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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下半年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2015下半年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2015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及资格审查公告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四川事业单位笔试备考 四川事业单位面试备考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09﹕00—16﹕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4111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图书信息楼1011会议室 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准考证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名单:
2015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e.doc
2016事业单位面试技巧:掌握言语的解答技巧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哪个题目的解答可以弃言语于不顾?所以,掌握言语的解答技巧不可忽视。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考察演讲类、谈话类等题目。面对此类题目,首先要审题,把握题目的重要信息,在脑海里形成答题思路。答题思路好比一棵树的树干,思路清晰,也就让题目的答案有个骨架。言语类不同于其他的题目,它是面对面的表达,所以开始的问候语
必不可少。然后就开门见山说出题目,切入正题。当然在结尾处也得加上结束语句。
审题结束后,就是安排正文。正文部分是答案的主体,这部分内容是否充实决定了答案的质量,主体部分的回答最好按照总分结构展开,并且以第一、第二、第三等列述,在结尾再加一句总括。这样无论何时,考官都可以把握住要点。
除了形式上的分层,还要注意在答题时把想到的名言警句作用于佐证论据。当然任何事情也不能矫枉过正,名言警句的过多罗列,会有华而不实的嫌疑,所以不要多加。面试讲究的是面对面的沟通,要注意说话的语气语调,在讲到严肃正义的话题时,展现深沉的语气,讲到轻松的话题时,就可以报以轻松微笑,并且适当加上一些手势,保持热情的态度,切忌面无表情。
要想展现出一个好的言语与理解的能力,要做足功夫。考生多积累一些名言警句和示例,充实自己,尤其是针对于一些常见的角度,例如勤俭节约,奉献等角度,多积攒材料,做到胸有成竹,以不变应万变。成功跨越言语理解与表达题目,就会“浴火重生”。
本文来自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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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监察厅 文件
四川省审计厅
川财采【2008】16号
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www.shanpow.com_四川省财政厅官网。
省级各部门、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08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于4月22日召开了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1号)、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现就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和
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以及深层次的矛盾。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见中国政府采购网)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因此,要积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通过检查,促进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 专项检查的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省级预算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省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是指省财政厅授予乙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 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成立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和省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财政厅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分管厅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整个专项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省财政厅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财税法规制度处、监督检查局,省监察厅(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www.shanpow.com_四川省财政厅官网。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落实,省上还将成立检查小组,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在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四、 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方便学习和掌握中央和省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将在财政综合业务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栏。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此期间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工作。
(一) 自查自纠阶段(5月4日-31日)
1、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检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自查自纠内容包括:www.shanpow.com_四川省财政厅官网。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情况;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3、省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省级预算单位应当填写表1、表2和表7;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填写表3、表4和表7;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填写表5、表6和表7。
4、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将以光盘形式下发。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在4月30日前到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2号楼415室,电话: 028-86665220转675)领取。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领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光盘,并及时下发给所属单位。
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和财政综合业务网(
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应于6月5日前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
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公告
为做好我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及换证)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意义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会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完成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自动进入我省和全国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的会计人
员管理系统,其原已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将无法确认,不能跨省和省内调转,继续教育登记无法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法报名等。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的范围和时间
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2011年以来通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我省全面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有关工作。未在此期间内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将自动删除其证书序号及相关资料。
三、信息采集及换证方式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本着自愿、方便、就近的原则,可以重新选择信息档案归属地财政部门,以便今后办理调转、变更登记、继续教育培训与登记等各项业务。
2、信息采集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现场受理”的办法。凡持有我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登录四川省财政厅官网→在线服务→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
四、换证所需资料:
1、《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信息采集表》一份(在岗人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要求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持有珠算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注册会计师证等,需要提供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及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注意事项
1、各市(州)、县(区)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2、信息采集的具体程序,可以查阅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
3、2011年以来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档案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4、系统只能为每位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提供一次信息采集机会,因此,请务必认真填写。
5、在同一台计算机上请不要同时打开多个页面填写信息采集业务申请,以避免提交申请的数据错乱,导致不能申请办理。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的,应先在当地公开刊物上登载遗失公告(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内容)后,再持第二代身份证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查询档案号,并完成信息采集及补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 2009年以来(含2009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需补足继续教育课时后,凭学习证明才能补登记继续教育。
8、在进行信息采集申请时,如果系统提示错误:“你已发放新的证书,请在信息变更中进行资料修改!”字样,则说明系统中有身份证重号人员已经做了信息采集。这时需要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查询二代身份证重号有关信息,到公安机关核实身份证号后才能进行信息采集。
【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公告
为做好我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从业资格证更换(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及换证)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意义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会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完成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自动进入我省和全国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其原已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将无法确认,不能跨省和省内调转,继续教育登记无法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法报名等。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的范围和时间
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2011年以来通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我省全面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有关工作。未在此期间内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将自动删除其证书序号及相关资料。
三、信息采集及换证方式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本着自愿、方便、就近的原则,可以重新选择信息档案归属地财政部门,以便今后办理调转、变更登记、继续教育培训与登记等各项业务。
2、信息采集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现场受理”的办法。凡持有我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登录四川省财政厅官网à在线服务à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
四、换证所需资料:
1、《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信息采集表》一份(在岗人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要求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持有珠算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注册会计师证等,需要提供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及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注意事项
1、各市(州)、县(区)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2、信息采集的具体程序,可以查阅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
3、2011年以来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档案号为本人身份证号。
4、系统只能为每位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提供一次信息采集机会,因此,请务必认真填写。
5、在同一台计算机上请不要同时打开多个页面填写信息采集业务申请,以避免提交申请的数据错乱,导致不申请能办理。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的,应先在当地公开刊物上登载遗失公告(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内容)后,再持第二代身份证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查询档案号,并完成信息采集及补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 2009年以来(含2009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需补足继续教育课时后,凭学习证明才能补登记继续教育。
8、在进行信息采集申请时,如果系统提示错误:“你已发放新的证书,请在信息变更中进行资料修改!”字样,则说明系统中有身份证重号人员已经做了信息采集。这时需要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查询二代身份证重号有关信息,到公安机关核实身份证号后才能进行信息采集。
9、所有持证会计人员必须上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片清晰,无畸变,照片文件扩展名必须为.jpg或.jpeg,像素114*156,大小不超过35KB。
10、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当地财政局受理点。
四川省财政厅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信息采集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