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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存在问题篇1:农村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我国当前改革和发展中碰到的关键问题,它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道必须逾越的门槛。归纳农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字,即“钱”、“粮”、“人”、“地”、“权”等。 “钱”:首先是农民收入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其实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村改革开放头十多年,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农业生产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随着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农产品供应由卖方市场逐步转为买方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引发了农民收入增幅的逐步下降。据有关资料,1996年后,我国农民收入增长一直徘徊在4%上下,而这增长幅度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数据。实际上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基本以农业(粮食)为主的地方,其增长率普遍比这个增幅低许多,不少地方其实是负增长。以我镇为例,我镇是一个以粮食(水稻)生产为主的地方,1996年以前的几年,每50公斤稻谷价格在70-80元之间,一段时间曾经达到90元。除了种籽、化肥、农药、农机(具)的折旧、水电等生产资料和规定范围内的“三提五统”开支,每50公斤粮食的利润空间在35-50元之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从1997年开始,粮食价格连续六年大幅度下降,2001年取消保护价后,每50公斤稻谷价格最低降到40元以内,农民种粮几乎无利润。 其次是乡镇财政问题。我国的乡镇财政是撤消人民公社建立乡政府时,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其初衷是为了调动乡镇政府理财的积极性。然而由于财源不足、分成办法不当、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它至今并没有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不能履行为本辖区居民和农民提供需求的乡村道路、基础教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医疗、文化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职责。事实上,大部分乡镇财政是吃饭财政,有的乡镇连续几个月甚至十几个月发不出工资。据中国新闻网透露,全国乡镇财政负债保守估计在2000亿元至22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左右,有的乡镇负债竟超过上千万元。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大多数的乡镇不具备建立财政的经济基础,同时,县市与乡镇的财政分成办法也束缚了乡镇的积极性。乡镇财政的留成办法是由县市一级决定的,一般采取的办法是“一定三年,包死基数,超收分成,缺额不补”。包死基数是指在财政收入基数以下的所有收入全额留成,对超过基数的财政收入进行分成。而事实上县市领导出于保本级财政的目的出发,往往采取牺牲乡镇利益的做法,该给予乡镇的不给予,不该收乡镇的则在财政支付时强行克扣,乡镇主要领导则由于其政治命运的决定权掌握在其手中而只能被动接受。如我镇去年上缴的财税任务520万元,实际返还给我镇的只有320万元,仅能保证本镇中、小学教师和卫生院的经费,乡镇干部和乡镇建设支出则要另想办法。而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名誉上是实行乡镇财政包干,实际上是把税收的负担压在了乡镇,一方面不管你乡镇有没有税源,也不管你税源增长如何,只是在下达税收包干(实际是上缴)任务每年以两位数的增幅增长,从而使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出现了空转。就我镇而言,实行分税和乡镇财税包干后,我镇的财税任务每年以15%的幅度递增,去年仅有人口24000人的我镇上缴财税任务高达520多万元,而事实上我镇的全部农业税(不含用于村级开支的附加)税源不到280万元,工商税(含国、地税)税源不到100万元,实际空转额度为140多万元。另一方面任务下达到乡镇,考评也是对乡镇政府而言,税收完不完成任务,县市问的是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因此就出现了财税部门不收税,而没有收税职能的乡镇干部则成了财税收缴主体的有悖法律的怪现象。更有甚者“引税”(不属于自己征税范围的税收以远低于规定的税率标准引过来)这个新时代的税收怪胎也应运而生,很多乡镇就是通过引税来解决当地税源不足的问题,以减少自身的贴补,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再次是乡村公共建设由谁来投资的问题。长期以来,乡镇的公共建设是通过民办公助来解决,所谓的民办就是由农民出资。比如农村的学校、卫生设施建设、乡村公路(曾经还有县乡公路)、农村的水利基本建设、城镇建设都要由农民来出资出力,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随着国家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向农民乱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少了,而乡镇财政又没有能力承担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的职责,因此出现了农村基本建设投入空档问题。
“钱”的问题,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农村的政权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基础。 “粮”,主要是粮食安全问题。粮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条件,不仅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安危,也影响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定。粮食问题曾是千百年来困扰人类和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天”字号的大问题,之所以有“民以食为天”之说大概源自于此。改革开放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比较好的调动;同时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生产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我国的粮食供应由过去长期的短缺转为供过于求,一个千百年来没有解决好的吃饭问题得以解决。