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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00年10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0〕19号)。两年多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意见》,努力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损害了广州的城市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提出今后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出租屋管理的重要性。出租屋管理是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社会秩序和治安状况,对此各级领导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其次,要增强解决出租屋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紧迫感。出租屋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和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出租屋为窝点的制假贩假等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出租屋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我市作为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诸如此类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第三,要切实克服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错误认识。一些基层党政领导认为出租屋管理涉及面广,法难责众;整顿和规范出租屋管理会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这些认识都是有害和片面的,势必影响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认真加以克服。第四,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出租屋管理的信心。实践证明,只要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狠抓督促落实,出租屋管理工作是完全可以搞好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决策上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扎实实把加强出租屋管理的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依法规范管理 出租屋管理是一项非常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加强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土房管、公安、城监、税务、物价、财政、工商、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卫、建设、市政、规划等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指导思想上要由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土房管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房屋租赁市场准入制度、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出租房屋安全巡查制度;凡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属违章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法规禁止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租;要会同法制部门,修改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对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的处罚办法,解决处罚手段不足问题;对违法违规租赁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出租屋主(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将出租屋作为个体旅馆业管理的模式,按照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出租屋试行旅业式管理,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并定期上门检查督促出租屋主落实登记措施,对不依法依规履行登记手续的出租屋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五)款规定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登记在册的出租屋逐一进行核查,对属于违法建筑的出租屋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交城市规划部门处罚;对城郊结合部的违法建设要加强巡查和监控,发现一宗清拆一宗,坚决刹住抢建、乱建、违建歪风。 地税部门要对出租屋主加强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减少税收流失,对偷税、漏税、抗税行为依法惩处。 物价部门要及时颁布收费规定,核发收费许可证;认真检查督促基层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受理有关投诉,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 财政部门要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好出租屋税费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使用返还税费情况的监管,决不允许坐收坐支和挪用经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加快税费返还工作的进度,确保基层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负起对居住在出租屋员工的管理责任,要求员工不要租住不符合标准的房屋,定期上门检查员工的住宿安全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主动缴交“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计生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与出租屋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禁止出租屋主向没有计生证明和政策外怀孕的已婚育龄人员出租房屋。对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执行公务的出租屋主要依法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2003年370号令)的规定,对利用出租屋进行无照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环卫部门要把“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工作纳入管理范围,落实人员、责任和经费,切实消除“城中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建设部门要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城中村”改造的力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改造“城中村”的要求,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规划部门要抓紧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特别是要尽快拿出城区内20多个“城中村”的改造规划方案;加强对出租屋的规划管理,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擅自加、改、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市政部门要将“城中村”的市政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和管理,根据“城中村”改造规划,分期分批地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路网改造,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用市政基础设施分割和抽疏过度稠密的房屋,改善消防基础条件,不断优化居住环境。 