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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杭州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2杭州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2012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2012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12年7月26日的户籍为准)。
3.外地户籍部分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个别特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5.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招聘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2007、2008、2009年、2010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面向社区干部职位招聘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乡镇公开招聘用到社区党委、居委会任正职满2年及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任社区党委、居委会副职(含委员)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
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7月26 日至1994年7月26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12年7月26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
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7月26日9时-2012年7月30日17时
网址:http:// (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诚信确认。选择职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但未选择单位、职位的报名无效。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7月31日9时-2012年8月1日17时。
各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8月2日9时-2012年8月3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2年8月3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8月2日9时-2012年8月6日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除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开考外,其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的职位不开考,招考两
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于2012年8月6日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退还报考费用。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8月14日-2012年8月18日8时前。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④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笔试时间统一为8月18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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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试卷难度系数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职位的报考条件要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县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招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批准招聘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淳安县人才网( <>)。
2.截止到2012年7月2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本人户口信息材料。
4.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
5.淳安籍生源拟录用人员,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录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6.关于部队文凭认定:按照《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我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咨询电话:0571-86483577
附件:2012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
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
阳能热水器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AZFCG[2011]6号)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www.shanpow.com_qdh,gov。
淳安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
公 告
CAZFCG[2011]6号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11年2月21日14:00整举行淳
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谈判项目: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一) 太阳能热水器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编号:CAZFCG[2011]6号。
2、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
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和
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竞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
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
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等:
①谈判文件请于2011 年2月21日14: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请谈判响应人于2011年 2 月21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
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如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需提交保证金交纳单据)。
③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1年2月21日11:00时前将标一伍仟元整
(¥5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
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
19075201040025441
4、答疑与澄清:谈判响应人如认为谈判文件表述不清晰或错误、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
容的,应当于2011年 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谈判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对谈判响
应人提出的质疑,谈判采购单位将于 2011年2 月16 日统一组织答疑及修正;答疑及修正内容是
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网站公告形式(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告知所有已报名的谈判响应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谈判活动
的,谈判采购单位将于谈判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谈判响应人。
如在采购文件发布至响应截止之日,虽然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与澄清,但在开标评审时,先经
评审专家小组论证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也须废标并修改采购文
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 2月21日14:00整。
6、谈判时间:2011 年2月21日14:0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
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8、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联系人:钱慧珊 王素婷
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滕钻 联系电话:64883314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政 府 采 购 办 事 指 南
(1)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2)相关执行单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人:余旭华 联系电话:0571-24818118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科, 联系人:钱慧珊 王素婷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淳 安 县 采 购 办,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817358
(3)政府采购相关表单 下载地址①:
下载地址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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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说明)书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含报价单)请签字盖章,并于2011年2 月21 日14:00整前送达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其它说明可另附纸填写。
2、时间和地点按“政府采购公告”上的要求进行。谈判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请提供:①委托代理人的工资发放清单;②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费清册或社保机构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该委托代理人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随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谈判和报价。
3、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要求,且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指纳入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产品)。
4、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单所列采购项目的需求、配置和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所谈判报价产品提供具体品牌、型号、规格、参数、配置及详细说明。如对采购项目不明确,请事先到现场核实、确认。如对该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配置要求有异议,请加注说明。本次本项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可以联合体投标。除采购人推荐的品牌(机型)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品牌性能与推荐品牌(性能)相当及以上的产品参加。
5、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所投标项不得漏报,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报价,要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确保采购的合法、有效。
6、竞争性谈判开标及谈判程序:
①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②采购人介绍采购项目、要求;
③供应商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