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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国家一:当代主权国家的几种模式
当代主权国家的几种模式(上)
——读阿里可汗的《民族国家的消亡》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发布日期:2012-08-18]
明浩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阿里可汗(L.Ali Khan)在其著作《民族国家的消亡》中,将当代主权国家分成了3类,并在分析这3类国家各自局限性的基础上,指出了主权国家的未来发展趋势,即他所谓的“自由国家”。将现实中复杂的各个主权国家分为三四种类型可能过于简单化,但在当前热闹的有关民族国家的讨论中,这种分类的视角和方法应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分类的依据
阿里可汗的主权国家分类是以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为依据进行的。
关于当代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1933年12月26日,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召开的第七届美洲国家国际会议通过的《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首次以国际法的形式确认了当代主权国家的所谓四大要素,即常住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与其他国家发生关系的能力。其中,第四个要素即“与其他国家发生关系的能力”,是一国所以成为主权国家的外部因素,因此,就内部而言,人口、领土和政府是构成主权国家的三大要素。
早在格老秀斯的国家建构理论中,领土、人民和政府已经构成为国家的基本要素,并形成各要素相互和谐的结构。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民、信仰相同的宗教、享有同一族裔特征、占有单独的区域空间、在单一政府的治理下,只要做到这些,世界将是一幅秩序井然的和谐画卷,毫无争议地可被解释为世界稳定和谐的基础,由此构成各主权国家在和平与战争状态下内政平衡的基本架构。在和平状态下,政府关照人民;战争状态下,人们保卫领土。
然而,现代主权国家或者说民族国家(阿里可汗是将这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的),实际却背离了格老秀斯的理想模式。即便是在17世纪,要形成一个平衡的国家结构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人民、土地和政府之间,无论是各自的内涵还是相互之间的关系,往往都是动态的,更非总是协调的。有时,人民被民族取代,并居于至上的地位。有时,领土成为唯一的标准,其他要素都从属于它。当然,有时具体的“政府”地位也很重要,为具体的政府权力似乎可以牺牲一切。
根据国家各个构成要素的不同表现,阿里可汗将现代主权国家分成3种基本模式,并分别凸显不同的要素:一是族裔国家模式,突出民族要素,主张民族才是形成和破坏民族国家的决定性因素;二是公民国家模式,强调区域因素,主张要以经过验证的法律规则吸引不同的居民,以保持国家的区域整合;三是极权国家模式,主要依托有效的政府运转,联合区域内的所有民族,要求他们忠诚于国家的理念,服从于极权主义的国家结构。
族裔模式
族裔国家类型以民族与国家的“完美结合”作为其基本版本。但何谓“民族”?根据族裔模式,作为人类群体,能够共享同属一个族裔群体即民族的感觉,是国家建构的自然基础。为此,族裔模式主张对自决权的解读必须符合族裔纯正即民族与国家“完美结合”的基本原则。现实中,这些要求似乎有道理,因为它既简单又灵活,并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任何占有一定区域的民族,只要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并能宣示其管理外交政策的能力,就都可以建立自己的族裔国家。诸如摩纳哥、瑙鲁和列支敦士登等微型国家,似乎已经表明,任何一个族裔群体,只要自己愿意,就都能实现自决。
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民族国家,其国家边界与族裔分布是不一致的。一些国家包含着很多不同的族裔,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把同一族裔居民分开在不同的国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人们所讲的民族要素自身的相对性和动态性。根据时间的不同和区域的差异,所谓的民族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常常表现出很强的灵活性,使得民族、族裔概念本身存在“严重缺陷”。例如魁北克问题,有时表现为分离主义问题,有时则是文化、语言权益问题。在印控克什米尔,则更多地表现为宗教问题。我们很难规定某个要素是规定族裔群体的关键,即使在一个时期某个要素的作用和影响比较突出,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各要素的彼此地位和影响都会发生强弱变化。更重要的是,面对民族众多而国家数量相对有限的“僧多粥少”的现实,加上经过历史上和现实中的不断迁徙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民族分布现状,如果每个民族都要行使其自决权而独立,不仅使现存的绝大多数民族国家失去其合法性,所谓的“自决”本身也变得无标准可遵循,结果只能是让世界乱作一团、浩劫不断。
