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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情篇一:性与情
在动物世界,性前雄性主动,雌性被动。性后雌性主动,雄性被动。人也一样,只是表现的深浅不一样而已。 我们把性与情分开,对男人是一种人性的浪漫,而对女人则是一种人性的折磨。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迷情罗曼史”也时有发生,最常见的是女人对一个男人的迷恋。这个让女人魂牵梦绕的男人,或许是她的上司,或许是同事,或许是昔日恋人。女人需要浪漫情怀,没有性的爱恋让她们感到圣洁,而有性的浪漫才让女人刻骨铭心、迷失自己。 是爱了才做?还是做了才爱?女人是爱了想做,但是做了更爱。而男人的做,往往跟爱与不爱的关系不大,但是做了之后,就会心生爱怜。性是爱的一个重要指标。性和爱是不可分割的,当爱得如醉似痴的时候,人的感情总是难以把持的,肉体是很自然的事情。当女人的躯体依偎在男人怀抱里时,心灵也就会跟这个男人纠缠一起;当男人身体的一部分进入到女人身体的时候,女人的心灵也进入男人的世界。 前些时间,某地搞了一个婚外情调查。对于男人婚外性行为,大多数女人多能谅解。对于女人的感情走私,只要没有发展到上床的地步,也可以原谅。但是,如果女人跟人床上走私后,大多数男人则表示不仅不可原谅,而且不可饶恕。这虽然有世俗的原因在作怪,但是真正地作怪是人性自私的基因。我跟一些朋友交换过这方面的意见,不料朋友的意见惊人的一致。他们认为:“女人感情走私的婚姻,一般可以挽回:但是感情走私一旦发展到床上走失的话,婚姻往往会成为大问题。 有俗语讲:“通向男人心灵的捷径是肠道,通向女人心灵的捷径是阴道。”一个男人是否真正赢得一个女人的心,最明显的判断标准便是性的容纳。一个女人一旦愿意为你自愿敞开胸怀,那说明“心中还有你”,否则,便是“心中可能有个他”。一个男人一旦与一个女人有了和谐的性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微妙多了。拳王泰森的前妻在离婚后多年后,回忆起跟泰森一起的日子里,她谈得最多依然是泰森的性。《查泰莱夫人和她的情人》有这样一场对白,情人问查泰莱夫人:“你好象什么都不相信?你到底相信什么吗?”查泰莱夫人说:“也许我是什么都不相信,但我相信一件事——你敢做我就敢爱! 所以,男人偷情最怕当真,如果你的情人很在乎你了,那男人的惬意也就蒙上了一层阴影。男人偷情三怕说:“找个没结婚的,怕粘着;找个结了婚的,怕逮着;找个不三不四的,怕染着。”正是因为如此,性情男人才会有“小姐太贵,情人太累”之感叹。有网友说:“婚外恋是危险的。如果你的妻子爱你,你也爱你的妻子,请控制你的感情。不要轻信一个女人会甘心做你的情人,她迟早会为爱疯狂,伤害到你和你的家人。你真的想爱两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结婚! 被一个没结过婚的男人粘着是件麻烦事,被一个已婚男人爱上也是件麻烦事,最最麻烦的是自己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爱情、道德、婚姻犹如一团麻,剪不断,理还乱。同时陷入绝对的热情中情人,双方都会失去自由,在圆满成为不可能时,死亡便会成为情人最好的解脱。 男人身累,女人心累。网友花仙子曾说:“一个聪明的女人,不会去选择做男人的情人。做情人太累,不会让你感到轻松透明”。因为爱了,所以想得到、想索取,而男女如果有了想从彼此身上换取什么的欲望,关系就不会清澈明朗。男人偷情,目的为性,女人偷情性情交融。偷情对于男人来说,偷的就是偷的,偷到以后便不觉得那么珍惜了。而女人则往往错位,她们往往希望拥有偷的东西。 女人在一起时常贬低男人不懂爱情,实事求是地说,男人在性的方面的确比女人现实,女人上床要以感情为基础,男人爱女人只与青春美貌有关,其他的一切最好免谈。男人婚外恋起来没什么负担,拿得起放得下,回家对老婆还能装无辜,女人就不行了,女人一旦着火那可就没救了。女人爱谁就总想跟谁结婚,为谁去死,男人爱谁顶多送她一点礼物,说一些事后自己一点都回忆不起来的话。 男人为性鲁莽,女人为情轻率。男人跟别的女人温柔之后,依然可以跟自己的女人兴趣不减。虚情也好,假意也罢,除了冷血之类,男人在外“余粮”之后,公粮依旧,场面不亚于“龙江精神”。女人为情,往往不顾一切,什么工作,什么家庭,什么亲情……都可以不顾。女人别看平时胆小怕事,可一旦为情杀人的时候,往往心狠如蝎,犹如一部电视剧中的台词所说“子女和丈夫对我无所谓”。为了爱,女人往往比男子更勇敢、执着,更敢蔑视主流文化和传统,无视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女人一旦移情别恋,常常破釜沉舟,不知回头。 女人往往很难把性和情绝对的分离,传统女人不像一般男子那样“没爱也性、没情也性”。