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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矛盾纠纷:遇到矛盾纠纷 不要急着打官司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将在全省开展
商报讯(通讯员 高媛萱 见习记者 骆静怡)近几年,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到法院打官司应该是争议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事实是,大部分群众往往把法院当成了第一道防线,所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十分关键。
昨天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高院与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推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并在每一地区确定2至3个县(市、区)以及杭州、宁波、绍兴等3家中级法院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和推广。
各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以及“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都将设有律师调解室。比如,“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设立网上律师调解模块,符合条件的律师和律师调解工作室入驻网上律师调解中心,接受平台分派的调解案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第二篇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获解决
村民老王和老许两家是前后邻居,因为雨水通排的问题产生了纠纷。听到这事儿,天津市武清区一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常纪江连忙赶到现场,当时两家已经举起了铁锹。“打出事来两家都得后悔!”常纪江拦在中间喊道:“有什么大不了的,非得大动干戈?”
见到老调解员,双方都给几分情面。“先严厉批评他们动手,让他们情绪稳定下来。”常纪江说,等他们理智了,再讲道理、说法律分析利弊,认识到动起手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经过劝导,两家最终商量着解决了排水问题。
调解完矛盾,还要防止类似纠纷再次发生。“有些小纠纷,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引发更大矛盾。”常纪江又和村委会沟通,明确了今后村民盖房要先由调解员走访调查,达成共识后再审批施工。
“人民调解员根植基层,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最前沿。”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注重吸收退休政法干警、老教师、老支书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跟老百姓沟通更顺畅,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达9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人民调解制度已经成为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诉求更为多元,一些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各地在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环境污染等领域积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覆盖重点行业、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5万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经覆盖了全国80%的县级行政区域,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