然而就在近几年粮食生产形势相对宽松的时候,粮食价格出现了多年的持续下跌,严重挫伤了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粮食价格持续下降的同时,农民的负担却逐年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把土地当成包袱,因而对土地不加珍惜,占用粮田建房的大量出现。据有关资料,我国的粮食产地面积曾经高达15亿亩,年产量也曾经达到5亿吨左右。但现在我国粮食产地面积下降到14亿亩,年产量也下降为4.5亿吨。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会长刘连馥说:“照这种趋势发展,如果粮食产地面积和产量都越来越少,而人口却在不断增加,到2030年,拿什么来维持那么多人的生存?”。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因为粮食丰收而忽略粮食安全而带来的沉重教训,现在我国人口已经达到了13亿,这么一个人口大国,粮食一旦出了问题,那不仅是中国的灾难,也是世界的灾难。因此,粮食安全永远也马虎不得。 “人”。人多是我国最大的特点。当前的问题一是农村人口基数大。据资料: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2%。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基数还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偏低,甚至还存在不少的文盲,而农村的职业教育等再教育资源更是贫泛,农民无法得到有组织的就业培训,导致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不快,使农村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严重影响了劳动力的转移。同时由于受资源和农民收入的制约,农村的学生读不起书的问题越来严重;特别是教育产业化的实施,使一大批应该享受中、高等教育的的农民子弟因为交不越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而被挡在学校门外。三是农村的医疗保障滞后,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非常普遍的现象,很多农民对待生病的做法是一拖二挨,实在挨不过去才上医院诊疗。一些年纪稍大的则采取“小病就挨,大病就埋”的办法消极应付。更有一些农民为了增加收入而进行掠夺性地卖血。我镇邻近一个乡镇,常年卖血的农民达数千人之多,除了肝功呈阳性的人外,几乎家家有人卖血,有的夫妻双双卖血。按有关部门规定,一个人两次抽血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六个月,可有人一个星期卖血一次,极个别人一个星期卖两次,严重推残了自己的身体。四是农村贫困群体缺乏最基本生活保障。应该说绝大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但是农村还有一些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和鳏寡孤独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五是由此缺乏社会保障,很多农民抱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观念不变,影响了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农村的超生现象仍然很普遍,很多人不生儿子不罢休,又引发了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终止妊娠问题。导致了农村新生人口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据《中国新闻网》2003年01月16日资料,海南省近10年来的婴儿性别比例超过了135,大大高出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104—107;2001年10月19日《浙江青年报》 报道: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黄礁乡、章安镇、前所镇等三个乡镇的出生婴儿性别比超出正常很多,第二胎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平均三个新生儿中有两个是男孩。 “地”。农村土地问题包括内部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问题和外部征占土地问题。土地是农业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一切物质依附的基础,更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古今中外,国与国之间为土地而互相争夺甚至连年征战,国内的豪强之间因土地而巧取豪夺、豪强与普通民众之间因土地而弱肉强食,演绎着数不尽的血惺故事。我国历史几千年来各朝各代的更迭也无一不与土地有关。建国后,我国经过土地改革到农村互助合作,逐步建立起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结束了过去传统形式的矛盾,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土地的集体所有和“一大二公”的经营形式也引发了不少新的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而确立了现行的中国农村土地的经营制度,这些新的矛盾才得以缓解,并有效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使我国的农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为了稳定这一基本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在农村土地的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不明朗。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村集体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其实承担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村民小组等。土地到底归那个集体所有呢谁也说不清。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土地是“(人民公社、大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队(生产小队)为基础”,从现在的实际来看,很多地方的土地所有权在村小组一级。而严格地讲,村民小组并不是一级组织,只是一个组织下面的活动层次,更不是一级经济组织,怎么能够承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责任。二是规模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我国的农业发展到现阶段必须逐步朝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继续发展,而以家庭生产的经营形式不利于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非农资本对土地和对农业的投入,不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格局的形成。