传统女人只有在自己的感情需求获得满足时才愿意付出,达到性情相融、灵肉合一。偷情是一剂鸦片,与性结合后往往让痴迷的女人上瘾。张惠妹《无悔》中唱到:“就算无酒,我也饮醉,就一生算是无悔,并不会为你垂泪”。 女人一旦沦为爱的俘虏,任何人也改变不了为奴隶的命运。为了情,女人甘愿当牛做马;为了情,女人甘愿一辈子忍受家庭不公。以前的女子一旦陷入一个已婚男人的情爱之中,她就会主动地以妻妾的身份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侯大奶同志。而现在一个女人如果对一个已婚男人动了情,往往不惜颠覆情哥哥的家庭。一些已婚的女人在与情人间的凝聚力与日俱增的同时,与丈夫的关系则日益恶化,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羽一样,“汉贼不能两立”。女人一旦出现婚外恋,那才会像歌曲里唱得那样“家里有个月亮,外面有个太阳。 情人太累,是因为男人得手后爱情开始变冷,而女人的爱情感觉则刚刚开始。男人想得是如何结束情缘,女人则想得如何天长地久。女人都希望男人对他们好,但好的的标准则是情与性的统一。女人一旦为情人抛弃或全部的理想在一夜之间化成泡影之后,就会深深地陷入一种绝望,滋生出的变态的报复心理。然而一些男人往往有了新的目标以后,遗弃老情人,这对女人来说,很可能是最残忍的事情。 痴情是女人做情人的大敌。女人一旦把家庭和痴情混为一体,是最糊涂不过的了。有人称:“女人报复男人最好的办法是给他做老婆,女人报答男人最好的办法是做他的情人。”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如此,我说:女人报复男人最好的办法,不是做他的老婆,而是想要做他的老婆!--------------------------
性与情篇二:性与情
性与情
早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男人是下半身的动物,女人是上半身的动物。男人为性偷了女人,女人为情偷了男人,性与情又为哪般呀。多情女子无情汉,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为了那份曾拥有的爱情而失去很多,为了那份额外的多余的爱而做了贼,情无错,人无错,错的只是时间,只是人物而已. 男人有一个本性,喜欢狩猎,女人有一个弱点,容易被狩,不是有话说嘛,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加了锁的永远有秘密嘛,男人为了性,用他的本性去找了那份易狩的情,男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去享受他得来的性。 女人不要做男人的情人,更不该做已婚男人的情人,女人就是女人,不是情人,更不能做情的奴隶,留一点情多给自己,少一点情给旁人,为爱我们选择婚姻,为情我们选择家庭,为爱情我们生活在一起。 躺在男人的怀抱里的一瞬间,试着多想一下,用自己上半身思考一下,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值得你用下半身去奉献,偷吃情果的那一瞬间,多想想这个果子是否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人为情生,但不能只为情亡。 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多想想你的性是否因为你的情而生,你的情是不是因为性增加了几分深度。学会用你的性维护你们的情,学会用情保管你们的性,更要学会多用用上半身去思考,去想生活,想男人,想女人,想该想的一切。 男人不为性而生,女人更不是为情而活,性是男人的一部分,情也是。试着用女人的情去体现性带来的乐趣,学着用男人的性增进情的长度。为性也罢,为情也罢,我们都只是男人和女人而已。
性与情篇三:性与情
《财富》(中文版) -- 北宋程颐认为《中庸》首章是“孔门心法”,孔子的孙子子思因担心它在流传中出现偏差,于是“笔之于书以授孟子”。《中庸》原为《礼记》第三十一篇,后来经过朱熹,编入四书。其主旨在于探讨人性的内在条件与外在行动之间的关系,由此涉及属于本体的根源性问题。儒家关于人性本质的理论可以在此找到。
《中庸》开宗明义,说了三句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三句话听起来简单,但是含意深长。甚至可以说,性、道、教,构成了儒家的“人性密码”。
首先来看“天命之谓性”。天命,天所命生人者也。天,自然。朱注:“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
这一句意谓:人的本性是天所赋予的。即是说宇宙万物的性,都是自然而有的,此即天性;此天性中有其自然之理,亦即是天理,故朱子说:“性,即理也。”
