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npow.com--健康菜谱】
第一篇合伙人股权分配:股权|创业合伙人股权分配到底该怎么个分法?
众所周知,创业好商量,但这股权怎么分就是大事了。分配好,双赢局面,公司健康发展。分配不好,创业伙伴也能变仇人。
什么是团队股权分配?
主要是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让团队从心里感觉分配合理、公平;
对公司而言,合理的股权分配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更重要。
这是最重要的,也是创始人容易忽略的。
今天我们来关注三个比较失败大股权架构案例。
1、西少爷
西少爷,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这个案例比较经典。
第一,是互联网创业全国影响比较大的纠纷;
第二,案件是打了两次官司,最近结案的是宋鑫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案子,今年六月份已经结案的;
第三,这个案子对我们创始人股权安排具有非常代表性的意义。
西少爷在之前也做过其他项目,后来转到肉夹馍项目。而肉夹馍项目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股权架构,在4:3:3的股权比例中,导致他们没有人能说得算。西少爷做起来之后,有很多风投进入,要搭建VIE结构时,孟兵提出要三倍的投票权,而宋鑫不同意,这时已积怨,导致后来的纠纷出现。
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公司里没有一个人说了算。他们两个纠纷是3月19日的消息,创始人宋鑫已收到来自法院的传票,是另外两位创始人孟兵及罗高景起诉宋鑫,要求宋鑫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估值近2400万的股权。这场纠纷,从现在公开的信息中也没有查到是否已调解掉。
实际上,在此前的今年1月份,宋鑫起诉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大家记住,这个项目之所以出现纠纷,主要问题就是股权架构。
2、逻辑思维
去年,罗辑思维散伙信息传出。问题在哪儿?我想应该是股权结构问题,我们一般多回认为,这个号是罗胖做起来的,他的股权应该是比较多的,但其实他的股权只有17.65%,这种情况下,纠纷肯定会产生的。
创业者的心态就是这样,事情如果没做成,自己什么都好说。而一旦做成了,大家心态都会有变化。
3、真功夫
去年,真功夫的纠纷教训可能是最惨烈的,也被大家遗忘了。这个案例,对于在移动互联网创业的我们影响是很大的。大概情况是潘宇海是小舅子,蔡达标是姐夫,原来股权架构是各占50%。为什么出现纠纷?为什么蔡达标让潘宇海出局?
最初,潘宇海解决了中式快餐标准化问题,他在这个阶段,贡献比较大,而在市场拓展化方面,蔡达标做得很出色。蔡达标认为市场才是比较重要的,于是让潘宇海出局,结果潘宇海行使股东知情权,查账控诉姐夫侵占,让姐夫蔡达标进去了。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经验教训是:一定要科学地评估在项目发展过程中股权架构如何分配。
科学合理的股权架构,意义何在呢?
股权架构的意义
1、明晰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利:科学体现各合伙人之间对企业的贡献、利益和权利;
2、有助于维护公司和创业项目稳定;
3、公司控制权:在未来融资时,股权要稀释,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助于确保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4、融资:投资人会重点考察创业团队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以避免重蹈“真功夫”投资人的覆辙;
创业的基础就是团队和股权结构,这是徐小平的观点。
5、资本市场:进入任何资本市场,无论是新三板、IPO,也会考察股权结构是否明晰、清楚、稳定。
股权架构原则
避免最差的股权结构:均等
最差的股权结构是合伙人之间均分股权,绝对不能平均。
因为每个合伙人对企业的贡献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但如果股权均等,就意味着股权与合伙人的贡献是不对等的,合伙人一起创业,除了情怀,还包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项目没做成,还好说,如果赚钱了,心态肯定会变化,这时候,各种各样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
例子:海底捞-最初创始人是4个老朋友,两男两女,后来这四人内部组合,成为两家人。海底捞做起来后,张勇比较强势,先是把两位太太辞掉,然后,又强势让施永宏退出公司管理,最后,又强势让施永宏让出18%的股权。当然,不可能所有的团队能做到,但如果要确保项目顺利,也必须做到。
什么是好的股权架构标准?