三是保护土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矛盾。随着农村经济的逐步发展,农村的各项建设也会相应地增加,尤其是城镇化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从农村发展的态势可以看出,农村的城镇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推进农村城镇化中无疑必须占用土地,而由于执行土地保护制度,在审批建设用地时有关部门把关过严,于是就出现普遍的不经审批而违法占地搞建设现象。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尤其如此,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在乡镇的私营企业)十有八九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更有甚者,集团性、规模性占用土地,甚至大面积占用耕地搞开发区的问题也大量存在,遍布城乡的各类开发区中,真正经过审批,办有合法手续不会有一二成。四是土地与农民收入的矛盾。当土地产出的利润空间与其他生产的利润不相上下的时候,土地就成了农民生财的基础,而当农民承包的土地产出的利润空间不合理甚至没有利润时,农民则难以把土地视为自己的生活保障,相反视为包袱,特别是那些人少田多地方的尤其如此。 “权”。既有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也有农村基层政权的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见诸于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的。但事实上农民由于处在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比如在经济方面被迫接受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克扣,对经济收益的分配不知情等;政治方面有农民的选举容易受党政组织、宗族,甚至社会黑恶势力的操纵而被变相剥夺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与经济组织的职能混淆不清问题。按道理,村委委员会是农村村民的自治组织,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它实际上还承担着改革前大队这样的经济组织的职能,管理着农村的集体资产,造成了农村政企不分和政经不分的问题,是加重农民负担和引发村级干部腐败问题的根源。二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问题。 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是否协调和规范,直接影响着村民自治能否正常有效地运作。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这是符合党的领导原则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但目前的问题是有的村党组织在村委会工作中干预太多,使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难以实现,村民自治组织依法拥有的权力难以得到具体落实。而有少数的村民自治组织则把自治理解成绝对自由,不接受村党组织的正常领导,甚至向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发起挑战。村“两委”的这些矛盾严重削弱着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三是薄弱的村级组织管理缺位与农村的宗族干政的矛盾。由于改革开放后村一级组织对于村民只有索取,没有给予,缺乏维护村民利益和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因而在农民群众心目中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失去了村级组织应有的凝聚力;同时由于接受县乡机构的经济盘剥,加上村级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半数以上村委会都存在着债务问题,导致了村级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宗族势力逐渐壮大,担负起维护本族村民利益的义务,争取了很多群众的支持,从而构成了对村级组织权力的挑战,严重的地方,宗族势力已经把持着村政,包括把持村委会选举、村里的资源支配权力。由于村级组织战斗力的普遍薄弱,造成了村级组织管理的缺位,一些曾经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赌博、建庙、抬迎菩萨在农村极为普遍,非法宗教和农村的恶势力趁虚介入,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令人堪忧。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整理提供)
农村存在问题篇2:中国农村面临什么问题?如何解决?
编者按:2017年2月25日,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邀请王东宾、王宏甲、吕新雨、严海蓉、杨团、何平、张宇、周萍、周建明、周春光、郑冰、郑理坚、贺雪峰、徐俊忠、徐祥临、崔之元、智广俊、温铁军、潘维等19位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农村基层干部,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进行了座谈。现将座谈内容整理刊发,供参考!
文章大纲:
一、目前农村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到了认真落实“二次飞跃”的时候了
三、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状态
四、谁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
五、发展集体经济的困难和机遇
六、农村集体经济的根基:土地集体所有
七、政策建议
一、目前农村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青壮年流失,土地抛荒,社会涣散
当前农村问题在“三农”中比较突出,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越来越显得滞后和边缘化。
农民大规模进城打工,农村空心化。留在农村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儿童。王东宾说,张家口地区有的三四百户人家的村庄,这几年只剩下了一二十户,留在村里的老人生存困难,要合并村庄,建养老院,组织土地复垦。
土地被不同程度抛荒。如贵州湖南一些山区,抛荒地已飞籽成林;内蒙乌盟一些多年弃耕的土地,政府种了防护林。一般认为承包地确权有利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集中种植,但基层干部普遍反映,承包地确权后,农民反而不愿意流转,因为他们认为土地确了权就是自己的了,转租出去可能要不回来,所以宁可抛荒。
