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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务员局【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2015年录用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2015年录用公告
为满足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和兵团监狱系统实际用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规定,兵团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为兵团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135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招考对象
各有关高校2015届毕业生。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2份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报名地点:1、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行政楼(校医院楼)319办公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科3号楼331办公室。
报名电话:4332194、4112215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 19 日。
审查合格考生发放预通知书,考生携带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3月27日到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费用每人50元。
(三)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卷,均使用汉语答题。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
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4月3日。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兵团人才服务中心。
注: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原件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录职位数。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用每人40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报考兵团办公厅、党史研究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位的考生按照拟招录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报考兵团公安局和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职位的考生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招录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八)录用
考察合格者,在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录部门报兵团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知拟录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录用人员毕业到单位报到后,统一印发录用文件。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
四、监督与回避
兵团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全程监督。招录部门参加考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如期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991-2890637(兵团公务员局)
0991-8820760(兵团监狱管理局)
兵团公务员局【二】:2014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2014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制作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兵团决定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统一录取,定向培养,为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105名公务员(其中法院系统3名、公安系统50名、司法系统2名、监狱系统50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五)具有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是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考对象
(一)新疆生源201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2012-2014年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四)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五)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六)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曾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培养模式、培养院校和考录职位
(一)培养模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统一组织,统一录取,定向培养,毕业后定向招录单位工作。
1.专科教育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
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司法资格政策。
(二)培养院校和考录职位
详见《2014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相关费用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31日10:00—9月6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31日10:00—9月8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5日—20日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2014年11月底前,进行资格审查(人民警察职位进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5.2014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
6.2015年2月底前,入学。
(二)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3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直接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2.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面试费用40元。
3.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报名、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教育入学考试)、资格审查和视力检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六、报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考试信息网()
兵团人事人才网()
兵团政务门户网()
对《职位表》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填写《2014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传送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9月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四)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资格审查、面试时携带);注意:能打印《报名表》且缴费项注明已缴费,说明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5日-20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由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组成。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
①专科班: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专升本、本科二学位班: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二)笔试范围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
(三)笔试时间
9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9月21日:专科班:《文化综合》
专升本、本科二学士学位班:《民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专业综合Ⅰ》
《专业综合Ⅱ》
(四)笔试考点设置
笔试在乌鲁木齐市设立考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五)笔试相关政策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八、资格审查和视力检查
笔试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兵团检察院负责报考检察院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公安局负责报考公安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司法局负责报