股权结构确定简单明晰
“确定”是指股权划分该多少就是多少,口头无效;“明晰”是指股东数量和股比、代持人、期权池等;“简单”是指股东不要太多人,初创公司最科学的配置是3个人,这样在沟通方面会有缓冲地带,建议人数不要太多;一定要确定、简单、明晰。
存在一个核心股东
也就是有一个老大,要有带头大哥,如果股东当中,谁说话都算数,就等于都不算数;
股东资源互补
也就说:我少不了你,你少不了你,彼此互相帮衬,如果功能职责太过接近,一定会发生纠纷,最后很容易另起炉灶;
股东之间信任合作
彼此各自独当一面,各干各的活,互相不干涉,彼此信任,背靠背。
预留股权调整机制
股权蛋糕怎么切
股权激励池
股权是为了鼓励大家的积极性。股权激励是推动员工养成主人翁精神的重要法宝。特别对于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科技公司,股权激励甚至是获得投资人认可的必要条件。
阿里也做全员持股,华为同样推行全员持股计划,97%股份在员工身上,这是对员工长期激励的有效办法;360的股权激励池做到40%左右(备注:2013年,老周拿出毛利润的20.8%搞股权激励,2011年更是高达32.2%,不算早年授出的低价期权,奇虎近年授出期权的执行价大多在14.5美元至31.6美元之间)。
吸收新的合伙人预留
前期预先准备充足的股权份额,在吸引人才的时候才有优势。否则,已经到手的股权,让大家再拿出来就不一样了。
融资稀释股权预估
融资的预估和新合伙人的预留是不一样的概念。每轮融资都要预估出来,到时候要平等稀释,让大家心里有个准备。
创始合伙人份额
最后才是创始合伙人的股权分配。
创始合伙人如何分配?
原则
(1)出资:根据项目的需要费用,大家进行出资;
(2)CEO:一定要有核心股东,要占比较大的比例,超过50%;
(3)合伙人的优势
优势包括:资金、专利、创意、技术、运营、个人品牌(有些项目是有个人魅力的,他在市场拓展、融资方面有作用,有独特的从业背景和人脉资源);
(4)考虑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每个不同的阶段,每个人发生的作用要科学的评估和合理的预估;
(5)有明显的股权梯次:尽量彼此之间的股份不要太接近,可以811、721或631之类的。
参考的量化标准
(1)初始阶段(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根据总的份数计算出份额:100/100/100;
(2)召集人:召集人因为有贡献,股权可以增加5%:105/100/100;
(3)创意点子很重要
(4)执行更重要:执行者的股权再增加5%;
(5)迈出第一步最难:谁先带领团队第一步勇敢卖出去,就可以再增加5%-25%的股权;
(6)CEO:承担更多,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7)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全职创业者相对非全职创业者可以增加股份,增加200%;
(8)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有信誉者可以占有更多的股份,增加50%-500%;
(9)出资:按照最后的现金投入和项目估值来做股权分配。
比较合理的股权架构是:
1)创始人:50%-60%
2)联合创始人:20%-30%
3)期权池:10%-20%
实际例子
【 硅谷的初创团队的股比参考 】
(1)苹果: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
(2)谷歌:佩奇和布林一人一半;
(3)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 国内例子 】
(1)百分之百的霸道总裁:京东、58同城、一嗨租车;
(2)2位:猎豹、途牛、唯品会;
(3)3-4位:兰亭集势、乐豆游戏、淘米网。
股权架构法律条款设计
(一)股权成熟(股权兑现)条款
1、法律价值
如果在721的股权结构中,B不想干,觉得不好玩,或者玩不下去,想走,但是股权如果还留着,站着茅坑不拉屎,如果企业做得很好,是不是他就白得了呢?