基层治理涣散,社会失序。集体经济分散后,村干部说话没人听,无钱办事、无人办事、无章理事。青壮年长期在外,家庭破碎,带来种种社会问题。集体合作观念淡漠,私有观念膨胀,精神生活贫乏,大操大办成风。歪风邪气抬头,赌博成风,宗教迷信活动扩张。
劳动力流失导致人才缺乏,影响基层干部的选拔。很多村基层组织基本靠50-60多岁的人维持,组织管理能力不足。由于基层民主水平所限,村里留下的能人很容易成为寡头式人物,把持村集体经济。
(二)农民打工难致富,贫富分化加剧
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大潮面前,农村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经营模式呈现高风险和低收入的状态。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45%,而农业增加值只占GDP的8%,农民收入的提高大部分来自二三产的就业,进城打工。但遇到家人大病、工伤、孩子上学等等情况,就只好举债,据调查,农户平均负债率达到30%,打工难以致富。农村贫富分化加剧。
(三)集体组织瘫痪,支农扶贫政策缺少依托
周春光说,由于农村集体组织作用的缺失,国家资源的投入产出比与社会公正性降低了。如国家对农村的土地道路综合治理有大量投入,搞了不少工程,但工程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参与竞标的施工企业的“工程资质”水分大,普遍存在幕后交易,工程层层转包、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当今市场经济,工程建筑领域长期存在管理缺失、有章不循和腐败问题,这和计划经济时期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情况很不同。
在靠近城市的农村,因城市和工业交通建设发生的土地性质用途的变化,马上引起土地价值的变化。农地征用补偿费随周边地价提高,形成超级地租。超级地租收益引起农村内部的矛盾。能否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实现合理分配,取决于村集体组织的把控能力。很多情况下,这部分利益归了承包户,造成贫富不均。二、到了认真落实“二次飞跃”的时候了农村改革的原则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写进宪法的。专家们一致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不是纯粹以市场化的手段进行“分”。但多年来在指导思想上没有凝聚形成共识,是否还要坚持集体经济,即“统”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今天农村问题更加突出,而且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统”的问题已经不仅是“三农”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社会基础的稳定,是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方向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1990年说,中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第一个飞跃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27年过去了,如何落实小平同志关于“第二次飞跃”已迫在眉睫。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和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给广大农村工作者很大鼓舞。但新农村建设为谁建、谁来建、怎么建的问题,理论界始终存在不同认识,还缺乏完整的判断和思路。
近几年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一直特别注意并强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习总书记在第七次深改小组会议提出“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原则。2016年中办、国办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的文件,规定贫困村必须要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才能够摘帽。但在具体工作中,县乡村领导都感到发展集体经济困难重重,而且不是“硬指标”,没有认识到其必要性。在具体工作中还是强调“分”的一面。三、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状态据农业部数据,到2015年底,全国有58万个行政村,其中没有集体经济的占50%,有集体经济、经营收入低于5万元的占30%,5万到20万之间大约为10%,20万以上的在10%左右。
目前全国58万个行政村中,土地没有分到户、集体经营的大概有2万个村。“分田到户”后能够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领导集体的强弱,甚至是主要带头人的个人能力和水平。
贺雪峰认为,2万个保持土地集体统一经营的,主要是两种情况:
第一是城中村、城郊村和发达地区的一些村庄。这些村庄占2万个村的绝大部分。这也是今天中国最富的村,其集体收入基本来自土地厂房(或矿产资源)租金,收入稳定,本质是城市化工业化的超级地租,与经营能力没有关系。由于土地已非农化,地也没法分,主要问题是土地收益分到谁手里。(这也是2016.12.26文件重点强调的那部分村。)
第二是“明星村”,像华西村、南街村,集体统一经营,发展二,三产业。这些村的总数不超过1000个(周建明:坚持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有7000到1万个行政村,以及河北晋州周家庄乡、西藏双湖县嘎措乡)。这些村较好地实现了共同富裕,公共建设、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和群众性文化活动都走在前列。有人认为,这些村能够长期坚持并很好地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要求带头人和领导班子有很强的能力和水平,在当前政策大环境下很难复制。一般农村要办集体企业搞二三产,主要困难是组织成本高,收益不确定,不容易取得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主动负起组织农民的责任,探索新形势下的合作化路子,出现了一批各有特点的集体经济组织,使农村经济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到会专家提供了一些这方面的生动案例。
(一)村两委组织村民,发挥集体优势,重走合作化道路。
作家王宏甲介绍了贵州安顺市塘约村,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带领全体村民,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情况。王宏甲说,塘约在遭到百年不遇的洪灾时,只有党支部能出面组织群众,进行集体抗灾。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只要党支部没垮,就是基层治理名正言顺的组织者。组织起来,使乡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村两委动员村民将土地入股合作社,集中种植,发展多种经营和三产。村民收入的增加吸引了大多数在外打工的村民回乡。短短两年,村民人均收入从4000元增加到1万元。今年两会期间,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会议时,特意提到《塘约道路》一文,称赞塘约村是新时期的大寨。