纪检监察部门对管理不落实、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出租屋发生重大治安和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依照党纪政纪追究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及领导干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维稳及综治委要将各有关成员单位履行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 市政府法制办要加紧修改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我市房屋租赁行为,规定房屋租赁行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房屋租赁的具体管理工作需委托街镇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的,应明确委托的范围和责任,确保出租屋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要落实出租屋管理机构,明确出租屋管理工作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基层有人落实。市、区(县级市)分别成立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并作为其内设处(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若干名行政编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10号)精神,该办公室所需行政编制和人员在市、区(县级市)现有行政编制和人员中调整解决。今年内要在全市街(镇)建立和健全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配若干名事业编制,经费由区、县级市财政核拨。同时,全市各街(镇)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非户籍人员办证点,以此为基础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构,承担起出租屋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体系。上述机构编制事宜,由有关单位专题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二是建设一支力量充实、素质较高、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出租屋管理队伍。街(镇)要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进行全面彻底摸查,在此基础上,按照每100-120间出租屋配1名出租屋管理员的标准建立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出租屋管理员由街(镇)按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条件直接招聘,并负责管理、培训和支付工资福利。 三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市、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本地区出租屋管理工作。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履行政府各职能部门委托的职能,采集信息、协调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和培训出租屋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出租屋登记工作;督促出租屋主按时缴交有关税费;检查督促出租屋主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发现违反政策怀孕和生育的人员,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做好对出租屋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出租屋主,掌握出租屋的违法犯罪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征管工作,确保经费落实 要继续按照“两费一税”上缴后按比例下拨作为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的办法,尽快完成收费项目的调整等有关工作,同时加大“两费一税”的征收力度,继续向用工单位征收每人每月10元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向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收取每人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对个人出租用于住宅的自有房产,月租金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出租屋主按照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月租金低于1000元的出租屋主则按6.7%综合征收率征收,其中对符合免征城市房地产税的外籍个人(包括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可凭地方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在有效免税年度内减按2.7%综合征收率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对个人出租用于非住宅的自有房产,月租金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出租屋主按照14%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月租金低于1000元的出租屋主则按10.7%综合征收率征收,其中对符合免征城市房地产税的外籍个人(包括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可凭地方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在有效免税年度内减按6.7%综合征收率征收相关的地方税费。对“两费一税”上缴后市留成部分实行市区分成,即市10%、区90%,下拨给区的部分要确保85%以上拨给街(镇)。此外,我市一些地区已委托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征非住宅类出租屋综合税收,并给5%的手续费用于出租屋管理。要深化推广这一做法,在全市全部实行委托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代征。市财税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区、县级市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调配比例,报市政府审批。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检查督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把出租屋管理工作作为今后社会管理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要加强教育。要教育基层干部自觉执行出租屋管理有关法规,带头清理“多占多建”的出租屋,积极领导和加强出租屋管理工作。二是要签定责任状。市政府要与各区、县级市政府签订出租屋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措施,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真抓实管出租屋的责任。三是要加强检查督促。市、区(县级市)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出租屋管理工作汇报,总结和推广经验,研究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区、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出租屋管理工作要实行分片包干,挂点负责,推动出租屋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出租屋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对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出现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0〕19号)同时废止。
