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留学服务中心


中国菜谱 2019-05-05 15:26:15 中国菜谱
[摘要]纽约留学服务中心(共4篇)干货来啦!最全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海归求职网()-专注留学生海归求职培训辅导服务干货来啦!最全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2014-10-21领拓国际——留学移民凡持 F1、J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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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留学服务中心【一】:干货来啦!最全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海归求职网()-专注留学生海归求职培训辅导服务

干货来啦!最全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2014-10-21

领拓国际——留学移民

凡持 F1、J1签证赴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除上述情况之外,均不办理。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者,不符合《回国证明》开具资格,可向学校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办理《留学经历证明》。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赴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详见常见问答第5条)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详见常见问答第7、13条)

3、本次赴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

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详见常见问答第6条)

4、本次赴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单位的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正式聘书复印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具体证明信要求请见常见问答第8-10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具体证明信要求请见常见问答第11-12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抵美入境章复印件、导师证明信原件(在美攻读并获得学位者,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纽约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纽约中心)开发了《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

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及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回国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请申请人注意查看电子邮箱,申请人也可随时上网查询申请办理状态(网址是:)。

如遇留学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审核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中心会联系申请者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不提供P.O.BOX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

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个工作日)

3、中国境内Express Mail(3-5个工作日)(请务必在系统内填写中国收件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在您申请材料寄出后45天之内有人签收邮件。连续5天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邮件将被快递公司退回。)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夹在申请材料的首页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支付邮资,中心建议使用信用卡直接在线支付。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在邮局或银行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纽约留学服务中心【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

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材料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

DS-2019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期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或在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本科2年获得学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详见常见问题解答第15条)。

www.shanpow.com_纽约留学服务中心。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www.shanpow.com_纽约留学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Mail(Over Night)

(2)美国境内Ground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Mail(2-5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完全、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

纽约留学服务中心【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2014年2月1日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2014年2月1日版)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简称《回国证明》)的咨询与初审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申请《回国证明》,现将有关办理办法、申请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除上述情况之外,均不办理。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者,不符合《回国证明》开具资格,可向学校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办理《留学经历证明》。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详见常见问答第5条)

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详见常见问答第7、13条)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表、表(原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详见常见问答第6条)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单位的证明信原件,或美方学校正式聘书复印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具体证明信要求请见常见问答第8-10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具体证明信要求请见常见问答第11-12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抵美入境章复印件、导师证明信原件(在美攻读并获得学位

1

者,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及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回国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请申请人注意查看电子邮箱,申请人也可随时上网查询申请办理状态(网址是:)。

如遇留学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审核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中心会联系申请者补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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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不提供P.O.BOX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

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个工作日)

3、中国境内Express Mail(3-5个工作日)(请务必在系统内填写中国收件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在您申请材料寄出后45天之内有人签收邮件。连续5天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邮件将被快递公司退回。)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www.shanpow.com_纽约留学服务中心。

1、信用卡支付。(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夹在申请材料的首页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支付邮资,中心建议使用信用卡直接在线支付。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在邮局或银行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全面、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如仍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纽约中心”咨询。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1(212)248-2093

咨询专线:+1(212)835-5526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七、申请《回国证明》常见问答

1、我结束在美学习后已回国工作多年,能否申请《回国证明》?

已回国人员但未办理《回国证明》的,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如果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回国证明》第一联。

3

注:给留学人员开具的《回国证明》共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

2、留学期间有两段或多段留学经历,如何申请《回国证明》?

《回国证明》根据申请人最后一段留学经历开具,显示留学所在的单位名称、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及获得学位等信息,其他留学经历均在《回国证明》备注栏中进行表述。备注栏最多可表述四段留学经历,如您在美留学经历超过四段,您可自行选择其中四段申请开具《回国证明》。

3、何为本次来美留学各个留学经历?

留学人员之间的留学经历可能有所不同,说明如下:

A、留学人员在美连续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多个学位。攻读不同学位的时间段即为不同的留学经历。

B、留学人员在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又进行一段时间的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和进行博士后研究(即不同留学身份)属于两个不同的留学经历。

C、留学人员在两所不同的大学先后进行访问研究(即不同留学院校),也为不同的留学经历。www.shanpow.com_纽约留学服务中心。

D、在同一所学校攻读同一个学位,但留学期间有超过6个月的间隔,属于不连续的留学经历,视作不同的留学经历。

4、本次来美“居住时间”的时间概念是什么?何为第一次入境签证?

本次来美“居住时间”是指留学人员此次来美入境到离境的时间段,《回国证明》开具的时间按照申请者实际留学时间,即开始学习/研究到结束的时间段。

第一次入境签证是指申请人首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之前,进入美国国境时所持的签证(Visa)。

5、我的留学首次入美签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签证表(I-20或DS2019表等)复印件代替,并说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签证的具体原因,签证表上须有相应留学阶段的首次抵美入境章。

6、我留学时的签证表(I-20或者DS2019等签证表)找不到了,怎么办?

无法提供签证表的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时说明原因,并提交学校代替签证表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留学期间所持签证类型和就读专业/研究方向及学习/研究起止时间,学校官方抬头信纸开具,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方式。

7、我曾多次出入美国,有多份I-94卡复印件,请问需要哪个?

I-94卡复印件是指如果您现在在美,本次入境所获得的I-94卡复印件或电子版I-94复印件(登陆:https:// i94.cbp.dhs.gov/I94/ request.html,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即可打印);若您已在中国境内,则无需提供I-94卡复印件。

8、我还没拿到毕业(学位)证书,能申请吗?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已毕业但由于证书印刷等原因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可以申请。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

4

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方式。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若尚未完成学位课程或学校尚未确定申请者的学位资格,则建议获得学位后再提出申请,如情况特殊必须提出申请的,《回国证明》“学位信息”一栏将显示为“未取得学位”。

9、我持F1/J1签证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如未能取得学位,该如何提交学习证明材料?

您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注明学习起止时间和原计划攻读学位的名称,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10、对于留学身份为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证明信有何要求?

证明信须使用美方学校正式信纸,注明学习/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导师/校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

1)博士后,证明信需注明“post-doc”的留学身份;

2)自费留学的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等。

注:高级研究学者一般向国家基金委或中科院派出符合资格的公派人员开具,自费留学人员如果要开具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身份,一般都是在美时间较久,在美国大学已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或者是研究机构从事高级科学家或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方可酌情开具。必须提供的材料是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大学)/Senior Scientist(研究机构) 或以上职称等。

11、我参与的是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的留学项目,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中方材料?

除申请说明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联合培养/校际交流/合作办学证明信(中文),证明项目的内容及申请人参与此项目。

合作办学学生提供的证明信须明确写明项目是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并写明申请人参与此项目,在线申请时请选择留学身份为合作办学本科生/硕士生;

联合培养学生提供的证明信须明确写明项目是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并指明学生联合培养的身份,在线申请时请选择留学身份为联合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生;

校际交流学生提供的证明信如不明确是上述两种情况,一律视为校际交流学生,在线申请时请选择留学身份为校际交流本科/硕士/博士生。

12、如果我在美攻读学位期间有转学情况,该如何申请《回国证明》?

如您对转学前、后的留学经历均提出申请,请您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转学前的留学经历请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信原件,转学后的留学经历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您只对获得学位阶段的留学经历提出申请,请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的官方成绩单。

13、我预定的机票为电子票,怎么办?

请打印您的电子票,作为机票材料邮寄。您提供的机票材料上需要有个人信息、电子票

5

纽约留学服务中心【四】:学历认证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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