塘约村的变化说明,要摆脱贫困,一定要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越是贫困地区,这一需要就越迫切。组织起来的人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不能放任农村土地走向私有制。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重要阵地,是避免农村两极分化的制度性保障。社会主义的集体制度,孕育了新中国最宝贵的制度优势和精神财富。
由村党支部出面重新组织农民合作的情况,在各地都有类似情况。
何平介绍,改革以来,山西过去全国闻名的典型村逐渐被淡忘,但还有几个村没有分田,坚持走集体道路,现在成了全国闻名的富裕村。这里不仅没有外出打工的,还吸引了不少外地的大学生甚至国家干部。
周建明说,山东德州的宁津县,由县委组织部推动部分村的党支部带头,整村流转农民的土地成立合作社,集体耕种。土地面积增加了10%,增产部分50%分红,50%作为集体经济收益。青海海西州天峻县牧区的梅陇村也是整村搞了合作社。
郑理坚介绍了他在浙江缙云县好溪村带领本村推行发展民俗旅游经济的情况。村里动员村民将土地流转回集体,村委统一规划,改造村民旧房,统一建设新居。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新村建设,再用成本价配售给村民,并可还请所有贷款,村集体经济也由弱转强。他的切身体会是,农村建设和发展集体经济,带头人很重要,村长、书记一定要“和”,班子如果不“和”,外部条件再好也没用。
这些坚持集体经营的村庄,经济发展和社会面貌都强于当地其他农村。但是对他们的经验,还没有从发展道路的高度来予以总结。
何平说,组织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不依靠基层组织不行。有人说应该靠老板、靠能人,先富带后富。但3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是靠不住的。山西煤老板全国有名,他们挥金如土,给山西带来的灾难也是最大的。山西两极分化也是相当严重的。
(二)综合农协模式
山西永济市蒲韩联合社理事长郑冰,介绍了她们联合社的发展历程和经验。联合社包括蒲州、韩阳两乡镇42村的3800户社员,耕种7万亩地。她们根据农村特点,从组织技术培训、跳舞、搞环境卫生起步,逐步团结了100多人的骨干队伍,依靠他们联系群众,拓展了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综合服务业务。如组织统一购销,信贷互助,养老和幼儿教育等。
杨团认为,农村要发展双层经营模式,稳步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靠谁做、怎么做的问题。中央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蒲韩联合社是一个非行政性的集体组织,它的组合有自己的特点,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团队,其骨干成员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意愿,有一套管理和指导系统。它的实践超过了日韩台综合农协,提供了很多可讨论和借鉴的经验。
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基层乡镇供销社的改革要姓农、为农、务农,密切联系群众,把政府和农民连起来。可以把基层供销社这个平台激活,发挥它服务农业生产和流通的功能。供销社系统本来就是扎根基层、为农民服务的流通组织,可以发展成为联系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平台。
(三)国企通过信托方式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惠及农民
周萍介绍了中信信托利用信托这个金融工具,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中信之所以做土地信托,是出于对农村现存问题的关切。当前农民进城导致土地撂荒严重,农村劳动力不足,耕作粗放;个体农民在购销环节受大公司压榨,融资成本过高。
作为国有企业,中信信托有责任服务三农。具体做法,是与当地合作,村乡组织出面将村民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再信托给中信信托,由中信信托委托专业农业企业进行集中种植。这样就可以增加耕种面积,进行科学种植,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提高产品品质和价值。在购销、深加工环节和融资方面则发挥了信托的优势功能。
周萍介绍,做土地流转信托的6年期间,信托项目始终没有赢利,如果不是一个有情怀的公司,就不可能选择这样长期的投入项目并坚持下来。我们对未来是有信心的。
四、谁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适度规模种植和多种经营,客观上要求在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组织和协作,注入资金和技术。
(一)公司加农户还是农民合作
严海蓉在东北某县调研,分析了两个不同模式的土地连片种粮的村的案例,对比了这两种模式的效果。
例一:村委组织农民将土地流转连片,回归集体种植,集体经营、集体销售。村委决策透明,从购种到生产销售各环节都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村里老百姓也把社里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当然,这对村干部的要求很高。村干部基本是无私奉献,除上级给过一次性奖励之外,村干部没有额外收入。
例二:村和公司合作。公司一次性租走农民的土地,少数村民成为公司雇员拿工资,村委不再是代表和公司谈判的一方,成了名为“社”其实是公司内的管理人员,为公司服务。经营情况也不透明。村民和公司不是一条心,公司面对乡村社会,管理成本必然超出预期。
小农户在大市场里是难以生存的,必须组织起来。但是谁来组织?如果是公司出头组织,这样的现代公司化的结构适合农村稳定发展吗?可以预见,农民跟公司利益的矛盾将激化,村社的治理成本非常高。
贺雪峰认为,这几年很多地方为推动土地流转,鼓励资本下乡。但资本下去搞种植业几乎都亏本。农村怎样适应适度规模种植的要求?现在还在农村种田的主要有两种人:一是没办法进城的老人,二是父母年龄太大需要照顾、无法进城的中年人,这些人可称为“中农”。他把进城的人的地流转过来,形成30-50亩规模的种植户,适当进行引导就可以实现。在农村空心化的情况下,要保障留在农村的人有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这是保底问题。
(二)专业合作社还是村社合一的合作社
周建明说,自2007年“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到2016年11月,全国注册的合作社已有177.4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的40%。但其中相当部分有名无实,运行中的专业合作社基本都是“强强联合”。
王宏甲说,贵州一些基层干部反思说,上面给扶贫资金时,说不能“洒胡椒粉”,要村里领头人办专业合作社做项目。办出了成绩,就能争取到下一次扶贫资金。搞产业要靠能人,能人要找能人合作,不能照顾所有群众,只是“强强联合”。多年延续下来,一些扶贫资金在贫困村制造了新的贫富差距。这是扶贫还是帮富?