在内政方面,族裔模式不顾文化、种族差异的历史复杂性,以同质化理念作为其目标,所设想的是静态的世界,族裔居民恒久地固定在封闭的区域边界内。在过去几个世纪里,由于受交通工具的限制,全球各地的人们相对孤立地分布于各个不同的区域,这是他们能够成功地保住其各自的语言、肤色、宗教和文化等特点的关键。这些都成为族裔国家论的基本依据。然而,即使是在这个相对静态的世界,由于占领、饥荒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各地也不断出现人口移动导致族裔混合的情况。但不管怎样,族裔国家论喜欢和渴望着族裔不再跨越国家边界的世界。在越来越迅猛的全球化进程面前,这种所谓“简单”、“实用”的一厢情愿正处处碰壁。这正可谓“因为它所追求的是如此简单以致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族裔模式是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的。
公民模式
公民模式强调区域因素在国家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了使区域因素成为国家建构的基础,公民国家在建立政府和宪法秩序的时候,一般都向不同的族裔群体开放,承诺在这片区域内的所有族裔的成员都将受到公平的待遇。
为此,公民国家一般都强调“新的人民”的概念。这是为吸引各个不同的群体对区域忠诚而建构起新的身份认同。公民国家在法理上并不承认对单个民族的认同,而力求让区域内不分民族的全体公民在“新的人民”基础上,建构出对国家制度和国家结构的共同的身份认同。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是美国人,而不再强调其原来的意大利人、尼加拉瓜人或巴基斯坦人等身份。公民国家甚至可以实施针对社会化、多元化的民族的“肯定性努力”,以增强他们之间的相互包容和非歧视,并向他们提供平等享有政治和经济权利的机会。通过强调公民责任、爱国主义和法治等原则,力求在多元化的民族、领土和政府中形成文化上的和谐与融洽。
公民模式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加拿大为例的多元文化主义。与打造一个所谓的“新的人民”相比,该模式更注重鼓励每个族裔共同体保存其固有的文化遗产。多元文化主义认为,公民国家是与多元化共同体共存和保护兼容的结果。二是以美国为典型,强调各个族裔居民在新的文化氛围下的整合。尽管这种新的文化源自多样性,但并不鼓励保留相互分割的族裔认同。“新的人民”意识将取代旧的认同。
在理论上,公民国家的结构似乎优于族裔国家。这一模式能够适应族裔多样性,使国家能够与各个族裔、宗教或语言群体进行沟通。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不得制定”有关“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这意味着国家在宗教事务上保持中立态度,使不同宗教群体之间能够平等自由相处并尊重彼此。法律也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和国籍出身的歧视,这有助于公民国家在内部结构上实现平衡。当然,这种平衡并不是常常得到坚持的。法律规定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同样是在美国,尽管充满多样性,但仍是以盎格鲁-撒克逊为主的社会。事实上,即使是在公民国家,也经常发生将特殊族裔居民的价值观强加于各个民族的同化过程。在这方面,许多国家的原住居民曾是“最脆弱的群体”。
另外,尽管一些公民国家在保证民族国家的区域整合方面表现的相对好一点,但地方政府不断强烈的权力下放要求,正不断削弱公民国家,国家面临着区域碎片化的威胁。
(编辑:剧艳光)
当代主权国家的几种模式(下)
——读阿里可汗的《民族国家的消亡》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发布日期:2012-08-24 ]
明浩
极权模式
集权国家建构模式强调有效政府在主权国家建构中的功能。该模式动用特定的理念、宗教或国家整合的力量,强化民族国家,以抗衡反整合的各种离心倾向。极权国家将强制性的法律秩序视为规范人民与政府关系不可或缺的条件,特别是在后殖民主义国家,国家作为政治上的社会组织,与所谓法律的强制性秩序完全结合在一起。与此相适应,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不管其正当与否,也成为民族国家的必要条件。与族裔模式相比,极权国家建构并不要求人民拥有共同的语言、宗教和种族特征;但当需要将各不相同的共同体并入到单一实体的时候,动用强制力便成为极权国家的不二选择。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殖民主义世界里,极权模式的起点往往是从对自治的诉求开始的。这是因为在殖民统治下,作为帝国或殖民地的一个组成部分,除非建立相应的自治制度,独立要求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作为后殖民主义的概念,当时的自治诉求,其实质是对外来统治的反抗。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前后的许多自治政府,尽管缺乏民主,却能与自治相容。但受极权模式的影响,这些国家的统治精英普遍认为其人民素质低下,还不能享有民主政治,并以此为依据和借口,进行强制性的国家建构,从而不仅与民主甚至与自治也渐行渐远。在亚洲、非洲,很多新的民族国家先后出现过独裁和军政统治便是其现实表现,他们都具有浓厚的单边“民主”色彩。