考司法行政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报考监狱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退役士兵需持《军人退伍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进行视力检查,在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视力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当场进行复检,得出结论后不再进行复检。视力检查不合格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期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九、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资格审查、视力检查、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面试
资格复审、视力检查、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十一、体检
报考法院职位的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法律硕士职位按1︰2比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心率、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资格审查部门对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能进行1次。
兵团公务员局【三】: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
录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兵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兵团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228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4月3日至1997年4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连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兵团选派生”和“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在农牧团场工作经历必须满1年,工作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招考对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
(三)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10:00—9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3日10:00—11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0日—25日
(二)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18:00。
(四)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2日。
(五)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6月3日。
(六)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七)体检时间:2015年6月14日—15日。
(八)考察时间:2015年6月20日—7月15日。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2015年4月1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考试信息网()
兵团人事人才网()
兵团政务门户网()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阅《报名流程》,如实填写《2015年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传送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4月3日至10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2015年4月3日10:00至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5年4月9日18:00至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4月11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兵团公务员局【四】:2014新疆兵团公务员新疆兵团分布信息
一、农一师,师部驻阿克苏市(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署所在地),全师分为三大垦区:阿拉尔垦区、沙井子垦区(金银川垦区)、阿克苏垦区,辖师市合一城市阿拉尔市,规划新建金银川市(辖1团、2团、3团,市政府驻1团金银川镇)。
1团,团部驻(阿克苏市)金银川镇(水稻为金,棉花为银)。
2团,团部驻(阿克苏市)新井子镇。
3团,团部驻(阿瓦提县)哈拉库勒镇(黑色的海子)。
4团,团部驻(乌什县)包孜镇。
5团,团部驻(温宿县)沙河镇。
6团,团部驻(温宿县)荒地镇。
7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玛滩镇。
8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塔门镇(进塔里木之门户)。
10团(9团并入),团部驻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蓝色的湖泊)。
11团,团部驻阿拉尔市花桥镇。
12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南口镇。
13团(15团并入),团部驻阿拉尔市幸福城镇。
14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夏合勒克镇(长满骆驼刺的地方)。
16团,团部驻阿拉尔市新开岭镇(新开的土地)
二、 农二师,师部驻库尔勒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府),辖焉耆垦区、库尔勒垦区、塔里木垦区(又称乌鲁克垦区,包括且若垦区的米兰灌区和苏塘灌区)三大垦区。规划新建铁门关市(辖29团 、30团,市政府驻29团吾瓦镇)、塔里木市(辖31团、33团、34团,市政府驻33团库尔木依镇)
21团,团部(和静县)开来镇。
22团(23团并入),团部(和静县)幸福滩镇。
24团,团部(和硕县)夏尔特热镇。
25团,团部(博湖县)湖光镇。
27团(26团并入),团部(焉耆回族自治县)天河镇。
29团(28团并入),团部驻库尔勒市吾瓦镇(维吾尔语“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形容荒凉)。
30团,团部(库尔勒市)双丰镇。
31团,团部(尉犁县)英库勒镇(维吾尔语“新的水塘”)。
33团(32团并入),团部(尉犁县)库尔木依镇。
34团(35团并入),团部(尉犁县)铁干里克镇(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 36团,团部(若羌县)米兰镇(楼兰国三城之一的米兰城,又叫伊循城,位于西游记中的子母河边)。
38团,团部(且末县)苏塘镇(苏塘灌区,2010年11月3日,38团正式成立)。 223团,团部(和静县)哈木呼提镇。
三、农三师,师部驻喀什市(喀什地区行署所在地),全师分为三大垦区:小海子垦区、麦盖提垦区、喀什垦区,辖师市合一城市图木舒克市,规划新建前海市(辖45团、46团、48团、前进水管处,市政府驻45团团部博塔依拉克镇)。
41团,团部(疏勒县)草湖镇。
42团,团部(岳普湖县)莫乃勒镇。
43团,团部(麦盖提县)棉丰镇。www.shanpow.com_兵团公务员局。
44团(52团并入),团部驻图木舒克市金墩镇。
45团(43团并入),团部(麦盖提县)博塔依拉克镇。
46团(莎车农场并入),团部驻麦盖提县。
48团,团部驻巴楚县河东新镇。
49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
50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其盖麦旦镇。
51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阿克塔木镇。
53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皮恰克松地镇。
伽师总场,场部驻伽师县阿其克镇。
托云牧场,场部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托云乡。www.shanpow.com_兵团公务员局。
叶城牧场,场部(叶城县)萨依也尔镇。
叶城二牧场,场部驻叶城县杏花镇(新场部杏花镇距叶城二牧老场部(乌夏克巴什镇)13公里,原是荒无人烟的戈壁滩,据说是因为该场计划到“十一五”末建成人均5亩优质杏园而起此名)。
红旗农场,场部(阿图什市)七盘水磨镇。www.shanpow.com_兵团公务员局。
东风农场,场部(英吉沙县)欧吐拉巴羌镇。
工程团,团部驻巴楚县喀拉拜勒镇。
四、农四师,师部驻伊宁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府),全师分为三大垦区:霍城垦区、伊宁垦区、昭苏垦区,规划新建可克达拉市(辖61团、62团、63团、64团、67团,市政府驻64团可克达拉镇)。
61团,团部(霍城县)阿力麻里镇(阿力麻里,突厥语“苹果”)。
62团,团部(霍城县)金边镇(又叫老霍城镇,金边意为金色的、充满希望的屯垦戍边性边境城镇)。
63团,团部(霍城县)塔克尔穆克尔镇(塔克尔穆克尔为哈萨克语“不毛之地”)。 64团,团部(霍城县)可克达拉镇(可克达拉,蒙古语,“绿色的原野”)。 66团(65团和良繁场并入),团部(霍城县)界梁子镇。界梁子,汉语,因此地有低矮的天山余谷,为分界岭,故有此称。
67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裴新哈莎镇。裴新哈莎,锡伯语,“密布的木围栏”。
68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佛尕善镇。佛尕善,锡伯语,“老村”。 69团,团部(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哈海镇 (好汉)
70团(拜什墩农场并入),团部(伊宁县)谊群镇(因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毗邻,以“愉群翁”的谐音取名“谊群”)。
71团,团部(新源县)阿合齐镇(白色的芨芨草滩)。
72团,团部(新源县)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