第二篇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荔湾区来穗局
201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局正式挂牌成立的第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融合、为民、公正、廉洁”的总体要求,以创建规范、文明、廉洁、和谐机关为主线,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成立区来穗局为契机,理顺和创新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区、街两级管理服务架构、人员编制、制度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平稳有序,实现了“开好头、起稳步”的工作目标。
一、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开局之年,作为创新社会管理而新成立的政府部门,如何建好班子、搭好架子、找准路子,任务十分艰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区来穗局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区委书记唐航浩亲自部署,要求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运用科技创新手段、用好用足法律法规、发挥乡规民约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全力做好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在区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仅用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各项基础搭建工作,顺利承担起相关部门移交的相关职能,并迅速打开局面。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快速完成组建工作,不断完善组织架构
1.实现快速挂牌。仅用2个月时间,做好与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介定,落实办公场地等,理顺各方面关系;完成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建制移交工作,实现工作无缝衔接; 3月27日顺利举行挂牌仪式,陈建副区长出席,并与局长王文蔚共同为新局揭牌,标志着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正式成立。5月25日,在陈建副区长的召集下,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区来穗局有关领导、区流管办全体人员在区委五楼会议室进行工作交接,将区流管办全部工作移交到区来穗局,区来穗局各项业务全面开始运作。
2.及时出台局“三定”规定。在认真梳理各部门相关职责的基础上,拟订我局“三定”规定草案报区编办审核,并经区编委批准,于2015年8月25日由区政府办正式行文印发。局“三定”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我局7大法定职能,标志着我局正式依法履行起应有的职责。
3.组建起一支骨干队伍。从区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业务骨干,相继开通我局干部调动系统、干部培训系统等;先后完成了8名干部人事、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工作,完成了局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科学调配人员,搭建好1科1室,在机关人员基本到位、机构平稳运作后,明确了岗位人员,完成定责、定员、定岗工作,顺利实现按照局“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职责规范运作。
4.物色合适的办公场所。为落实区领导指示精神,局筹备组认真物色、多方联系、积极争取,最终选择了逢源路129号3楼作为我局的办公场所。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办公场地布局调整、原状整修及旧固定资产结转等工作,打造了一个简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5.及时做好其他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原区科信局办公家具、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其他日常办公用品等,完成机关硬件建设,保障全局工作顺利开展;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主题,全面开展出租屋和来穗人员清查整治;以“底数清、情况明”为目标,全面开展“人屋”基础数据核查专项工作,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重点,配合公安机关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深度挖掘税源,促进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再创新高。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服务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1.开展“人屋”基础数据核查专项工作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来穗领〔2014〕4号)精神,我区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工作,专门制定并印发了《荔湾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荔流管领字〔2014〕4号),要求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对辖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登记。截至2015年底,我区共组织开展核查专项行动1686次,出动工作力量27434人次;登记在册来穗人员数量为32.34万人,登记在册出租屋数量为17.96万套。
2.深入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清查整治工作
