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优秀作文】
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一】:江西财经大学奖学金制度
江西财经大学奖学金制度
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
(一)三好学生标兵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三)三好学生
(四)优秀学生干部
(五)学习标兵
(六)单项奖
二、评选范围
(1) 进入我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在校本、专科生
(2) 学生干部:行政班班委、团支委,班级寝室长;学生党支部的支委;校、院学生会 的
干部、团委委员以及各社团的负责人、委员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三好学生标兵10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0名
(三)三好学生评选人数占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0%
(四)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人数占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
(五)学习标兵名额不限
(六)单项奖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2%
四、奖励与表彰
(一) 奖励
三好学生标兵:8000元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6000元
学习标兵:2000元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单项奖:1、国家专业竞赛:一等奖:500元/项;二等奖:300元/项;三等奖:200元/项
2、省部级专业竞赛:一等奖:300元/项;二等奖:200元/项;三等奖:100元/项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校排名前50名每人100元
4、学校活动中表现优秀且成绩优秀的每人100元,不超过学院人数1%
(二)表彰
1、学校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类先进个人的相关培训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
(2)学习风气好
(3)文体生活好
(4)集体精神好
(5)星级文明寝室优秀率高
三、奖励与表彰
学校对评选出的班级分别授予“江西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江西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并向每个“江西财经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级颁发奖金1000元。www.shanpow.com_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
江西财经大学三好学生标兵暨“科瑞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入校一年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优秀学生
二、评选条件:1、已经当选该年度三好学生
2、无违纪处分
3、学年内无补考、无重修,平均成绩80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次考
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10名三好学生标兵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8000元
江西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暨“鼎汉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入校一年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1、已经当选该年度校优秀学生干部
2、无违纪处分
3、学年内无补考、无重修,平均成绩80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次考
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10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其中必须含两名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6000元
江西财经大学“用友”奖学助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2、无违纪处分
3、学年内无补考、无重修,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
次考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50名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1000元,学校颁发证书
江西财经大学“兴业证券”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无违纪处分
2、学年内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次考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20名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6000元,学校颁发证书
江西财经大学“上海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1、体育成绩达标
2、无违纪处分
3、学年内无补考、无重修,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
次考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15名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2000元,学校颁发证书
江西财经大学“九江银行”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1、体育成绩达标
2、无违纪处分
3、学年内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学年课程最低成绩初次考
试无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60名,其中,金融与统计学院评选20名,会计学院评选10名,国际学院评选10名,其他学院20
四、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2500元,学校颁发证书
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内加权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整
个学年所选课程最低成绩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6、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
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8000元
四、奖学金发放
国家奖学金划拨到位时,学校于每年11月30号之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体育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内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整个学年所选课程最低成
绩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记录。
5、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6、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
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200元,生活简朴的特困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和单亲家庭的特困学生。
三、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5000元
四、奖学金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划拨到位后,学校于每年11月30号之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内加权平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整个学年所选课程最低成
绩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记录。
5、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6、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
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和单亲家庭的特
困学生。
三、资助标准
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二】:上海电力学院2015-2016学期奖学金
上海电力学院www.shanpow.com_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
2015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序号 姓名 1 王龙 2 张月 3 张晶 4 罗宁 5 倪兆静6 丁伟 7 马梦茹8 邱榕 9 梁文栋10 张一帆11 邓彪 12 闫陆伟13 杜荣庭14 李成艳15 李辉林16 张双 17 冉豪 18 朱成 19 李吉楠20 崔健 21
薛阳
学号 20121004 20121018 20121019 20121020 20121026 20122748 20121002 20121016 20121031 20121060 20121674 20121050 20121051 20121054 20121058 20121061 20121044 20121047 20121053 20121075 20121080
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
等级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22 贾浩 23 贾渊杰 24 张婷 25 陈学孜 26 潘侯屹 27 张柳柳 28 方良铖 29 徐婷婷 30 葛婷 31 瞿召青 32 沈勇杰 33 黄威 34 何署光 35 张志明 36 张灿 37 于晶晶 38 李祥 39 张凯 40 陈旭 41 周易 42 蔡子恒 43
刘中俊
20121110 20122206 20121098 20121101 20121117 20122296 20121083 20121112 20121114 20121118 20121135 20121152 20121133 20121136 20121137 20123047 20121130 20121138 20121140 20121142 20121158 20122718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44 刘鑫 45 谢泽鹏 46 朱玉诚 47 闵令道 48 郑龙 49 黄彬 50 林颖 51 葛云瑞 52 朱效腾 53 李强 54 陈子裕 55 黄文强 56 薛全中 57
陈大龙
20122721 20122746 20122716 20122728 20122736 20122745 20122768 20122783 20122752 20122759 20122764 20122777 20122786 20122763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三】:电力工程学院自设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电力工程学院自设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电力工程学院设立的单项奖学金评选范围涉及到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实践活动、社区表现、学风建设和国防生共五类奖项。
第一条 电力工程学院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电力工程学院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1.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4.