习主席讲要精准扶贫,塘约村这个村社一体的合作社,宗旨是“强弱联合”,这和专业合作社是两个概念。塘约村的路子要复制推广,一些专业性合作社会成为阻力,因为它的领头人80%是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这将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也叫深化改革。
大家一致认为,必须明确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再度强调农村改革“统分结合”这一基本原则。正反两方面实践说明,当前的核心问题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五、发展集体经济的困难和机遇我们看到,目前条件下,动员农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仍存在不少困难。
第一,多年来在指导思想上以“分”为主,不支持合作化方向。30年来的趋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虚置,农民普遍持土地私有化预期。村集体对土地的处置权和受益权如果被架空,就会失去重新构建集体所有权的条件。
第二,农村基层组织涣散,缺乏资源,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恢复农村基层组织的活力,需要诸多政策条件。大环境不变,基层很难自发形成合作化潮流。
第三,农村劳动力外流、人才外流、资金外流。当今农业的危困局面和农村空壳化是市场作用的必然结果。王东宾说,有素质有能力的青壮年离开农村,是扶持集体经济最大的困难。有人指出,像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郑冰她们从组织妇女跳广场舞开始,逐步进入集体生产发展,就是从当下农村的切身需要入手,比较现实。
从有利的一面看,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已经提出了方向和原则,中央政策是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的。早在2005年,中央就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战略,多年来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近11年国家支持三农的资金投入达十几万亿,已形成公路通村,农村面貌有了根本性变化。中央文件强调,发展现代农业要一二三产并举,强调发展绿色生产方式。这是根本性的战略性转移。这个发展战略必须有一个载体或基础才能落实,靠单家独户、靠私人企业不可能落实。
近些年中央加大了扶贫力度,而只有发挥村党支部的作用才能落实到真正应该扶助的人的身上,实现精准扶贫。集体经济的“强弱联合”机制应该是消除贫困的根本之策。
六、农村集体经济的根基:土地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种生产关系,坚持了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思想。徐祥临认为,农业总是不断有新生劳动力参加进来,老的劳动力要退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可以使新生劳动力平等地、无成本地进入农业生产,种地的人不用给不种地的土地所有者付地租。
而在土地私有制下,必然出现土地占有和收益不平等的情况。这一生产关系在人民公社时得到典型的体现。但在当时统一经营的体制下农民缺乏积极性,所以改革开放后推行大包干。能够减轻大包干的负面效果的,就是集体统一经营的部分。实力较强的村或依靠集体土地获得地租收入,集体企业经营收入也包含部分集体土地的租金收入,为农民共享。所以共产党领导农民走集体经济道路,实现了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利益的统一。
耕者有其田,是我们社会的基本的道义所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其基本的制度保证。潘维认为,如果农民只能当农民工被雇佣,除了出卖劳动力啥都没有了,我们的社会就完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不能剥夺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七、政策建议(一)及早筹划三轮土地承包办法。
智广俊建议,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地收回集体,重新决定生产经营模式。可以把土地全部发包、继续分田到户,可以租赁,也可以办合作社,多种形式。但是要保证:(1)土地属于集体;(2)具体办法由村民自己决定。如果有人离开,他的土地留在村里,分给贫困户就够他生活,就不存在贫困户了。现在一个村两三千亩地,三五个人就可以种。这样农村的许多问题,包括扶贫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宪法规定的,而村集体的事应该由村民民主自主决定。
贺雪峰建议:(1)第三轮土地承包,让村级留10%-20%的机动地。土地承包费是透明的,不易做手脚,但村组织有了这点收入可以做很多事情。(2)给集体调整土地的权力。这不仅能给种地的农民解决有地种保底的问题,也为村级组织组织合作社的工作空间。
(二)给基层选择权,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何平说,联产承包制开始实行时,只规定土地由农户自己经营;但到后来,对一些细节问题,比如承包期、承包费等,由全国统一规定。有些办法可能适合于北方但不适合于南方,适合平原但不适合山区,甚至适合这个村不适合那个村。要给基层自主选择的权利。
徐祥临说,各地方有各地方的高招,要尊重农民的选择。有了基本的制度设计,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决定具体的模式,可以内容丰富,模式多样。
有的行政村太大,可以恢复自然村的基础作用,人数少容易组织,也容易发扬民主。广东清远将试点土地所有权下移到村民组(原生产队),行政村和村民组之间厘清产权,村民组一般是几十户,统分结合的具体办法、包括承包期都由村民自主讨论决定,集体经济马上就起来了。乡干部下来主要工作是监督集体承包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另一方面,供销社组织可以跨三五个乡,发挥全国的供销社系统。可以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组织人民要有不同层次,同时有经济、政治、社会的综合性功能。
(三)组织建设要重视从基层选拔干部
周春光认为,要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农村社区共同体。干部的任用,应该重视从农村摔打出来的优秀干部中选拔。现在强调从大学生中招考公务员,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基层乡镇的问题是很具体的,从学校门直接进领导机关,面对实际问题不会处理,往往不如土生土长的干部。我们的用人导向,应该重视基层的锻炼,理论和实践结合。
(四)将国家支农投入产权化,壮大公有制实力
国家对农村的各种支持,比如说国家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扶贫资金等,可以把它产权化,变成国家对集体的投入,加入全民所有制的成分。
例如中央支持的扶贫资金,可以成规模投入、整村推进,同时要求农民每户入股,组成资金互助社。这样既激活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也能支付组织成本,事情才能做得成。
又如国家投资的农村道路和水渠,如果缺乏维修很快就会损坏。如果在基层找不到承接这些公共投资的载体,不仅投资效益极低,而且国家资产得不到维护,甚至被私人占有。这部分资产应该用于支持农村基层建设和加强集体经济。庞大的投入,只要方向调整,就会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将来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应该是集体资产加国家资产,包括公共设施、土地收益中的超级地租部分。把它量化成国家的投入。国家力量增长之后,逐步帮助农村加大这部分资产。
来源:经济导刊
农村存在问题篇3: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十大问题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十大问题
近几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三农”问题积累多年,不可能一朝一夕得到解决,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笔者长期的深入农村、基层,与农民、基层干部接触平凡,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需要什么。新农村建设也是他们关注的主要内容,从归纳来看,仍然存在着以下十大问题。
