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中国菜谱 2019-10-21 17:45:11 中国菜谱
[摘要]法治中国心得体会篇1:学习习总书记“法治中国”系列讲话心得体会1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法治中国,是新时期集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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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心得体会篇1:学习习总书记“法治中国”系列讲话心得体会1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法治中国,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2013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
  “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版”“综合版”和“升级版”。说它是“中国版”,是因为“法治中国”是世界的法治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适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说它是“综合版”,是因为它并不限指“法治国家”,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正因为它既是“中国版”,又是“综合版”,特别是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因而是“升级版”。
  建设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总结35年来的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法治建设目标。它是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于一体的新要求。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党全国全社会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党实行全面深化各方面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内容和法治保障。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和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原则,同时也提出和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目标。习近平同志2012年的“124”讲话(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2013年的“223”的讲话(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和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不仅将“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理论写入党的正式文件,而且将它列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为了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和确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的战略任务,2011年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的布置。依法行政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化。2011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这三大执政原则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依法执政是指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执政行为也要依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以外的特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政治保障。与这些法治建设行为相适应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也被依次确立起来:“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建设目标;“法治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建设目标;“法治社会”是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小康社会同时也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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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心得体会篇2: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5篇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务必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一
  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一刻也不能没有先进的思想引领;一支军队要跻身世界一流,一刻也不能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着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立足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围绕强军兴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阐明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形成一个科学理论体系。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是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的“军事篇”,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最新成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
  一、充分认识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强军事业孕育强军思想,强军思想指引强军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着力举旗铸魂、突出备战打仗、坚定推进改革、强力正风反腐,国防和军队建设年年都有新气象,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为强军兴军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实践基础。这一切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根本就在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导。
  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运筹。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是我们党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当前,世界正发生前所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关键阶段,既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也面临复杂严峻的风险挑战。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实现中国梦,客观上要求我国国防实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提升。习主席把国防和军队建设放在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下来考量,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运筹,放在国家总体安全中来把握,鲜明提出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围绕强军兴军领导制定了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确立了“五个更加注重”战略指导,擘画了政治建军、备战打仗、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战略举措和布局。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要求,赋予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新的战略定位,是新形势下党的军事行动纲领。
  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党和军队事业是在接力奋斗中向前推进的,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也是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发展的。习主席深刻把握强国强军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点,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与我军建设实际相结合,提出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富于创新的思想理论观点,深刻阐明为什么要强军、强军目标是什么、怎样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时代课题,阐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目标、使命任务、指导方针、强大动力、根本保证、科学方法等,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与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规律的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和当代中国军事实践发展新境界。
  破解矛盾问题、加快转型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理论的实现程度,在于理论满足现实需要的程度。经过80多年的奋斗、创造、积累,我军已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具有一定现代化水平并加快向信息化迈进的强大军队,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同时要看到,我军现代化水平与国家安全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与世界先进军事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两个能力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纠风治弊持续深入,但部队中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围绕推进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形成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为我们攻坚克难、爬坡过坎、开拓前行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解题之匙。学习好贯彻好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就会越走越宽广。