(1)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主题的出租屋和来穗人员清查整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动员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开展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主题的出租屋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管理员开展夜间清查整治行动,摸查从事“五类车、乱摆卖等”来穗人员的居住点,宣传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清理出租屋内各类安全隐患,净化来穗人员居住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领导重视,亲自带队督查整治。4月9日,区委唐航浩书记带队检查岭南、华林等街道出租屋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清查整治出租屋内消防安全隐患,以高压态势挤压“住改仓”现象。4月17日,区长刘捷在上下九商圈召开现场会,要求周边5条街道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摸清来穗人员底数,改善居住环境。4月29日,区委叶锦祥副书记亲自组织公安民警和区委政法委全体人员共200多人,支持桥中街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清查整治行动,登记人员信息、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内出租屋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能现场教育整改的要求屋主和承租人及时整改,现场不能落实整改的,则登记造册好并将安全隐患分类告知相关职能部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各街道流管中心宣传发动在辖内居住、工作的来穗人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自觉清理卫生死角和积水,清除蚊虫。四是各街道流管中心实行弹性上班制度,科学、合理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巡查登记工作,结合目前开展的综合整治行动,安排人员利用下午和晚上两个时段上门进行巡查登记,巡查登记过程中,了解和掌握来穗人员的家庭、就业情况,供整治工作作参考,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部门开展的联合整治行动。
(2)协调和督查上下九商圈及其周边地区出租屋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根据4月17日刘捷区长在上下九商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的指示精神和区政府办交办通知(荔府办督〔2015〕22号)的任务分工,我局制定了《上下九商圈及其周边地区出租屋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涉及商圈整治的逢源、多宝、龙津、岭南、华林等街道。我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各街道日常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该项工作共出动排查力量6424人次,排查出租屋2.92万套,派发宣传单张2.66万份,排查隐患9247宗,现场教育整改4382宗,告知相关职能部门452宗,有效地消除上下九商圈及其周边地区出租屋安全隐患。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参与了区平安宣传一条路的宣传阵地策划,设置了专用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同时积极组织各街道流管中心结合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小册子、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情况。截至12月,全区共举办针对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宣传咨询活动216场,派发《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指南手册》6000本、印制并派发各类宣传单张14万余份,更新宣传专栏和宣传橱窗共86期次,营造良好的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氛围。
4.圆满完成2015年度全区积分制入户工作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5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的通知》要求,荔湾区来穗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分别在站前、华林、石围塘三个街道的流管中心设立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从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开展全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咨询、入户申请受理等工作。全区共接待群众咨询3154人次,其中前来现场咨询的群众累计1185人次,来电咨询累计1969人次,解答各类积分入户疑问1600多条,网上提交申请434人,未通过前台预审退回196人,通过前台预审276人,受理工作零投诉, 2015年度全区积分制入户工作圆满完成。
5.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再创新高
2015年我区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再创新高,总税收为1.51亿,同比增长6.43%。
出租屋综合税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仍保持高位增长,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一是各街道流管中心加大出租屋综合税政策宣传力度,对出租屋主及承租人不厌其烦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出租屋主依法办理租赁备案,依法缴纳税款;二是加大出租屋综合清查整治,全面深入对城中村、辖区各单位、住宅小区等出租屋欠税、漏税户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在挖掘税源的同时,堵塞日常管理上的漏洞,做到清查与征收工作相结合,确保做到应收尽收。
6.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为切实提高我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紧紧围绕构建“平安荔湾”的总体要求,按照“以屋管人”的管理思路,全面推广应用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近年来在各级公安机关和来穗人员管理机构的努力下,通过对出租屋屋主(代理人)的广泛宣传动员,从 “二房东”和公寓式出租屋为突破点,逐步推进城中村出租屋围院式管理门禁的安装,如:彩虹街的奥奇公寓和周门公寓、西村街的西村公寓、昌华街的西关大屋社区、中南街的海南村六社出租屋公寓、海龙街增滘社区等均安装完成,并受到业主和群众的欢迎。至目前为止,全区已经安装门禁+视频系统的出租屋4165处,覆盖出租屋46403套,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30%。把门禁系统与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对接并与情报平台高效关联实时比对,实现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和房屋安全防范管理两者间有机联动,有效落实“人屋”管控,为公安机关“管、防、打、控”提供有利保障,大大改善了来穗人员居住的治安环境。
7.拓宽来穗人员的服务内涵
一是开展了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技能人才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评审申报工作,最终我区有3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3名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和3个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获得广州市表彰。二是扩展来穗人员享受社区服务,各街道重视来穗人员享受均等化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所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设施,免费向辖内来穗人员开放,帮助其融入社区,共享发展成果。
8.推进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
