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优秀作文 2019-04-19 16:07:31 优秀作文
[摘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共4篇)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报考条件:根据文件规定,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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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一】: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本科(或专科毕业两年),无重考,无重修记录,身心健康。

3.平时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和综合素质好。

4.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二)报考事项:

学校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

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因此整个阶段应该以真题为主,以精读的方式对教材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对课后题必须要掌握,很多知识点题都出自课后。专业基础知识、该专业关注的研究方向。较为系统的了解都要为基础一定要做到对书的大体框架有全面的把握,把整个原理的前后概念贯穿起来。 2、在复习充分的情况下做完后对照答案进行对比,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要根据专业课的真题都会出什么题型,总结其考察重点是什么是哪一章节。在熟悉这些之后呢,一定要必须的题目都整理出来加强背诵。根据科目的先后顺序,因为通常前几年出现的题目会出现,细化专业特点分析对照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结合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存量,正确的安排答题技巧针对有限的知识来最好地回答。专业课的难度绝不亚于英语,对掌握的侧重点范围解题思

路上结合考核要求内容的分析能力,假如你的水平处于中等你自己也会知道,在英语上拉分的几率太小英语能过线就可以。外语的考试总体相对较小,不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只需按照老师的建议进行就好。而恰恰专业课往往会成为各位考生的短板。根据自身掌握情况安排时间,给众多考生以正确的引导。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二】: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是南方新兴工业重镇和铁路交通枢纽、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交通模范管理城市,2007年获批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学校毗邻株洲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校园环境幽雅,设施先进,交通十分便利。

1995年,学校作为首批试点院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3年成为全国50所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3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

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3388亩,设有18个教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心)。学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0余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领域;65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专业。现有全日制学生近3万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33人。其中博士310名,教授279人,副教授65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湖南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69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和“百人工程”20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11人;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另聘有两院院士6人。

目前,学校拥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5个湖南省重点学科;建有“绿色包装与生物纳米技术应用”、“先进包装材料与技术”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有国家级“包装艺术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有“现代包装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基地”、“湖南省产品包装创新工业设计中心”、“湖南省包装设计艺术研究基地”等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并与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建设了4个“湖南省高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为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提供了宽广的科技创新平台。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与美国密执根州立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应用科技大学、法国兰斯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并与国内东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十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招生专业类型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类。 招生计划预计在586余人左右,包括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220人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366人左右。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将在考试结束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学科点的办学条件、培养质量等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并将同意报考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前提交到我校研招办,否则一律不准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除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接收推免生相关要求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系统为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可以选择就我校报考点(4313)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我省市州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L1)、设计学(130500)、音乐(135101)、舞蹈(135106)、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湖南工业大学(4313)为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否则将不予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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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0)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XX考生收”。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以及我校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在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时间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

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

其参加复试。

六、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专业课和加试课程均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

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如下: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三】: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研究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五条 本规定涉及到学校学制和培养制度的内容,见《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参加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www.shanpow.com_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须经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批准,方为有效。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分别由院(部)查阅本院(部)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湖南工业大学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在报考和考试中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院(部)副书记提出意见,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十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内持本人研究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不交纳学费者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二条 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学术讲座,因故不能参

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教师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研究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研究生的平时成绩;对研究生旷课累积6课时(含6课时)以上应向研究生所在院(部)领导反映,由研究生秘书累计登录。

采取全程考勤或抽查方式考勤所发现的旷课现象,教师可参照本规定第14条第一款处理。

研究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擅自离校每天按8学时计算。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旷课10学时以下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同一学期因旷课再次受处分者,旷课时数以累加计算,以最终处分记入档案。 第十三条 研究生因病请假应有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一学期内请病假在一次课以内的由任课老师批准,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与导师审核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由院(部)副书记与研究生工作部领导签署意见,校主管领导批准。

研究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与导师审核批准,三天以上由院(部)副书记与研究生工作部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还须校主管领导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均须报研究生处备案。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学院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研究生本人。

研究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院(部)研究生秘书处备查,研究生一学期内因病请假累计超过6周应办理休学手续;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停学手续。累计超过本学期全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14条规定办理。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得请假出国探亲。自费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研究生旷课、缓考、旷考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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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程考勤情况下,研究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

分记;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有3次抽查未到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

(二)研究生因病或其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专业课应在考试前书面向院(部)研究生干事和任课老师申请缓考,公共课须书面向研究生处和任课老师申请缓考。因病请假须有相关医院证明,研究生在课程开考后,交送的病假证明无效。缓考课程的成绩记录为“缓考” 。

被批准缓考者须向院(部)研究生干事(公共课须向研究生处)申请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学生在获得该次考试成绩后,再评定该课程总成绩。学生在中期考核前未完成该门课程的考试,“缓考”成绩在中期考核审查前将转换为“0”。

申请缓考未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皆以旷考论。

(三)凡旷考的研究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不及格论,并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的评定,不得重修或补考。

第十五条 研究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重修、补考、免修等要求,依据《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考核暂行规定》和《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试行办法》实行。

第十六条 研究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研究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违纪作弊。研究生在课程考试时违纪作弊,该课程总成绩以“0”分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在受到处分至少6个月后,经院(部)(系主任)批准,可以获得重修机会。

对于考试作弊累计两次,请人代考,或代别人考试的研究生,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 研究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如因所学专业调整、原指导教师变动、或有其它特殊情况须转系、转专业者,必须填写《硕士研究生转院(部)和转学科专业审批表》(2份),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研究生本人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研究生所学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系、转专业:

(一)研究生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 研究生申请转系、转专业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一)在校内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所在院(部)同意,同时征得拟转入院(部)同意并落实导师后,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委培生、定向生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二)研究生原所在院(部)研究生干事将研究生的有关学籍表原件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转入院(部),研究生原所在学院存复印件。

(三)研究生转系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中,接受学院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对研究生原专业所修课程的课程类别进行认定。

(四)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系、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条 研究生转学的条件

(一)研究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转学应按下列办法执行: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一)本校研究生要求转学时,须由研究生本人申请,院(部)(系主任)同意、经研究生处处长批准,再由学校推荐,拟转入学校审核报批。具体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校外单位研究生,要求转入我院学习者,须向我院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其材料有:本人转学申请书,原学习单位转学证明函、本人入学考试成绩和在校学习成绩单)。经研究生处审核,确认其符合转入条件并征得拟转入系导师的同意,主管校长和省教育厅批准,方可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培养单位办理转学手续。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三)研究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研究生在新学期到转入校学习。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四】: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简况

湖南工业大学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是南方新兴工业重镇和铁路交通枢纽、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交通模范管理城市,2007年获批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学校毗邻株洲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校园环境幽雅,设施先进,交通十分便利。

1995年,学校作为首批试点院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3年成为全国50所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3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

学校现有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0多万平方米。设有18个教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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