  凝聚强军兴军磅礴意志力量的精神旗帜。党的科学理论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最能引领人激励人。强军事业伟大光荣,强军征程任重道远,更加需要坚定地高举时代精神旗帜,铸牢主心骨,提振精气神。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最高理想与现实目标统一起来,把强国梦强军梦与个人梦统一起来,为凝神聚力、团结奋斗指明了方向;凝结着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建军治军宝贵经验,开启了改革强军、革弊鼎新、开新图强等时代新风,立起了“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四铁”过硬部队的好样子,构筑起新的精神高地、精神家园;贯穿和体现着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思想风范,给人以坚定的信念和人格的感召。坚持用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武装思想,立根固本、铸牢军魂,才能更好激发强军精神、汇聚强军力量、助推强军事业。
  二、全面准确学习理解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我们要持续深入系统学习,着力把握科学思想体系,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切实做到入脑入心、真懂真信。
  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历史方位。筹划和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首先要观大势、观全局。习主席拓展丰富了我们党关于时代主题、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战略判断,指出当今世界国际战略格局、全球治理体系、全球地缘政治棋局、综合国力竞争发生重大变化;我国安全形势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面临许多重大安全挑战,特别是海上安全威胁日益突出;军事技术和战争形态出现革命性变化,围绕谋取军事优势地位、争夺军事战略主动权的国际竞争进一步加剧,等等。这深刻阐明了我国由大向强发展关键阶段的时与势、安与危,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了基本依据。
  关于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是我们党的不懈追求。习主席创造性提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听党指挥是灵魂,决定军队建设的政治方向;能打胜仗是核心,反映军队的根本职能和军队建设的根本指向;作风优良是保证,关系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要发挥党委在实现强军目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形成聚焦强军的工作导向、评价导向、激励导向,切实把强军目标要求贯彻到部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坚持扭住党的组织抓基层,坚持扭住战备训练抓基层,坚持扭住官兵主体抓基层,坚持扭住厉行法治抓基层,推动强军目标在基层落地生根。教育引导官兵牢记强军目标,坚定强军信念,献身强军实践,形成同心实现强军梦的生动局面。强军目标是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思想,明确了加强军队建设的聚焦点和着力点,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根本引领。
  关于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强国强军,战略先行。习主席着眼实现党和国家战略目标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军事战略指导。指出要有效履行新的历史时期军队使命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毫不动摇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的内涵;将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上,突出海上军事斗争和军事斗争准备;加强现代战争作战指导,创新基本作战思想,实施信息主导、精打要害、联合制胜的体系作战,发挥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优化军事战略布局,构建全局统筹、分区负责,相互策应、互为一体的战略部署和军事布势,等等。这进一步丰富发展了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时代内涵,确立起新形势下统揽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的总纲。
  关于正确把握军队建设发展战略指导。搞好国防和军队建设,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习主席着眼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鲜明提出,在军队建设发展战略指导上要更加注重聚焦实战,强化作战需求牵引,确保部队建设发展经得起实战检验;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下大气力抓理论创新、抓科技创新、抓科学管理、抓人才集聚、抓实践创新;更加注重体系建设,牢固确立信息主导、体系建设的思想,全面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更加注重集约高效,健全以精准为导向的管理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发展精准度;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做到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加快把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等等。这是新发展理念在军事领域的运用和展开,把握了现代军队建设的普遍规律和我军转型跨越的特殊要求,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立起了工作指针。
  关于贯彻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治建军方略。政治建军是人民军队的立军之本。习主席亲自领导召开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重大问题。提出政治工作的时代主题,就是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强调要扭住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不放松,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抓整顿下大气力解决问题积弊,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案件的影响,为推动全军重整行装再出发提供有利政治条件;把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战斗力标准、政治工作威信四个带根本性东西立起来,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着力推动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等等。这确立了党在强国强军进程中政治建军的大方略,为发挥政治工作对强军兴军的生命线作用,确保我军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动和战斗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关于坚定自觉地抓备战谋打赢。军事斗争准备是军队的基本实践活动,是维护和平、遏制危机、打赢战争的重要保证。习主席指出,必须坚持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扎实做好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大力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确保部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着力提高联合作战指挥能力,努力建设绝对忠诚、善谋打仗、指挥高效、敢打必胜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构建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加快构建适应信息化战争和履行使命要求的武器装备体系,提高国防科技创新对战斗力增长的贡献率,加强以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为重点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队伍建设。这深刻揭示了我军的根本职能,明确了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威慑和实战能力的着力重点和主要任务。
  关于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改革始终是我军建设发展的不竭动力。习主席指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要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引领、推进改革,通过改革把强军兴军的重大战略谋划和战略设计落实好;全面把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六个着眼于”的战略举措,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深入理解改革、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等等。这明确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为我们推进改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习主席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贯彻“五个坚持”原则,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抓好军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等等。这是对我们党依法治军理念与实践的丰富发展,明确了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实施路径,实现了我军治军方式的与时俱进。
  关于全面加强军队党的建设。搞好军队党的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我军性质宗旨,关系到部队战斗力。习主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军队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规矩,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好人主义和庸俗化倾向;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选出来、任用好,建设能够担当强军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绝不让腐败分子在军队有藏身之地,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等等。这明确了军队建设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坚强思想和组织保证。
  关于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习主席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路线图展开图。强调要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等等。这是对富国和强军的整体布局,为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开拓了广阔前景。
  关于军事辩证法。军事辩证法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的精髓。习主席着眼新的实践,就战争与和平、军事与政治、发展与安全、机遇与挑战、威慑与实战等作出一系列新阐发,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军事辩证法思想。强调能战方能止战,准备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可能挨打;坚持用全面的观点抓建设,注重体系建设,统一筹划和全面推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实干兴邦、实干兴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等等。这深刻揭示了新的时代条件下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律、军事斗争准备规律、战争指导规律,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