所以可以提前这样约定的,股权名义在你口袋,但不确定就是你的东西,你必须按照游戏规则,然后才是你口中的肉。
比如,4年之后20%的股权才完全成熟,干完4年后,按照游戏规则,20%就是你的,如果只做满2年,就只能拿走10%,3年只能拿15%,其它的可以强势低价回购,或者按照原先的投资来回购,然后给替代性岗位的人,从而公平保护合伙人之间的付出、项目和团队的稳定性。
2、市面上关于成熟的模式:
(1)按年成熟:一般分四年成熟。
正常来讲,按每年一个整年计算,最好按照股东协议来走,这点非常重要;
(2)按项目进度
几种情况:产品测试、正式推出、迭代、推广、总用户数和日活;
(3)项目融资进度:项目能走到什么程度和我无关,看融资进度而定;
(4)项目运营业绩比如营收等等。
最常用的是按年成熟的机制比较公平,一视同仁。
3、不成熟股权及股东权利:
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股东权利照常行使,不影响。
(1)不成熟情形以及处理(舶来品):
在创始人的股权未成熟前,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始人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资人和创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让此股权:
1)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
他不想玩,或者觉得不好玩,就按照以上处理,最好由其它合伙人强势回购;
2)创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3)创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的
(2)不成熟条款启动的处理
针对具体情况,启动条款。
针对未成熟的股权,则强制以1元的价格转让,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最好按约定的价格一并转让。
(二)股权调整条款:
放在股权持股平台,股权架构调整非常重要,在项目发展过程中,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大家的心态很容易发生变化,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如果有股权调整条款,进行股权调整,能科学评估各方的作用和贡献。
(三)离婚
遇到离婚的时候,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夫妻财产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约定,就是共同财产。比如卖房子要配偶签字,但是卖股权没有涉及到配偶签字,但是离婚的时候,股权是要拆分的。所以一般来讲,可以做一个条款,约定股权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但如果未来股权变现的资金,则归双方共有,这算是对土豆条款的改造方式之一。
(四)继承
从法律讲,股权也属于遗产范围内,是和房子是一样的。《公司法》规定,成为遗产后,可以继承股东权利、财产权利。股权分为两部分:股东资格(人的层面)、相对应的分红和利益(财产的层面)。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有一方合伙人一旦去逝以后,他的继承人只享有股权的权益,不享有股东的资格,从而排除不便利和隐患。
(五)犯罪
因为个人原因,就算酒驾也是犯罪。这种情况下,要有相应的拘束,当他无法对公司进行贡献,他对应的股权和职务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公司的控制权所涉及到的条款
1、代持
第一种方法粗暴简单,在合伙人比较多的情况下,人多嘴杂。为了谈判和融资的方便,投资人也不希望看到那么多人,所以会出现合伙人代持股份的情况。
2、委托投票权
也就是代为行使投票权,从而让投票权进行集中,弥补股权的不合理。在中国法律也是可接受,委托投票权也是确保公司控制权的一种方法。
例子:-facebook:前十轮投资者委托扎克伯格表决 28.4%b级股+30.5%代理=58.9%
3、双股权(AB股):即同股不同权
在中国,普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不一样的,后者是同股同权,但中国的《公司法》有规定,普通的有限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约定同股不同权,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表决权、分红权可以不一致。
如果以后有融资的话,因为有大笔的资金或者多轮的融资,创始人股权会不断被稀释,表决权也会被稀释,对公司的控制权自然就会被影响,所以可以在前期引入这个机制。
比如,注册资本是100万,假如我投入30%。但是如果我担任ceo,对公司各方面贡献更多,虽然出资是30%,但是我股权比例可以达到60%。表决权可以与出资配比不同:投票与分红都可以与出资的配比不相同。对于股份公司,就同股同权。
在美国,则可以同股不同权,比如,京东在美国IPO,也是做AB股,持股比例放大20倍,其他几家都是放大10倍。在美国是允许的AB股这种制度,这三家经AB股的安排,控股权达到70%以上。
4、期权池(持股平台)
为了避免股权的分散,设立一个持股平台,把激励对象的股权都放在这个平台,避免因员工多,而造成股权的分散和股东人数太多。对于预留的激励股权,可以由合伙人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或股东,进行代持。
1)平台类型选择:两种方式对比
a.放在普通的有限公司
缺点:第一,当股权转让,签字较为麻烦;第二,税收筹划,双层征税。
b. 设置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有两个优势:一个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治理比较便捷,可以由创始人作为GP(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决策高效,而且有助于增强创始人对创业公司的投票权和控制权;另一方面,在是否做税收筹划的同等条件下,有限合伙企业单重征税,相对于双重征税的有限公司,税负相对较轻。
2)持股平台地点选择
持股平台在全国都可以设立,推荐有优惠政策的地区设立持股平台,厦门自贸区对于股权投资企业设立的门槛很低、优惠政策也不错,可以参考比较。
第二篇合伙人股权分配:股权分配都没弄清楚,你还想创业?(一)
创业不是打开一盒巧克力,你不能用猜测的心态去期待下一颗的味道,最好清晰地知道眼前的道路,提前掌握关于创业的实践方法论。你说你有辣么多的问题,不知道该问谁,3W孵化器搜罗了各种“专业”答案,为你准备了3期干货——创业公司的股权如何分配?※ 内容来自棒棒哒绿狗和高颜值戎兴旺律师,他们专门为创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从一颗种子长成参天大树,最初的痕迹可能影响整个“生命”周期。创业公司成立初期,都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是: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如何分配?这一关键决策,会影
