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


资格考试 2019-07-09 01:44:19 资格考试
[摘要]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篇(1):河南职称网 >>评审公示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评审公示>>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全部 (3890)周口市 (206)洛阳市 (249)濮阳市 (159)安阳市 (175)新乡市 (209)鹤壁市 (58)郑州市 (492) 开封

【www.shanpow.com--资格考试】

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篇(1):河南职称网 >>评审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评审公示>>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全部 (3890)
周口市 (206)
洛阳市 (249)
濮阳市 (159)
安阳市 (175)
新乡市 (209)
鹤壁市 (58)
郑州市 (492)
开封市 (186)
平顶山市 (178)
焦作市 (138)
三门峡市 (79)
商丘市 (219)
驻马店市 (183)
济源市 (34)
省直 (575)
漯河市 (145)
信阳市 (153)
许昌市 (138)
南阳市 (314)
请输入姓名查询: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
工作单位
通过否
张少华

1977年12月28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代理)
通过
鞠文翠

1978年12月24日
放疗
副主任医师
洛阳市中心医院
通过
荣福红

1977年5月17日
内科护理
副主任护师
范县第三人民医院
通过
王进宝

1964年7月28日
西医普外
副主任医师
南阳市第八人民医院
通过
李靖

1978年8月13日
疼痛学
副主任医师
信阳市中心医院
通过
张彦杰

1979年4月27日
神经外科
副主任医师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通过
姚海木

1967年5月14日
心血管内科
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通过
李太平

1967年3月2日
神经外科
主任医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
通过
赵龙君

1966年11月25日
西医眼科
主任技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通过
李静

1963年10月16日
外科护理
主任护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通过
李尉东

1970年3月8日
妇科护理
副主任护师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通过
徐世霞

1968年10月1日
外科护理
副主任护师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通过
余涛

1971年1月23日
西医小儿内科
主任医师
息县人民医院
通过
冯现合

1974年9月10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平舆县人民医院
通过
李勤英

1976年11月5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平舆县中心医院
通过
王玉付

1966年12月22日
中西医结合外科
副主任医师
南召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附院
通过
方福平

1974年7月4日
西医普内
副主任医师
罗山县人民医院
通过
段超

1974年4月15日
全科医学
副主任医师
中国电子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
通过
李永钦

1963年11月22日
中西医结合外科
主任医师
新密市骨科医院
通过
温惠群

1971年9月30日
西医普内
副主任医师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通过
马丽平

1974年6月28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孟津县人民医院
通过
牛冬春

1975年12月18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河南红阳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通过
郭慧兰

1965年2月17日
西医妇产科
主任医师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通过
李召锋

1971年6月18日
西医小儿内科
副主任医师
伊川县人民医院
通过
郭鑫

1980年10月17日
妇科护理
副主任护师
驻马店市第二中医院
通过
主  办: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五街2号 邮编:450003