极权模式力求从国际法话语中寻找依据而使自己合法化。它将联合国宪章中关于政治独立的原则神圣化,主张主权国家有权自由构建自己想要的政府形式。对该原则的这种解释,其要点在于只关注国家,而不管其人民是否愿意。
多族裔国家的极权主义必须面对族裔分裂主义势力。但是,只要国家建构只由一个族裔居民来包办或控制,而排斥其他民族,族裔问题就必将继续存在。例如在苏联,俄罗斯人成为国家的统治精英。在这种情况下,被排除在国家建构进程外的各个群体不仅怨恨极权主义,而且会质疑现有国家的合法性。如果他们居住在相对特殊和隔离的区域,情况就会变得严峻起来。为了避免区域分离主义和地方主义,极权模式往往利用单一民族国家建构来消解内部省份边界。然而这种单一化的国家建构往往以失败告终,难以形成有凝聚力的国家。特别是相关的族裔居民从前就居住在历史特点浓厚的区域,并且抵制这种新的认同。1958年,巴基斯坦军政府就实行这种单一化的国家建构,但效果其微。
自由模式
针对民族国家3种模式所固有的局限性,阿里可汗提出了自己的替代方案,即“自由国家”。
他首先引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七条,强调自由国家要促进和保证不同群体的多元型结合,即“在那些存在着人种的、宗教的或语言的少数人的国家中,不得否认这种少数人同他们的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实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这表明,自由国家保护族裔身份,但不意味着要求或鼓励任何群体去亲近隔离性的族裔、宗教或语言,或接受那种怀疑、敌意和憎恨其他群体的排他性族裔意识。多元结合并不是相邻种族、宗教或语言群体的简单合并。相反,在一个自由国家里,国家有权利也有责任推动不同群体之间旨在多元结合的接触与交流,以形成更加人道和智性的社会组织。
在当代一些多语国家已显现出这种包容性态势。例如印度,那里有20多种不同的语言,还有更多的方言。每个民族有权保存自己的语言,也可以创作和使用自己语言的口头文学、民谣、笑话、谚语等。强迫一个语言群体放弃其语言,是一种文化上的种族灭绝,是为当代国际法所不容的。不过,如果每个民族除了自己的语言外不讲其他语言,语言边界也会成为像民族国家那样的主权边界。将不同语言群体之间的社会文化接触最大化、促进彼此间的商贸交流、发展相互间共有的语言便成为必然。
一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共同语言可以通过区域和地方语言的自由混合来实现。例如在印度,作为共同语的印地语和乌尔都语,是上千种方言经过几个世纪的混合才形成的。在印度,多数语言群体都能使用地方语,也能使用共同语言。这种双语化既保证了跨群体的共同语言的发展,也保护了地方身份。在美国,有人主张所有语言群体的人必须使用英语,从而将不同语言群体之间的接触最大化。然而,这种“只要英语”的主张并未得到共鸣,反对者认为,共同语不能靠强加的途径实现,而应在整合与差异化并行中形成,也就是在不压制其他语言的情况下实现共同语的保存与发展。
在宗教、族裔等方面,多元结合的努力也可以实现双重目标,即跨族裔的接触与差异性的保存。在多元结合中,各个宗教群体可自由活动,并宣扬自己的信仰,但跨信仰的接触和交流也会带来不同群体在精神上的沟通,促进人们彼此尊重。因此,跨信仰的交流是促使各个不同的宗教群体发展根植于同情、美德和共享伦理基础上的共同理念。
在族裔性方面,每个族裔群体都可自由享有各自的种族和文化特点。然而,为了促进族群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应支持各族裔发展联合的共同体,而否定种族优越、种族通婚和族裔纯正等理念。跨族裔接触的目的不在于统治或从属于任何族群,而是要向种族差异注入人性,并强调五彩缤纷的各个族群对整个人类的贡献。
在阿里可汗看来,自由国家与族裔、公民和极权这3种模式之间有本质的区别。首先,作为一个多元的实体,自由国家从根本上有别于同质性的族裔国家。在与公民国家的关系上,自由和公民两种模式都将多元结合视为社会组织的优先基础,但前者否定后者的基本理念,尤其反对强制同化、新民族主义的狂热、好战的爱国主义、脱离普遍人权和责任的立宪主义,以及特定群体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对其他群体的统治。对极权模式,自由国家持有绝对否定的态度,拒绝所有形式的极权国家,因为这样的国家利用强制性秩序,压制在理念、宗教、文化和语言上的多样性。
