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工作报告】
【一】:2016-2022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市场专项调研报告
2016-2022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
市场专项调研报告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6-2022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市场专项调研及
未来发展趋势报告
【出版日期】2016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纸介版:7000元 电子版:7200元 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编号】R 417263
【报告链接】/research/201605/417263.html
报告目录: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中国智研咨询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市场专项调研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共八章。首先介绍了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市场发展环境、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整体运行态势等,接着分析了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市场运行的现状,然后介绍了
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市场竞争格局。随后,报告对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做了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最后分析了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第1章 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综述
1.1 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相关概述
1.1.1 报废汽车的界定
1.1.2 汽车报废的标准
1.1.3 报废汽车的危害
(1)增加交通事故www.shanpow.com_吉林市2016车报废补贴。
(2)环境污染严重
1.2 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资源化途径
1.2.1 报废汽车拆解
(1)报废汽车拆解步骤
(2)报废汽车拆解技术
【二】:2016车市新政策
2016车市新政策
小编我写了那么多篇关于汽车和汽车配件的文章,但是,我敢保证今天这篇文章绝对是被大家关注最多的一篇文章了。为什么这么说,小编就来分析一下。首先,这篇文章是关于2016年汽车市场新政策的文章,想必那些正在考虑买车的朋友会很关注;其次,这篇文章具有权威性,都是真实的政策信息(小编也不敢编个政策,怕做牢);最后,这都年末,想必大家也没那么忙了,有时间来看看汽车新闻了。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关注小编,小编现在这里谢谢各位了,好了,言归正传,下面开始看2016年的汽车新政策吧!
新规一: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统一
1月1日起,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在4项标准的修订基础上新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新修订的5项国家标准主要在提高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性及兼容性方面做出更进一步的要求。交流充电部分,更新禁止采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加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要求在车辆插座和供电插座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等规范。直流充电部分,更新在直流充电枪内要求安装电子锁,同时预留车辆插座加装电子锁的机械结构,要求车辆和设施必须具备检测和告警功能等规范。
备注:以后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可以互相使用,例如你开特斯拉也可以用比亚迪充电桩。
新规二:节能惠民补贴政策到期取消了
国家针对小排量汽车的节能惠民补贴3000元政策即将在2015年12月31日取消!2016年1月1日起购买1.6L排量以及以下车型不再享受3000元节能惠民补贴!
备注:以后买小排量的车,再也不能享受节能惠民补贴了,痛哭!
新规三: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
1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从2016年起汽车维修技术信息须无差别、无延迟公开。按照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备注:以后修车保养,终于不怕4S店宰客了,车主可以精确了解维修保养的方法以及成本,可以自由选择维修点,打破厂商及4S店对维修技术和零部件的垄断。
新规四: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天津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不受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
备注:以后买新能源车既不限购也不限行,看来节能环保才是限购限行的目的,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增多,道路拥堵也会像以前一样严重,希望政府能够通过合理的制度解决交通拥
堵的问题。
新规五:缺陷车辆召回管理新规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完善了我国消费品召回监管领域的制度建设。通过对缺陷消费品的召回,督促或强制生产企业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消费品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与危害,有利于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有利于促使企业不断增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备注:新规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好处在于,在车企不作为时,让消费者知道该去寻求哪些机构的帮助、如何获取调查结果、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新规六:车船税管理新规
新规程的施行有助于购买到问题车辆的消费者挽回部分损失,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督促各地各级税收、保险、代收等相关单位在处理消费者退税要求时积极予以配合。规程在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方面也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备注:买到问题车辆退车后,还能退回所缴纳的车船税,减轻纳税人的损失!
新规七:第四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自2015年起到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9升、
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面对越来越严苛的平均燃料消耗标准,采用更先进的发动机技术、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是所有车企不得不考虑的发展方向。
备注:汽车厂商将开发更高效节油发动机,以后可以省下不少油钱哦!
新规八: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2015年4月29日,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其中指出在2016-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购车补贴。新标准规定新能源车的补贴将分阶段退坡,到2020年补贴标准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备注:由于新能源车的购车成本会比普通燃油车高很多,所以目前购买新能源车大部分都会得到政府的补贴,这也是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态度。打算买新能源车的朋友要时刻关注政策动向,在补贴最多的时期出手,能省不少银子。
【三】:2016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等有关规定,发布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车辆报废的补贴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6车辆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重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
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
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
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www.shanpow.com_吉林市2016车报废补贴。
每辆补贴5000元
车辆报废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第一步:带齐产权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银行卡 原件加复印件!
(保留原号:务必满三年)
第二步:到上海旧车回收中心办理报废申请!
第三部:三天后把车辆送到指定的拆车厂!
第四部:代理人或本人签字!
第五部:务必车主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并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取上牌单并办理补贴手续,再保留上牌单或者直接上牌!
