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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及哺乳假相关规定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一、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根据《长沙市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单位职工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其他优惠政策包括:
1、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
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视为出勤。
3、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视为出勤。
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2、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
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四、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二】:关于员工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的有关事项
关于员工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的有关事项
为切实保护女职工的权益,让每位女员工知道应该享有的权利,特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孕期: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 产假:
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员工申请休产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特别假/带薪申请书》,送交人事部审批,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前托人告假。
1) 正常产假计算方法:
a.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要求,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b.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育后生育的第一个孩子)增加30天;
c.难产、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的增加15天;
d.多胞胎,没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 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 服务证》
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 7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 15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 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 75天
3) 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3、 护理假
女方生育期间给予男员工10天护理假。
4、 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婴儿一周岁以内)可享受哺乳假,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前填写《哺乳假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
1)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2) 哺乳假当天有效,不得累计使用。
5、 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生育后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凭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 3天
输卵管结扎 15天
人流 7天
人流同时放环 10天
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三】:单独二孩产假有多少天?
单独二孩,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今天小编要与大家探讨的是:单独二孩产假的天数有多少?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关于产假,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计划生育规定,二胎产假和第一胎产假相同,产假都为90天;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由之前的90天增加至98天。
晚婚休假
晚育是在晚婚的基础上计算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及以上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情况。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除了享有带薪产假的权利,女性生产后还享有一系列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我国的产假是带薪休假的模式,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单位不得因其生育而降低其工资。也就是说,工资不得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怎样发放的,生育津贴与工资能兼得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期间的工资应该是由社保机构核发的,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上述可知,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是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能休产假
休产假与产假待遇是不同的概念,《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这说明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产假针对的是将要生育的女职工,为保证其能够正常生育、恢复身体健康而给予其修养的时间,满足的是生育人员生理上的需求。因此,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可以要求享有产假。
如果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休产假,但不能享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一样的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具体的政策根据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异。
www.shanpow.com_单独二孩产假过后可以申请哺乳假吗。 流产能够享受产假待遇吗?
流产也应该有产假,产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女性职工恢复身体健康而给予的修养时间,并不是只有生产分娩才享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由上述可知,流产也是可以享有产假的,并且可以同等的享有产假待遇。
男性职工能休陪产假吗?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此有何规定呢?
国家对陪产假没有统一的规定,劳动合同法里面也没有具体的关于陪产假的内容,但是各地不同单位大多都有有关于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比如在北京“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类似于休了晚婚晚育的假期,而不是陪产假;在上海“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已经提出了护理假期的概念,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相关政策,陪产假的相关规定也会顺应时代的潮流应运而生,这是时代的进步,在性别平等方面进了一大步。
当女职工的产假权益被侵犯时,该怎么办呢?
