享受特殊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十八、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医院看病就医?
1.参保人员在本区县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
2.参保人员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医保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在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3.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医保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住院者应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所在地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注意: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
例4:张某在开县参加一档居民医保,到重医附一院住院,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5000元。属于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就医,需办理登记手续。1.张某按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则可报(5000-800)×40%=1680元;2.张某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则只能报[5000-800×(1+5%)]×(40%-5%)=1456元,少报224元。
十九、参保人员市内看病就医后怎样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临时就医证)在定点服务机构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
例5:张某在开县参加二档居民医保,到当地县人民医院住院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发生的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5000元,按规定医保基金报销(5000-300)×65%=3055元,个人自付1945元。张某出院结算时,只需交纳1945元即可。
二十、参保人员市外看病就医后怎样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县医保中心(医保局)或区县规定的机构审核报销。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
报账所需的资料: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的发票(收据)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件等。
二十一、暂时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就医怎么办?
可暂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就医凭证;无居民身份证号的或居民医保系统中身份证号重复、错误,暂以临时就医证为凭证。临时就医证由参保人员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医保中心(医保局)或当地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照均可),个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