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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一】: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文件
院教字﹝2012﹞13号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
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修的学生须本人申请,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第三条 学生每学期申请重修课程数不超过两门。 第四条 重修的学生须按要求参加所修课程的课堂讲授、实验、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允许选择自学方式进行重修。
第五条 重修手续办理:申请重修的学生可根据本学期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于开学后第2周,到所在学部办理手续;学部汇总重修学生名单,审核批准学生重修资格,于第2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将重修学生名单送达任课教师和通知学生本人。
第六条 重修课程的考核: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应随重修学
习班级课程考核同时进行。各学部在安排正常课程考试时,须将参加本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人数统计在内,同时安排好考试时间,避免重修课程与正常主修课程在考试时间上的冲突。
第七条 未办理重修手续者不允许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第八条 凡取得重修资格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处理并取消本门课程的重修资格。
第九条 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该门课程最终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课程重修 管理 办法 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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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www.shanpow.com_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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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二】: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4份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三】: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文件
院字﹝2014﹞24号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www.shanpow.com_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学院研究决定,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进行
调整。现将调整后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徐国强
副主任:崔建国 杨继清
委 员:李振国 魏 磊 徐 鹏 左延彬 张增水
李 超 教师代表1人 学生代表1人
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魏 磊(兼)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www.shanpow.com_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
2014年9月5日
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分制系统【四】: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辅导员工作量计算
院行字[2011]1号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辅导员按照带班学生为1个专业、4个自然班(每
班50人,合计200人)为满工作量。专职辅导员满工作量的,全
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专职辅导员带班超出4个自然班,每超出1个班按增加
10人计算;跨专业每增加1个专业按增加20人计算;跨年级每
增加1个年级按增加20人计算。
三、专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折合计算后超出200人(学期中途
转学、转专业、退学不计,下同),按照每人2元标准增加绩效工
资。
四、专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折合计算后不足100人,绩效工资
按照50%发放;不足150人按照80%发放。
五、学生工作副部长未带班的,按照1个自然班每人2元标
准扣发绩效工资。
六、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按照实际人
数每人2元标准增加绩效工资。
七、每学期初由学生处负责核算辅导员工作量及绩效工资增
减情况,并报行政处备案。临时增加辅导员工作量的,各学部需
报学生处、行政处备案。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辅导员 工作量 计算办法 院长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
(共印10份)