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流程


机关单位对联 2019-10-17 21:10:43 机关单位对联
[摘要]篇一:[交通事故起诉流程]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往往当事人需要经过一道起诉程序,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也有许多步骤。一审阶段一审开庭前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3、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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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事故起诉流程]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往往当事人需要经过一道起诉程序,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也有许多步骤。
一审阶段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一审庭审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5、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1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申请再审的内容
4、接受再审申请书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再审。如果需要再审的,法院会作出裁定提审案件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有可能发回重审。审理程序同一审、二审。
延伸阅读: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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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交通事故起诉流程]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


导读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一方面我们在开车时应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一方面,我们还应了解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方法。以下内容是关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现场处理
第一步:立即停车,避免危险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机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二步:查看现场,拍照取证
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如果双方只是轻微的碰擦,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可以将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第三步:事故报警,保险报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事故存在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员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第四步: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五步:事故发生,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的效力
双方就损害赔偿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在不违背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
②当事人姓名;
③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
④事故形态、碰撞部位;
⑤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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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轻微,简易程序
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①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②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③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④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3.事故严重,一般程序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①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②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
③ 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
④ 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
⑤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流程图例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2010年5月12日,张某驾驶一辆货车沿着107国道行驶至某区沙井新桥路时,该车车头与黄某驾驶的因故障停在路中维修的粤bxxxx号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黄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双方在公安交管部门主持下,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案件分析
本案中,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张某由于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等要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黄某驾驶的车辆因故障停在车道中,未移动车辆,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在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以及过错严重程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注意: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对反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驾驶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或者移动有危险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驾驶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法条依据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九条、十条、十四条和十五条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 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攻略
起诉需要的材料起诉法院的选择诉讼费用的交纳诉讼流程图
1、 起诉状:①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②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请求中,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在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以及诉讼费的承担。③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这部分,需要写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分析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的划分。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篇三:[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处理流程详解如下!