(1)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系列以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表率作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学习党章,观看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有关实施办法和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并持续狠抓制度建设和整改落实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
(2)严格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免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中,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人,确保了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发展。同时逐步理顺机关临聘人员的劳务派遣关系,规范政府用工方式。
(3)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行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年全局无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参观《廉洁广州树品牌图片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广州实践》展览,切实营造全局廉政氛围,提高了干部廉政意识。
9.不断建章立制,固本强基,规范机关建设
(1)建立起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先后拟订《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段纪律制度及处罚规定》、《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外出请假及考勤制度》、《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及《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管人、管财、管物,办文、办事、办会,用车、用物、接待九个方面的6项机关管理制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制度化轨道,有效规范机关运作。
(2)不断提高以文辅政能力。注重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全年编印《流管专刊》共3期,向区委、区政府、广州荔湾网报送有关部门信息10多篇次,有效宣传了我区来穗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公文办理及时、流转顺畅,未出现重大疏漏,确保了政令畅通。
(3)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按照市来穗局、区委办、区府办要求,及时做好市、区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督促、有落实、有回复。
(4)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利用宣传栏、手机短信息平台等阵地积极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设立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室,开展乒乓球、健身活动等,逐步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机关文化。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我局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一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领导的关心、以及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多次亲临我局指导,关心我局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区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的支持。二是离不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和勇于担当。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务大局,心无旁骛谋发展。三是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和无私奉献。一年来,全局上下面对人手少、任务极其艰巨的情况,全体干部职工经常加班加点,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始终保持高扬的斗志和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在充分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率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特别是重点关注的特殊人群,在管控上有所不足。二是出租屋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还不够深入彻底。三是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工资待遇偏低,稳定性不够,业务骨干流失较大,部分街道甚至因人手不足而影响到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四是区级管理机构需进一步加强,区来穗局9个编制、2个科室,要面对22条街道和相关职能,凸显人手不足等问题。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完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原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村)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统一更名为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站。持续抓好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向街、社区(村)延伸,构建上下衔接,运转顺畅的服务管理新格局。
二是继续加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登记工作。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主题和出租屋三年整治计划,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出租屋和来穗人员清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登记纳管率,夯实服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各街道的业务指导,开展日常工作督导考核,上门实地抽查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的登记率,检查各类整治任务落实情况。
三是按计划推进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来穗领办〔2015〕14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荔湾区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出租屋门禁系统的安装任务。
四是继续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指导各街道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落实管理员队伍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举办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培训班,强化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是落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考核和奖励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日常工作考核与出租屋综合税返还经费挂钩的考核奖励工作方案。