车辆报废补贴流程
1、报废老旧机动车并更换新车工作流程
2、报废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报废老旧机动车(送交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二)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报废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申请。
(三)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已报废老旧机动车并领取政府补助的车主,如另行购置新车,不再享受企业奖励,交易办理平台也不再受理车主其他申请事项。
2016上海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根据《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关于调整本市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市老旧车补贴政策告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1999年7月1日~2001年9月30日期间注册登记的≤6座、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二)2001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二、补贴标准
对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车辆,按以下标准补贴:
| 车辆注册时间 车辆类型 |
1999~ 2000年 |
2001~ 2002年 |
2003~ 2004年 |
2005~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
| 载 客 汽 车 | 微型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0.15 |
|
小型 (轿车除外)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
| 轿车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
| 中型 | 1.0 | 1.1 | 1.2 | 1.3 | 1.4 | ||
| 大型 | 1.2 | 1.3 | www.shanpow.com_吉林市2016车报废补贴。1.4 | 1.5 | 1.6 | ||
| 载 货汽 车 | 微型 | 0.15 | 0.15 | 0.15 | 0.15 | ||
| 轻型 | 0.75 | 0.9 | 1.0 | 1.1 | 1.2 | ||
| 中型 | 1.3 | 1.4 | 1.5 | 1.6 | |||
| 重型 | 1.4 | 1.5 | 1.6 | 1.7 | |||
三、政策期限
本政策执行到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废的,最终受理时间可延长到2017年1月31日。
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四】:2015-2016年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
对于车辆报废,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5-2016年黄标车报废的补贴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5-2016年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
什么是国三排放标准(即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三排放标准即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在尾气排放物检测当中,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克每公里,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克每公里,微粒不得超过0.1克每公里,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克每公里。
车主如何知道自己的车是否是黄标车?
1、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 ‘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2、根据国家实施排放标准的时间,中重型卡车黄标车主要以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3.5吨以上柴油车为主(部分区域为7月1日)。
政府是如何淘汰黄标车的?
1、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黄标车;
2、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车主尽快淘汰黄标车;
3、要求车主加装后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即黄改绿)。
什么是黄改绿?
目前黄改绿政策只在山东一省进行了实行,政策规定,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二标准柴油黄标车,可以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换发“黄改绿”标志。
进行黄改绿有哪些优惠政策?
“黄改绿”所需费用由政府补贴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国三柴油车几年变黄标车?
2005年以前购买的黄标车,基本在一两年内就会彻底退出市场,而之后购买挂牌的黄标车最晚也只能行驶到2017年。不过具体的情况,也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对于京津等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黄标车报废的时间相对会比较早,每一年政府都会有指标,要求这些地区要有大量的黄标车被淘汰出市场。
而同时,为了鼓励车主更换车辆,不同地区也会为车主们提供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的金额和补偿方式,也会因为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在这样的基础上,车主们一定要关心一下自己所在地区,有没有出台2015年适用的相应黄标车报废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注意规定黄标车的报废截止时间,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12个地区对于黄标车2015年最新的政策和限行情况:
1、北京: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上海:2015年4月1日起,在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本市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I标准汽油车通行。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国I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3、天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从2015年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并适度提高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全额补贴,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按50%补贴。并且所有黄标车在全市建成区内全时段限行,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根据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肥:2015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
5、长春: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6、东莞:从2015年1月1日起东莞将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到各镇街中心区,对违法进入环保限行区的黄标车驾驶人、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7、山西:山西政府近日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8、杭州:根据杭州政策,明年1月1日起淘汰的黄标小客车将不再产生更新指标。这意味着,如果不在年底前完成更新,黄标小客车的车主明年就得参加百里挑一的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正在实施的《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提前报废或向省外转出黄标柴油车后,可获得最低2000元、最高2.8万元的资金补助。
9、宁波: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将调整,同一辆车补贴标准将比2015年下降约25%。2015年12月31日之后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政府将不再给予奖励补贴。
10、西安:2015年起就只能享受补贴的80%。
11、烟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前三阶段即将结束,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12、嘉兴: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五】:吉林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实施细则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吉林省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实施细则 ,欢迎阅读!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15〕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
坚持 “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 ”的方针,通过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贡献大小的差别,建立待遇确定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与缴费挂钩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3.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我省省情,按国家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4.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5.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按国家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范围
(一)参保单位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有关规定,已经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符合前述范围的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驻我省中央和国家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二)参保人员范围。
参保人员范围为上述参保单位中,经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的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未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人员编制身份不明确的单位,要先按照相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按月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要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三)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合并计算。
(四)跨省转移流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关情况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及程序
按本办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或批准延迟)年龄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统筹管理层级,由所在单位申报,经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批准机关确定的退休(待遇领取)时间,从下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的,从下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
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符合本办法规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2014年10月1日以后(以下简称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简称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为保证待遇平稳过渡,改革后按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三)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政策,结合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支撑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调整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国家统一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八、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为目标,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本办法实施后,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以市(州)、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