女职工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产假待遇,当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女职工自身合法法律权益。
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一:
准妈妈请产假被告知二孩产假只有98天
“产假太少啦,只有98天。没有晚育假,老公也没有护理假……”近日,广州一些“抢闸”怀孕“单独二孩”的准妈妈到单位申请产假时,发现二孩的产假比生一孩缩水了不少。夫妻一共至少少休30天的产假。她们纷纷呼吁,生二孩也应像一孩时那样享受晚育假和丈夫陪护假。
准妈妈: 生二孩时已高龄更需晚育假www.shanpow.com_单独二孩产假过后可以申请哺乳假吗。
二孩产假可休多少天?近日这个话题在广州“单独二孩”准妈妈群里引起热议。
37岁高龄的爱女士,已经怀孕7个多月,很幸运,她盼来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孩子算政策内生育,不用征收社会抚养费。然而,她日前到单位咨询生二孩的产假时,人事部门告诉她:“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剖腹再加30天。”人事部门还强调说,“相比一孩,没有晚育假。”
爱女士的老公到单位咨询,也被告知,不能像一孩时那样放10天陪护假。”爱女士说,之前生大宝宝时,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她还休了晚育假15天。同时,老公也休了10天的陪护假。www.shanpow.com_单独二孩产假过后可以申请哺乳假吗。
“我希望晚育假的15天能继续休,老公有10天护理假就好了。”爱女士的话引起群里众多准妈妈的共鸣。群友杨女士说:“生二宝时,从年龄上来说,不仅晚育,有的人还是近35岁以上的高龄,更需要晚育假。”
市计生局:生一孩才有晚育假和陪护假
生二孩的产假如何计算?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广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假期,广州女职工属一胎单孩、难产的,最多可享受178天假期。独生子女家庭,男方有10日看护假。
“但现在晚育假只规定生一孩时享受,生二孩时,没有这样的政策支持。男方的10天看护假也是为了优待独生子女家庭,生二孩也就肯定不能休了。”该负责人称。
■委员看法
曹志伟:官员研究实际问题不够积极
生二孩的产假应该有多少天?关注这个问题的不仅有怀着二胎的孕妇,还有市政协常委曹志伟。
“二胎产假是否延长,延长多少天,这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我不予评论。”曹志伟表示,他尊重相关部门的规定。但他认为,一定要从受益群体的实际情况出发,毕竟目前的二胎群体与一胎有很大不同。
“你要知道,目前想生二胎的,基本都是城市中的高学历家庭。女性集中在30岁—40岁。”曹志伟介绍,他的公司已经收到好几份二胎申请表,申请的女员工都是三十多岁。“这群人受过高等教育,她们关注什么?休产假多少天。”曹志伟称,很多女性表示,二胎产假应该比一胎的再延长,因为产妇年纪越大恢复越慢,可能98天的产假还恢复不过来。
“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有关部门在等国家二胎政策的时候为什么不去研究这些事情?我认为我们的官员做事不够积极。”
案例二:
生育二孩产假为何“缩水”
日前,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表示,国家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后,她即将生育第二个孩子。让她感到苦恼的是,单位可能只给三个月左右的产假。因此,她很想了解相关政策在“单独两孩”产假的时间安排上是如何规定的。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
刘女士说,自己是市区某国有企业的员工,单位福利一向不错。最近让她感到疑惑的是,到生育二孩时单位只给了她98天产假,与第一胎的产假相比,时间“缩水”了。“我已经获得批准生育二孩,除了产假有98天,是否还能享受晚育假14天以及剖腹产难产假15天呢?”刘女士对此提出疑问。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相关科室获悉,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期以不违反计生政策为前提,可依法享受产假期等待遇。这些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则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而在男职工方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精神,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以上法律规定均说明,女职工的产假并未区分二孩或农村户口的情况,只要有怀孕生育的事实,女职工提出休产假,用工单位应当同意。但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由于生育“单独两孩”不符合“第一个子女”的要求,故14天晚育假不能再享受。若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这些规定。
【四】:2016产假最新消息
产假对于女性事业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但是,纵观世界各国,产假的相关制度有着较大的区别,而这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文化根源。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6产假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和参考!
2016产假最新消息如下:
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
两孩须依法勿抢生
生二胎政策全面放开最新消息:2016年普遍二孩新政策有望落实。生二胎新政策国家有什么规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但从政策公布到正式实施前这段时间,可否“抢生”?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二胎产假多少天?