七是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管理、信息公开、网络管理等管理制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制度化轨道。改进机关文风会风。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在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上下工夫,有效规范机关运作。
八是强化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力度。认真做好编制2016年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专项经费。抓好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实现预算执行规范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官员“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经费的管理要求,明确界定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使用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流程规范。做好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工作。
九是加强基层党建和源头防腐工作。关心和支持区直机关党工委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及时研究、指导党建工作;上半年完成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设立,加强党组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平台,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第三篇广州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日报
夜景(天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供图) 外国人在越秀区登峰街“中文堂”学中文(越秀区供图) 靓丽越秀山(越秀区供图) 广州自古就以开放、包容和敢为人先的姿态,在世界历史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从汉唐时期的外商云集,到清代盛极一时的“十三行”,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广交会、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这片沃土历经深耕厚植,吸引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一代又一代有志之士来投资、经商、创业、务工。近年来,广州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职能和城市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来穗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目前,在广州市有900多万来穗人员。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先后推出并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积分制入户和随迁子女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促进来穗人员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得到社会各界点赞。2016年1月,出台实施的《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在全国超大城市中率先全面系统有序地推动外来人员社会融合、探索破解农民工进城后城市融入和市民化难题。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有效促进来穗人员“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融合行动计划”这项惠民生、促和谐、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吹响号角之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高效、有序铺开了融合行动计划的棋盘。越秀区、番禺区两个示范区大步迈进,在首批5个试点——白云区三元里街、越秀区登峰街和东山街、番禺区石碁镇和南村镇的引领下,2017年又有11个试点社区在融合行动计划中勾画出了自己鲜明的特色。有的以“一带一路”海丝文化为点睛之笔,有的以广府文化或西关民俗风情为媒介,有的以高新技术产业或自贸区发展为依托……百花齐放、香溢羊城,示范区和试点街镇、试点社区的示范作用、孵化作用、带动作用正在将融合行动计划渲染成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广州模式”。
文/张丹羊、来穗宣
深耕融合社区:
打造“五个一工程”
小区楼房更换电梯的筹资,社区公园如何改造……这些关系着社区居民安全、出行、起居的热点问题,也往往是居民群众中难以协调的矛盾所在,这些难题能都在白云区三元里街的“共治议事会”迎刃而解。议事会由社区户籍居民、来穗人员、街道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共同协商解决社区社会性、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去年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启动伊始,白云区三元里街作为首批5个试点街镇之一,首当其冲亮出“五个一工程”的招牌,“共治议事会”就是其中的王牌之一。
除了“共治议事会”,“五个一工程”还包括创建一所融合学堂、建设一个融合社区工作服务站、成立一个来穗人员党支部、组建一支来穗人员志愿服务队。目前,三元里街的融合学堂已累计开讲226场,服务近1万人次,提升来穗人员文化融合与文化认同;融合社区服务站共累计服务1.2万人次,做细做实来穗人员服务“最后一公里”;来穗人员党支部发挥来穗党员的先进性,发动和带领来穗群众积极投身到融合社区建设;来穗人员志愿服务队已有来穗志愿者1139人,开展各类活动5608次,积极反哺社区,在社区巡查整治、城市环境维护、关爱困难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对三元里融合社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多次报道。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五个一工程”的示范效应在新一批的试点街镇、社区不断接出新枝、绽放新花。“融合学堂”在天河区天河南街成为了“品牌项目”,面向辖内来穗人员从广州文化、职业发展、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培训项目,得到了来穗人员的积极参与和一致好评。黄埔区联和街为来穗党员做好“设点、安家、联线”,成立了17个企业“来穗人员党支部”,接纳来穗党员200多人,街道机关也成立了3个“来穗人员党支部”接纳来穗党员70人,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增城区荔城街“荔馨家园”将融合社区内涵延伸,打造“八个一工程”,创办一个融合学堂、建设一个融合工作站、设立一个来穗人员社区少年宫、成立一个来穗人员党小组、建立一个来穗家庭发展中心、组建一批融合工作志愿者服务队、创建一个来穗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创建一个来穗人员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满足来穗人员从社会接纳到文化交融等多层次需求。
引用互联网思维:
