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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妻多夫共睡一起]揭秘一妻多夫藏族家庭同床共枕的潜规则
如今在西藏占绝大多数的婚姻形态虽然是一天一妻是最普遍,但是,在西藏昌都和四川的甘孜州等偏远的农牧区至今保留着“兄弟共妻”、“姊妹共夫”和三岩‘如措”父系的“一夫多妻”的古老婚俗。人们常说的“一妻多夫”在西藏是指“兄弟共妻型”的婚姻家庭,即几个同胞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共同组建一个家庭;所谓“一夫多妻”则是几个同胞姊妹共招一个女婿组建成家庭,这与三岩‘啪措”父系的“一夫多妻”有所不同。以上几种古老的婚姻家庭形态与阶级社会中纳妾的现象或几个陌生男人共用一个女人的现象有着明显的区别。
那么,这些少数的“兄弟共妻”或者是“姊妹共夫”藏族家庭是怎样形成的?他们在家庭中的有什么特点?夫妻之间平时又是怎么样进行性生活的?这还要从藏族的古老历史说起。
以女性为中心社会的悄然延续
据史料记载,藏族虽然是一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在古代却是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游牧部落,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管理牲畜帐幕则委托于妇女与老弱。这样就自然形成为以女性为中心的制度。这实际上就是隋唐时代所称之为的女儿国。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多曾志述“女国”,或称“东女国”。它的部位就在在现在的西藏境内。古典名著《西游记》第五十四回也曾描写过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途中,路遇一个鲜为人知的“西梁女国”,展现了女儿国的女人们不一样的风采。
在今天的藏族的少数地区,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和“舅权”至上的婚姻礼俗;女性在家族中起着支配作用。而扎坝就有可能是“东女国”八十余城的一个。有关专家通过长期研究和实地考察发现,“东女国”的中心在今天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也属于党项羌。扎坝也在这个“东女国”的范围内。由于地处峡谷,与外界隔绝,因而古老习俗得以保留。比如扎坝人住碉楼,就与“东女国”人住高楼相印证;而扎坝家庭以母亲为主的母系氏族残留,更是“东女国”以女为王的真实生动的写照。
一妻多夫社会形成的背后玄机
一妻多夫的社会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一妻多夫是因为要保持财产的不外流”。这是在当地十分流行的一种说法。说到底,为什么会产生一妻多夫的现象?就是由于在这个贫穷而闭塞的峡谷地区,土地和耕地面积少,一个家庭就不能无限的分裂。通过一妻多夫的方式,可以杜绝家里财产的外流。如果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都各自娶妻生子,势必会重新组建家庭,重新修建碉楼,置办生活用具,这是这个地区的人所无法承受的。母亲在家里的绝对权威不容更改,如果引进另外人家的一个女子,势必会改变这种格局。有的学者还认为,一妻多夫现象的产生原因,与这个地区尊敬母亲,保留了一部分母系氏族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
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一般的一妻多夫家庭以二兄弟共妻最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而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家庭只是极个别现象。有关资料显示,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百二十户一妻多夫家庭中,丈夫有二百五十七人,平均一个家庭有二点二九个男人。昌都县妥坝乡有九户一妻多夫的家庭,其中一妻二夫的家庭有七户,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
一妻多夫家庭的夫妻关系也有普遍的社会认同价值观念。在昌都,对多夫家庭的妻子,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评价标准就是,如果能协调好几兄弟的团结又孝顺父母,一家和睦相处,则认为很贤惠,受到舆论的称赞。反之,如果弟兄婚后闹着要分家,则说妻子偏心,会受到舆论的指责。这种观念的根深蒂固,使之成为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一妻多夫家庭夫妻性生活的潜规则
女人在婚后大都会自觉遵守这样的潜规则,对待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如贡觉县的一个一妻四夫的家庭里,这个女人是四兄弟的妻子,婚后对四兄弟一律平等相待,这也是家庭和睦的。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把这一点看得十分重要,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安排夫妻之间公平、公开、公正的性生活。
丁青县丁青村的一位女子与两兄弟结婚后,感到两兄弟都不错,哥哥老实忠厚,弟弟年轻伶俐,相对而言她较喜欢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样对待,在性生活上也不偏心,尽量满足,两兄弟对她也很好,身体不舒服时很体谅,家庭十分和睦。