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篇(2):河南职称网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1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21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国家、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的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三)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第六条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二)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截止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三)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四)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五)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六)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或专业要求,担任讲师(实验师)或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任职年限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提前1-2年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中级职务不实行破格申报。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七条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讲师水平。(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2.担任1门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3.根据学校安排和专业特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二)工作业绩1.教学业绩。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分别不少于140学时、1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80学时,兼职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0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者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6)中的1条:(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均限前2名,其中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3)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4)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5)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6)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第八条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能力。2.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3.遵循教学规律,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5.根据学校安排和专业特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调研、实践报告。(二)工作业绩本科院校教学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6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二等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6)中的1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3)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3名),或省辖市、厅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持人。(4)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5)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3名)。(6)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高职高专院校、成人专科院校教学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业绩。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8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8)中的1条:(1)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翻译8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3)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并获得学校“双师型”教师或一体化教师认定;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1篇。(4)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主持人)。(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6)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5名)。(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均限前2名发明人)。(8)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本、专科院校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兼职教师、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课时分别不少于110学时、8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1篇。(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3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4)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5名),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持人。(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3名)。(6)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5名),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3名)。(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3名发明人)。本、专科院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工作。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80学时。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3篇。(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翻译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4)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限前5名)、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5)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均限前3名)。(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或撰写(限前2名)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2项,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1.音乐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专科院校1篇);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或在省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或中央电视台播放作品1件(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或在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担任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2)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优秀奖以上。2.美术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专科院校1篇);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或正式出版作品在40页以上的个人作品集1部,或作品参加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1次,或作品被省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1件。(2)作品在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入选。3.体育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专科院校1篇);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以上论文1篇。(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第九条副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2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1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第十条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教授水平。(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本专业系统、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2.系统担任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含研究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3.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引领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4.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或担任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二)工作业绩教学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26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3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或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3篇。(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或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2篇。(4)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等奖限前7名)、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5)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6)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工程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1项。(7)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教学科研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业绩。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兼职教师、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课时分别不少于110学时、80学时。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或者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二等以上奖励。2.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3篇。(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或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4篇。(3)独立出版学术著作、译著1部(12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或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3篇。(4)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等奖限前5名)、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5)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级(限前2名)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持完成2项省级教改项目。(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同时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1.教学工作。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80学时。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至(3)中的1条,同时具备(4)至(7)中的1条:(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5篇。(3)独立出版学术著作1部(15万字以上);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收录或刊物全文转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4篇。(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3名。(5)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或撰写(限前2名)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2项以上,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授补充条件1.音乐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4篇;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或在省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或中央电视台播放作品1件(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或在由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担任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2)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以上奖励,或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2.美术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4篇;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3件,或正式出版作品在40页以上的个人作品集1部,或作品参加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1次或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2次,或作品被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1件。(2)作品在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中获一等以上奖励,或在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中获优秀奖以上。3.体育学科,符合教学科研型教师的教学业绩条件,教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下列2条:(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4篇;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以上论文2篇。(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第十一条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符合正常晋升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教授水平。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4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2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5名);或省一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国家级限前3名,省级特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第十二条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实验师水平。(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有熟练的实验技能、技巧和较丰富的实验经验,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改进实验技术条件。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指导学生实验全过程(含讲课和批改实验报告等)。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能够对相关实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参加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技术成果。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年均实验教学课时不少于120学时;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完成1项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实验支持工作。(二)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5中的1条: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含实验报告)2篇(均限前2名,其中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含实验报告)1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3.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4.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5.独立设计2个以上实验项目,并在教学中使用2年以上,效果良好;或加工、改进实验技术和装置,取得较好成绩。第十三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实验师水平。(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实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承担1门实验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参加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年均实验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主持完成1项实验课程开发项目;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完成2项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实验支持工作,或主持过大型、重要实验技术装置的研制、技术引进、设备改造项目。4.指导和培养青年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二)教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8中的1条;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1、2中的1条,同时具备3至8中的2条;任职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参照副教授任职资格破格评审条件执行。1.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2.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实验指导书(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3.省部级科技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3名)。4.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5.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省级限前5名)。6.主持完成2项重要实验技术装置的研制、技术引进、设备改造项目,使用效果良好。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以上(均限前2名发明人)。8.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除特殊规定外,均指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第十五条申报人所取得学历、学位的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除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要求专业一致外,原则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第十六条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晋升教师职务时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满2年后,任职年限达到要求,可正常申报。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第十七条教学课时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含理论课授课、实验课授课和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的学时。以教务部门认定的本校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准。经学校批准的国内外访学、交流、挂职锻炼等,视为完成本条件规定的年均教学课时。年度教学质量考评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等,应提供学校原始考评材料和相应文件。分学期组织教学质量考评的,优秀次数在相应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倍。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任职年限延长1年。第十八条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应附企业鉴定、学校考核意见和教师本人实践报告等材料;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应附学校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教师本人总结报告等材料。提供2017年及以后的相关材料,2016年及以前不作要求。第十九条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索引,SSCI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为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索引,CSCD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论文收录应附检索、收录证明。SCI期刊分区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第二十条“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一般指同行专家公认的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所(中心)或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和CSSCI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第二十一条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第二十二条除特殊要求(如中级职务)外,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第二十三条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第二十四条国家级科技奖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技奖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指省“五个一工程”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省辖市、厅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指省辖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省级政府部门按照评奖管理办法评选的成果奖励。成果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成果的获奖者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第二十五条科研项目指省辖市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机构(如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下达或批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科研项目完成指研究成果已结项验收或通过鉴定,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以及相关成果材料。横向科研项目应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和项目研究报告。专利转化应提供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到帐经费应提供合作单位银行出账单、工作单位银行入账单、发票及费用支出账目等凭据原件或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复印件。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应提供决策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及其相关材料。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指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第二十七条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第二十八条“主持”是在科研项目中承担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等重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证书、有关文件为依据。第二十九条同一内容的项目、著作、教材、论文和奖励不重复计算。第三十条专业技能竞赛指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业内公认的规范赛事。第三十一条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第三十二条本条件是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评价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第三十三条授予副教授、教授评审权的高校,应在本条件施行3年内,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申报评审条件。第三十四条省辖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师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本条件执行。第三十五条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9〕273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篇(3):河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更科学 细则网上公示