推动“线上+线下”多元融合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分制入户等工作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在申请审核环节利用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纸质证明材料和简化办事流程;升级改造了“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来穗人员超过5万人的街镇配备了自助服务终端,“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在“大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信息化发展新阶段,围绕“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的要求,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做好前瞻性布局,加紧推进来穗人员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把“大数据”转化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
来穗人员若到番禺区居住或长期到访而未及时办理居住登记,其手机将会收到一条服务提示短信,提醒申报居住登记并宣传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这是番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结合手机用户实名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情况,联合3家手机通信运营商,利用手机实名制“大数据”,通过信息比对技术实现的智能化服务,目前已发送了服务信息75万条。“大数据”帮助政府部门掌握来穗人员的动态信息,帮助来穗人员获取有效资讯,带来了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的红利。
今年5月,白云区“来穗通”微信公众号上线,成为该区创新精准服务来穗人员举措的一个新亮点。该微信公众号既能为来穗人员在线提供自助申办、居住证预受理、政策法规咨询等多元服务,还能为管理人员处理出租屋安全隐患报料问题、人屋登记采集信息等工作提供平台。来穗人员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即可快速自助申办居住证,查询积分服务政策法规、办理流程,足不出户享受各种服务,而其中的“我要报料”通道,为来穗人员提供了建言献策平台,使来穗人员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治共享成为可能,极大提升其城市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
在越秀区,人民街正在打造“濠畔智慧社区”,这种融合创新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模式,社区外围智能门禁系统能实现手机APP一键开门,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居民提供一套信息交互系统,居民还可通过手机APP对社区管理、环境、居民办事等向社区居委会、物管公司提出疑问与建议,也会在系统上看到反馈事项处理结果、通知公告等。不知不觉,“互联网+”已经成为驱动来穗人员融合工作的“巧力量”,“线上+线下”成为了融合新模式,而对于新生代来穗人员来说,这些扎根社区而又高效畅通的“网上智慧社区”成为了融合新阵地。
共享美好生活:
构建“政府+”融合服务体系
海珠区琶洲街作为2017广州《财富》全球论坛的主要举办地,迎来了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化的又一次融合。该街的黄埔南社区是“黄埔古港”所在社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社区登记在册来穗人员有8200多人,出租屋5600多套,作为来穗人员融合试点社区之一,黄埔南社区以“一带一路”海丝文化融合为特色,以“政府+社工”引入融合项目、以“政府+企业”促进管理融合……与其他试点社区的有益探索一起,逐步构建起来穗人员“政府+”融合服务体系。
以“政府+企业”促进出租屋管理和租户的社区融合,海珠区试点推广了以“城区微改造、围院式管理、物业式经营、公寓式配套、市场化运作、滚动式发展”为核心的出租屋第三方协同代管新模式,通过培育第三方代管企业,优化出租屋环境和居住人员结构,从源头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大力促进业态转变升级。目前,已引入2家第三方代管企业协同共管出租屋,“人、屋”登记服务纳管率、租赁备案率均大幅提升。
以“政府+社工”引入融合项目,是以海珠区琶洲街为代表的融合试点社区的创新尝试。通过搭建街道、企业、社区、社工“四方”合作平台,结合“‘一带一路’海丝文化融合”等特色主题,以文娱康乐、职业成长支持、文化素质提升、困难帮扶等内容为支撑,一系列融合服务活动为来穗人员提供了具体而全面的引导。
无独有偶,增城区荔城街创建了来穗人员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出儿童读写障碍行动研究会、悦读会、星光老人志愿服务队、长者故事会等微型社会组织,通过“社工+来穗人员服务”的途径实现来穗人员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这些都成为“政府+社工”模式下的有益尝试。
“政府+慈善”资助来穗人员服务项目,是黄埔区联和街链接多项社会资源把来穗人员融合项目做大做强的法宝之一。联和街建立了来穗人员融合公益基金,专门用于关爱辖区来穗人员服务项目,首批20万元的企业善款已经到位,今年以来已累计探访社区家庭605户,提供个案咨询辅导课380节,服务覆盖了12443人次。
而“政府+服务”、“政府+关爱”的理念更是在全市以更广的范畴、更丰富的内容得到了更多来穗人员的参与和点赞。在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开展的各类关爱活动已经实现了“融合关爱”常态化。每年春节前后和暑假期间,面向来穗人员开展迎新春送温暖和关爱来穗“小候鸟”活动,2017年春节安排6列火车(高铁)专列、45辆大巴,服务、护送返乡来穗人员逾3万人次,组织开展留穗家庭服务关爱活动300多场;暑假期间开展关爱候鸟儿童活动共计600多场,直接参与人数超过5.1万人,全市172个街镇开展活动实现全覆盖。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这是市委、市政府对融合行动计划提出的要求,也是行动指南。各具特色的融合行动试点街镇、试点社区既独具风采又异曲同工。如今,即使在来穗人员和出租屋较为密集的街镇、社区,再也没有当年心目中“城中村”的模样,无论是久居此地的本地居民还是出入忙碌行色匆匆的租客,都能够切身感受到这方热土的亲切和活力。由点及面,再到社会各界共同构建起立体的来穗人员融合服务体系,这种感染力、带动力在不断地铺展延伸,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成为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共建同一片社区,共享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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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入户:
广州市自2011年起实行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2011~2014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每年3000个,2015年指标增加至4500个,2016年又进一步增加至6000个。截至目前,约5万名来穗务工人员及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渠道入户广州。近年来,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广州市对积分指标和排名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积分工种目录,使积分制入户更科学更合理地惠及来穗人员,为在广州长期做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入户畅通渠道。2017年积分制入户于10月10日至11月8日接受申请,入户指标为6000个。申报期间网上申请系统注册人数逾3万人,共有2.2万人正式提交申请。
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2016年9月,广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明确了“两个为主”(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并明确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2017年,11个区均出台并组织实施了积分制入学政策,全市共收取申请材料约3.5万份,其中2.9万人通过审核,安排学位2.47万个,其中小学一年级学位1.45万个,初中一年级学位1.02万个。
来穗人员承租公租房:
