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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一建《法规》教材改动及新增内容
2016一建《法规》改动及新增内容
1、 依照 2000 年 3 月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以下简
称《 立法法》 ) 的规定,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 1) 国家主权的事项; ( 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 组织和职权; (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4) 犯罪和刑罚;( 5)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 6)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 7) 民事基本制度; ( 8)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 税收、 海关、 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 9) 诉讼和仲裁制度; ( 10)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11) 必须由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新增11,新教材P3)
2、 (五)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 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修改 新教材P5)
3、 (六) 地方政府规章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 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可以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 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 修改 新教材P5)
4、( 六) 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应当在公布
后的 30 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 1)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2)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由省、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3) 自治州、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 应当说明对法律、 行政法规做出变通的情况; ( 4)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构备案; 经济特区报送备案时, 应当说明对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做出变通的情况。 ( 新增 新教材P6)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定,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
施工许可证,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1) 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2)在城市、 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 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 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7) 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 8)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9)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增, 新教材P53)
6、《 物权法》 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 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因此, 房屋征收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 是国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房屋征收要根据城乡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迁建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 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并对原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补偿和安臵。 房屋征收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 必须按照计划和施工进度进行, 过早或过迟都会造成损失和浪费, 需要先期进行征收的, 征收进度必须能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 ( 新增, 新教材P54)
7、 需要注意的是, 上述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缺一不可。 发证
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或者失效的, 应当当场或者 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 15 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并说明理由。 此外,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还明确规定, 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修改, 新教材 P56)
8、 三、 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规定,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 责令停止施工,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 并处 1 万元以
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修改, 新教材 P59)
9、 四、 对单位主管人员等处罚的规定给与单位罚款处罚时, 对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 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 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 新增, 新教材 P59)
10、( 一)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
企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资产、 债券和其他权利。 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 净资产是属于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即所有者权利。 相对于注册资本而言, 它能够更准确地体现企业的经济实力。 所有建筑业企业的都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承担能力。 这是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 显然, 对净资产要求的全面提高意味着对企业资信要求的提高。 2015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 企业净资产一企业申请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以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为例,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规定, 一级企业净资产 1 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修改 新教材P60)
11、( 二) 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
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例。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规定: 一级企业: ( 1) 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9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职称;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且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等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 且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机械员、 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 后三行全部修改, 新教材 P61)
二级企业: ( 1) 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且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等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机械员、 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三级企业: ( 1) 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且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等专业齐全; (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 且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机械员、 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 5) 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项。
( 三)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
【二】: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的法律法规
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的法律法规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将在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自元旦起正式落地。《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其中全国的有17部,地方的有10部。
一、中央(共17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自元旦起正式落地。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根据修改后的计生法,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新法还修改了有关节育强制措施的条款,育龄夫妇可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与措施。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那么,今后婚假是否只剩下3天呢?专家指出,计生法修改后,婚假时间等具体问题还需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法规条例,现在判断为时尚早。
2、《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居住证制度正式实施后,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六项基本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服务等。此外,持证人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便利。条例还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按照城市不同规模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3、《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范围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燃油、燃煤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须加强民用散煤的管
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设一章,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4、《中国反恐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反恐怖主义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法律同时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此外,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将执行新的标准。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将提高住宿标准,青岛、海口等城市将根据淡旺季浮动价格;伙食费方面,除出差到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为每天120元之外,其他地方标准大多为每天100元。
5、《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6、新《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种子法。新种子法共10章94条,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介绍,在种子法修订案中新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种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性制度进行了规范,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品种命名、授权原则、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提高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备受关注的转基因问题,新种子法第7条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强调,农业部门将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
子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7、《宪法宣誓制度》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据了解,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从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制度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介绍说,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一开始是65个字,现在是70个字,增加了5个字;内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韩晓武介绍,草案提交给常委会委员审议以后,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是对誓词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员们审议意见的时候,就对宣誓的誓词进行了现在的修改。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城乡居民在办理补缴保费及关系转移等流程中存在的地区差异将有望得到消除。根据标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保。社保机构根据参保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9、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并定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新增条款:“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打破了汽车行业多年来要求“消费者必须在保修期内需在4S店保养,否则4S店可在车辆出故障后拒绝车辆保修”的行规。这意味着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前对消费者的捆绑终于得以解开,汽车维修行业的竞争逐渐规范,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也在慢慢降低。
10、《地图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
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地图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条例指出,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并且应当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11、2016年1月1日起,银联卡境外取现年限额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第四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银联卡境外提取现钞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限额设置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外管局发函称,此次限额出台,是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额取现,防范洗钱风险。有银行人士表示,因银联卡刷卡场景相较成熟,限额对一般的境外消费者影响不大。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困难、重度残疾人将享受专项福利
201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全面实施。截至2015年9月,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受益残疾人超过800万人。2016年两项福利补贴制度全面实施后,这个数字将扩大到2000万。
14、A股实施指数熔断机制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保留涨跌停板的前提下,沪深300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15分钟。在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则将暂停交易至收市。
15、公务员差旅费执行新标准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