一般二孩产假只有98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女职工产假时间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五】:人大代表建议延长生育假
2016年是全面实施“二孩”的一年,然而不少家庭面对二孩诱惑望而却步,二孩政策出台,但相关的优惠政策却未曾完善,生育成本未有减轻,导致不少家庭有心无力。人大代表对于二孩政策有什么建议?下面就由小编为你整理相关资料。
二孩元年之育儿假
全面二孩政策已正式落地,但对于许多家庭来说,生二孩还存在诸多顾虑:产假太短,孩子生下来无人照料;养育两个孩子家庭负担加重;孩子入托入学问题难解决……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昨日专门呼吁,建议将生育假期从98天延长到180天,为二孩家庭减税,并提供免费入托、入幼服务。
个案
二孩妈妈:期望哺乳假能更弹性一点
吴女士是海珠区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由于夫妻二人都是独生子女,早在2012年,她便完成了生二孩的“任务”。吴女士说,生老大的时候,她在四川的机关单位上班,本来有5个月的产假,但是由于单位人手紧缺,才休了4个月的假就被“召回”单位上班了。生二孩的时候刚好遇到丈夫转岗到广州来,她掂量了一下,干脆把工作给辞了。
“有些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连爸爸都可以休1年的陪产假,我们现在放开二胎,其实也是鼓励生育的一种措施,也应该考虑增加产假或哺乳假。”吴女士表示,目前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对于职场妈妈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可以从人性化的角度,让职场妈妈增加哺育时间,如可以实行弹性化上班制度,产假结束回到岗位后,让二孩妈妈每天实行半天上班制,有半天的时间照顾孩子,或者可以提倡哺乳期妈妈在家办公等。”
家住雅居乐的黄女士于2014年11月生下了二孩女儿悦悦,由于女儿早产,身体比较弱,她希望尽可能地延长对女儿的母乳时间。作为外企的人力资源主管,在休完产假的几个月时间里,黄女士只能在上班期间百般抽空找地方“泵奶”,并存入公司的冰箱,到晚上回到家再温热了给女儿喝。
“‘背奶妈妈’的艰辛,很多人都体会不到。”黄女士表示,虽然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这1小时哺乳假太尴尬了,我上班开车都要半个多小时,这一个小时,还不够路上来回。”据她了解,现在有一些企业规定,哺乳假可以攒着一起休,比如在产假后再休1~2个月,方便妈妈哺乳,但能休这个假的,大多没有工资,“因为生育保险没有补贴,公司只能按停薪留职让你休假。”
网民调查
希望生二孩能“加假”非“减假”
今年1月起,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当中取消了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假,并同时增加了陪产假天数和生育奖励假。对于大多数适婚年轻人来说,少了10天婚假,对于女职工来说,生一次小孩,减少育孩假期20天。
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李静针对新版省计生条例面向各年龄层级广州市网民做了一份问卷调查,在接受调查的网民中,多数表示希望多获得婚育假期,更有利于国家二孩政策实施,稳步保障全国、省、市人口结构稳定。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产假调整,接近九成网友表示希望增加产假,或恢复调整之前假期天数,多数网友表示,“虽然放开生二孩,但好多人依然不敢生,生二孩就应该有奖励假期。”
李静说,婚育政策应该以鼓励为主,鼓励年轻人早结婚,早生育,应该给予增加婚育假期的奖励。同时,计生政策应该是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如果支持青年多休婚假,多休育儿假期,可以更好地促进二孩政策落地落实。她建议,增加婚假天数到6天,增加产假天数,增加奖励生育假期,增加二孩哺乳假。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建议生育假从98天延至180天
“花姐”黄细花是此前推动“全面二孩”最积极的代表之一,随着政策的落地,她依然关注政策实施后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今年两会,她带来了一个“关于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的建议”。在建议中,她提出,希望国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建议将生育假期从98天延长到180天。
黄细花表示,母亲在怀孕和哺乳期,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会使职业母亲难以全身心投入工作,对用工单位也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为此,政府应承担产假期间的用工成本,解决职业母亲生育小孩的后顾之忧。根据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二孩产妇生育假只有98天,这么短的时间对于婴儿的母乳喂养是远远不够的。医学科学表明,6个月以内的婴儿最好是全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好处早已成为国际共识,若新生儿母亲在孩子3个月时必须回归职场,会导致母亲被迫中断母乳喂养,母乳喂养时间缩短,不利于婴幼儿的健康。为此,她建议将生育假期从现在的98天延长到180天,以利于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