2016年广州市首次将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向来穗务工人员提供,主要惠及两类来穗务工人员: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2.高级技能人才或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138人通过申请并顺利入住。2017年对《来穗人员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进一步放宽了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激励和帮助更多来穗人员在广州“安居”“乐业”。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范区
越秀区:夯实基础,擦亮品牌
越秀区是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区,区域面积33.8平方公里,登记在册来穗人员30多万人,散居外国人7千多人。作为全市2个“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范区”创建点之一,越秀区坚持“强管理、优服务、促融合”三轮驱动,构建“四位一体”的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系。
拓展服务阵地推动人文融合
越秀区重新规划了18个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29个工作站,并打造了区来穗人员综合服务中心、登峰街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东山街寺右工作站三级“样板阵地”。一批少数民族工作室、少数民族综合服务中心、文化风情街等街道社区融合服务阵地次第开花,如东山街寺右社区多功能文化广场、广州火车站“来穗人员服务第一站”、矿泉街“十个一”阵地、梅花村街“梅花人家”等,为来穗人员融入社区提供更加广阔的服务平台。
以弘扬广府文化为代表的人文关怀活动,更是让来穗人员在增强文化认同的同时,潜移默化融入越秀、融入社区,“海上丝绸之路”、“广府文化旅游嘉年华”、“广府潮墟”等主题活动为来穗人员搭建了学习了解广府文化的平台。
实施品牌活动增进乐业融合
备受关注和欢迎的“来穗人员融合学堂”、“爱在身边”小候鸟展翅计划等活动,是越秀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来穗人员社会融合的品牌项目之一。连续11年举办“金雁艺术节”,连续2年举办寻找最美“好邻居、好房东、好雇主”活动,组建少数民族义工服务队、民族团结足球队,近30万人次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此外,依托区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开设职业技能培训,年均服务2万余人次;“春风行动”、“星期五招聘会”提供劳动推介、就业咨询等服务,发布就业岗位数1.2万个;“职工提素圆梦工程”、“越青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思·享”创新创业训练营等一系列品牌活动,鼓励来穗人员创新创业,帮助来穗人员实现全面发展。
扩大社区自治深化议事融合
发挥来穗流动党员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来穗人员较为集中的社区和企业成立6个来穗人员党支部,推进来穗人员参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共有16名来穗人员当选社区“两委”委员。吸纳220余名来穗人员加入社区议事组织,1800多名来穗人员加入社区志愿服务队,打造了六榕街“榕树头议事会”、东山街社区议事厅、矿泉街和人民街“社区互助会”等一批来穗人员社区议事平台。
创新服务机制促进涉外融合
在越秀区登峰街的社区和街头,经常能遇到不同肤色、不同服饰、不同语言的人群,在这里居住生活的来穗人员来自70多个国家、30多个民族,做好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是越秀区创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服务广州枢纽型网络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的使命担当。越秀区成立了广州市首个区级外国人服务管理机构——“越秀区外国人服务管理办公室”,率先组建了外国管理服务队,在散居外国人达200人以上的街道建立了13个外国人管理服务站,今年还在外国人最为集中的登峰街扩建打造1300平方米的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为外国人提供临时住宿登记、纠纷调解及外币兑换等“一门式”服务,而中文堂、融合课堂和青少年足球队等已经成为外国人喜闻乐见的社区活动。华乐、建设、登峰、矿泉等街道与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组建多支涉外志愿服务队伍,组建以来已提供近2000余小时的志愿服务。
“示范区”创建工作为越秀区推进来穗人员“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来穗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变得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番禺区:精准定位,四措并举
番禺区现有登记在册来穗人员130多万人,出租屋102万套。面对来穗人员群体数量庞大、需求多元的现状,在创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范区工作中,番禺区精准施策,紧扣来穗人员的需求不断深化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内涵。
以语言融入为抓手,构建服务大平台
跨越语言交流障碍是来穗人员融合融入的第一关。番禺区在广播电台热点时段开设“奇趣广州话”粤语教学栏目;联合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粤讲粤好”粤语公益培训班,2017年开办20期面授班培训来穗人员1.2万人次,粤语教学直播总点击量达15万人次。结合寒暑假关爱来穗候鸟儿童等活动,鼓励来穗人员与本地居民积极沟通,让来穗人员在活动中轻松掌握地道粤语,提高语言自信,加强文化交流,帮助来穗人员打通融入广州的第一道屏障。
以技能培训为重点,推动服务大提升
围绕帮助来穗人员提高技能素质和综合能力,推进来穗人员融合融入,番禺区以就业培训中心、区广播电台及各镇街来穗人员融合学堂为平台,建立来穗人员融合教育培训基地,以“订单式”与“个性化定制”相结合的模式,开办来穗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班,设立保育员、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等专业技能培训项目,逐步构建面向来穗人员的培训服务体系。共培训来穗人员8109名,为120多家企业提供免费就业推荐服务,促进了来穗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和全面发展。
以本土文化为载体,营造服务大氛围
为帮助来穗人员更好地了解番禺文化习俗、更快融入本地生活,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围绕广州、番禺本土风俗文化,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倾力打造关爱来穗人员社会环境。先后举办“番禺欢迎你”、“番禺知多D”、“番禺好创业”等活动,以介绍番禺区传统文化、历史民俗、风景名胜、社会政策为重点,向来穗人员展现番禺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开展“番禺:可爱他乡是故乡”摄影大赛及“情系禺山、梦圆番禺—来穗人员在番禺的故事”有奖征文比赛,向社会讲述广大来穗人员拼搏筑梦、实干奉献的故事,展现来穗人员风采。
以榜样精神为标杆,打造服务大品牌
积极推荐来穗人员优秀代表参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目前已有15人分别当选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妇代会代表、区政协委员及区青年联合会委员。探索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发挥党建带团建的积极作用,建立来穗人员党委3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2个,共有来穗党员719名;建立16个来穗人员“金雁团总支”和494家两新团组织,成立金雁青少年之家、青年艺术团、青年志愿服务总队及雁声歌舞队等来穗人员群团组织,每年带动17万人次来穗人员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