一、规划编制严重滞后。
随着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启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农村的各项公共事业相继开工建设。因此,“规划进村”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但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对迟缓,省市县都缺乏系统安排部署,存在着规划编制的目的概念不明确,组织方法不灵活,资金落实不到位,能力水平还不高等问题,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出现了以村容规划代替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内容上忽视发展生产;以住宅小区规划代替农家群落规划,忽视家庭庭院经济和民族风俗特点;以新产业开发规划代替当前主导产业发展,忽视粮食生产;以政府官员的意图代替村民自愿,忽视农户的家庭支出能力的不良倾向,造成了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使新农村建设蒙受损失。
对策建议:
一是要树立正确规划概念,不断提高规划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新农村规划要讲求科学,既要提出要求,又不能强求一律,要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防止走偏;三是要突出乡村特色,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四是要有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有效改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搞好村庄环境,达到洁净、美观;五是村庄规划编制要符合要求,统筹城乡发展,要集节约利用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以人为本、讲究实效、分步实施。
当前,应抓紧制定:(1)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县级总体规划,(6-8个专项规划)(3)乡级总体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即产业、布局、道路;(4)村庄规划,A总体平面示意图,B住宅平面示意图,C规划编制说明书;(5)村庄治理规划。
二、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新农村建设中,我县尚未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而计划中的建设资金受到条块分割的限制,加之地方政府统筹条块资金的能力有限,致使新农村建设无法开展,多数村的新农村建设处于筹备和搁置状态。有些项目是国家有项目,县级财政有预算,乡村多方有筹资,唯有省级、市级几乎没有直接资金支持。
对策建议:
设立从上到下的各级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不断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充分利用好中央的惠农政策,争取中央财政直接支持:要在财力可承受的限度内,加大对省和市级财政的争取力度,加大县财政直接投入力度;要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投资投劳。
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受益的主体、决策的主体和生产经营活动投入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相关的职业技能,有致富的愿望,没有增收的办法,有建设的干劲,没有真正的实效。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劳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年龄较大或年龄较小的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担,加之政府缺乏引导和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有效措施,于是,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中,听到的声音多来自于两个群体:官员和专家。尽管地方政府和部门积极性很高,工作力度也很大,但是由于农民在这场关乎自己家乡建设和自身利益建设中集体“失语”,导致新农村建设纸上谈兵。
对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是建设者和受益者,硬件建设可以通过国家投入解决,软件建设必须有农民的参与。只有国家的投入,没有农民的参与,美好蓝图绝对不能实现。社会各界要充分重视新农村建设主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组织、发动农民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基层干部素质普遍低下。
农村基层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陈旧,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不可否认,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与过去比,有不同程度的解放,但与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和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以下模糊认识:一是一些领导干部思想简单化,喜欢“一个模式”、“齐步走”。二是部分基层干部有的漠不关心、悲观畏难,有的存在浮躁心理、急于求成。三是许多群众期望值过高,“等靠要”思想较严重。思想观念的陈旧落后,必然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对策建议: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育好选好用好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基层主心骨、排头兵、领头雁;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能力;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应大力引进大学生当“村官”,既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又解决农村人才缺的问题。
五、乡村两级财力极度艰难,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举步维艰。
由于行政管理机制的问题,地处西部的乡镇,发展基础弱,财源税源少。加之目前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还只能局限于各种帮扶、帮建框架内,向农村投入的积极性不高。而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很大程度上要靠“跑省进京”争取。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不少乡镇政府正常运转都难以维持,而农村集体经济也随着村办企业的倒闭,村组“机动地”的取消,变成了“空壳”,拿不出钱搞新农村建设,致使乡村组织服务断层、农业服务体系断线、农村公益事业断挡。个别新农村建设搞得好、步子迈得快的村,主要是靠村集体的产业做支撑,从村集体划拨专款用于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公共事业发展,相比之下,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公共事业性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比重还不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也尚未建立。
对策建议:
