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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教务管理系统-课堂评教流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教学管理软件—课堂评教流程
1. 搜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2. 点击直接访问,出现教务管理系统界面。
3. 输入用户名(即学号)、密码(即身份证号)、验证码(右侧的数字)、选择“学生”角色,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4.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教学质量评价选项,学生根据本学期所学的课程进行各门课程的教师评价。(注:此项包含的课程是学生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需要对所有课程进行评价。)
5. 示例 病理学—点击病理学,学生可以在每个下拉框中选择系统设定的评价信息,出现图6.1和图6.2,评价理论部分的教师。
图
6.1www.shanpow.com_天津医科大学教务网。
7.理论部分评价完毕后,评价病理学实验部分的教师,方法同理论部分,页面见下图和图8。
图
8
9.“其他评价与建议”这一项必须填写,此项在每门课程的下方。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所有课程评完后点击“提交”(提交按钮变活),评价的信息就保存到系统了。所有课程必须一次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二】: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研究教育
学分制试行方案
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向医学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改革和发展我校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遵循、体现教育发展规律而制定本方案。www.shanpow.com_天津医科大学教务网。
一.课程建设
课程教学是培养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加强理论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合理的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的设置要科学合理,符合研究生教育的规律。课程内容体现各学科的新进展,删除陈旧过时的教学内容。拓宽知识面,在二级学科和所属一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课程,避免按个人的研究方向设置。研究生课程统筹考虑,拉开层次。硕士阶段注重基础性、宽厚性和实用性。博士阶段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二.课程计划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有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位课程,约占总学分2/3左右。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可根据课题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任选。
为研究生开设的学位课、公共选修课及相对稳定的专业选修课要编入《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学年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计划表中课程的申报、汇总、编印时间每两年修订一次,渐次淘汰陈旧知识,补入能反映学科最新水平的内容,以求跟上学科的发展。(试行阶段每学年修订一次计划表)。
课程申报工作,以各院、系、部、所等教学实体为单位。各单位负责申报课程的初审、汇总。并于每年4月1日~4月20日上报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
由研究生院负责汇总,专家审议,经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编入《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学年计划表》,向全校各院、系、部、所等教学单位公布。
目录中课程必须按时开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出时,必须在授课前一个月由授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备案,以利工作正常进行。
三.选课方法和时间
1.各院、系、部、所、中心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等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部门,按照研究生院向全校公布的课程计划表,在每年5月和11月,分别进行秋
季和春季选课工作,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2.在规定的选课期限内,每位学员需登陆研究生院主页上的“学生网上管理系统”, 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课程培养计划,学员可在经导师审批的课程培养计划范围内,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和个人兴趣进行选课。
3.新入学的研究生第一学期的课程学习,由导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预选;待新生入学后,再做适当调整。
4.网上选课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学生网上管理系统”信息公告中的《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5.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根据选课汇总情况,组织、安排课程表,为授课单位下达《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任务通知书》。
6.已办理确认选课手续的课程一般不能退选。特殊原因确需变动的,由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并通知任课教师。退选手续于开课前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再办理。个别补选、改选亦应在该时间内办理,手续同上。
四.课程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1.学分是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强度的标志,而考试成绩是研究生学习质量的标志。为使两者有机结合特实行课程学习学分制,总学分要求分别是:基础医学科学学位硕士35分;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硕士30.5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25分;医学科学学位博士23分,医学专业学位博士14分。
2.课程考核方式见《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文件汇编》中相关规定。
3.学位课程成绩以70分为合格,≥70分可计学分;非学位课程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
4.研究生在入学后1年内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后方可开始论文工作或临床技能训练工作。
五.课程成绩及管理
1.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不及格时,可随下一年级重修,但须交纳重修费。
2.依据《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硕士生一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一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令其退学。
3.选修课成绩及格时计入总学分,不及格时不计入成绩单,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它课程。
4.研究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须事先持证明到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备案,获批,并通知任课教师。经同意后可随下一年级参加考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5.办理了选课手续,而未办理退选、请假手续不参加考核者,按擅自缺考处理。记入成绩单“缺考零分”。
