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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租房公示名单篇一:2017年徐州市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申请家庭保障资格公示(附名单及申请条件)
(第 二 批)
根据《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徐住保办发〔2017〕3号)、《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徐住保办发〔2017〕6号)规定,经住保窗口受理、社区居委会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各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审核,确认4户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可登陆徐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xz.gov.cn、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fg.xz.gov.cn查询。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将了解的情况,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向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方式附后),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
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586299
地址:明理街5号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169308
地址:铜山路21号608室
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881167
地址:解放路189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处: 联系电话:83255207
地址:金山桥科技大厦409室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822028、83710341
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7楼
徐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7年 10 月9日
附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和申请条件
2017年市区(不包含铜山区、贾汪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保、特困家庭。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11元(低保特困家庭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注意事项: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申请。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在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动态调后,以新标准执行。
2017年公租房公示名单篇二:2017公租房申请时间表 2017年公租房申请流程条件要求
2017公租房申请时间表发布,很多人都非常关心2017年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2017公租房申请条件和2017公租房申请流程的问题,因为申请时间越快,会节省更多的钱。那么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2017公租房申请时间表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公租房申请时间表
本次公租房的登记对象包括:对象一:今年7月29日前(含29日)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对象二:今年8月12日前(含12日)已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新申请(不含补贴转实物)的申请对象。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市住保办表示,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8月12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
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看详情。
2017公租 ..........
2017年公租房公示名单篇三:速转|涪陵公租房、廉租房申请符合条件名单新鲜出炉,赶紧告诉身边的朋友!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关于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申请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公示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涪府发〔2011〕91号)、《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涪府办〔2011〕167号)相关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大华公寓公租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配租。市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涪陵区房管局反映或举报,经查证属实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我局将按规定取消其配租资格。
举报电话: 72224026、72224258、72224257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
申请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4年1月—2017年9月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名单
公示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涪府发〔2011〕91号)、《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涪府办〔2011〕167号)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1月—2017年9月期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市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涪陵区房管局或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及举报,对申请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且经查证属实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公示期届满,对无异议的申请对象,我局将按相关规定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并进行公开摇号配租。
举报电话: 72224026、72224258、72224257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2014年1月—2017年9月
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申请对象名单来源:涪陵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