这是一篇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干货文章。干到什么程度呢?干到没经历过交通事故官司的普通公众看过这篇文章能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一个非常详细和直观的感受,就这么有诚意,不用谢(手动滑稽)。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分为这么几个步骤,第一定责,第二定残,第三定损,第四起诉。
一、定责
在市区道路上,车速都不快,一般机动车之间的事故都只牵扯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差不多都能解决。所以我这里只讨论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首先,事故发生之后,伤者送医,肇事者报警并等在原地。切记等在原地!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逸的话不出意外基本会被认定全责。而且万一事故严重,不逃逸的话致人死亡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话致人重伤就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了。详细原因参见文章《为什么说肇事逃逸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往往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还可以追究其百分之十的责任。定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样的,很多交警看到事故不严重,往往会要求机动车承担全责,这样报保险处理会很方便。很多车主就稀里糊涂答应了。但这个不应该这么简单答应的,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最多只有122000,而且其中财产损失包2000,医药费损失包10000,剩下的110000是伤残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各地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来看,一旦伤残超过十级,交强险基本就解决不了,需要车主和商业险承担,但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商业险会依据责任划分赔偿,如果定下全责,商业险超额或者免赔的部分就全部需要车主承担,而且第二年的保费还会上涨。
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来说,一般情况下,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违章的几率远远小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几率。所以发生事故后,很多情况下行人或非机动车可能会承担次要甚至同等责任。这个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要求交警对机动车主进行酒精检测,如果车主喝了酒或者有吸毒,即使行人有一定违法违章行为也会要机动车承担全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当事人要及时去领取查看,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一定要提出异议。事故认定书本质上是一个证据,不是处罚决定,所以只能提异议。虽然理论上证据都能被推翻,但本人可以负责任地讲,打到法院去之后,法官推翻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因为交警在处理事故中明显更加专业,所以事故认定书都有点像专家证人出具的法律意见的感觉,法官一般不会轻易否定交警的意见的。
二、定残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如果伤情轻微,比如经过检查发现就是一些软组织挫伤之类的,那没有必要申请伤残鉴定,不需要赔多少。双方把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谈一谈,差不多都能接受的话交警组织调解下事情就了结了。
如果伤的比较重,有骨折等情形,就有可能构成伤残了。民事上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有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给大家感受下十级伤残大致是什么程度的损伤。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3 颈部及胸部损伤1) 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
2)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25.0cm2;
3) 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4) 器质性声音嘶哑;
5) 食管修补术后;
6)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7)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8) 肺修补术后;
9) 呼吸困难(轻度)。
伤残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伤得较轻的话治疗结束后一两个月可以鉴定,伤情较重的话大概得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左右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期可以计算到定残之日,所以有时候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误工费的计算。不过一般情况下法官还是会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来计算赔偿,所以影响不大。
伤残鉴定需要到司法鉴定所去进行,合肥这边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和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鉴定一般收费2000元左右。双方协商好在哪家鉴定所鉴定最好,如果肇事者不同意出面,那么伤者就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先垫付鉴定费,然后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
三、计算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多,计算之复杂是远超过一般民事诉讼的。有些当事人过来咨询的时候,一上来“丁律师,我家里某某某前两天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人还住在医院里,对方该赔我们多少钱?”每次有人这样问,我都是懵逼的,为什么懵逼,我说说你听听再想当初。。。
以下计算全部是在肇事者全责的基础上计算,如果受害者也有责任,把这个计算出来的数额按照责任划分。
1、医药费:按照实际开销的医药费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保留好所有医院出具的病例和医药费发票;二是有些医药费项目不是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就需要向肇事者索赔;第三需要二次手术的伤情,还需要考虑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后续治疗费可以在做司法鉴定时一并鉴定并在起诉时一并要,也可以等实际支出后另行起诉。
2、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或在城镇连续居住误工满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伤残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以此类推,十级10%。
不要纠结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在同一场事故里有农村人又有城里人的,农村人会“沾光”按照城里人的标准计算。谢谢吧MMP。我知道这是违背最基本的公平正义理念的,但我大×自有国情在此MMP。期待立法一视同仁。
3、误工费: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乘以自身平均工资,不能证明自己平均工资的,法院可能会按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4、营养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营养期。
5、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误工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工作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乘以护理期。
6、住院期间伙食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住院天数。
7、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伤者家里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配偶的,可以请求这一项目。计算标准为(同样也是分城市农村的):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农村标准: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因伤者住院家属陪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9、精神抚慰金:以安徽省为例,十级伤残5000-8000元,每升高一级增加5000-8000元。也就是九级伤残10000-16000元,八级伤残15000-24000元。以此类推,一级伤残及死亡赔偿金为50000-80000元。
10、鉴定费:司法鉴定费依据发票要求赔偿。
赔偿的话大致就是这么多,给大家一个例子,是我现在在做的一个交通事故求偿案件,九级伤残,对方全责,赔偿计算如下:
赔偿计费细则
1、医药费:29546元(其中包括:阳光保险公司已垫付一万,原告在计算赔偿总额时已扣除);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6+11)天=85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3、营养费:50元/天*90天=450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4、护理费:122元/天*60天=7320元;
5、误工费:(建筑)141*180天=25380元;
6、残疾赔偿金: 31640元×20年×20%=126560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 19606元×(18周岁-3周岁)÷2人×20%=29409元;
8、交通费2000元;
9、精神抚慰金:12000元;
10、鉴定费:1650元,凭发票报销。
11、电瓶车损失:1500元
以上合计:23,0715元
四、起诉
起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这么几个。
第一是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会认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民法中同样规定可以从知道损害结果之日起算,所以,理论上讲这个日期可以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起算。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会丧失胜诉权的。
第二就是管辖问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由于伤残赔偿金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计算,所以那里数据高可以向哪里起诉,会影响到最终的计算数额。
第三就是起诉时间点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都是上一年度经济数据,需要关注一下每年经济数据公布的时间,因为每年的数据都会比上一年高很多。在公布之后起诉的,可以适用最新的数据。比如安徽省每年二月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在二月之后起诉,就按照最新标准计算,结果会好很多。
第四就是要注意起诉的被告。有保险公司必然要把保险公司带上,另外如果车主和嘉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把车主和驾驶员一起告上。不管最后会不会追究车主的责任,多一个被告对原告来说都多一份保障。
第五就是要注意,如果有保险公司,那么最终判决下来之后执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没有买保险或者保险过期,或者酒驾毒驾保险免赔的,都要记得把驾驶员的资产进行保全,保障最终判决下来之后能有财产执行。
诚意也可以说满满了。另外嘱咐大家一句,遇到事故千万不要随便私了。因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是专业的,他们作为盈利型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减少赔偿金额。我上面举例子的当事人,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要给他十万块私了。他本来已经打算去签赔偿协议了,正好路过我们律所楼下,上来问了一下。最后我就算出来这个数字。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哪怕你不想打官司不想请律师,有个律师朋友遇到问题问上一句绝对不吃亏。
太多太杂,有疏漏的地方欢迎指正,最后希望所有人都用不上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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