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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宅基地属于谁所有:宅基地属于谁?
不管是城里还是村里,对老百姓来说,房子就是家,对每户人家来说都意义重大。在村里说到房子,必然会提到宅基地。村里人都知道宅基地是村集体批下来的,那批下来之后,宅基地是谁的?
之所以会提出上面的疑问,是因为最近有朋友咨询“没地方住,拆自己的老房子重建,不给批,被叫停,宅基地不是我家的吗?”
在此,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使用权才是属于村民的。也就是说宅基地审批下来后,在上面盖的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和出租,“地随房走”,买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买方和承租人的了,但是宅基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注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此活动仅限于在本集体内进行。
说到这里那位朋友就不答应了。自己没有地方住,宅基地又是当时给自家审批下来的,房子简陋,自己出钱重盖,为什么被叫停?
根据规定,老房子重新翻盖是需要审批的,只要符合条件,办好相关手续,一般是没有问题。村里一般是一边盖房子,一边审批,或是直接拆了房子翻盖。这时候如果被叫停,如果户口是本村的,没有违建,原因一般是因为自己的重建面积有可能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时候就需要有关部门出面测量,只要测量结果证明翻盖后的面积没有超过标准,就可以将此次测量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明确写入翻盖申请,经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同意后报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县(区)土地管理局批准。办好手续后,尽可以安心翻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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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宅基地属于谁所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各家各户都是有专门的住宅的,并且一般情况下各户之间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修建这些农村住宅的土地,我们一般称之为宅基地。那么这些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谁呢?是不是修建住宅的农户呢?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三、将宅基地挪作他用的后果
宅基地是集体依法划拨给农民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存在是与住宅房屋的建设不可分离的。法律确认和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保障农户依法使用土地建造、保有其个人住宅、庭院,凡是不符合这个目的的,一般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已经占有的宅基地擅自改作他用或长期不建造住宅超过期限的,集体有权收回土地,终止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将违反法律的规定。
虽然农村居民是在分得的宅基地上面修建了住宅,但对于宅基地其实并没有拥有所有权的,仅仅拥有使用权。至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我国法律中规定是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这点还请大家能够区分清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驻马店律师。
第三篇宅基地属于谁所有:宅基地属于“集体”,这个集体是谁?
现在农民手里值点儿钱的就剩两样:宅基地和耕地。
耕地的多少会变得,而宅基地有的农民已经使用了好几代人。
俺们村有的农民房屋是百年老宅,时间在它身上刻下很多沧桑印记,让其蕴含着浓郁的历史沉淀。
现在接通互联网的农民家越来越多,小编因为懂电脑技术,所以经常被邻居叫去帮忙。
接上WIFI,农民大叔大婶们开心的拿着手机刷头条。他们最关注的话题就是三农,
比如:宅基地、农村大学生、农民工买楼等等新闻都是他们乐意看的。
也正因为如此,农民已不再是原先什么都不懂的小白,之前有些不懂的很多“坑”,农民通过手机,通过互联网,现在已经懂了。
就像农村大学生迁户口这件事,明面上告诉你可以再迁回农村,暗里不说再迁回农村你已非农村户口。
这个“坑”想必坑了很多农村大学生吧。
那天,小编周末回家,有个老伯急匆匆拿着手机找到我。
农村老伯说:我家宅基地我爸小时候就一直占有,我也住了大半辈子,可网上有个新闻说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这个集体是谁?
我安慰老伯别担心,老伯一直误认为宅基地和老宅就是他本人的,
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中的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指的是该农村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而要想符合条件成为其成员,最关键必要的条件就是户口。
农村老伯:那宅基地会不会被收走啊?
会不会被收走这个是视情况而定的,前面已经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就是,同一个集体的成员,说人话就是,要有当地农村户口。
农村老伯:原来如此,那我得不同意我儿子迁户口了。
现在就有这么个矛盾:儿子是城市户口,老爸去世后是否有权继续持有农村的宅基地和老宅,按法律规定,老宅儿子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被继承。
但继承了老宅,间接就有了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是矛盾?至于儿子能不能办理过户,能不能随意折腾宅基地上的老宅,这就要看当地发展情况了。
深远山区铁定没过多限制,城区郊边的农村限制会多一些。
所以,这里友情提示各位农民朋友,迁户口需谨慎,考虑清楚再做决定,不要随意脱离农村这个“集体”,只要在其中,就没必要像老伯那样过分担心自己的宅基地,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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