这样,自由国家便成为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国家形式。在这里,不再有主权边界的限制,人类从武断、不正常和不祥的“地理监狱”中获得解放;世界各个民族均享有今天欧盟各民族那样的权利,可自由穿梭于各自选择的全球的任意角落。这样,自由国家使自由在“一个地球”内实现最大化,使世界各民族成为一个真正的多元结合。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阿里可汗有关“自由国家”的理念中不乏闪光的东西,尤其是关于现代或未来国家所应具有的多样性、包容性和正义性。然而,将“自由国家”与现有的民族主权国家完全对立起来的做法,在理念和方法论层面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回顾人类历史,是否定之否定、各个阶段之间完全割裂的绝对的革命过程,还是在前任基础之上不断累加、堆积的过程?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氛围中,得出的结论可能不大一样。在革命年代,前一种观点可能占上风,而在和平年代,后一种主张似乎更有市场。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旋律的今天,以这种累加、堆积的视角看历史,似乎更有说服力。民族国家,无论是族裔的、公民的还是极权的国家建构,在各个国家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都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后继的国家建构,不管其叫做什么,都必须以此为基础,不可能有绝对的“白手起家”。
经过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几百年的民族国家建构,世界可能确实需要、事实上也确实经历着一次巨大的变化。但民族国家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曾经有过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能回避的,也是不能抹杀的:它使帝国体系下的世界逐渐清晰化,使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文明在民族国家体系下形成清晰的全球格局,以致世界“缩小”为“地球村”;它让世界各“民族国家”的“主体民族”与其他民族在互动架构中实现新的有序,充满自信的“主体民族”能够做到包容,而这种包容又使那些“其他民族”变得理性,其诉求也变得适当和适用。
因此,在主权国家建构中,很难说哪一种模式最好。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世界发展的阶段性而言,尽管各地进程不一致,但强调族裔单一性的“民族国家”似乎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这点至少在欧美地区已经变得较为突出了。至于后“民族国家”的国家模式,现在很难说清具体的内容,唯一有把握的是,它摆脱了民族国家的“单一性”,更多地体现出“多”民族性,使“多民族国家”越来越普遍,这种源自“民族国家”又胜过“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在人类实现公平正义方面也应该比“民族国家”好一些。
“多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相比的“好”,不仅体现在其国家建构能更好地符合现实族裔构成,也体现在国家建构的理念上:不仅反映了民族平等的理念,更强调国家建构和民族关系上的相互包容;不仅反映了国家和民族对发展的诉求,更体现了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在发展进程中实现共生的价值追求。 (编辑:剧艳光)
主权国家二:中国国家领土主权再认识:完整、统一与安全][
中国是否已成为世界大国甚或强国?如何看待中国国情国力?这类问题近一两年引起热议且不断升温。那么,中国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的现状究竟怎样,这一貌似“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在这些讨论中基本无人涉及。笔者之所以对此问题提出再认识,不过是想对这一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提出自己的见解。
南沙守岛官兵
领土主权是什么
“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属性,指国家在其有限领土内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和本国产业具有实行管辖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对本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事务拥有最高统治权。对外,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力行使完全自主,排除任何外来干涉。主权标志着独立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
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国际法约束各类行为者的源泉。
领土、人民、政府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应具备的四项要素,而国家主权又是其最基本的属性,因此民族国家又称为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最主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体,也是国际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