□记者 陈骏 文图
核心提示丨指标数量和评审细则网上公示、全程采用异地评委、“讲课答辩”环节不合格面临一票否决、“材料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自2013年起,我省按照“试点、推广”的方式,对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系列改革,为一线教师送去数个“大礼包”。12月4日、5日,大河报记者前往三门峡、濮阳,对正在进行的2015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采访。
[新变化]
新增“讲课答辩”环节,讲课不行将被一票否决
“对不起,这位老师,陶渊明从未写过‘旧园田居’,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归园田居》。”12月5日,在2015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试濮阳考点的考场上,评委对一位参评老师给出了这样的点评。原来,这位参评老师在讲课过程中,把《归园田居》读成和板书成了“旧园田居”。同时,这位老师今年的职称晋级道路也戛然而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出台的规定,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分为“讲课答辩”、“材料审核”两个环节。其中,如在“讲课答辩”环节未通过的,将面临“直接淘汰”。
据统计,濮阳今年参与“高级教师”评审的461位教师中,有60人因“讲课答辩”不过关而与“高级教师”职称作别。
“‘讲课答辩’是全新增设的环节,目的就是‘打假、去劣、选优’。”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表示,只有这样才能把“高级教师”这个代表着较高专业技能的职称授予真正有水平、坚守教学一线的教师。
“如果我因为讲课不行被淘汰,我心服口服。”一位刚从考场走出的参评教师告诉记者,较之以前单纯靠“提交材料”进行评比而言,感觉增设“讲课答辩”能让评比结果更科学,“三尺讲台才是展现教师水平的真正舞台,作为一名老师如果连课都讲不成,还谈什么其他?”
在三门峡,一位评委向记者介绍说,15分钟的“讲课答辩”时间虽短,却大有门道,“板书是否合理,课堂重点、难点是否明晰等是判断一名老师是否称职的重要表现,在这15分钟的时间里,都展露无遗”。
[更公正]
指标有几个、分到哪些单位、评审细则等都在网上公示
评审开始前,到两地参评的评委都参加了一场“任前培训”。
在三门峡,“任前培训”一直从12月4日下午3点开到了晚上9点半。
记者在现场发现,一本文件汇编中关于职称评审的4份文件和“政策解读”上均标有“此件主动公开”的字样。省人社厅职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各单位的指标数量、申报人员及评审结果全部通过河南职称网进行公示。
“指标有几个,分到了哪些单位、申报的是哪些人员以及所有关于职称评审的文件、细则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原来为了跑指标、求照顾,很多人踏破门槛找关系,现在所有细则我们都在网上公示,对照标准,每个参评人对自己能否入选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就是要改变大家曾经感觉‘不找人不行’的陋习。”该工作人员说。
为了确保整个参评过程公正公开,今年全省各地在评审中均采用了“评委异地抽调”的办法,如,三门峡的评委来自豫南两地,而濮阳的评委则是来自于豫东、豫北的四个地方。
在三门峡,培训会上,三门峡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宣读了该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委会评审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在随后进行正式培训时,所有评委的手机都被编上了号,统一保存。
在濮阳,所有评委统一居住的宾馆5楼的走廊尽头更是架起了一台摄像机,24小时不间断地对公共区域进行拍摄,杜绝有人“登门拜访”。
“讲课效果好、符合评价标准的教师不用找人也会通过评审。谁要告诉你单凭找人‘就能搞定’,那他一定是个骗子。”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改革后的职称评审方法结果可预期,对于未通过评审的人员,评审结束后还将收到评审组反馈的具体原因,“告诉未通过的评审人为什么没通过,保证参评教师的知情权。”
[新动向]
将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改变目前的“一评定终身”
参与此次评审工作的评委、河南省基础教研室主任邵水潮认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最大的意义在于“导向”。“‘高级教师’作为一个职称,是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这个专业技术水平的体现。引导教师注重教学本身,而不是去花钱、钻空子弄一些没有价值的论文和奖励。”邵水潮说。
据省人社厅职称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除因“讲课答辩”环节被淘汰的人之外,其他未通过的人员大部分是因为所提供的证件与新的评价标准要求不完全一致造成的。据专家介绍,如今社会上一些单位滥发、乱发各类奖励和证书,不仅对教师造成了误导,也是困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个突出问题。
“新的评价方式更注重平时,之前的参评前临时抱佛脚已经不管用了。”评委、焦作市基础教研室教研员党红英告诉记者,在新的评价标准中,增设了10条关于“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的能力及经历”的相关内容。其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2年)”等靠平时积累才能达到的目标要求做了明文规定。
与此同时,省人社厅职称处的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国家明文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不搞“评聘分离”,职称等级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在后续改革中,相关部门还将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引入“动态管理”的机制,改变目前“一评定终身”的旧体制,突破“能上不能下”的制度瓶颈。

本文来源:https://www.shanpow.com/xx/366903/

《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阅读
  • 2024年天津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精选】 2024年天津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精选】
  • 2024年山东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荐】 2024年山东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荐】
  • 2024年北京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精选】 2024年北京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精选】
  • 2024年辽宁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 2024年辽宁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
  • 2024年四川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热】 2024年四川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4月13、14、20、21日【热】
  •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答案三汇编5篇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答案三汇编5篇
  •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范文(通用2篇)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范文(通用2篇)
  •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合集3篇)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合集3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