响到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甚至未来战略的方向……3W孵化器和法律顾问绿狗共同举办了“初创公司股权结构”公开课,下面是干货分享,包你“即学即用”!一.股权分配的本质是什么?股权分配的本质是创业者得去思考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儿?这些业务节点需要怎样的人负责?找到既有能力又符合合伙人标准的人之后,通过股权分配深度绑定。说人话就是:如何搭班子!二.合伙关系和合伙人弄清了股权分配的本质后,让我们来了解下合伙关系和合伙人的本质。合伙关系的本质是接近于婚姻关系的长期的稳定的绑定;合伙人的本质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还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说人话:合伙关系的本质就像男女婚姻、相濡以沫、白头到老,而合伙人的本质是能干、打鸡血、有时间、肯为创业抛头颅撒热血的公司创始人。三.股权分配的目的弄清了上面这么多“本质”后,我们来看看早期创业公司为什么要进行合理的股权分配。股权分配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二是帮助公司找到更多的资源,比如更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总而言之一句话:合理的股权分配可以让创始人稳坐第一把交椅,避免一大堆破事儿,吸引更多的人和人民币!四.出资、持股权、分红权和表决权的分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公司章程有权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分红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在经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全体一致同意后,可以不是同一比例……说人话就是:出资比例≠持股比例≠分红比例≠表决权比例!!!举个栗子阿里巴巴集团股权结构变迁示意图看懂了吧?五.说了一大堆干(fei)货(hua),来个案例压压惊“大富翁”创业团队股权分配案例丹尼、钱夫人、阿土伯三人是大学同学,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毕业后,三人都在电商行业中各自奋(pin)斗(ming),积累了几年经验和资历后,现在准备合资成立公司来运营一家网店。团队情况丹尼:团队核心,有店铺运营经验和能力,全职创业,但……没钱!钱夫人:有钱和管理经验,愿意出资,全职创业;阿土伯:在进货渠道/供应链上有一定资源人脉,仍在职工作。那么问题来了:3人的股权比例该如何分配?方案一:丹尼、钱夫人、阿土伯3人平均持股,各占?方案二:丹尼占股60%,钱夫人占股25%,阿土伯占股15%方案三:丹尼占股70%,钱夫人占股30%,阿土伯不占股方案对比及分析方案一是典型的股权平衡结构。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这往往会形
成股东僵局,导致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说人话就是:均分股权看似公平合理,但千万不能用!千万不能用!千万不能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案例中,丹尼是整个创业团队的灵魂人物,但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股权结构,势必导致公司壮大后,丹尼过少的股权很可能使得其失去和公司一同成长的积极性,极大影响创始人的决策效率,促使其另起炉灶,公司将解体。方案二比方案一相对合理,丹尼作为公司的大股东,其股权比例超过了另2人的合计股权比例,可以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由于钱夫人是全职创业,其投入和贡献要大
于阿土伯,所以股权比例也高于阿土伯。对于阿土伯,考虑到其未从原公司辞职,精力投入有限,所以他能否成为股东是值得商榷的。方案三排除了阿土伯的股东地位,公司的股东只由全职创业的丹尼、钱夫人组成,且丹尼占70%,钱夫人占30%。我们认为方案三可能是最适合“大富翁”团队的公司股权比例设置。阿土伯不能全职创业,且能提供给公司的资源和人脉不具有长期稳定价值,因此在贡献和可替代性上都与丹尼、钱夫人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很多PE和VC在投早期
项目时,如果投资对象的核心股东中仍然存在兼职创业的情形,那么该企业的投资价值会大幅度下降。对于阿土伯,公司应考虑与其签订佣金协议或咨询协议,确保
在公司发展早期仍然可以获得其帮助和支持。如果你耐心的读完了上面这1666字的正文,看到了这句话,恭喜你!你又少掉进了一个坑!请密切关注接下来的两个大坑两期干货,3W孵化器将告诉你如何选择创业伙伴、股权分配的常见错误以及股权退出机制和建议。
第三篇合伙人股权分配:干货|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详解
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几个点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1、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一个是如何利用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另一个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3、股权分配机制。
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
4、合伙人股权代持。
一些创业公司在早期进行工商注册时会采取合伙人股权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来减少初创期因核心团队离职而造成的频繁股权变更,等到团队稳定后再给。
5、股权绑定。
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逐步兑现。
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大家做出来的,当你到一个时间点停止为公司服务时,不应该继续享受其他合伙人接下来创造的价值。
股权架构师张飞老师建议:股份绑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然后逐年兑现一定比例的股份。没有“股份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6、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
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
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四、释疑
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
“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
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
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
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
(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
(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END-
来源:E董秘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