  三、深刻领会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
  学习贯彻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关键是要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深刻把握蕴含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鲜明立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学习体悟政治智慧、战略定力、进取品格、底线思维,真正把思想精髓学到手学上心。
  始终贯穿着强军兴军的历史担当精神。习主席反复强调要时刻以党和人民为念,以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为念,以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念,勇作为、敢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新业绩。面对国家安全遇到的严峻挑战,始终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面对深化改革的时代大考,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推开我军这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面对正风反腐这场持久战生死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惩贪肃纪,果断查处郭伯雄、徐才厚等一批腐败分子。习主席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指挥的重大军事行动,都鲜明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使命忧患和历史自觉,体现了对党和人民的大忠大爱,体现了戮力复兴的责任担当。我们要勇敢承担起革命军人的历史责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强国强军实践,跑好历史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
  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军事问题。当今时代,军事和政治在战略层面的相关性整体性日益增强,政治因素对战争的影响和制约愈发突出。习主席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强调军事服从政治、战略服从政略,始终把军事问题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大目标下来认识和筹划;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适应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变化,注重发挥军事手段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在海上维权、边境维权维稳等斗争中,习主席坚持从政治高度思考和谋划军事问题,坚持有理有据有节开展斗争,坚持把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外交斗争密切配合起来,有力捍卫了国家核心利益。我们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号令意识,紧紧跟上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部署,时刻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
  坚持以积极进取精神掌握战略主动权。战略能否赢得主动,关乎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习主席领导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强调进一步前移指导重心,积极运筹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加强海外利益攸关区国际安全合作、维护海外利益安全,更加注重营造有利战略态势;推进备战打仗,强调聚精会神钻研打仗,立足复杂困难情况,把各项准备工作往前赶、往实里抓,积极主动谋取未来战争主动权;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强调必须到中流击水,抓住机遇、奋发有为,不仅要赶上潮流、赶上时代,还要力争走在前列。我们要学习习主席深远经略、谋势造势的智慧胆识,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的意志品格,善于未雨绸缪,勇于担当任事,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强化求实务实落实的品格当好实干家。习主席反复强调,实干兴邦、实干兴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习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通篇贯穿和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精神和学风。习主席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亲抓实抓,几年如一日、一环扣一环,推动各项建设和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这要求我们发扬钉钉子精神,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以抓落实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注重在追根溯源固本开新中推动发展。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是党和军队事业蓬勃发展的保证。习主席高度重视传承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亲率全军高级干部到古田寻根溯源、正本清源、温故知新,亲自推动开展下连当兵、蹲连住班活动等,号召官兵学传统、爱传统、讲传统,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习主席注重在立根固本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强调实现强军目标必须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锐意改革,跑好历史的接力赛,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我们既要从优良传统中汲取丰富营养,又要根据时代变化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建设发展新跨越。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二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尤其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入惩治腐败,从治标的打“老虎”“苍蝇”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治本的根本转变,以中国式的法治进程向世人宣告,中国这面“法治大旗”将始终飘扬在东方高空。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法治是治公权力。也就是说,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这才叫法治状态。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在历史上是第一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不仅是约束公权力,私权力也应受到规范。依法治国不是抽象的口号,不是水中花镜中月,而是一种治理模式。它要求我党在执政时要守住制度的红线,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依法治国也要求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转变法律观念,自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依法治国要政府做表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执法公正,以行动代替言语,以成效代替口号,以具体措施代替一纸空文。摒弃以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枉法的思想,彻底清除行政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实现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
  手握权力者因法律体系的健全而日益强大,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戴上法治的框架打造法治透明阳光的政府。 现实生活中,群众与政府间的矛盾长期存在,是由于少数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群众观念缺失,导致背离群众。如:政府在处理一些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拆迁等问题时,没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做到依法行政,导致群众的利益受损,但是却没有人及时站出来为群众主持公道保障权益,导致群众怨声载道。说到底,这就是一场作风较量,只有作风转变彻底了,此般冤假错才会被遏制,群众的怨气才能得到真正清除。历时一年多的群教活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是促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完美收官的催化剂,法律制度的规范为我们党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八字方针,制定有效的预防渠道,把行政监督制度化,细化相关规定,从全局出发,有步骤,有规划,有预见的开展工作,使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实行,避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三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务必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顶层设计高度专题研究与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
  认真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把党的理论创新不断推向前进,坚定与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自信。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就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在指导思想的表述上,加上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此,必须予以认真领会与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凝结了全党智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成果。就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总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是新形势下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