要努力提高村级集体实力,奠定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单纯依靠各级财政支持还远远不够,还要探索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如何增加村一级集体收入。可以肯定地说,没有集体收入的村,在目前条件下,根本解决不了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和社会事业建设问题。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还是要增强村级自身的造血功能,增加村集体收入,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要千方百计发展村办工业企业,走工业带动型之路;对那些靠近城市、小城镇、有一定区位优势的村,要开发“金角银边”,走三产主导型之路;对有些农民不愿种、无力种的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中连片,集体收租,走反租倒包型之路;对有资源的村,可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水资源、农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等,走自然资源开发型之路。
要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必须通过推进农村城市化和社区化,用抓城市社区的办法、体制、制度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组织医疗、文化、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部门和系统,不断把触角向基层延伸。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如供销社可以在农村发展连锁超市,不要仅限于乡镇一级,还要在各村设立站点,使农民不出村就能买到农资和生活用品。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农村医疗站、卫生室的指导力度。还要加强农村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总之,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农村的城市化、社区化和农民的市民化。
六、陈规陋习根深蒂固,观念落后,普遍缺乏生存环境意识;“脏”“乱”“差”现象突出,村容整治容易,保持难。
农村人口多,分布广,文化知识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家庭仍然在贫困线上生活,有的还处在文盲半文盲状态,有的还死守着陈腐的封建观念、封建迷信,为一已私利而钻营,有的还固守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而村内房屋建设是残垣断壁、住房破旧,人居环境是吃、行、寝混杂,人、禽、畜混居,生活环境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排乱倒,卫生条件落后,基础设施不配套,整体居住环境较差。
对策建议:
应该借助新农村建设这个机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的创建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室、文化室、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的风气,大力表彰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人物。
要借助新农村建设这个机会,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搞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要积极推进农村小康住宅建设,以现代人文居住环境为指标,实现动静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要引导和支持农民,改变那种食寝合一、人畜共居的方式。要注重搞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实实在在地抓好
“一建三改”工作;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保持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机构混乱,难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新农村建设工作机构的设置,我县需说设有专门机构,但大多数新农村建设机构都挂靠在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编制、无经费、无专职人员、无工作手段。从而导致新农村建设机构没权利、资金不落实、项目靠不拢,口号、动员、评比多,实惠政策少,出现了“中央有机构、省市政研助、县上孤军战、乡村在实干、百姓等靠看”的工作格局。新农村建设工作给人以“中央急、省上疲、市县热、乡镇干、群众看”的感觉。
八、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一村一品,三者关系在政决策者中间概念不清,关系不顺。
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三个重点,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一村一品,由于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党管(兼管)新农村,政抓(兼抓)一村一品,缺乏统一的领导、组织、协调及规划,出现了多头分管,分头推进,你是示范村,我也是示范村,你有重点村,我有推进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却就是无法形成向心力的现象;出现了在一些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主导产业不明显,经济发展缺乏后劲;而在一些一村一品示范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的局面。基层干部普遍感到困惑的是,目前支农项目资金虽多,但十分分散,使用效率不高,使农村工作无法协调统一,整体推进,
九、重基础、轻产业,重政绩、轻实效,重号召、轻操作。
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出现了“三热三凉”、 “四轻四重”的现象。
“三热三凉”就是点上热、面上凉,试点村搞得有声有色,非试点村则进展缓慢,甚至无动于衷;前期热、后期凉,去年抓得紧,今年有所放松;农村热、城市凉,农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热情很高,而城市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明显不够。“四轻四重”,就是重经济发展,轻民主政治建设;重物质生产,轻人的素质提高;重具体项目,轻规划编制;重当前基础设施建设,轻长远产业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一些地方热衷于抓“试点”,急于出“政绩”;热衷于村容整治,急于树“形象”;热衷于立“招牌”,不一定真干事,而对于如何发展农村经济,却面临行政推动不灵、工作没抓手等难题,由于硬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一些县乡干部对乡镇发展农村经济的职能产生怀疑,对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科学认识,
十、国家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很难统一、协调,整体推进。
国家的涉农项目,大多是方向性的大型项目,而新农村建设项目却很庞杂,尽管小,但非常具体。一般的国家涉农项目,农村是无法单独承接和实施的。国家的涉农项目,由省部级多个部门管理和分配,而各部门对项目有着各自的投入目标和管理办法,无法直接与新农村建设对接。由于涉农项目分头管理,多头审批,重复设置,缺乏统筹协调,致使项目资金使用分散,投资效益不佳。加之涉农项目自上而下“一刀切”实施,缺乏有效管理程序和监督机制,出现了层层截留的“漏斗现象”,尽管国家对新农村建设投入很大,但实际用到新农村建设上的却较少。
对策建议:
要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平台,创新协调机制,完善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采取“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责、各记其功”的方式,打破部门分割,实现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资金捆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