《郭店楚简》言“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意思相同。我们今天还常说“天性”。劳思光说,天命一词,是与“人为”对立的词语,意指“非人为的”,转为“本有的”。“天命”在此是指“天的命令”,引申为天所赋予、所安排的。古人相信天是万物的本源,因此万物的本性皆是出于天的安排。但须注意,“天命之谓性”只是单纯地指出人的本性是来自天的赋予,并未说明这种本性是善是恶。
按朱熹的讲法,五常就是五行,健顺就是阴阳。性既指人性,也指物性,禽兽有性,草木亦有性。理则既包括人的仁义之理,也包括物理。明高拱对朱熹的说法另有非议,他在《问辨录·中庸》说:“《中庸》为学者作,皆人理也。而伊川、考亭动兼人物言之。夫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岂以人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犬之性欤?且盈天地之间惟万物,凡草木土石,诸件皆物也。若谓人物之生,各得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则不知草木土石其健顺五常之德若何?若谓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则不知草木土石其当行之路若何?理难通矣。”(《高拱论着四种》,中华书局,1993年,第102页)。
其实,在性、道、教的解释中,朱子最初亦是仅从“人”的角度进行阐发,但后来经过修改,特意加入了“物”在此三者中的地位,始终以“人物”并提。朱子这一“人物”并重的解释引起后学的争议和不满,他们认为“物”不应该、也没有能力与“人”一样禀受、领悟与弘扬“道”,对“道”的接受与弘扬是人作为万物之灵所独有的本性,是人、物之间的根本差别。
回到人性上来,儒家说人性得自天命,则人性就是天性,谁都不能改变,而只能顺从之,从而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的合法性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这与《大学》中的“明明德”是相应的。朱子说“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明德”与“性”是任何人本来就具有的。但普通人自己虽有,但却不认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欲望,也就是情,被这个情所障碍了。
古代最早的人性论是性情不分,以好恶之情为性,以喜怒哀乐为性,把人的感情现象直接当作人与生俱来的本性。《郭店楚简》主张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比如,喜气畜于内,喜情发于外,喜气是喜情的内在根源和根据,故曰“情生于性”。
后来的儒家认为,性隐存于人的体内,无法进入人的视野,但它确实存在。就好比一口钟,只要没有外物的撞击,它是寂然无声的,但它体内却隐含着一种发声的能力。人性也是如此,它是一种能力,在没有外物的作用时,它含而不露。当外物影响到人,体内的反应机能启动后,性就会外发,呈现出喜怒哀乐的不同形态,称之为“情”。情是性外发时的表现形态。性与情相互依存,没有性,就无所谓情;没有情,性就归于虚无。
《礼记·乐记》说“人心之动,物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而后好恶形焉”,“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喜怒哀乐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在这些说法中,都体现了一种内心与外物的对比,认为心之动、欲之动、好恶之形,都是由“物”所引起的。朱熹在解释《中庸》的“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时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中庸章句》)
情在《乐记》中有多种表述,如哀、乐、喜、怒、敬、爱之情。《乐本》云:“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既然“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那么情就有产生的必然性。随着“物至知知”(郑玄注:知知,每物来,则又有知也,言见物多则欲益众),就会导致“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情的不断变动、难以控制蕴涵着一种迷乱的危险,由此引出了“理”与“欲”在儒家人性论上的长久冲突。(财富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