  科学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中国实际出发,脚踏实地,有步骤分阶段地朝既定目标与方向前进,为努力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蓝图而奋斗。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与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的与落脚点;同时,二者统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一要形成“四大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二要贯彻“两个坚持”: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要实现四个状态: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韩非子有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图景的总体规划。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坚持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日趋深入。我们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更新、更高发展阶段。
  勇于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协调相互关系,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各项任务共同推进、有序发展、圆满完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其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根本保证。当然,这六项重大任务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与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敢于担当”等教诲,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三严三实”的作风,为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任务而不懈奋斗。比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大任务之一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重要又紧迫。道理很简单:政府是执法主体,依法治国要通过政府的依法行政去体现和落实。政府依法施政的行为,是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为此,政府必须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要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认真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决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必须克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潮与行为,在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结果。因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从党执政的目的来看,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治理国家事务,治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治理社会事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依法治国的要求来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党的领导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决定》作说明时所强调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因此,那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思想与行为是完全错误的,也是非常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与反对。从理论与实践看,要坚持与贯彻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这一重大原则,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二是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四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成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内容。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我们之所以要抓住“严格执法”这一关键,是因为中国当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显然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这一法治建设的“短板”已经困扰了我们几十年。执法不严、执法疲软,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五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必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红利,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国上下同心协力,需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窃以为,还需“四个结合”。
  与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十八大会议精神,致力于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建立警务室,确保基层防治防治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村)民轮流夜间巡逻责任制以及居(村)民小组监督管理制的多级联防体系,调动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文书,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保障文明城市建设。
  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采取普法学习和执法业务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以案释法相结合,普法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法下基层。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专题活动,维护辖区的合谐稳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法治中国心得体会篇3: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优秀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党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坚持公正,才能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一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对治政内涵的丰富和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凸现了法治在治政中的主导地位,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需要跟进的一步;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是要有法可依,但仅仅只有法律存在也不行,必须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科学立法,必须弄清中国实际国情,才能 “对症下药”;必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法律能够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要求,协调好利益关系,才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力推行法治中国建设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关键是提高立法质量。制定法律时必须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样才能制定出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法律,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科学的法律必须得以严格的执行,才能达到其建设中国法治的目的。建设法治中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阳光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使法律切切实实得以实施,使正义真真切切被人民群众所共享。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赵作海案”“佘祥林案”“杜培武案”“浙江两叔侄案”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正是司法公正的缺失,毁掉了当事人的一生,毁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这些用金钱都无法弥补伤痛过往,只能借助我们公正的司法来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人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也有人说:正义从不会缺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平的审批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因此,做到司法公正必须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所有民众都能够享受到公正的司法待遇,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了人民。
坚持司法公正,还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法律始终是人在执行,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高道德、高标准执行法律的司法队伍,才能做到司法公正。
四是坚持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先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党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坚持公正,才能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要内容
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法治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要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用所谓“宪政”架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5.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也要看到,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这是一个伪命题。少数人之所以热衷于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
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真正要解决的,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6.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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