6.任课教师在考核后两周内,将《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考核成绩单》一式
二份交到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确有困难不能按期交送成绩单时,应提前向研究生院说明。
六.课程设置
(一)基础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1.科学硕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35分。
2.学位课程(22分)
(1)公共必修课 20.0
科学技术哲学 3.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
公共英语 4.0
计算机应用基础 3.0
卫生统计学 3.0
医学科研方法 1.5
医学信息检索与利用 1.5
生命伦理学 1.0
专业外语(由各专业组织,可以采用自学和辅导的形式) 1.0
(2)专业课2.0
3.非学位课程(13分)
研究生的选修课程,采用统一授课方式学习。各专业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
(二)临床医学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草案)》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1.(1)临床医学科学硕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30.5分。
(2)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25分。
2.学位课程(23.5)
(1)公共必修课 18.0
科学技术哲学 3.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
公共英语 2.0
计算机应用基础 3.0
卫生统计学 3.0
医学科研方法 1.5
医学信息检索与利用 1.5
生命伦理学 1.0
专业外语 1.0
(2)专业必修课 3.5
临床药理学讲座 1.5
生理学与临床 1.0
临床生物化学 1.0
(3)专业课 2.0
3.非学位课程(7分/1.5分)
研究生的选修课程,采用统一授课方式学习。各专业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
(三)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1.科学博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23分。
2.学位课程(23分)
(1)公共必修课 18.0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0
公共英语 3.0
日语 3.0
临床医学进展 2.0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 3.0
专业外语 1.0
专业 3.0
(2)专业必修课 5.0
计算机高级实用软件 2.0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3.0
(四)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草案)》及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14分。
2.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 (10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0
公共英语 3.0
专业外语 1.0
专业课 3.0
(2)专业必修课 (4分)
计算机高级实用软件 2.0
临床医学进展 2.0
【三】: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党委书记 张连云 校长 郝希山
党委副书记 侯洁 俞绍平
副校长 姚智 张彤 张宁 娄建石
纪委书记 王家珍 党办主管校领导:侯 洁 党办成员: 赵永海 主任
战略发展研究办公室
王 蓓 副主任 行政楼209 23542524 教务处
处长:刘佩梅 科技处
处长 黎小沛 人事处
贺贯树 处长 23542518
柳春敏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副处长" 23542518
陈欣 副处长 23542518 研究生院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长:尚永丰
常务副院长:刘艳霞
办公地点:教学研究与信息中心701 电话: 23542070 部长:刘艳霞
副部长、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笪宇蓉
副部长:焦红兵
办公地点:教学研究与信息中心704A 电 话: 23542835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教学与培养办公室
主任:焦红兵 电话: 23542033
学位办公室 学生管理办公室 主任:陈洁莉 综合办公室
负 责 人:潘立军
办公地点:教学研究与信息中心701A 电话: 23542833 基础医学院www.shanpow.com_天津医科大学教务网。
书记 高树民 副书记 海洁 院长 杨洁
副院长 崔建峰 副院长 岳凤文 副院长 汤华 公共卫生学院
书记 张秀敏 院长 黄国伟 药学院
院长 娄建石(兼) 书记 曹建国 副院长 王润玲 副书记 娄建石(兼) 副院长 段宏泉 副书记 张华丽 副院长 张彦文 护理学院 书记 王锐
副书记 蔡胜男 院长 赵岳 副院长 王春梅 医学人文学院
书记李大钦 院长 张金钟 继续教育学院 书 记: 马跃美 副书记: 刘 枫 院 长: 马跃美 院长助理:王 红 医学检验学院
党总支书记 王逸滨 院长 刘运德
院办公室主任: 杨立红
【四】:天津医科大学北京教学区
: 天津医科大学委培
天津医科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拥有十个学院,五个学系,十一个本科专业,现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博士生导师118名,硕士生导师500名,教授、副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117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资助项目人员,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13人。临床教学基地有6所大学医院,26所教学医院,11950张教学床位。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认定接收外国留学人员的74所大学之一,目前在校留学人员规模位居我国西医院校之首。
学院简介:
天津医科大学继教学院北京教学区(也称天津医科大学北京教学区)为京、津两地合作办学,独立设置专业。学区依托北京的区位优势,从京、津两地医疗机构对医护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北京甲级医院的用人标准进行定向培养,每年定期接受京、津两地的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委托,面向国内外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医护人才,积极满足市场需求。
学区主要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的全国医疗系统(医院、诊所、医药企业等)子女。在校期间学生可考取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加盖天津医科大学章的本科学历(符合条件者可报考医学研究生),组织学员在校期间统一参加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药剂师执业资格考试。入学前签订就业协议,所有学生毕业后安置工作。
一、办学优势:
1、医学实验条件:
(1)、拥有标本陈列室(人体器官标本),尸体陈列室,无菌操作间,临床病房模拟实训室,护理实训室,生理生化实验室,解剖实验室,病理药理实验室,口腔实训室,中医针灸推拿整脊实训室等等,完全可以满足校内实训操作。
2、师资力量:
(1)、拥有来自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国家重点医学院校医院的教授以及医学领域内的专家团队来小授课,利用自有实验室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
3、管理制度:
(1)、教学管理制度:按学区各项考试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严格考核,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食。
(2)、奖励制度:弘扬“自立、自强、勤奋、创新”精神,按照学区的奖励制度,每学年对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品行做出全面客观评价,评出“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学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集体宿舍”等并给与一定奖励》
(3)、后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