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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篇(一):花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同意,花都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8名。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花都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熟悉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7.有公安系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内。
8.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4月30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与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020-37763176。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2016届毕业生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du.gov.cn)网站下载。
(4)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4日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du.gov.cn)网站公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五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
01职位笔试需加考申论。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6年5月20日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初级雇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包干经费60000元/人/年,普通雇员的的薪酬待遇按照包干经费40000元/人/年。
五、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篇(二):广州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批指南
【承办机构】:广州社保局或分局 【办理事项】: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批 【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0-12333
审批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广州市养老保险;2、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或者是经政府部门确认具有人事代理权的社会服务机构。
审批对象:1、已参加广州养老保险、具有符合国家工龄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4、2000年2月之后辞职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审批所需资料:1、《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3、职工档案;4、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资料;5、《视同缴费年限审核送审人员一览表》;6、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7、单位介绍信;8、经办人身份证;9、其它有关资料。
审批流程:1、首先送审单位通过广州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预约;2、然后送审单位根据预约安排时间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广州社保局办理送审手续;3、审核机构审核后,单位领回报送的档案和审核结果。
【补充说明】:1、临近退休年龄的被保险人不需预约,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三个月送审。2、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送审。 3、失业人员需携带效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办理审批手续。
咨询专区
一、现需要为单位职工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如何操作? 【回复】:一般需准备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劳动手册、职工档案、单位介绍信等等。首先单位经办人进行预约,然后在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即可。
二、退休人员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需要预约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不需要,临近退休年龄的被保险人不需预约,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三个月送审即可。
三、工勤人员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需提供哪些资料?单位办理还是本人办理? 【回复】:一般由单位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社保登记证、职工档案、劳动手册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审批手续即可。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
服务对象
单位,个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10月15日
3.《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
4.《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5.《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穗府[1989]54号)
6.《关于核定职工连续工龄的通知》(穗劳险字[1994]013号)
7.《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穗社保[1999]12号);
8.《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109号)
9.国家、省、市各时期的工龄政策。
办理条件
申请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送审单位必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或者是经政府部门确认具有人事代理权的社会服务机构。审核对象包括: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具有符合国家工龄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2000年2月之后辞职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办理程序
临近退休年龄的被保险人,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三个月送审;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送审,送审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
1、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2)单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批量申请情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3)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及区属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审核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核;
(4)市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对资料不全的,审核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审核机构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
2、失业人员
(1)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审核机构审核;
(3)对资料不全的,审核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补充资料后, 审核机构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
(4)市审核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期限内予以批复,审核机构审核后,通知送审人领回审核结果。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资料页;本人申办的需携原件核对,单位申办的需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申请表》;
3、职工档案;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以下简称《劳动手册》);
5、在职人员单位还需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批量申请情况表》,并提交其电子版;
6、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提供原件现场审查)
联系方式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项业务科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八楼 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受理地点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一楼17号窗、18号窗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五号之七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2楼40/41号窗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在职人员)荔湾区逢源路127号一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受理失业人员)荔湾区周门南路20号1楼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202室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1号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1号楼2楼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2楼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三楼社会保障科
南沙此项业务下沉镇街:
黄阁镇: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横沥镇: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54号-2
万顷沙镇: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中心
东涌镇: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
大岗镇: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综治维稳中心3楼
榄核镇: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47-55号一楼
南沙街: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珠江街:南沙区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
龙穴街:龙穴街龙穴路1号(龙穴街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周三下午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8:30-12:00,14:00-17:30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00-15:00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在职人员)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受理失业人员)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00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南沙街: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2、黄阁镇: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3、横沥镇: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4、万顷沙镇: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5、珠江街: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6、龙穴街:周一至星期四(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5:30
7、大岗镇:周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8、榄核镇:周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9、东涌镇:周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5:30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单位→审核部门
办理期限
1、按照审核部门受理时约定的审核期限办理。
2、临近退休年龄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篇(三):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5名(含随军家属5名)三、招聘职位及人数本次招聘小学教师55名(其中,毕业生50名;随军家属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应聘职位表》(详见附件)。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4、无违纪违法行为;5、对花都区的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状况有一定了解;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二)资格条件。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2、花都区生源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3、非师范类特需紧缺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选修教育学及心理学的成绩证明,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4、列入花都区2014年安置计划,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随军且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随军家属。说明: (1)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2)专科起点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本科学历必须是师范类,且专科与本科、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其应聘职位一致。(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合同。(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五、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现场填报志愿、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毕业生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随军家属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40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生单项考试成绩60分合格;考生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2、报名方法:(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2)每个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学科的职位。(3)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4)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4月21日8:3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3、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将向应聘人员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二)笔试。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3、笔试内容:毕业生的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30%)。随军家属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随军家属)名单。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7:00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rssgz. gov.cn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huadu.gov.cn花都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kaokaoguo.com 咨询电话:020-36898756,18818390607(三)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资格复审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于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的协议书。(2)花都区生源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户口本。(3)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暂缓就业的协议书、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选修教育学及心理学的成绩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材料:结婚证、计生证、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5)随军家属:随军证明、配偶现役证明、本人身份证、与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工作证明、计生证和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四)现场集中填报志愿。1、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2、填报志愿地点:花都区教育局八楼大会议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3、填报方法:应聘人员全部集中在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阶梯教室集体填报志愿。每个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最多选报两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盖印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4、志愿公布时间:(1)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都区教育局网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2)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张贴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五)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1、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体通知为准)。2、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3、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测试、备课、试教等。各学科试教内容和要求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4、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出现学科综合总成绩同分,则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应聘者在其所选志愿未能满足的情况下,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从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在该学科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第二次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二次填报志愿后,按照“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职位。(七)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八)公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九)录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非花都籍毕业生需办理入户花都手续,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该单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补录。六、其它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应聘职位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