5.
列)。
二、评选年度内成绩无挂科。
三、凡在评选的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第二条 校园文化优秀奖
一、设奖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学院品牌文化,鼓励更多学子不断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更符合大学生需求、更受大学生欢迎、更促进大学生发展的校园文化。
二、评奖条件
1.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刻苦努力。 积极、主动、按时参加院校各项活动。 评选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防生奖学金单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www.shanpow.com_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
2. 在电力工程学院的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中表现突出(包括组织者)或参加院级及以上校园文化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院级及以上相关表彰的同学。
三、“校园文化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全院共评选60人,每人奖励300元。
第三条 科技创新奖
一、设奖目的:为适应国家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勤于思考,勇于创造,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学生踊跃参加科学研究和动手实践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评选范围与标准
1、 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2、 积极参加校级、省级及国家级各类科技竞赛,并取得获奖成果。奖励标准为:校/省/国家一等奖奖励500元/1500元/2000元,校/省/国家二等奖奖励300元/1200元/1700元,校/省/国家三等奖奖励200元/1000元/1500元。
3、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的,A类核心期刊奖励1000元,B类核心期刊奖励500元,C类核心期刊奖励300元,其他非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4、 第一专利人申报专利项目,并获得专利号。国家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元;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奖励500元。
5、 对由多人完成的成果,按一个奖励项目计算;对获取不同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按其获奖级别中的最高一级级别给予奖励。
三、“科技创新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
第四条 社区模范奖
一、设奖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社区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和环境,以促进学校、学院和学生社区和谐稳定,学院决定设立“社区模范奖”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
2.
3.
考虑。
三、“社区模范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全院共评选出40人,每人奖励400元。
第五条 优秀学风奖
一、设奖目的: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推动创建优良学风班达标活动的开展,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条件
1.
2.
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评选学年内两个学期社区测评分均在8.0分以上。 所在宿舍为“党或团员示范宿舍”或受到社区表彰者优先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所在班级在评选学年内“优良学风班”考核达到B类以上。
3. 积极参加“优良学风班”建设活动,在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风奖”每学年评选一次,A类班级每班评选出4人,B类班级每班评选出2人,每人奖励600元。
第六条 国防生奖学金
一、设奖目的:奖励国防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学院决定设立“优秀国防生”奖学金、国防生“学习进步奖”。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国防生”奖学金
(1) 积极主动参加校院各项活动。
(2)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无重修。
(3) 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军政训练。
2. 国防生“学习进步奖”
(1) 积极主动参加校院各项活动。
(2) 学习成绩进步明显,在学院国防生中综合成绩排名上升5名以上。
(3) 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军政训练。
三、奖励标准
1. “优秀国防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不超过本院国防生总人数的10%,每人奖励600元。
2.
国防生“学习进步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不超过
本院国防生的总人数的10%,每人奖励400元。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昆明理工大学电力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评选学年成绩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由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上报学院审查。
三、学院审核通过。学院审查各班级上报的名单,好中推优,综合评定,拟定学院的候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审核学院上报的名单并备案。
第八条 各类奖励经费经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学院负责发放。
第九条 本办法自学生处批准后执行,由电力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江西电力学院奖学金【四】:江西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江西省高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公示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学校进行了2014-2015学年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并于2015年5月8日下午召开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审定了2014-2015年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入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13日下午5时之前向纪委(监审处)或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纪委 88120026、研究生院 88120604。特此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5年5月8日
江西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博士)名单
江西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江西省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硕士)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