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机关单位对联 2019-04-13 12:46:23 机关单位对联
[摘要]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共4篇)十堰市郧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选调)91名工作人员公告十堰市郧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选调)91名工作人员公告为切实解决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严重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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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一】:十堰市郧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选调)91名工作人员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选调)91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 (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坚持“凡进必考”,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会研究确定部分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91人。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招聘(选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选调)对象

1.面向全区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

2.面向全区“三类人员”(即:“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 “以钱养事”)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4人。其中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是指:在郧阳区服务期满两年(含2016年到期的),且没有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职在岗人员。“以钱养 事”人员是指经过公开招考并由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且用人单位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在岗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二) 。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 。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招聘(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附件一、二、三,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8:30—9月13日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选调)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办。联系电话:0719—7233624,传真:0719—7232561;联系人:刘祎、金小兰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www.shanpow.com_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可在9月1日8:30—9月13日17:00期间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承诺书并自行下载考 生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以钱养事”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和报考费100元(鄂价费规〔2011〕100号,鄂价费 〔2007〕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 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发放。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6:00期间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 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本次考试参照《2016年度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www.shanpow.com_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 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部门报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批准;计划招聘2人以 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予3日内在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 面试

(一)面试组织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各公开招聘(选调)岗位按面试1:3比例入围确定面试人员,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资格复审后可依次递补。 在面试举行前3日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在面试公 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

(三)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 体检

根据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 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 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生体检结束后,由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考察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二】:十堰郧阳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www.shanpow.com_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坚持“凡进必考”,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会研究确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91人。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招聘(选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选调)对象

1.面向全区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

2.面向全区“三类人员”(即:“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 “以钱养事”)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4人。其中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是指:在郧阳区服务期满两年(含2016年到期的),且没有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职在岗人员。“以钱养事”人员是指经过公开招考并由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且用人单位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在岗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二) 。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 。

(二)报考基本条件

www.shanpow.com_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招聘(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附件一、二、三,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8:30—9月13日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选调)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办。联系电话:0719—7233624,传真:0719—7232561;联系人:刘祎、金小兰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9月1日8:30—9月13日17:00期间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承诺书并自行下载考生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以钱养事”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和报考费100元(鄂价费规〔2011〕100号,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发放。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9月20日9:00—9月22日16:00期间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 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本次考试参照《2016年度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部门报郧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批准;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予3日内在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三】:2015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www.shanpow.com_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 (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市群众艺术馆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代码E03)需现场报名,目测长相气质、量身高、测体重,现场报名时间:1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报名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2、初审、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通过初审或需退回补充材料考生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招聘单位删除报考信息后重新报考,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有疑

问请咨询各单位联系人。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24: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交费后状态显示为确认,交费即为成功。未按时交费视为自动放弃,交费后未确认者视为交费不成功。报名完成考生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3、改报。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并交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2015年11月14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11月16日8:30至12: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11月18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笔试、面试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1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不含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考生应于11月13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精神,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请网格员考生于11月13日17:00前提供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2015年12月1日9:00至17: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市群众艺术馆播音与主持岗位不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

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到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且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见习期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5年12月1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急需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见附件1。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音乐创作(岗位代码E01)、舞台技术(岗位代码E02)、播音与主持(岗位代码E03)、艺术设计(岗位代码E04)、古筝(岗位代码E05)等五个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实训实习教师(岗位代码G01)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四】: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2014年十堰事业单位招聘94人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2014年十堰事业单位招聘94人

相关推荐: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月16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

2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部分岗1:2,见附件1),2014年1月22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2014年1月23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11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 市高级技工学校。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于2月12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的比例(部分岗位1:2)确定并于2014年2月14

五、资格审查

2014年2月17日9:00至18日17:00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历证明的原件)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月19格审查考生于2月20(310室)进行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4年2月21

六、面试

11:3(部分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其中湖北工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为讲课,博物馆讲解员岗位)。

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博物馆讲解员及安防员岗位有身高要求。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附件1: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xls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dl/25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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