那么,一个妻子如何既要公平,又要公开,还要公正的安排夫妻的性生活呢?据有关的资料记载,一般是妻子在一个丈夫的住房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今天晚上要与这个丈夫同床共枕,其他丈夫看到了这个信物就会自然回避。而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丈夫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前发现一个丈夫不在了,或者看到了一个丈夫去了妻子房中,或者睡觉时一个丈夫突然离去了。这些现象的出现都表明,那个丈夫已经被妻子叫去同房了。因为丈夫们每天在一起生活,这些细微的举动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也成为这样家庭夫妻同房的潜规则,于是其他的丈夫自然都会自觉地回避。
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群,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
姐妹共夫家庭与众不同的婚姻生活
在一妻多夫家制的同时,少数藏族家庭还存在一夫多妻制。其主要形式是姐妹共夫,常出现于招赘家庭中,多是姐姐招赘后,妻妹后来加入其中,形成事实上姐妹共夫的一夫多妻家庭。这种姐妹共夫家庭与过去贵族头人的多妻家庭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为自然形成,无妻妾之分,地位一律平等;二后者则多是依靠权势包办性质的买卖婚姻,不仅有妻妾之分,而且妻妾之间地位相差较大。昌都地区贡觉县三岩地区存在着较大数量的一夫多妻婚。十年前有关单位调查时这里的多妻家庭还占百分之十三点六。
除了姐妹共夫的家庭,这些地区还存在母女共夫的现象,通常是寡妇带着女儿嫁给后夫,女儿长大成人后夫与其同居,从而造成母女共夫的事实。这种一夫多妻婚姻的形成,显示了姐妹共夫和母女共夫都具有母系氏族婚姻的痕迹。这里的男子多妻生活,与普通的多妻生活极为相似,但婚姻关系比一夫一妻的婚姻稳定得多。共夫的女子虽然名义上只有一个丈夫,但不排除暗地里可以过着多夫生活。
但是,无论是一妻多夫也好,还是一夫多妻也罢,这无疑都是落后的自然婚姻形态,只不过是一夫一妻婚姻的历史过渡时期的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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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妻多夫共睡一起]一妻多夫家庭!21岁少女拥有5个丈夫 每晚轮流过夜
印度的21岁少女Racho Verma生活在一妻多夫的家庭中,她同时嫁给了5兄弟为妻,结婚后还生下一个儿子。
据悉,在当地,由于经济太贫困,当地人为了节约娶妻成本,有许多的同胞兄弟都只娶一个老婆,结婚后,老婆会轮流为他们生孩子。
Racho Verma的5个丈夫非常的贫穷,一家人居住在一间棚房里,而且家中没有床,他们只能睡在地上,即便这样,Racho Verma依旧愿意和自己的5个丈夫生活在一起。
Racho Verma的5个丈夫中,年龄最大的已经32岁了,年龄最小的丈夫才刚刚年满18岁,为了能够给予丈夫同等的爱,Racho Verma会轮流和丈夫们过夜。在当地,一妻多夫的现象十分的常见,许多女孩生完孩子以后,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生下的孩子会统一叫女子的丈夫们为“爸爸”。
(3) [一妻多夫共睡一起]古老习俗:解放前西藏流行一妻多夫 睡觉有学问
大约在半个多世纪以前,“一妻多夫”还是西藏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婚姻形式,那个时候的一个家庭里几兄弟共同拥有一个妻子是非常普遍和平常的现象,甚至直到前些年在日喀则和那曲地区还能看到这种古老婚姻制度和残余痕迹。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和传统,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没有权力对藏区的这一特殊经历说三道四,因为那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本就没什么丢人的。而且平心而论,在当时那个时代,这种婚姻形式也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莫大的促进作用才被广大劳动人民所接受的。
准确来讲,西藏的“一妻多夫”多以“兄弟共妻”为最普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极个别的有“父子共妻”的情况,但非常罕见。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任何一种制度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解放前的西藏能够出现这样一种婚姻制度,自然也绝非偶然。没有人能够说出这种婚姻形式具体始于何时,但一般的观点认为藏族人采取这种婚姻主要是为了防止财产外流。西藏在解放前处于农奴时代,底层民众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政府缴纳赋税和提供差役,如果兄弟不分家,那么不管家庭成员有多少,都按一户进行计算,这个时候兄弟几人共同迎娶一个妻子就成了问题解决的最好方法,于是“一妻多夫”制也就应运而生了。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女性挣钱能力不及男性,家里迎娶太多的女人是一种负担和累赘,况且兄弟各自组成家庭便要分割家产,因此藏族人更青睐于娶一个媳妇。从我们生长的环境来讲,“一夫一妻”是最司空见惯的婚姻形式,从古装影视剧里也看到过“一夫多妻”的情况,那么这个“一妻多夫”究竟以什么样的家庭结构组建起来呢?各个家庭成员的关系又该如何相处?