笔者愿意着重指出:在这四项要素中,领土是国家主权赖以体现或实现的最基本空间,也是一个主权国家人民得以生息繁衍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主权首先是指国家对其领土的所有权,具体体现为领土管辖权、领土所有权和领土不可侵犯权,以及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排他性的最高权力。国家领土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国家行使其最高并且通常是排他权威的空间。主权因为其以领土为物质基础才具有现实性,领土主权一旦遭到破坏,一国的其他主权也就难以实现,甚至于被毁灭。
在全球化及网络和新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国家领土主权遇到多方面的挑战。超国家组织和机构对国内政治生活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活动、互联网对国家有形边界的“侵蚀”、国际关系的日益制度化等等,不断挤压国家主权的生存空间,迫使民族国家不得不让渡一些治理的权利。
与此同时,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对传统的领土主权予以有限限制,以及将诸如共同保护人类环境确认为主权国家的国际义务等新情况。
尽管有这样的许多变化,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不可侵犯这些基本原则依然有效,从未招致任何质疑,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公然否认领土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因此,领土主权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始终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同时,从国际关系实践看,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中干预他国事务的现象虽并不少见,但是公然发动侵略战争或以其他方式公然侵犯别国领土主权的事件,却大大减少。即使发生,国际社会也会依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迫使侵略者就其侵略行为给他国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1990年伊拉克入侵邻国科威特引发的海湾战争就是典型例证。以国家领土边界划分的领土主权,始终处于国家主权的核心地位。国家疆界是识别一个主权国家身份的首要标志,对它的有效控制与维护是国际社会承认国家合法性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即使在今天,中国国家安全的首要目标,仍然是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统一、完整与安全。
主权国家三:韩国是主权国家?别逗我;大过年的,别让13亿中国人咒骂你
作者:王德华
被弹劾停职的朴大妈仍在作困兽犹斗。她在接受《韩国经济》报社主笔郑奎载运营的网络直播节目“郑奎载TV”的采访时, 还就在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表示,如果推翻此前决定,韩国就不是一个主权国家。
朴大妈看来书是白读了,一点不懂历史。朝鲜半岛历史上就没有主权,明清靠中国皇帝保护,清末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一名上校在三八线划一条线,分裂成两个国家。半多世纪了,韩国一直靠美国保护。没有美国,哪有韩国?
主权的含义都没搞清楚,还妄称主权国家。主权国家由外国人驻扎军队保护,长达半个多世纪?身为一国总统说出这样的话你不觉得丢人么?朝鲜再怎么差也比你有主权,朝鲜最起码没有外国驻军,起码比韩国人活得有尊严。
中国人告诉你什么叫“国家主权”。新中国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更别说外国驻军了。中苏联系就是再铁,大连和旅顺也要从苏联手中收回。否则,中苏友谊的大船说翻就翻。
美国让你部署你就得部署,你都不敢说个不,还好意思提主权国家?自己领土上都有别的军队存在,朝鲜一放导弹就吓的赶紧找美国出面打气加油,难道这叫“国家主权”?本来就是当狗的命,硬要充主子。
如果韩国真的想坚持自己所谓的“国家主权”,就让它一条道走到黑吧。我们接着制裁就是,一定要把韩国打造成一个榜样,要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韩国部署萨德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请大家自觉行动起来抵制韩国。
这个女人尽管是“破鼓万人锤”,但没有一点悔过之心,一点不值得同情。一个被别国牵着鼻子走的小国,说“主权国家”四个字,就是一个笑话。今天是中国传统佳节,大过年赶紧闭嘴,别让13亿中国人咒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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