与很多人的传统认知不同的是,“一妻多夫”家庭的妻子在这个家庭中的位置不仅不是最底下的,反而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一般来讲,夫家向女方家提亲的时候都会事先说明迎娶姑娘的是几个兄弟,都是多大年龄等等。而姑娘在出嫁之前也会有长辈专门交代婚后要搞好兄弟间的团结,不能有所偏倚以致于兄弟之间发生争风吃醋的事情。如果一个家庭的媳妇搞好了诸位丈夫以及公婆的和睦,会被远近村庄的人认为是贤惠和善良的好媳妇、好当家人;反之,如果哪个媳妇嫁过去之后使得诸位丈夫产生嫌隙,或者对丈夫们的照顾不够公平和一视同仁便免不了被大家戳脊梁骨,认为是个恶媳妇而名声扫地。
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几位丈夫共同拥有一个妻子,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应该是免不了互相嫉妒和产生矛盾的,然而事实却是这样的“一妻多夫”家庭的和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甚至比很多“一夫一妻”的家庭更加融洽。妻子在丈夫们的饮食、穿着、劳动以及性生活方面一定是绝对公平的,否则单单是舆论的压力就足够让这个女人抬不起头。而丈夫们则分工负责家庭的各种劳务和生计,并共同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妻子。
在妻子嫁到夫家的那天,一般都会举办盛大的婚礼庆典,而新郎有可能是长兄,也有可能是兄弟几个一起出现在婚礼上。通常情况下,如果几位弟弟年纪尚幼,就由哥哥作为代表与新娘相亲,然后在结婚当天由哥哥与嫂子结成夫妻,等弟弟们长大了会在合适的时间再与嫂子圆房,由名义上的丈夫变为事实上的丈夫。而如果兄弟几个年龄相差不大,则兄弟几个同时出现在婚礼现场的情况也并非没有。事实上,有的兄长身有残疾不便出席婚礼的,也有让弟弟代为行礼的情况发生;甚至有的兄弟几个年龄都太过幼小时,也有让父亲代为娶亲的。总之,究竟采用何种形式并没有固定的套路,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论。
在与丈夫们的性生活上,轮流制是普遍被认可的一种形式,毕竟妻子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有所偏重,而要做到一视同仁。藏族人在婚姻观念上是相互礼让和男女平等的,冷战、分居、背叛、不和等等现象是不被允许的。天天在一起生活的家人之间根本没有必要相互隐瞒和猜疑,妻子当日要与哪位丈夫同房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表达出来,可以在饭桌上,可以在路口上,甚至可以在家庭聚会上。而要与妻子同房的这位丈夫也完全可以毫不避讳,甚至十分张扬地以此为理由推掉一些农活和娱乐活动。通常的做法是,同房的丈夫会在门口挂一只自己的鞋子或者别的什么物什,这样其他人看到之后便会识趣地离开。当然这种方法也并不绝对,对于朝夕相处的亲人来说,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表情都可能传达出足够的信息,这样轮到哪位丈夫同房的时候其他人也就早早地自觉回避了。
对于妻子生下来的孩子,诸位丈夫共同抚养且不分彼此,没有谁会刻意去了解孩子到底是哪位丈夫的,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他们共同的孩子。在称呼上,有的家庭会把大哥叫“爸爸”,而叫其他兄弟为“叔叔”;有的家庭则干脆把几位兄弟都叫做“爸爸”,但不管称呼什么,在孩子们心中,“爸爸”们的分量同等重要。
在人类几千年的演化过程中,婚姻形式从全无禁忌开始到形成各种形态总是与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西藏的“一妻多夫”制度说到底还是解放前该地区的经济和文化落后的结果,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的普及,这种婚姻形式也必然会随之走向湮灭,毕竟爱是自私的,爱人又怎么能共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